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工程第三方监测
建筑基坑支护工程及第三方基坑监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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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第三方基坑监测
➢ 基本规定 ➢ 监测项目的确定 ➢ 监测频率 ➢ 监测报警 ➢ 监测点布置(现场实习及教学) ➢ 监测方法及精度(现场实习及教学) ➢ 关键环节
第三部分:第三方基坑监测方案
➢ 监测方案名称 ➢ 监测方案包括的内容 ➢ 监测布点图表达的内容 ➢ 常见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建筑基坑工程支护设计
勘察
基坑开挖、支护、降水等技术方案 及工期、造价的比较
开挖 方法
监测 方法
支护 方法
降水 可能事故 对环境 方法 预测与防治 的影响
工期
造价
确定施工单位
初定方案
基坑深度超过5m时
N
应经专家委员会审批
Y 支护结构设计、降止水设计
➢ 深基坑设计的技术要求
周边环境条件较复杂;破坏后果较严重;基坑深度 6m<h≤12m;工程地质条件较复杂;地下水位较高、条件 较复杂、对施工影响较严重。
三级
周边环境条件简单;破坏后果不严重;基坑深度h≤6m; 工程地质条件简单;地下水位低、条件简单、对施工影响 轻微。
注:从一级开始,有二项或二项以上,最先符合该基坑等级标准者,即可定位该 等级
加筋水泥土、冻结法、
➢ 基坑安全等级
1.基坑等级
一般根据基坑环境、破坏后果、基坑深度、工程地质 和地下水条件等划分。各地规范划分标准不一。
安全等级
破坏后果
一级 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变形过大对基坑周边环境及 地下结构施工影响很严重。
二级 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变形过大对基坑周边环境及 地下结构施工影响一般。
2)破坏后果与工程复杂程度等级判定有矛盾时,按照高的级别考虑;
3)重要管线指破坏后果严重或很严重的管线,如:煤气管道、压力 水管道、 影响面积大的通讯电缆等。
基坑工程三检制度

基坑工程三检制度基坑工程三检制度是指在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自检、互检和专检相结合的一种质量检验制度。
该制度要求在基坑开挖、支护、排水等关键工序中,必须经过三次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自检是指施工单位在完成每一道工序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检查。
自检的内容包括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材料使用的正确性、机械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施工人员的作业方法等进行全面的核查。
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填写自检记录表,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互检是在自检的基础上,由相邻工种或相邻工序的施工班组相互进行检查。
互检的重点在于发现自检中可能遗漏的问题,以及对施工接口的处理情况进行复核。
互检通过后,相关班组长需在互检记录表上签字,以示负责。
专检是由专业的质量监督人员或第三方监理单位进行的检查。
专检的内容更为全面和严格,包括对自检和互检的结果进行复核,以及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和重要节点的质量进行专项检查。
专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在专检记录表上签字,并出具相应的检查报告。
在实际操作中,三检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执行标准:所有检查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 明确责任分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方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3. 注重问题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追踪整改效果,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4. 强化记录管理:所有的检查记录都应详细、准确,便于追溯和存档,为后续工程提供参考。
基坑工程三检制度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其范本内容需要结合具体的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过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可以有效地提升工程质量,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基坑支护第三方监测

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基坑支护专项监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穗建安监字[2006]12号全市各安监机构,建设、设计、监测、监理、施工单位:为了规范和加强基坑监测工作,我站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建委科技委办公室对建设基坑支护专项监测工作要点,制定了《广州市建设工程基坑支护专项监测管理办法(暂行)》,现予以印发。
请各有关单位执行实施,并及时反映实施中的意见或建议。
附:《广州市建设工程基坑支护专项监测管理办法(暂行)》广州市建设工程基坑支护专项监测管理办法(暂行)1 总则1.1 为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建设工程基坑支护的专项监测管理,规范专业监测单位的作业行为,明确监测工作的重点和要点,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根据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和广州市标准《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而制定,1.3 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施工第三方的专业监测管理。
1.4 基坑支护专业监测必须符合基坑工程“信息化设计、信息化施工”的原则,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基坑支护结构稳定及周边相关环境变形的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
2 监测单位人员及设备管理要点2.1 监测单位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2.1.1 技术、管理和监测人员应是在职的专职员工(已购买社保并签订劳动合同)。
2.1.2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并有从事建设工程监测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监测技术人员须具备中级职称以上并有从事建设工程监测工作3年以上经历。
2.1.3 每个监测单项有不少于3名从事该单项监测的技术人员。
技术负责人和监测技术人员必须经市以上主管部门认可的监测培训并考核合格。
2.2 主要监测仪器、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满足广州市标准《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各监测项目的监测范围和精度要求,并定期按规定进行检定和标定。
3 基坑监测管理要点3.1 基坑监测制度:3.1.1 基坑施工过程中,业主必须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单位不得与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深基坑第三方监测方案

目录第1章编制依据 (1)第2章工程概况 (1)2.1工程概况 (1)2。
2工程地质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3地下室基坑周边环境状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4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3章基坑支护监测方案. (1)3.1监测目的与意义 (1)3。
2监测方法 (1)3.3监测频率与预警控制 (1)3.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率 (2)3。
5监测工序管理 (3)3.5.1 准备工作 (3)3.5.2 施测原则 (3)3。
5.3 测量的基本要求 (3)3.6测点做法 (3)第4章主要监测设备与人员投入计划 (4)4.1监测设备投入计划 (4)4。
2监测人员投入计划 (4)第5章监测成果提交 (4)第6章质量保证 (4)第1章编制依据1.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主要有:(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 9);(2)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4) 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97);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3.有关工程设计图纸.第2章工程概况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广州海怡半岛花园四期工程第19-21栋住宅项目,本项目为广州海怡半岛花园四期工程第19栋、20栋、21栋住宅及地下室施工(含第19栋至25栋地下室水电安装工程),第19栋至21栋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1804平方米,第19栋至21栋地上建筑面积约53183平方米,其中第19栋层数28层、20栋层数28层、21栋层数27层。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年10月19日以佛建质〔2010〕7号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我市深基坑工程的监测管理,确保建筑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有效防止深基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等有关法规、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其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由第三方监测单位实施专业监测管理。
第三方监测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委托,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二、本办法所指的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
三、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按照工程“信息化设计、信息化施工”的原则,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深基坑工程自身结构稳定及周边环境变形的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
四、第三方监测单位、人员及设备管理要点第三方监测单位应为具备建筑测量CMA计量认证资格并具有独立法人的监测单位,且不得与其所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深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时,第三方监测单位还应当具有岩土工程资质或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第三方监测单位人员、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技术、管理和监测人员,应是本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的在职员工。
(二)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土木工程或岩土工程高级职称并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监测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监测技术人员应具备省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建筑变形测量培训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备从事建设工程监测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三)主要监测仪器、设备应满足《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监测范围和精度要求,并定期经具备CMA计量认证资格的机构实施检定和标定。
基坑施工监测项目内容

基坑施工监测项目内容1、基坑的监测应根据工程特点、监测项目控制值、当地施工经验等确定监测预警等级和预警标准。
支护结构监测项目控制值应根据工程监测等级、支护结构特点及设计计算结果等进行确定。
周边环境监测项目控制值应根据环境对象的类型与特点、结构形式、变形特征、已有变形、正常使用条件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结合环境对象的重要性、易损性及相关单位的要求等进行确定。
对重要的、特殊的或风险等级较高的环境对象的监测项目控制值,应在现状调查与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计算或专项评估加以确定。
基坑工程监测项目见下表。
表基坑工程监测项目2、当开挖基坑为以下情况时,需实施基坑监测:①基坑设计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
②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m的下列基坑:土质基坑、极软岩基坑、破碎的软岩基坑、极破碎的岩体基坑;上部为土体,下部为极软岩、破碎的软岩、极破碎的岩体构成的土岩组合基坑。
③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3、基坑工程施工前,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方案,并经建设方、设计方等认可,必要时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4、基坑工程监测范围根据基坑设计深度、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支护结构类型、施工工法等综合确定;采用施工降水时,需考虑降水及地面沉降的影响范围;采用爆破开挖时,爆破振动的监测范围应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经201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通过爆破试验确定。
5、现场监测对象包括:支护结构;基坑及周围岩土体;地下水;周边环境中的被保护对象(包括周边建筑、管线、轨道交通、铁路及重要的道路等);其他应监测的对象等。
6、基坑变形监测周期应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开挖速度或降水速度加快引起变形速率增大时,应增加观测次数;当变形量接近预警值或有事故征兆时,应持续观测。
7、当下列基坑工程的监测变形量接近预警值时,需进行专项论证:①邻近重要建筑、设施、管线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
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方案

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方案1 概述本工程中基坑监测工作将由业主聘请独立监测单位进行,故本公司在本章中仅对监测方案的编制原则、监测内容、监测点布设等内容作简单介绍。
2 监测方案的编制原则(1) 本工程监测内容主要为周边管线、建筑物的变形监测、围护墙墙顶位移监测、围护墙侧斜监测、道路地表沉降监测等;(2) 道路下的各种管线,特别是上水管、煤气等刚性压力管线作为重点监测,不便埋设直接测点的地下管线要以管线阀门井、窨井等井口地面结构作为观测点;(3) 监测内容的制定和监测点的设置必须满足本工程设计和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能全面反映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周围环境和基坑围护体系的变化情况;(4) 监测过程中,采用的监测方法、监测仪器及监测频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能及时、准确地提供数据,满足信息化施工的要求;(5) 监测数据的整理和提交须满足现场施工及业主的要求。
3 监测内容根据有关规范及本工程围护设计图纸的要求,本次监测设置如下内容:围护墙顶的垂直和水平位移以及墙身测斜、坑外土体测斜、支撑轴力、支撑两端点的差异沉降、立柱的水平和竖向变形、基坑坑底回弹、地下管线的水平位移及沉降、邻近地面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倾斜、裂缝、周边道路路面沉降、坑内外地下水位。
4 监测点布设为保证所有监测工作的统一进行,提高监测数据的精度,使监测工作有效的指导整个工程的施工,监测工作采用整体布设、分级布网的原则。
即首先布设统一的监测控制网,并在此基础上布设监测点(孔)。
5 拟提交成果(1) 监测资料的提交分日报表、周报告、阶段报告和最终报告。
(2) 日报表由计算机处理、计算、储存。
日报表当日提交。
当某监测项目的变化临近“报警”值时,及时向有关方进行报警,以便施工采取相应技术措施,为确保现场施工和周围环境的安全提供监测数据。
(3) 周报告是一周监测情况汇总整理的资料,为施工提供分析资料。
每周一上午提交。
(4) 阶段报告是根据业主、设计和监理单位的要求,对一特定施工阶段提出汇总报告,为安全施工分析提供信息。
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文件

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建设项目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 招标项目名称: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城市科技馆)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2.1.2 工程建设规模:2.1.3 工程建设地点:。
2.1.4 工程投资额:。
2.2招标范围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个标段。
2.2.2 招标范围: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第三方检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方案、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本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为施工及验收阶段所有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基坑支护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给排水工程检测、环境检测、节能工程检测、绿化工程检测、电气工程检测、智能化工程检测、人防工程检测、幕墙工程检测、消防检测、室外道路与园建工程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
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
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投标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且投标价中应综合考虑该项目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投标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④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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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观测报表
工程名称:深圳市富森大厦基坑支护工程第三方监测
2015-6-14 本 次 沉 降 (mm) 累 计 沉 降 (mm) 本 次 沉 降 (mm) 累 计 沉 降 (mm) 本 次 沉 降 (mm) 累 计 沉 降 (mm) 本 次 沉 降 (mm) 累 计 沉 降 (mm) 本 次 沉 降 (mm) 累 计 沉 降 (mm) 7.21 5.14 0.22 0.22 5.18 3.88 -0.05 0.34 6.70 0.14 0.31 2.81 6.88 0.04 8.73 0.39 0.13 0.41 4.35 6.24 3.20 7.01 9.14 0.41 0.36 -0.05 0.03 0.18 0.12 5.11 4.22 7.11 4.71 6.19 3.23 7.19 9.26 0.29 -0.07 0.19 0.35 0.12 -0.07 0.30 0.14 0.19 0.24 4.34 4.17 5.47 3.81 5.30 4.57 7.23 4.64 6.49 3.37 7.38 9.50 0.42 0.33 6.79 4.81 4.12 3.95 0.55 0.30 0.22 0.21 0.34 0.43 6.24 4.51 3.90 3.74 4.84 3.45 5.16 3.88 0.41 0.16 0.45 0.25 0.17 0.21 0.48 0.45 0.31 5.83 4.35 3.45 3.49 4.67 3.24 4.68 3.43 6.39 4.21 5.93 0.21 0.39 0.42 0.24 0.09 0.00 0.35 0.39 0.47 0.08 0.10 0.03 -0.07 5.62 3.96 3.03 3.25 4.58 3.24 4.33 3.04 5.92 4.13 5.83 2.78 6.95 8.69 0.23 0.15 0.33 0.37 0.25 0.46 0.27 0.28 0.22 0.28 0.46 -0.01 0.13 0.14 2015-6-16 2015-6-18 2015-6-20 2015-6-22 2015-6-24 本 次 沉 降 (mm) 0.37 0.23 0.20 0.21 0.18 0.23 0.15 0.38 0.12 0.10 0.29 0.14 0.15 0.35 累 计 沉 降 (mm) 7.58 5.37 4.54 4.38 5.65 4.04 5.45 4.95 7.35 4.74 6.78 3.51 7.53 9.85
图表部分
沉降观测报表(2015-6-22~2015-6-28) 水平位移观测报表(2015-6-22~2015-6-28) 水位观测报表(2015-6-22~2015-6-28) 累计沉降-时间关系曲线(2015-6-22~2015-6-28) 累计水平位移-时间关系曲线(2015-6-22~2015-6-28) 累计水位变化值-时间关系曲线(2015-6-22~2015-6-28) 累计锚索应力变化值-时间关系曲线(2015-6-22~2015-6-28) 监测平面图
报表编号: FSJC-012
深圳市富森大厦基坑支护工程第三方监测
监 测 报 告
项目负责: 技术负责: 监 测: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
2015 年 6 月 29 日
深圳市富森大厦基坑支护工程第三方监测
目
录
文字部分
一、本期监测工作内容及完成工作量 二、监测数据 三、监测数据分析 四、结论与建议
沉降观测数据分析统计表
单次最大沉降 监测点
沉降值 (mm) 0.51 发生位置 (点号) S1 时 间 沉降值 (mm) 10.64
累计最大沉降
发生位置 (点号) S14 时 间
S1~S14
2015/6/26
2015/6/28
注:+ 号表示沉降,- 号表示隆起,累计沉降报警值±50mm,沉降速率 报警值为±10mm/d。
3.95
S13
-0.06
7.47
0.26
7.73
S14
0.36
10.21
0.43
10.64
备
注:+号表示沉降,-号表示隆起。
水平位移观测报表
工程名称:深圳市富森大厦基坑支护工程第三方监测
2015-6-14 2015-6-20 本 次 位 移 (mm) 累 计 位 移 (mm) 本 次 沉 降 (mm) 累 计 沉 降 (mm) 10 5 1 1 7 6 -1 7 8 0 1 2 6 0 13 0 0 0 7 8 2 6 13 1 1 -1 0 1 0 0 7 8 9 6 8 3 6 13 1 1 0 1 0 0 1 1 0 -1 4 6 8 7 7 9 9 6 9 4 6 12 -1 0 11 5 3 5 0 0 0 -1 -1 0 2015-6-22 本 次 位 移 (mm) 累 计 位 移 (mm) 本 次 位 移 (mm) 累 计 位 移 (mm) 本 次 位 移 (mm) 累 计 位 移 (mm) 11 5 3 6 8 6 8 0 1 0 1 0 0 0 2 0 11 4 3 5 8 6 8 5 8 7 7 1 -1 -1 0 1 -1 1 -1 1 1 0 0 0 10 5 4 5 7 7 7 6 7 6 7 2 6 13 0 0 -1 0 0 1 0 1 -1 0 1 0 0 -1 2015-6-16 2015-6-18 2015-6-24 本 次 沉 降 (mm) 2 1 0 0 -1 0 1 0 0 1 0 0 1 0 累 计 沉 降 (mm) 12 6 4 6 7 7 8 9 9 7 9 4 7 12
0.11
4.68
S5
0.13
5.78
0.17
5.95
S6
0.13
4.17
0.23
4.40
S7
0.17
5.62
0.25
5.87
S8
0.30
5.25
0.30
5.55
S9
0.13
7.48
0.15
7.63
S10
0.16
4.90
-0.05
4.85
S11
0.21
6.99
0.33
7.32
S12
0.17
3.68
0.27
-0.07
4.33
S6
0.09
2.66
0.12
2.78
S7
0.36
4.08
-0.02
4.06
S8
0.23
2.46
0.30
2.76
S9
0.23
5.49
0.21
5.70
S10
0.21
3.59
0.26
3.85
S11
0.35
4.93
0.44
5.37
S12
0.23
2.79
0.00
2.79
S13
0.15
6.71
1
深圳市富森大厦基坑支护工程第三方监测
一、本期监测工作内容及完成工作量 2015 年 6 月 22 日至 2015 年 6 月 28 日,对 S1~S14 共 14 个沉 降兼水平位移观测点进行了观测,监测频率 1 次/2d,对 CS1~CS4 共 4 个水位观测孔进行了观测,监测频率 1 次/2d;对 MS1~MS4 共 4 个 锚索应力监测点进行了观测,监测频率 1 次/2d ;监测点位置见监测 平面图。 二、监测数据 本期监测数据见沉降观测报表、水位观测报表、水平位移观测 报表、锚索应力观测报表。 三、监测数据分析 1、本期监测数据统计分析见下表:
水平位移观测数据分析统计表
单次最大位移 监测点
位移值 (mm) 2 发生位置 (点号) S1 时 间 位移值 (mm) 13
累计最大位移
发生位置 (点号) S14 时 间
S1~S14
2015/6/24
2015/6/28
注: + 值表示向基坑内位移, - 值表示向基坑外位移;累计水平位移 报警值为 60mm,位移速率报警值为±6mm/d。
2015-6-10
2015-6-12
日
期
本 次 位 移 (mm)
累 计 位 移 (mm)
本 次 位 移 (mm)
累 计 位 移 (mm)
S1
1
9
1
10
S2
0
5
0
5
S3
1
4
1
5
S4
1
6
-1
5
S5
1
7
0
7
S6
1
6
0
6
S7
0
6
1
7
S8
1
6
-1
5
S9
0
7
1
8
S10
1
6
0
6
S11
0
4
2
6
S12
-1
3
-1
2
S13
2015-6-28 本 次 沉 降 (mm) 累 计 沉 降 (mm)
日
期
本 次 沉 降 (mm)
累 计 沉 降 (mm)
本 次 沉 降 (mm)
累 计 沉 降 (mm)
S1
0.51
8.09
0.38
8.47
S2
0.18
5.55
0.20
5.75
S3
0.09
4.63
-0.10
4.53
S4
0.19
4.57
2015-6-10
2015-6-12
日
期
本 次 沉 降 (mm)
累 计 沉 降 (mm)
本 次 沉 降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