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检验分类
起重机械的安全检验方法(三篇)

起重机械的安全检验方法起重机械安全检验、检查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感官检查,另一种是利用测试仪器、仪表对设备测控。
感官检查凭检验人员通过看、听、嗅、问、摸,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的直观诊断,来获得所需信息和数据。
测试仪器的检查是在起重机械运行状态下,利用监测诊断仪器和专家监控系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监)测,随时掌握起重机安全状况,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起重机通用部件的安全检查。
检查吊钩的防脱装置是否符合要求,表面有无疲劳变形、裂纹;钢丝绳规格、型号与滑轮卷简匹配是否符合设汁要求;压板、绳卡、契块等固定装置是否符合要求;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扭结、压扁、弯折、断股、腐蚀等是否超标;制动器的设置,制动器的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制动能力能否符合要求;卷简体、筒缘有无疲劳裂纹、破损等情况;绳槽与筒壁磨损是否超标;卷筒轮缘高度与钢丝绳缠绕层数能否相匹配;导绳器、排绳器工作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滑轮是否设有防脱绳槽装置;滑轮绳槽、轮缘是否有裂纹、破边、磨损超标等状况,滑轮转动是否灵活;减速机运行时有无剧烈金属摩擦声、振动、壳体辐射等异常声音;车轮的踏面、轮轴是否有疲劳裂纹现象,车轮踏面轮轴磨损是否超标;运行中是否出现啃轨现象;联轴器、销轴、轴销孔、缓冲橡胶圈磨损是否超标;联轴器与被连接的两个部件是否同心。
二、起重机安全保护装置的安全检查。
要检查超载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符合设计要求;力矩限制器是否能报警;起重设备的变幅机构、升降机构、运行机构达到设定位置距离时能否发生报警信号,并能自动切断运行的动力源;臂架根部铰接点高度大于5O米起重机的风速仪。
当达到风速设定点时或工作极限风速时能否准确报警;露天工作在轨道上运行起重机的夹轨器、铁鞋、锚固装置、各零部件是否变形、缺损;对动臂变幅和臂架类型起重机防后倾装置的是否可靠;对不同类型起重量、运行速度不同的起重机,所配置的缓冲器是否相匹配,运行到两端能否同时触碰止挡;起重机上各类防护罩、护栏、护板、爬梯等是否完备可靠;起重机上外露转动的零部件有无防护罩。
起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起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一、起重机监督检验的内容要求:1.设备文件的检查: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改造等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文件进行检查。
包括起重机的出厂合格证、技术资料、安装验收记录、维修记录等,以确保设备的合法、合规操作。
2.设备参数的检验:对起重机械设备的主要参数进行检验,包括额定起重量、起升速度、大回转角度、主机总重量等。
通过测量和计算等手段,验证设备的参数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结构和安全装置的检查: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各部件结构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包括起重机的钢丝绳、滑轮、制动器、限位器、保险装置等。
确保设备各部分的结构完整,安全装置能正常运行。
4.操作机构的检查: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各种操纵机构进行检查。
包括手动操纵机构、自动操纵机构、电气、液压等操纵机构。
检查各操纵机构是否灵活、可靠,能够实现各种操作需求。
5.电气系统的检查: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电气系统进行检查,包括电源系统、控制系统、信号系统等。
确保电气设备正常运行,不存在漏电、断电、短路、过载等安全隐患。
6.安全技术资料的鉴定: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资料进行鉴定,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设备,了解相关安全知识,避免操作失误造成事故。
二、起重机监督检验的方法:1.视察法:通过实地视察起重机械设备,检查其外观、结构、安全装置等方面。
可以直观地了解设备的状态和使用情况。
2.测量法:通过使用测量仪器和设备,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各项参数进行测量和计算,验证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试验法: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各项功能进行试验,包括起升、提升、回转、输送等方面。
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不出现异常状况。
4.检查法: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各个部件进行仔细检查,包括固定件、连接件、防护装置等。
确保各部件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5.文书查看法: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文件和记录进行查看,了解设备的历史维护情况、事故记录等。
可以了解设备的使用过程和存在的问题。
总结起来,起重机监督检验的内容要求主要包括设备文件的检查、设备参数的检验、结构和安全装置的检查、操作机构的检查、电气系统的检查和安全技术资料的鉴定等。
TSG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装卸桥
备注 — — — — — — — — — —
指采用非整机 滚装形式出厂
的(注A-1)
序号
类别
品种
备注
15
塔式起重机
普通塔式起重机 —
16
电站塔式起重机 —
17
门座起重机
—
门座式起重机
18
固定式起重机
—
19 升降机
20
施工升降机
• 整机船运证明、照片等资料(以整机滚装形式出厂的起重 机械)
产权单位
《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申请表》
(见 附件D)
• 资料凡提供复印件的, 应当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 齐的资料
• 提交起重机械上次检验报告及使用登记证,上次检验周期内的维保、修理 (如有)和自检 记录,以及检验工作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序号
类别
品种
1
桥式起重机
通用桥式起重机
2
通用门式起重机
3 4
门式起重机
造船门式起重机 架桥机
5
普通塔式起重机
6
塔式起重机
电站塔式起重机
7
8
流动式起重机
轮胎起重机 履带起重机
9
门座式起重机
10 缆索式起重机
11 桅杆式起重机
门座起重机 — 一
参数 200t以上 50t~75t (不含75t) 100t以上 参数不限 参数不限 315t m以上
—
简易升降机
—
21
机械式停车设备(注A2)
—
—
注A-1: 整机滚装形式出厂的起重机械是指在厂内通电调试后不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1.03.21•【文号】劳安字[1991]8号•【施行日期】1991.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发布日期:1999年7月19日实施日期:1999年7月19日)废止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1991年3月21日劳安字〔199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使用和检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和电梯。
第二章设计与制造第四条起重机械的设计单位及其设计人员应对所设计的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负责,设计图上应有设计负责人和审核者签字,设计总图上应盖审批单位公章。
起重机械设计单位应将设计总图、安全装置配置的主要受力构件安全可靠性计算等主要安全技术资料,报所在地区的省级劳动部门备案。
第五条起重机械的制造,必须先取得所在地区省级劳动部门的安全认可。
安全认可每3年复审一次。
第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制造非定型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先将设计方案、主要构件图纸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向所在地区的地、市劳动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起重机械的制造单位对产品的技术性能自检合格后,应向所在地区的省级劳动部门申请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并将取得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列入随机文件。
第八条研制填补国内空白的新型起重机械的单位,将各机构和系统的装配图、电气原理图、安全装置及主要受力构件安全可靠性论证等有关资料报所在地区的省级劳动部门审查批准后,还须经劳动部起重机械专业检验站对样机的安全性能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向所在地区省级劳动部门申请安全认可证书。
起重机械通用部件的安全检查

起重机械通用部件的安全检查1. 钢丝绳:钢丝绳是起重机械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对其进行安全检查至关重要。
在检查钢丝绳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检查钢丝绳的外观,包括是否有明显的锈蚀、断丝、扭曲等情况。
(2) 检查钢丝绳的直径是否符合规定,过度磨损或直径变小可能会降低其承载能力。
(3) 检查钢丝绳的连接是否紧固可靠,如连接环等。
(4) 检查钢丝绳的使用寿命,一般来说,应根据使用频率和工作环境来确定替换周期。
2. 起重机钩:起重机钩是起重机械中的另一个关键部件,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可以有效确保起重过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检查起重机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检查起重机钩的外观,包括是否有裂纹、变形等情况。
(2) 检查起重机钩的工作负荷标志是否清晰可见,以便正确选择和使用。
(3) 检查起重机钩的连接是否紧固可靠,如螺栓等。
(4) 检查起重机钩的使用寿命,一般来说,应根据使用频率和工作环境来确定替换周期。
3. 起重机支承结构:起重机支承结构是起重机械的重要承载部分之一,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可以有效防止倒塌和意外事故发生。
检查起重机支承结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检查起重机支承结构的外观,包括是否有明显的破损、开裂等情况。
(2) 检查起重机支承结构的连接是否紧固可靠,如螺栓等。
(3) 检查起重机支承结构的润滑状况,确保润滑油或润滑脂的添加和更换。
(4) 检查起重机支承结构的使用寿命,一般来说,应根据使用频率和工作环境来确定替换周期。
4. 起重机控制系统:起重机控制系统是起重机械的神经系统,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可以确保起重操作的准确性和灵活性。
检查起重机控制系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检查起重机控制系统的开关是否正常工作,包括按键、控制箱、电缆等。
(2) 检查起重机控制系统的安全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如限位开关、载荷显示器等。
(3) 检查起重机控制系统的电源供应是否正常,包括电压稳定与否、接地情况等。
(4) 检查起重机控制系统的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如电流过载保护器、短路保护器等。
起重机的安全检查项目模版

起重机的安全检查项目模版一、机构部分1. 检查起重机的构造是否完好无损:包括吊臂、配重块、支撑杆等是否存在破损、裂纹或变形等情况。
2. 检查起重机的回转机构是否正常运转:包括回转电机、齿轮、制动器等是否存在异常声音、卡滞或失灵等情况。
3. 检查起重机的升降机构是否正常升降:包括升降电机、液压系统、传动装置等是否存在升降不畅、漏油或堵塞等情况。
4. 检查起重机的行走机构是否稳定可靠:包括行走驱动器、链条、轨道等是否存在松动、断裂或滑动等情况。
5. 检查起重机的电气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包括控制器、传感器、开关等是否存在断线、短路或故障等情况。
二、安全装置部分1. 检查起重机的限位器是否有效:包括上、下限位器、左、右限位器等是否能准确限制起重机的升降、回转和行走范围。
2. 检查起重机的重载保护装置是否可靠:包括重载传感器、报警器、断电器等是否能及时发出警示并切断电源。
3. 检查起重机的高度限制装置是否正常:包括高度限位开关、高度报警器等是否能准确监测起重物的高度,并防止超高运行。
4. 检查起重机的倾覆保护装置是否可靠:包括倾斜开关、倾倒报警器等是否能及时检测起重机的倾斜角度,并采取相应措施。
5. 检查起重机的逆相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包括电源相序保护器、逆相报警器等是否能防止起重机逆相工作。
三、绳索、钢丝绳部分1. 检查起重机的绳索是否磨损、断丝或锈蚀:包括检查吊钩、吊索、钢丝绳等是否存在明显损伤、变形或松弛等情况。
2. 检查起重机的绳鼓、滑轮等是否正常运行:包括检查绳鼓、滑轮的固定和润滑情况,排除卡滞、摩擦和松动等故障。
3. 检查起重机的钢丝绳的使用寿命:通过观察钢丝绳的外观、测量直径、检测断丝情况等,判断其是否需要更换或修理。
四、附属设备部分1. 检查起重机的遥控器是否可靠:包括遥控器的电池电量、按键灵敏度、信号接收等是否正常工作。
2. 检查起重机的反射镜、指示灯等安全标识是否清晰可见:包括反射镜是否清洁、指示灯是否亮度足够、标识是否清晰可辨等情况。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54
除维修专用起重机,额定起重量桥式大于20t、门式大于10 t的起重机应配置起重量限制器。
B类:检查配置,必要时进行实效试验。
55
大车运行机构和小车运行变幅机构及其轨道端部应分别设缓冲器和端部止挡。行实效试验。缓冲器与端部止挡或与另一台起重机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应对接良好。端部止挡应固定牢固,两边应同时接触缓冲器。
6
主要受力构件材料表面在合适位置应打钢印或者用表、卡书面证明的方法完成材料标证移植。
A类:查阅资料或检查钢印,移植的标证应可以追踪.
7
制造单位焊接技术负责人应提供焊接工艺评定、焊接生产工艺等技术资料。GB985、GB986。
B类:查阅资料,监检员在资料上验证,并记录资料的名称和编号。
8
制造单位焊接技术负责人应提供焊缝返修(次金数、位置及检验)资料及焊缝返修工艺资料。
14
司机室的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司机室与起重机联结应牢固、可靠。
B类:外观检查。
15
司机室内应设合适的灭火器、绝缘地板和司机室外音响信号,门必须安装锁定装置。机室应有良好的视野。司机室内部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2m,底部面积不少于2m、门的开门方向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A类:外观检查,必要时作司音响信号通电试验。
2.水准仪法:将水准仪放在适当位置,调平,分别测量主梁跨中S/10筋板处、端梁中心(支腿)、悬臂端的标高进行计算。
13
主梁腹板不应有严重不平,其局部平面度,要离受压区翼缘板H/3以内不大于0.7δ其余区域不大于1.2δ。
A类:目测检查,必要时用1m的平尺放在腹板上,用钢直尺测量平尺与腹板之间的间距,取最大值。
B类:查阅资料,并验证认可外观检查。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程第一条为了保障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内各类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
第三条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应当实行分类管理、分级管理、专责管理、相互配合的原则。
第五条具体的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应当在国家制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的基础上,结合本规程制定具体规定。
第二章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对象第六条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拆卸、验收等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二)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和个人;(三)起重机械的管理机构;(四)起重机械使用现场的环境和安全设施。
第三章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主体第七条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主体分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
(一)国家级安全监察主体: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等。
(二)地方级安全监察主体:包括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等。
第四章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要求第八条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二)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三)开展起重机械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四)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监测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建立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机制,加强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五章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责任第九条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的起重机械安全监察主体,应当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划分工作区域和监察对象范围,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生产、使用、管理等各环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相应的安全监察责任,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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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检验分类
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检验分为起重机械产品和在用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检验两类。
1.起重机械产品的安全监督
起重机械的制造单位对生产产品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合格后,向所在地区的省级主管部门申请安全技术监督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原材料自检资料,金属结构安全技术要求,电气、液压及控制系统安全技术要求,安全防护装置及主要零部件安全技术要求,运行试验和载荷试验等。
2.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监1-检验
由特种设备检测部门负责检验在用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安装修理的安全质量,并对安全认证进行检查。
负责起重机械检验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签发的起重机械检验员证,才可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包括:
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两年一次;
经过大修、新安装、改造过的起重机,在交付使用前;
闲置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
经过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可能使构件和机构的重要性能等受到损害的起重机,检验在灾害或事故后进行。
检验项目包括技术档案(如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验收资料、检验和试验记录、人身或设备书故记录)、主要零部件和安全装置、金属结构的
主要受力构件、电气和电路保护、安装及作业环境等。
同时,还要进行载荷试验(空载、静载和动载)以确认各组成部分和机构的工作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