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费用扣除谈个人所得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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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浅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到充分 的发挥 才是 我 国经济 向着 更好 方 向发展 的 一种
体现 。
计算 的办 法 ; 有 的则采 用按 次数征 收的办法 ; 有 的采 用
关键词 : 个人 所得税 ; 改革; 特点
按 月足额 缴 纳 , 纷 繁 的计 算 使得 今 天 收入 来 源 比较 多
样、 分散 的纳税人在不 同的所得 项 目以及 不同 的支付 方
性 的原则 , 不利于社会 的稳 定发展 。我 国的个 人所得税 的费用扣 除还呈 现出落后性 的特征 , 不能适 应经济 不断
发 展 的情 况 , 费 用的扣 除变化 完全是 滞后 的 , 损害 了一 部分人 的利益 。 3 ) 税基 比较狭 窄 、 税率档次 较多。我国的个人所 得 税 在征 收的范 围方面 不是 十分 的广泛 , 税基教 窄 , 随着
税务审计
浅 谈 个 人 所 得税 的改 革
韩 冰
( 沈 阳远大环境工程有 限公 司 , 辽宁 沈 阳 1 1 0 0 2 7)

要: 在经 济生活之中个 人所得 税逐 步暴 露 出来
采用 的是分类 所得税制度 , 其 指的是属 于某一纳税 人的
的问题对于税制 的健全和 完善起到 了一定 的反作用 , 只 有在实践 中逐 步 的探 索才 能建 立起 来 一 套行 之 有效 并


个人所得税的相பைடு நூலகம்概念
式下 的税 负出现 不公平 的情形 发生 , 这 种情况对 于个人 所得税调节 收入过 高的人群 , 保 障低收 入的人群 的 目的 得不 到有效 的贯 彻 。并且 在 此种体 制下 的税制 很容 易 诱发逃税 以及避 税的行 为 , 一些 纳税人通 过分解 以及 分 散其 收入 、 分次或者是分项扣 除等办法来 实施减少 缴纳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近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迅猛,人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然而,个人所得税制度却长期没有改革与完善,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与讨论。

针对这一情况,中国政府已经启动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实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公平与有效。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分析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现状和改革措施,以期加深公众对这一重要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一、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现状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税收制度公平性的重要标志。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7年,当时的税率为2%-5%。

但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个人所得税被开征后不久就被废除了。

直到1980年,个人所得税才重新成为中国税制的一部分。

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分为11个级别,税率从3%到45%不等。

其中,月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00元的按照3%的税率计算,月应纳税所得额高于96000元的按照45%的税率计算。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扣除项目和减免政策,例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教育支出等。

总的来说,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税率较高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相对较高。

尤其是在高收入人群中,税率更是高达45%,这使得他们的纳税负担变得非常沉重。

2、扣除项目少与国外许多国家相比,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中的扣除项目相对较少,减免政策也相对简单。

因此,相对于其他国家,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扣除上较为严格,这也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

3、税基较窄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群体较窄,主要是在职工薪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等范围内。

这也使得该税种收入规模相对较小。

二、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在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主要以税率下调、扣除项目增加及税基扩大为主要方向。

下面我们将分别对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1、税率下调2018年,中国政府出台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从而拉开了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大幕。

探究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与完善问题

探究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与完善问题

3《商场现代化》年月(中旬刊)总第55期的力度。

只有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会计人员队伍才能架起一座管理会计理论和实践沟通的桥梁,才能促进管理会计的应用。

要改革现行的陈旧教材,不片面追求那些高深莫测的理论和数学模型,不生搬硬套那些众多的无法操作的名词、概念和方法。

要组织有关人员编写出适合各个不同层次需要的、规范实用而且便于操作的教材,要增加一些中国的管理会计本土化的案例。

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使他们不断更新知识,适应管理会计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

五、建立中国管理会计师组织现代西方发达国家一般均设有管理会计师协会,作为管理会计师的专业组织。

这些专业组织的成立不仅推动了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发展,而且提高了管理会计师的社会地位。

持有管理会计师证书的人员一般都具有广泛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英美等国取得特许管理会计师或管理会计师资格,就意味着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具有更多的机会获得企业高层管理职位。

通过西方发达国家的管理会计师专业组织发展的结果和作用来看,我国也有必要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借鉴西方先进经验来组建我国自己的管理会计师协会,设立管理会计师资格考试,创办管理会计师刊物。

这不仅有利于管理会计的发展壮大,而且能够推动管理会计的应用和发展。

六、积极开发管理会计电算化软件现阶段,计算机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程度不高,利用率也比较低。

在开展会计电算化的企业中,存在重核算、轻管理的问题,其应用紧紧停留在事后算账的水平上,不具备事前预测和事中控制的能力。

同时,现阶段我国管理会计的软件开发严重滞后,使得管理会计一些复杂的公式和模型无法运用(如线性规划、非线性回归分析、投入产出模型等),这些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采用手工计算,将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计算机可以迅速准确地处理大量数据,因而会计电算化是必然趋势。

由于缺乏电算化软件,使得管理会计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从而削弱了管理会计的作用,造成了管理会计在企业中应用缓慢。

个人所得税改革之我见2200字

个人所得税改革之我见2200字

个人所得税改革之我见2200字个人所得税是现代政府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和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我国个人所得税开征较晚,现行税制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基础上形成的。

由于税制模式,费用扣除,税收优惠和税收征管存在问题,加上经济全球化,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居民收入多元化的出现,使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日益暴露出功能缺陷,及时予以改革显得格外迫切和重要。

我国目前已着手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修改主要涉及两项内容:一是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二是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

对此两项内容,笔者作为一个单位的会计,也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实际操作者,阐述一下个人观点。

此项改革非常迫切和正确。

财政部长金人庆说:“因为800元的标准是1993年制定,当时就业者中,月工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仅1%左右,而到2021年月工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已上升至52%左右。

在收入提高的同时,职工家庭生活消费支出也呈上升趋势:2021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1993年提高60%,消费支出明显增长,超过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每月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

”很显然800元的月费用扣除标准已显得过低。

但是如果仅仅只是提高此数字标准,不作其他相应改革,国家税收势必因此减少很多。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表示,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后,近七成工薪阶层将不纳税,一年国家将减少税收收入280亿。

这是因为目前税制只管住了工薪阶层而真正的高收入者交税的却不多,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中来源于45%档的税收接近为零,而一般的工薪阶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的主要群体,占个人所得税征收总额的70%以上。

该数字标准改革仅对工薪所得部分改革,效果应为从绝对数上减少了国家税收收入。

鉴于此,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征管手段落后,公民纳税意识淡薄的情况下,采用国际上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综合税制较困难,可以采用一种过渡形式,即先将现行税目中的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为一种综合所得,统一征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建议——以个税的税制与费用扣除为基点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建议——以个税的税制与费用扣除为基点
除上没 有关 注到 纳税 主体 的个 别性 差异 ,进 而导致 个人 所 得税 法 在理论 和 实务 中没 能处理 好税 收横 向公 平 的问题 。
策 ,并对综合所得税进行改革尝试 ,突出表现在二元所得 和单一税的实行…。混合所得税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将分类所得税制和综
合 所得 税制 的优点 兼 收并蓄 ,首先 能够 体现税 收 的横 向和 纵 向公 平 ,其 次计 税依 据 确定 相 对 简 单 ,管 理成 本 不 高 , 再 次 ,比分类 计征 更能 遏制避 税行 为 。我 国现 在一部 分 学 者 主 张 我 国应 该 建 立 这 种 混 合 所 得 税 制 ,并 且 我 国 的 “ 十二 五 ”纲 要 中明确提 出在 “ 十二 五 ”期 间 “ 逐步 建 立
能未能很好 地显现。2 0 1 1年修订通 过 的个人 所得税 法 , 只是在 提 高费用 扣除 标准 之外 ,增 加 了关 于 工资 薪金所 得
和生产 经 营所 得 的税 率 结 构 调 整 等 内 容 。在 费 用 扣 除 方
面,采用 “ 一刀切 ” 的扣除方法 ,使 得个税法在费用扣
税 人 的全 年各 项特 定所 得 先 征 收 一定 比例 的分 类 所 得 税 ,
我国的 《 个人所得税法》首先把应税所得分为工薪 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
营所 得 、劳务 报酬所 得 、稿 酬 所 得 、特 许 权使 用 费所 得 , 利息 、股息 、红利 所 得 ,财 产 租 赁所 得 、财 产 转 让所 得 、 偶 然所 得 和其他 所得 十一类 所得 ;其 次 ,分 别按不 同形 式 的税率 和方 式进 行课税 ;再 次 ,征 收 的方法 是按月 、按 年 或按 次 的源 泉课 征 ,不 进行 年末 清算 。可见 ,我 国个人 所 得 税是 典型 的分类 所得 税制 。这种 规定从 理论 和实 践上 讲 都 会导 致个 人所得 税 的公平 性 不 足 。实行 分 类所 得 税 制 , 单 从理 论上 说 ,这 种税 制更 方便对 不 同来源 的个人 所得 设 计 不 同的税 率 ,进 而更 好地 调节不 同来 源 的个人所 得 ,更 方 便地 实现 对 收 入 调 节 的 目标 。特 别 是 在 经 济 发 展 的 初 期 ,可 以通过 对资 本所 得 设计 低 税 率 ,促 进 资本 的积 累 , 增 加社会 的效 率 ,所 以在 中国实行效 率优 先兼 顾公平 的社 会 财富 分配 背景下 ,实 行 分类 所 得税 制 对 提 高社 会 效 率 , 增 加社会 财 富的积 累有 积极 的意义 。但是 ,公平 和效率 在

我国个人所得税之费用扣除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我国个人所得税之费用扣除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制度 建 设
学术论丛 20 09年 第1 期 ( 4 总第55期) 2
我 国个 人 所 得 税 之 费 用 扣 除 制 度 的 改 革 与 完 善
王 卓
003 ) 50 5 ( 家庄 信 息工 程 职 业 学院 ,河 北 石 家庄 石
[ 摘
要 ] 近几年 ,我 国针 对个人 所得税 法扣 除费用的 内容进行 了两次调 整 ,迈 出个税 改革 的 坚实步伐 。但 认真 分
所 谓 “ 收指数 化 ” 就 是 将个 人 所 得 税 的扣 除 费用 税
宽免主要有个 人扣 除 ( 即个人 生计 费 扣 除 ) 、附加个 人 扣
除 、子 女税收抵免 、工 薪家庭 税 收抵免 和盲 人扣 除等 。有 些 类别如个人宽免 、已婚夫妇 宽免 等按其 年龄 段 的不 同而 享 受不 同的宽免额 ,所 属年 龄段 越高 ,享 受 的宽免 额也 越 大。另外 ,考虑到通货 膨胀 因素 ,英 国个 人所 得税 的税 收 宽免额与前一年度 的零售 物价指数 的上 升幅度保持一致 。
类 别的收入 分别规定 不 同的费用扣 除项 目,这就 导致 :一 是 同一收入 水平 ,因收 入项 目的不 同,费用 扣 除 则不 同。 二 是同一性 质不 同收入 项 目费用扣 除不 同 ,如_ 所得 和 T薪 劳务报酬所 得本是 同属于劳 动性质所 得 ,但 由于税 法把 它 们 划分为不 同 的类 别 ,且规 定 了不 同的扣 除标准 ,这 同样
3 改革 与完善
( )允 许 以家 庭 为 纳税 单 位 ,促 进 税 收公 平 。家 庭 1 是最基本 的社会 单位 ,经济行 为 、社会 行为 在很大程 度上 是家庭行 为 ,对 家庭行 为的调节 是调 节社会 经济行为 的基

浅析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及影响

浅析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及影响

浅析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及影响摘要: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条款的规定,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从年初开始计算的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

本文通过对个税扣除项目的展开,来分析个税调整及相关的影响内容。

关键词:个税改革、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影响一、个人所得税的认知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我国所得税分为两大类:一是个人所得税,我国实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相结合的征收管理制度。

个人所得税采取代扣代缴办法,有利于控制税源,保证税收收入,简化征收手续强化管理;二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直接税。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完整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具体调整如下:对一个纳税年度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从年初开始计算的累积减除费用(5000元/月)。

此外,新个税法规定,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本次个税改革主要有四大方面:(一)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实行综合征税;(二)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每月提高至5000元每月;(三)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四)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二、近两年个税调整项目2019年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四类:个税起征点,工资、薪金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从2019年1月1日起,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因此2019个税税前扣除项目第一项要扣除的就是个税起征点5000元;三险一金,它是个税必须扣除的项目,通常在扣除个税起征点之后,第二项需要扣除的就是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主要集中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其他相关扣除,个税法中还有一些是可以减税、免税的项目。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完善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完善

政策建议和展望
• 逐步推进改革:对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改革,需要逐步推进,不能一蹴而就。在逐步推进的过程中, 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
• 增强政策灵活性:在保证税收公平和公正的前提下,需要增强政策的灵活性。例如,对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 、不同人群的需求,可以设定不同的扣除标准和政策。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国际比较
国际比较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在各国之间存在差异。一些国家采用固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而另一些国家则根据纳税人 的个人情况(如婚姻状况、子女数量等)进行差异化处理。此外,各国在扣除范围、扣除标准和计算方法上也存 在不同。
借鉴经验
通过对国际上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比较分析,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 税费用扣除制度。例如,可以逐步扩大费用扣除的范围,提高扣除标准,实现更加精细化的差异化处理等。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 除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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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引言 •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概述 •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完善的必要性和可行

目 录
•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完善的社会经济影响 •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完善的实施方案及保
障措施
01
引言
研究背景和意义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是指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的过程中,对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必要成本和费用进行扣除 的税收制度。
特点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具有公平性、合理性和鼓励性等特 点。它旨在平衡不同纳税人之间的税收负担,确保税收公平 ,并鼓励纳税人积极参与经济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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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中的重要税种。

目前的费用扣除规定粗放、简单,不利于个人所得税公平作用的发挥。

因此个人所得税改革可以从规范费用扣除制度出发,参照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对低收入者采取“标准扣除”、“宽免”的办法,通过科学测算,健全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选择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力争做到相同收入的家庭纳各自相当的税,更好地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改革;费用扣除;调节收入分配;公平原则一、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财政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有所不同。

市场经济体制下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是税收,即对个人所得征收所得税、遗产与赠予税等,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范畴。

我国自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逐年增长,由1994年的72.67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660亿元,6年净增加587.33亿元,增长808.21%,年均增长134.70%;由1994年占税收收入总额的1.42%,增加到2000年占税收收入总额的5.21%.个人所得税正逐渐成为我国一个越来越重要的税种。

通常实施和执行税收政策的目的有二:其一是增加财政收入以供政府运转,其二是实现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即实现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转及社会成员的公平。

马克思在谈到资本主义社会税收的情况时就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

……所得税是以不同社会阶层的不同收入来源为前提”(1)。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的报告中也指出:“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于合理,防止两极分化”。

这就说明,在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了像其他税收一样,为国家增加收入,增强“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外,主要在于以“不同收入来源为前提”,“规范收入分配”,从而达到“调节过高收入”,“使收入差距趋于合理”的目的。

可见,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任务在于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

二、公平,是一个主观色彩较浓厚的概念,因为它涉及到价值判断问题。

历史上曾经存在四种较有代表性的公平观,即平均主义、罗尔斯主义、功利主义和市场导向的公平观。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历史文化传统,决定了具有客观性的公平观是一种能综合体现“平等生存权”和“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的平等观。

这种平等观既不是平均主义的,也不是市场导向的公平观。

平等生存权是现代社会中每个社会成员应当拥有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要真实地体现在每个成员对基本生存资料的拥有上。

而基本生存资料的标准是可以变化的,尤其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基本生存资料的标准也不断提高。

而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现收入分配公平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它主要是从激励角度来体现公平。

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来源近九成来自工薪阶层、个体户所缴税款。

2000年,来自于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和银行利息所得三个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合计分别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42.86%、20.12%和28.27%,占个人所得税的总收入的91.68%,而来自其他的个人所得税还不足其总收入的10%(2)。

难怪有人说:个人所得税只管住了工薪阶层,管不住“新生贵族”,更管不住那些“灰色收入”、“寻租收入”。

这就说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在很大程度上未能得到充分贯彻“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这一公平原则。

那么,“平等生存权”这一公平原则是否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中得到体现了呢?我国近几年社会经济发展很快,居民、职工工资也增长很快。

据统计,职工年平均工资:1993年国有单位为3532元,城镇集体单位为2592元,其他单位为4966元;2000年国有单位为9552元,城镇集体单位为6262元,其他单位为10984元(3)。

虽然平均货币工资增长达两倍多,但同期物价水平也上涨37.8%,个人生活费支出也逐年上升。

而且,近年来我国已推出住房制度、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制度等多项改革措施,使得我国个人的基本生存资料不仅包含衣、食,而且还要包含住、行、教育等诸多方面。

但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自1994年以来一直未变(对我国居民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税起征点每月定额800元;对外国居民和中国非居民每月定额4000元;对其他所得采取定额800元或定率20%扣除费用)。

这样一来,很多中等收入的职工、甚至较低收入者也要被征收个人所得税,职工增加的工资相当一部分用在了缴纳个人所得税上。

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从纵向上看,超额累进税率意味着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

这看起来十分公平,因为税收征收的原则就是纳税能力越强,则税收越多。

但如前所述,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所采用的单一、简单的费用扣除标准,并没有考虑个人具体的负担能力,如老人的赡养费用、子女的教育费用、夫妇一方工作单独负担家庭费用等情况。

举例而言,有相同收入的二人,其中一人需要抚养一个小孩,那么他的平均收入就只相当于另一个人的二分之一。

但根据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他们将要支付等额的所得税。

因此,实际上他们所面临的就不是超额累进税而是比例税了。

马克思说过:“试问按公道来说,能不能指望一个每天赚一角二分钱的人缴纳一分钱和每天赚十二块钱的缴纳一元钱那么容易?按比例来说,他们每人都交出了自己收入中的同样一分,但是这一捐税对他们的生活需要的影响,程度却完全不同。

”(4)因此,按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这一费用标准扣除后的征收,并不能实现纳税能力越高纳税越多这一目的,造成了事实上的横向不公平,有违税收公平的量能负担原则。

所谓量能负担原则,即是指对于两个收入相同的纳税人来说,由于财富积累的不同、各自家庭状况的不同,造成各自负税能力的差别,从而要求各自适应有差别的税收政策。

由此可见,目前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简单规定,忽略了纳税人的自然状况,如婚否、子女等家庭状况,使得个人所得税偏离了其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调节过高收入的本意,有悖于“平等生存权”这一社会公平原则。

因此,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不应只纠缠于起征点的高低,而应建立一个全面细致的费用扣除制度。

第一,个人所得税的特点是对纯收入征税,因此在确定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或征税范围)之后,还必须按照国际通行的办法,从个人收入总额(或各种毛收入)中,扣除各项成本费用以及赡养纳税人本人及其家属的生计费用和其他必要的费用,仅就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征税。

个人在取得各项收入时,总要发生相应的耗费和支出,而且有些收入项目,其收入数额的多少与支付相应的费用的多少又有内在联系,往往是收入数额大者,支付的费用也多,而收入数额小者支付的费用也少。

因此,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就应该承认个人为取得收入所花费的必要耗费和支出,并准予从总收入中扣除。

第二,个人在生活中还有一些必要的生活支出(如维持人的再生产支出),也应根据不同情况加以扣除。

马克思在谈到劳动力的价值时指出,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态,必须保证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因此,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总和,要包括工人的补充者即工人子女的生活资料,只有这样,这种特殊商品所有者的种族才能在商品市场上永远延续下去。

”(5)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就不能光以满足生存需要和一般“种的繁殖”为标准,还要满足享受和发展的需要,要不断提高消费层次和质量。

因此,确定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意义在于对纳税人的毛所得中排除掉不反映其纳税能力的部分,而保留能反映其纳税能力的部分,然后据以征税。

概括起来,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不仅包括与获取所得直接有关的费用,而且包括与获取所得活动没有直接联系但又是进行获取所得活动所必需的生活开支。

这些费用均是纳税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如果不给予相应的扣除,就要影响个人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和工作的积极性。

对这部分费用,世界各国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都是允许扣除的。

如美国,可从所得总额中扣除的项目至少包括不予列计项目、费用开支、扣除项目、个人宽免额等四大类。

在其他国家,扣除项目多少不一,但均作为一个要素存在。

而且,税前扣除和列支是个人所得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一要素,可以实现政府公平分配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

三、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进行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主要内容就是根据居民收入水平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对低收入者采取“标准扣除”和“宽免”的办法,较好地体现了平等生存权这一公平原则。

例如,荷兰的个人所得税扣减项目主要有老年准备金增加、独立劳动者扣减、企业辅助扣减、个人义务(特殊支出)、例外支出、可扣除的馈赠等项。

此外还包含个人折扣。

个人折扣在纳税前从总的净收入中扣除,折扣程度由纳税人所处的税收等级决定,并考虑个人环境。

起征点优惠为7102荷兰盾;对有无收入的配偶或伴侣的已婚纳税人或独身的纳税人,优惠为14204荷兰盾;有孩子的单亲家庭为12784荷兰盾,如果这些孩子的父(或母)是受雇佣而获得报酬的,这个金额最多还可增加5682荷兰盾;65岁以上老人可增加923荷兰盾。

法国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的免税所得包括就业津贴、家庭津贴、工伤事故的赔偿和战争牺牲者的抚恤金、终身养老金、荣誉勋章及军人勋章津贴,对慈善机构捐款等。

加拿大从2001年起在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中增加教育费的扣除,从每月200元与60元,分别增为400元与120元;对伤残的税收扣除从4293元增加至6000元;增加子女照顾费与年老体弱赡养费的税收扣除,从2386元增加到3500元。

德国1990年扩大了个人收入中的免税部分,对未婚和已婚者个别收入中的基本免税额及子女免税额部分都作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韩国的个人所得税规定:家庭成员中有65岁以上的老人或残疾人,以及只有一个6岁儿童的,可享受附加扣除。

从这些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来看,目的就是使得数以百万计的中、低收入者,免除个人所得税,使个人所得税更符合保护穷人、调节富人的良税性质。

综上所述,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要采用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

目前世界上普遍实行的是综合所得税制或混合所得税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普遍采用综合所得税制。

我国的分类课税模式存在着既缺乏弹性又加大了征税成本的弊端,但在目前要完全放弃分类所得课税模式也不现实,会加剧税源失控,税收流失。

因此,建议我国个人所得税制采用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制,按照不同所得进行合理分类:属于投资性的、没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票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宜分类所得征税;属于劳动报酬所得和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项目,宜实行综合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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