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的详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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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法律制度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6%) 应纳税额=销售额×6%
(3)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 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不抵扣进项税额,按下列 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单选题】某饮料加工企业为小规 模纳税人。2月份取得销售收入32960元;直 接从农户购入农产品价值640元,支付运输费 60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
应税劳务、进口货物。
(一)销售货物 1.一般销售货物 【考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D )。 (2010年)
A. 销售电力 B. 销售热力 C. 销售天然气 D. 销售房地产
2、视同销售货物-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考 点
【考题·多选题】(2011年)根据增值税 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
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
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 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二)计税销售额的确认 1.差额征税的基本规定 2.差额征税的项目
(三)进项税额 1.“营改增”试点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营改增”试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4 条)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概述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
八、増值税的出口退(免)税制度
(一)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除另有 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又免又退)
1.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 3.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二章增值税法增值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增值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的增值税法是基本规范,是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颂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按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1917年美国学者亚当斯就已经提出具有现代增值税雏形的想法了。

1927年,德国学者西蒙士正式提出了增值税的名称。

但增值税得以确立并征收是在法国1954年最早实现的。

增值额是指企业或者其他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劳务,在购入的商品或者取得劳务的价值基础上新增加的价值额。

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指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

从内容上讲大体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

2、就一个生产单位而言,增值额是这个单位商品销售收入额或经营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目(相当于物化劳动,如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价值后的余额。

这个余额,大体相当于该单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3、就一个商品的生产经营全过程来讲,不论其生产经营经过几个环节,其最后的销售总值,应等于该商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之和,即商品最后销售价格=各环节增值额之和4、从国民收入分配角度看,增值额V+M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和其他属于增值性的收入。

增值税的特点:1、保持税收中性。

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流转额中的非增值因素在计税时被扣除。

因此,对同一商品而言,无论流转环节的多与少,只要增值额相同,税负就相等。

2、普遍征收。

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看,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劳务提供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商品增值的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向纳税人普遍征收。

第2章 增值税法

第2章 增值税法

2、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行为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 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 者个体工商户;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销售额不包括如下项目: (1)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收消费税的商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① 承运人将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②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注意: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的包装物押金, 应视为含税收入,在计算时应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
四、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1、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 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 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 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 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三、税率和征收率 (一)基本税率:17% (二)低税率 :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
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增值税法概述(PPT 144页)

增值税法概述(PPT 144页)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增值税非 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一般征收营业税)
例:
征增值税
销售空调的厂商,在销售空调的同时提供安 装;
电话局提供电话安装的同时销售电话机。
征营业税
税务处理——依据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是征 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即只交一种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优点
保证财政收入
法定增值额大于理论增 值额
是一种标准的增值税
法定增值额等于理论增 值额
2009年实行增值税的全 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有利于鼓励投资、税制 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 简化征纳计算,提高 征管效率 法定增值额等于理论增
值额
三、增值税的特点
避免重复征税
普遍征收
税负可以转嫁
实行比例税率
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1】第065号《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 定》的文件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起征点的 幅度规定如下:
❖ 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 5000-20000 元;
❖ 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 5000-20000 元;
实行价外税制度
价内税与价外税
❖ 凡是税款包含在征税对象的价格之中的税即为价 内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和营业税。消费者在购 买商品支付价款时,该价款中已经包含了商家需要 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因为商品的定价是一种含 税价格。
❖ 凡税款独立于征税对象的价格之外的税,即为 价外税。如增值税,其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买方在 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除需要支付约定的价款外,还 须支付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来的税款,这二者是分 开记载的。

增值税法的概念及特点

增值税法的概念及特点

增值税法的概念及特点税法在现代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担负和经济运行的监管至关重要。

其中,增值税法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方式,广泛应用于各个国家。

本文将就增值税法的概念及特点进行探讨。

一、增值税法概述增值税法是指通过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过程中增加的价值来征收税款的税收法规。

简而言之,增值税法是按照商品和劳务增值的程度来计算税款的一种税收制度。

在增值税法下,销售者从购买者手中收取的增值部分需要缴纳税款,而购买者无需缴纳增值税。

二、增值税法的特点1. 税基广泛: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销售商品和劳务的交易活动,适用范围广泛。

无论是生产企业、分销商还是服务提供商,只要其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都需要按照一定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2. 逐级抵扣:增值税法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增值税时,可以扣除前期已纳的增值税,即逐级抵扣。

这一特点可以避免多重征税,确保增值税的公平与合理。

3. 间接征税:增值税是一种间接税,即税款由销售者直接向购买者征收,税负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这与直接税不同,直接税是由纳税人直接缴纳给国家,如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等。

4. 增值税率分级:为了照顾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增值税法往往采用分级税率制度。

通常来说,基本生活必需品采用较低税率,而一些奢侈品则采用较高税率,以实现税收公平和经济调控。

5. 简化征收程序:相对于其他税种,增值税征收程序更为简化,征纳关系清晰,执行效率高。

这使得增值税法成为一种高效、便捷的税收征管方式。

6. 支持外贸发展:增值税法对于国际贸易具有重要意义。

征收增值税可以促进国内外的商品流通和贸易,为国家外汇储备的增加提供有力支持。

总结起来,增值税法是一种重要且广泛适用的税收方式。

其特点包括税基广泛、逐级抵扣、间接征税、增值税率分级、简化征收程序和支持外贸发展等。

通过运用合理的税率和灵活的管理方式,增值税法可以稳定国家财政收入,推动经济的良性发展。

增值税法

增值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1增值税概述一、关于增值税的基本理论(一)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或劳务服务各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额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应税产品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

商品的最终销售额=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增值额之和(二)增值税的特点●保持税收中性●普遍征收●道道征收,即实行“多环节课征原则”●税负具有前转嫁性●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实行比例税率●实行价外税制度(三)增值税的类型①生产型增值税,又称毛所得型增值税或GNP增值税,是指对购进固定资产价值不允许作任何扣除,其折旧作为增值额的一部分据以课税。

从全社会来看,其税基与国民生产总值GNP 一致,因而称为生产型增值税或GNP增值税。

由于固定资产没有扣除,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征税,因而又被称为是一种不彻底的或不完全的增值税类型。

我国在2009年1月1日前实行的就是这类增值税。

增值额=销售收入-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物质资料价值②收入型增值税,又叫净所得增值税,是指对购进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部分。

从全社会看,其税基相当于国民收NI,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此类增值税税基与前面讨论的理论上的增值额概念相一致,是严格意义上的增值税。

增值额=销售收入-外购物质资料价值-固定资产的折旧③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对当期购进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固定资产,允许从当期增值额中一次扣除。

从全社会来看,其税基仅限于消费资料价值,而固定资产价值则不在课税之列,所以此类增值税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西欧各国大都实行此类增值税。

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额=销售收入-外购物质资料价值-固定资产的价值(四)我国开征增值税的历史●1979,部分城市试行;●1983-01-01,《增值税暂行办法》全国试行;●1983-1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草案)》;●1994-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9-01-01,消费型增值税;●2012-01-01,“营改增”营改增上海试行;●2012-07-31,“营改增”试点地区扩大到8省市。

增值税法的基本内容

增值税法的基本内容
❖ (7)生活服务
❖ 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 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 服务
❖ 4、销售无形资产 ❖ 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
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 无形资产
❖ 5、销售不动产
❖ 建筑物、构筑物等
@
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⑥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
(1)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
①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商户;
② 销售代销货物;
⑦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 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③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 ⑧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
算的纳税人, 将货物从一个机构 偿赠送他人。
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
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含)以下
一般纳 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
增值税的纳税人
下列纳税人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征税范围
分类
内容
一般 规定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具体项目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境内销售服务 4.销售无形资产 5.销售不动产
税法教程
增值税法的基 本内容
增值税法的基本内容
1.1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1.2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3 增值税的税率及征收率 1.4 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
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1. 划分目的: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2. 两个标准:销售额大小、会计核算水平

举例说明增值税法律规定(3篇)

举例说明增值税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增值税是一种以商品或劳务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具有中性、普遍、共享等特点。

我国于1994年开始实施增值税制度,经过多年的实践和不断完善,增值税已经成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通过对增值税法律规定的举例说明,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增值税的相关知识。

二、增值税法律规定概述1. 增值税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2. 增值税的税率我国增值税实行比例税率,分为以下几档:(1)基本税率:13%;(2)低税率:9%;(3)零税率:0%。

3.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增值税采用购进扣税法,即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时,可以扣除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

4.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1)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2)进口货物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5. 增值税的纳税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增值税法律规定举例说明1. 销售货物例: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商品,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购进原材料等货物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为10万元。

根据购进扣税法,该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应纳增值税税额 = 销售额× 增值税税率 - 购进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 = 100万元× 13% - 10万元 = 3万元2.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例:某维修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某企业维修设备,收取维修费用5万元,其中含税销售额为5.65万元。

根据购进扣税法,该维修公司应纳增值税税额为:应纳增值税税额 = 销售额× 增值税税率 - 购进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 = 5.65万元÷ (1 + 13%) × 13% - 0 = 0.65万元3. 进口货物例: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一批原材料,关税完税价格为10万元,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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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
第一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销售或进口的物资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征税范围的专门项目:(了解)
三、征税范围专门行为:--掌握8种视同销售物资行为
考试中各种题型都会出现,必须熟练掌握
视同销售物资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刻
(1)将物资交付他人代销;收到代销清单计算缴纳增值税
(2)销售代销物资;销售时计算缴纳增值税(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物资移送移送当天计算缴纳
增值税
(4)将自产或托付加工的物资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购买的物资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购买的物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托付加工的物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购买的物资无偿赠送他人。

物资移
送当天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题1】对上述(4)至(7)项视同销售行为学习中要注意比较他们的异同之处。

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

A.将同意的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购买的物资托付外单位加工
C.将购买的物资无偿赠送他人
D.将购买的物资用于集体福利
四、其他征免税规定(熟悉,而且有新增内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和自产的集成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
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例题2】某软件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当期外购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准予抵扣的增值税10万元,则:
应纳增值税=200×17%-10=24(万元)
实际税额=24÷200×100%=12%
应退税额=24-200×3%=18(万元)
2.融资租赁业务
①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
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②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
租赁物资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租赁物资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即出租),不征收增值税(这属于营业税中的经营租赁业务)。

3.新增内容:(5)~(9)
重点(8)转让企业内部产权涉及的应税物资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第二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治理
增值税纳税人:为销售或进口物资、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
纳税人↓
生产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其为主,并兼营物资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批发或零售物资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
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
为加强加油站成品油销售的增值税征收治理,从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
第三节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
税率或征收率适用范围
差不多税率为17%,销售或进口物资、提供应税劳务
低税率为13% 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五类物资
采纳简易方法征税适用4%或6%的征收率
需要注意的是:
(一)一般纳税人:17%差不多税率,适用于绝大部分销售或进口的物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一律适用17%。

(二)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物资是: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物资。

如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指有色和黑色采选的原矿,选矿和煤炭)、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第四节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全面掌握)
一般纳税人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采纳当期购进扣税法: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额税的计算,围绕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销项税额如何计算;二是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物资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方法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公式中税率为13%或17%,而销售额的确定是正确计算销项税额的关键。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手续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等)。

销售额中不包括:
第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第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第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①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必须注意的是:
第一,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中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假如是含增值税销售额,需要进行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
第二,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例题3】某酒厂为一般纳税人。

本月向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白酒,开具一般发票上注明金额93600元;同时收取单独核算的包装物租金2000元,此业务酒厂应计算的销项税额为()A.13600元
B.13890.60元
C.15011.32元
D.15301.92元
答案:B
(二)专门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也是必须全面掌握的内容,要紧有:
1.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三种折扣折让税务处理
折扣销售关键看销售额与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
① 假如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不注明的,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假如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财务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② 那个地点的折扣仅限于物资价格折扣,假如是实物折扣应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实物款额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属于一种融资行为,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让也发生在销货之后,作为已售产品出现品种、质量问题而给予购买方的补偿,是原销售额的减少,折让额能够从销售额中减除。

【例题4】甲企业销售给乙公司10000件玩具,每件不含税价格为20元,由于乙公司购买数量多,甲企业按原价的8折优惠销售,并提供1/10,n/20的销售折扣。

乙公司于10日内付款,甲企业此项业务的销项税额=20×80%×10000×17%=27200元。

2.以旧换新销售: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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