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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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考试提纲

行政执法考试提纲

各县(市、区)经贸局,委直属有关事业单位:现将2013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专业法律知识复习提纲、综合法律知识卷重点范围挂在三明市经贸委网站,请通知参考人员根据各自报考专业类别上网查阅,并督促考生认真复习迎考。

屠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散泥:《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批复》《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新材:(打*号的重点复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节约能源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44号)《国家标准(GB13544—2000)》烧结多孔砖等新材相关标准2013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经贸综合卷复习提纲《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十一条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安排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

第二十五条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

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

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复习资料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复习资料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复习资料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复习资料1.法的概念法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以权力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它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它应当是通过利益调整从而实现社会正义的工具。

2.法的本质(1)法的本质表现为法具有意志性和规律性,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

(2)法的本质表现为法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

(3)从应然意义上讲,法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

3.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认可。

(3)法具有普遍性。

(4)法以权力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5)法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6)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4.法律部门的概念和特点概念: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

特点:(1)法律部门既是一个法学概念,也是组成法律体系的一种客观的基本要素。

(2)在某一法律部门中,又可以划分为若干个子部门,这些子部门是法律部门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在法律部门中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3)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而构成法律部门和子部门的基本要素则是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4)法律制度相对于法律部门来讲,又存在着一种交叉性和综合性。

5.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1)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2)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6.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整体性原则、均衡原则、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

7.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

8.法律体系的特点(1)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2)法律体系是一个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考试 试题复习资料230题整理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考试 试题复习资料230题整理

可编辑W O R D文档,欢迎下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考试试题复习资料230题整理1如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某些行政行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行政相对人可( )。

A.向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控告B.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控告C.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行政处罚法》规定,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机关可以( )。

A.自己执行B.自己执行,但应当由上级机关批准C.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D.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3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特定行政机关统一制作的罚款收据。

A.省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C.县财政部门D.省级税务部门4行政机关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在设定行政处罚上()。

A.对较轻微的处罚有设定权B.经法律.法规的授权后有设定权C.经国务院授权后有设定权D.没有设定权5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加处罚款。

A.百分之三B.百分之五C.百分之十D.百分之一6行政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 )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A.不承担B.承担C.必要时应当承担D.承担一部分7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的数额由( )规定。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厅.局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8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行政处罚的管辖权发生争议,若双方协商不成则由( )管辖。

执法证考试要点

执法证考试要点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要点(仅供参考)第一章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建设1、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

2、2004.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3、2010.10,《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4、2013.11,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5、2014.10,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6、2015.12,《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第一节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概要(深化改革)《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主要内容:(1)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2)全面深化改革,以马、列、毛、邓、三、科为指导,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全面社会改革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位一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的建设(3)最大实际: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经济体制改革是重心,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市场在资源优化配臵中起决定性作用。

(4)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5)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固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

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

职业经理人(6)负面清单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设立中小型银行知识产权法院(7)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

事务性管理服务,引入竞争机制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8)审核预算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20 13 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纲

20 13 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纲

《2013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纲》(综合法律知识)2013 年资格考试提纲一、题型:客观题(70 % ) :判断20 % ,单选30 % ,多选20 % ;主观题(30 % ) :案例分析两题各15 分,强制法中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处罚法各一题。

二、分值分布:行政强制法40 % ,行政许可法20 % ,行政处罚法20 %,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10 % ,其他10 % 。

三、法律条文重点(除强制法、许可法、处罚法、复议法外其他条文加黑为重点):(一)行政强制法(P595 、结合条文,F 指法条,下同)1.界定:P220 一222 、F22.原则:P223 一228 、F4 一83.种类与设定F9 一13行政强制措施:P229 一236、F9行政强制执行:P239 一245 、F12行政机关自已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P246 一247 、F44 、45 、46 、50 、52 。

4.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实施主体:P249 一251 、F17 、70一般程序:F18 、19具体程序:限制人身自由F20;查封、扣押P259 一268、F22 一28;冻结F29 一335.行政强制执行程序:P273 一284 、F34 、43一般程序:P252 一257、催告F35 一38,中止执行F39,终结执行F40,执行回转F41,执行和解F42,强制拆除F44。

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P279 、F45 一49代履行P282 一284 、F50 一52 、F436 .申请人民法院执行F53 、547 .其他:F60 、69 、70 等(二)行政许可法(条文P578 )1.行政许可的界定(P125一126 、F2一3 ):依申请的管理性外部行政行为2.原则( P130 一134 、F4 一10 )3.类别、设定(P143 一145 、F12 一18 )4.实施机关(F22 一28 )5.实施程序(如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期限等(F29、30、31、32、34、35、36、38 、39、40、42、44、45、46、47、48、50、82 )6.特别规定及许可证费用(F53 、54 、57 、5 、58 、59 )7 、监督检查:许可的撤销、吊销、注销(P151 一153 、F62 、63 、64 、67 、69 、70 )8.法律责任(P72、78、79、80 )(三)行政处罚法(条文P501 )1.与行政处分等区别:P186 一1882.基本原则:P188 一191 、F3 一73.种类与设定:P190 一198 、F8 一14 )4.实施机关:P197 一199 ( F15 一F19 )5.管辖、适用、追究时效(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情形): P200一204 、F20一296.程序(简易、一般、听证)送达(参照新民事诉讼法)、执行:P205 一216 、F30一F54 7.法律责任(F56 、59 )(四)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条文P531 、条例条文P610 )1 .复议与诉讼关系:P322 、FS 、16 、192 、复议原则:F43 、复议范围:A .具体行政行为:F6 、8B .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申请审查:F74 、复议机关的确定(F12 一15 、条例23 、24 )5 、复议申请A . (申请方式条例18 )B .复议申请人及第三人(F10 、条例6 、7 、9 )c .被申请人(F10 、条例11 一14 )D .申请期限(F9、条例15 、16 )6.程序:受理一审查(条例32 、33 、34 、39 、40 、46 )一决定(条例47 、48 、51 一送达一执行(F17 、20 、21 、23 、24 、25 、28 、31 、32 、33 、34 、条例49 )。

辽宁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复习题教学内容

辽宁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复习题教学内容

辽宁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复习题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复习题一、填空题1、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2、行政处罚的功能在于(惩罚与教育)。

3、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4、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5、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6、当事人被处以罚款,但其确有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分期)缴纳。

8、行政处罚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

9、(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10、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有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11、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12、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1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15、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16、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17、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18、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单项选择题1.行政处罚的功能在于:()A.预防B.惩罚与教育C.杜绝D.警示2.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国务院D.人大常委会3. 下列事项中,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必告知当事人的是哪一项?()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和理由B.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C.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4. 黄州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

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A.行政强制执行?B.行政监督检查C.行政处罚?D.行政强制措施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是行政处罚法基本原则中的哪个内容?()A.权利保障原则B.公开原则C.行政处罚法定原则D.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6.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A.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B.两个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给予当事人两个罚款的处罚C.对一个违法行为已由一个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再对其进行罚款D.一个违法行为,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处罚8. 下列有关行政处罚设定权,叙述错误的是哪一项??()A.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B.国务院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C.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D.司法部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9. 下列各项措施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A.撤职B.扣押C.责令停产停业D.开除10. 国务院某部制定一行政规章,规定对某种行政违法行为,除处罚单位以外,还要给予直接责任人罚款的行政处罚,但设定这一违法行为处罚的国务院行政法规并没有规定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复习

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复习

附表2: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复习资料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复习提纲

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复习提纲
36、论述《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对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的规定?
答案要点: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
要扩大听证范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
要规范听证程序,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确定、分配听证代表名额要充分考虑听证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及影响范围。听证代表确定后,应当将名单向社会公布。听证举行10日前,应当告知听证代表拟做出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确保听证参加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
(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4)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13、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一般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实行办案、审核、决定三分离。
14、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询问应当注意的基本事项:(1)充分听取询问对象的陈述和申辩;(2)把握好询问的节奏和主动权;(3)注意提问的方式和策略;(4)防止泄露调查工作秘密。
15、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和理由、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种类和幅度、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31、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法委托其他机关或者组织执法。受委托的机关和组织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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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复习提纲1、能否依法治国,关键在于能否依法行政。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规定,要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3、行政执法机关的领导成员在行政执法中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4、《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要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5、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应当立卷归档。

6、《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定要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7、行政许可的主要功能是控制危险、配置资源、证明或提供某种信誉、信息。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对依法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

9、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对特定的相对人和特定的行政事务采取措施并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

10、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

11、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者其它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制裁。

12、行政处罚的种类是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

行政处罚法将行政处罚的种类确定为以下七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3、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一般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实行办案、审核、决定三分离。

14、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询问应当注意的基本事项:(1)充分听取询问对象的陈述和申辩;(2)把握好询问的节奏和主动权;(3)注意提问的方式和策略;(4)防止泄露调查工作秘密。

15、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和理由、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种类和幅度、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16、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是指依法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已经统一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调整和重新配置某些部门在某些事项行政执法中的行政处罚权。

这一规定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

17、行政执法责任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责任。

行政执法机关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具体方式包括有:1.撤销或部分撤销原行政执法行为;2.变更原行政执法行为或重新作出新的行政执法行为;3.停止侵害;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恢复名誉;7.赔礼道歉;8.赔偿损失.18、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种类分为直接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行政执法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方式分为:(1)诫勉谈话;(2)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通报批评;(4)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5)扣发奖金;(6)暂停执法活动;(7)停职离岗培训或调离工作岗位;(8)给予行政处分。

19、制定听证规则,规范听证程序,应对听证代表的遴选方式、听证代表的名额分配、听证意见的处理办法有明确规定。

20、政府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由政府法制部门或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21、规范性文件与行政立法相比,内容更具体,程序或形式要求也更宽松。

22、行政执法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应经过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

规范性文件至发布之日起30日内应向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报送备案。

2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开始,除具体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外,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制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都应当明确有效期。

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没有明确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为2年。

一般情况下,市县政府及其部门每隔2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5、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主要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

人民法院追加或变更被告须征得原告同意。

2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以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为参照。

27、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28、我国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违法为前提条件。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9、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如果行政相对人不服此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30、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由最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同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在10日内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在10日内指定受理机关。

31、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法委托其他机关或者组织执法。

受委托的机关和组织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33、《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34、简述《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功能定位答案要点:(1)总结功能,为依法行政提供有益经验。

(2)评价功能,为考核评定依法行政的成效设置科学标准。

(3)引导功能,为依法行政指明努力方向。

(4)预测功能,为分析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提供客观依据。

35、什么是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答案要点: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是指有权机关或者部门根据行政执法部门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所发生的行政执法争议进行协调处理的活动。

36、论述《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对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的规定?答案要点: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

要扩大听证范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

要规范听证程序,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确定、分配听证代表名额要充分考虑听证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及影响范围。

听证代表确定后,应当将名单向社会公布。

听证举行10日前,应当告知听证代表拟做出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确保听证参加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

对听证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吸收采纳,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听证代表,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3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听证的程序的规定答案要点: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4)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8、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制度主要有哪些?答案要点:(1)行政公开制度。

行政公开制度是公开原则在程序制定上的具体体现,其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行政执法依据公开、行政执法决定过程公开、行政执法决定结果公开。

(2)告知制度。

告知制度可以尽可能防止和避免行政执法中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听取陈述和申辩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在告知行政相对人有关行政执法的内容后,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意见,并加以认真、充分地考虑,如合理、适当,则应予以采纳;如不合理、不适当不予以采纳的,应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解释和说明。

(4)听证制度。

听证制度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听取陈述和申辩的一种特殊形式,被公认为现代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行政程序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5)职能分离制度。

职能分离制度可以防止行政执法人员腐败和滥用权力,也能防止行政执法人员的偏见,保证行政决定公正、准确。

(6)回避制度。

实行回避制度,有利于排除与所处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行政执法人员主持行政程序,从而实现行政公正;有利于增加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信任感,保障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

(7)不单方接触制度。

不单方接触制度有利于防止行政腐败和偏见,防止行政执法机关对一方当事人偏听偏信而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记录和决定制度。

记录和决定制度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为,其过程应有记录,其最终形成的意见表示应有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行政相对人。

(9)时效制度。

时效制度对于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及时作出,避免因行政执法行为的拖延损害行政相对人权益,防止和避免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效率,稳定行政管理秩序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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