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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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夏秋季征兵工作通知,通知公告【精品范文】

2016年度夏秋季征兵工作通知,通知公告【精品范文】

2016年度夏秋季征兵工作通知,通知公告2016年度夏秋季征兵工作通知各工作站、行政村(社区):根据xx县征兵办公室龙征办关于做好今年征兵目测初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今年征兵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的完成,现就今年征兵征集工作中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一、征集对象和范围凡户籍关系在本街道的男性公民。

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重点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和民办大学在校的学生均在征集范围之内。

今年重点是要做好六类学校(本科、高职高专、中专、普高、职高、技工技校)应届毕业生的征集工作,尽可能从这六类学校的毕业生中确定预征对象,向部队输送优秀合格的青年。

二、征集年龄和条件男青年为2016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周岁,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青年为2016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

今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

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征集对象的政治条件: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布的《征兵政治审查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1991年9月29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办法和时间适龄青年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兵役登记(城镇非农业青年报名登记时间截止到7月30日)经目测合格确定为预征对象,凭两表三证(即病史调查表、网上报名登记表,公民兵役义务证、身份证,高中以上毕业证)参加县征兵体检站体检。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给予资助。

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高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

下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一)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第五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

第二章标准及年限第六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

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2016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流程和优惠政策

2016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流程和优惠政策

2016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流程和优惠政策
一、应征入伍流程
(一)应征对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入学新生。

(二)工作流程
第一步宣传动员、网上报名。

(3月1日至征兵报名报名结束)第二
步组织大学生预征对象体检,完成政审、确定预征对象工作。

(6月1日至7月中旬)
第三步定兵、送兵。

(8月下旬至9月中旬)
二、优惠政策
应征入伍学生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主要资金保障、就业保障和学业保障
三个方面。

(一)资金保障
8项,服役期满后,学生平均可得到约14.57万元收益。

相关政策共
详见下表:
(二)就业保障
应征入伍大学生在退役后享受如下就业优惠政策:
(三)学业保障
应征入伍大学生享受如下学业待遇:。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毕业生学费补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毕业生学费补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毕业生学费补偿 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流程每年6月15日前,应征报名的在校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如有助学贷款的。

如有助学贷款的还需还需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每年6月31日前,学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对所申报学生的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加盖公章,返还学生。

贷款代偿申请表》加盖公章,返还学生。

被批准的申报人,被批准的申报人,由发放由发放《入伍通知书》的地方政府征兵管理部门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加盖公章;并到批准入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章;并到批准入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每年9月30日前,被批准的高校毕业生或地方政府征兵管理部门将《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原件(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资助中心报送省(区、市)学生资助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报送省(区、市)学生资助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上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上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将补偿款汇入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如有助学贷款的,联系银行还款,还款后仍有剩余资金汇入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系银行还款,还款后仍有剩余资金汇入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流程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申请流程每年6月15日前,应征报名的在校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如有助学贷款的款的还需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还需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学生资助工作档案

学生资助工作档案

学生资助工作档案(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依据性文件)2016年No.00201601A保管期限:永久学生资助中心目录1、关于做好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 ....... ....... ....... ....... (1)2、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属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 ....... ....... ....... ....... (2)3、首届首都高校十大校园励志人物颁奖暨先进事迹报告会会议通知. ....... ....... ....... ....... ....... (3)4、关于开展2016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 ....... ....... ....... ....... ....... ....... (4)5、关于开展市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检查与调研的通知....... ....... ....... ............. ....... ....... (5)6、关于报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有关材料的通知....... ....... ....... (6)7、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 ....... ............. ....... ....... ............. ....... ....... .................... ....... . (7)8、关于收取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通知....... ....... ....... ............. ....... . (8)9、关于拨付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中央资金)”的通知....... ....... ....... ............. ....... ....... (9)10、关于评选表彰“北京市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 ....... ............. ....... ....... (10)11、关于拨付2015-2016学年度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 ....... ............. ....... ....... . (11)12、关于拨付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 ....... ............. ....... ....... . (12)13、关于举办北京市学生资助干部培训暨2016年工作总结部署会的通知....... ....... ....... . (13)14、关于调整我校勤工助学酬金发放标准的报告....... ....... ....... ............. ....... ....... . (14)15、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度校内分部门预算下拨通知单....... ....... ....... ............. ....... ....... (15)16、关于印发《北京工商大学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 ....... (16)17、2011-2015年中央奖补指出余统计表....... .............. ............. ....... ....... ............. ....... (17)18、学生处专项经费支付进度说明....... ....... ....... ............. ....... ....... ............. ....... ....... (18)目录1、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日程 (1)2、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登记表 (2)3、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重要事项告知 (3)4、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填写说明 (4)5、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 (5)6、北京工商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6)7、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重要事项告知 (7)8、北京工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8)9、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9)10、北京工商大学201年贷款毕业生申请政府贴息报表 (10)11、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减免登记表 (11)12、北京工商大学201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西部就业减免申请表 (12)目录1、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1)2、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2)3、北京工商大学历年学生资助项目统计表 (3)4、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综合评价统计表 (4)5、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有关情况(北京市资助中心调用) (1)目录1、2015年北京市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3)2、北京工商大学2015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1)3、北京工商大学2015年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2)4、北京工商大学历年学生资助项目统计表 (3)目录1、北京工商大学2015-201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1)2、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名额 (2)3、北京工商大学学院2016年国家奖学金评委名单(模板) (3)4、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公示名单(模板) (4)5、北京工商大学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模板) (5)6、北京工商大学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模板) (6)7、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模板) (7)8、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模板) (8)9、北京工商大学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模板) (9)10、北京工商大学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模板) (10)11、北京工商大学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 (11)12、北京工商大学2015-2016学年国家奖励志学金评审总结报告 (12)13、北京工商大学2016-2017学年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报告 (13)14、报送北京市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副本) (14)15、报送北京市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副本) (15)16、报送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和学生名单备案表(副本) (16)17、北京工商大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光荣册(2015-2016学年) (17)目录1、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征信系统]及[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 (1)2、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来我校调研(校网报道) (2)我校网站2011年3月18日报道,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领导就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考察,随后委托我校研发[市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高校版3、教育部及北京市学生资助中心领导来我校调研(校网报道) (3)北京市学生资助中心领导陪同教育部全国资助中心的领导到我校调研信息化建设情况4、《关于[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发计划的报告》 (4)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领导来我校考察后,我们递交了《开发计划报告》5、《关于委托研发[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协议》(复印件) (5)6、《[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发协议》(2011年) (6)7、北京市高校学生征信系统测试会在我校举行(校网报道) (7)8、《关于拨付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系统维护费) (8)9、《[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维护协议》(2013年) (9)10、《关于拨付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中央资金的通知》(系统维护费) (10)11、《[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维护协议》(2015年) (11)12、研发历程2011年7-2012年12月[系统]研发测试情况 (12)2013年1-8月[系统]研发测试情况 (13)2014年1-8月[系统]研发测试情况 (14)2015年3-12月[系统]研发测试情况 (15)2016年1-8月[系统]研发测试情况 (16)2016年9-12月[系统]研发测试情况 (17)2017年1-8月[系统]研发测试情况 (18)13、《北京市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高校版测试用户管理登记表》 (19)14、《北京市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 (20)15、关于北京工商大学资助资金使用整改的通知 (21)16、关于我校资助资金使用整改的报告 (22)目录1、北京工商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建档立卡规范(讨论稿) (1)2、北京工商大学学生资助建档编目登记(模板) (2)3、北京工商大学学生资助建档名牌(模板) (3)4、北京工商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封面(模板) (4)5、北京工商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目录(模板) (5)目录1、北京工商大学学“绿色通道”工作人员手册 (1)2、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本科新生报到工作安排 (2)3、北京工商大学2016级新生报到指南 (3)4、北京工商大学2016级新生报到位置图、物品领取登记 (4)5、北京工商大学“绿色通道”爱心礼包 (5)6、北京工商大学本科学生PPT卡片 (6)7、北京工商大学2015级学生《学生手册》测试题(2016级参照使用) (7)目录1、《北京工商大学学生资助项目介绍2013-2016》(“绿色通道”使用材料) (1)目录1、北京工商大学2012年第一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1)2、北京工商大学2012年第二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2)3、北京工商大学2012年第三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3)4、北京工商大学2012年第四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4)5、北京工商大学2012年第五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5)目录1、北京工商大学2013年第一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1)2、北京工商大学2013年第二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2)3、北京工商大学2013年第三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3)4、北京工商大学2013年第四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4)目录1、北京工商大学2014年第一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1)2、北京工商大学2014年第二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2)3、北京工商大学2014年第三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3)4、北京工商大学2014年第四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4)5、北京工商大学2014年第五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5)目录1、北京工商大学2015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1)2、北京工商大学2015年学生管理事务计划 (2)3、北京工商大学2015年第一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3)4、北京工商大学2015年第二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4)5、北京工商大学2015年第三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5)6、北京工商大学2015年第四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6)7、北京工商大学2015年第五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7)目录1、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1)2、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学生管理事务计划 (2)3、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第一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3)4、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第二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4)5、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第三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5)6、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第四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6)7、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第五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7)8、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第六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8)9、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第七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9)10、北京工商大学2015-2016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细则 (10)目录1、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1)2、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学生管理事务计划 (2)3、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第一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3)4、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第二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4)5、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第三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5)6、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第四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6)7、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第五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7)8、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第六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8)9、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第七次学生管理、资助会议提要 (9)目录1、教育部致我校贺信“祝贺我校顾风云等同学国家奖学金,作为当代大学生杰出代表,顾风云同学的先进事迹刊登在《人民日报》2017年2月22日14╱15版” (1)2、《人民日报》2017年2月22日14╱15版 (2)3、北京工商大学校园网对顾风云同学先进事迹的报道 (3)4、市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研发情况说明 (4)5、[诚信教育视频-贷款助学、信用助人]-教育部 (5)6、[学生资助工作宣传片–阳光下的温暖]-北京市 (6)7、[学生资助工作宣传片- 助梦飞翔]-北京市 (7)8、[诚信教育视频资料]-北京工商大学 (8)9、资助育人活动宣传视频-[银海万向励志奖学金]、[公寓管理系统]视频 (9)目录1、[诚信教育视频-贷款助学、信用助人]-教育部 (1)2、[学生资助工作宣传片–阳光下的温暖]-北京市 (2)3、[学生资助工作宣传片- 助梦飞翔]-北京市 (3)4、[诚信教育视频资料]-北京工商大学 (4)5、资助育人活动宣传视频-[银海万向励志奖学金]、[公寓管理系统]视频 (5)。

兵役登记通知

兵役登记通知

关于做好我院应征男青年兵役登记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按照上级通知,现将我校2016年度在校男生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我院全体男生。

(二)登记时间2016年4月10日前。

(三)登记程序1、网上填写信息。

每位男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2、打印表格。

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登记完毕后,班长将本班所有男生打印好的表格,按学号排列好,4月13日前统一交到学工办进行确认;3、目测初审。

学院将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并报校人武部审核;4、领取《公民兵役登记证》。

学校人武部将区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公民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

《公民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青年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注意:所有登记学生,请记住本人登记用户名以及密码。

汽轨院学工办附件1:全国征兵网使用说明一、全国征兵网用户须知1、全国征兵网为全国征兵报名唯一官方网站。

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主办,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办。

学信网提供技术支持。

网址为:。

2、适龄青年进行兵役登记、应征报名时需首先注册学信网账号(“学信网账号”可用于登录学信网各个服务平台。

支持“学信网账号”的学信网服务平台有:学信档案(含图像校对、学籍信息核对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全国征兵网、学信就业、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等系统。

如果您已经在使用这些服务时注册过账号,则可以直接登录并使用其他服务,例如:如果您进行过图像校对,则可以使用此账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研招网上报名”、“兵役登记”、“应征入伍”等,而无需再次注册账号。

)。

已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无需再次注册。

3、注册时需正确填写青年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一经注册完成将无法更改。

2016全国直招士官报考、入伍、分配、退役政策解读

2016年直招士官网上报名已于5月10日开始。

直招士官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直接招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入伍,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到部队服现役。

直招士官招收对象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未婚,所学专业与部队需求专业相同,招收时间从每年5、6月份开始,8月份结束。

那么报考直招士官前哪些政策性问题一定要了解到呢?跟着华夏高考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士官招生的十五大政策吧!一.什么是直招士官?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简称直招士官),是指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直接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到部队服现役。

二.什么是直招士官定向生华夏高考网?答:直招士官定向生是指通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途径,经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选拔,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毕业后直接补充到部队相应专业技术士官岗位服役的全日制高校学生。

也就是说,定向生在入学时就确定了毕业后要到部队以士官身份服役。

目前定向生全部为专科(高职)学生。

定向生完成2.5学年相应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后,于第3学年的12月份办理入伍实习手续,开始入伍服役。

三.直招士官有何条件要求?直招士官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

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四.如何报名应征直招士官?直招士官采取网上报名,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招收专业,符合专业条件的在进行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的同时申请参加直招士官报名。

高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结合开展大学生预征,组织对直招士官报名对象进行初审初检和后续招收工作。

报名人员因招收员额限制未被录取的,仍然可以参加义务兵征集。

五.直招士官入伍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华夏高考网?直招士官按照报名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批准入伍、签订协议、交接运输的程序办理。

【推荐】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武警部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征兵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中央部门直属各高等学校: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制定了《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附件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3: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2013年8月20日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给予资助。

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高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

2016年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给予资助。

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高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

下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一)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第五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

第二章标准及年限第六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

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2016—2017学年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通知

2016——2017学年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通知各二级学院:为做好2016年度我院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我院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1.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2.所有参军入伍的高校学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网址:或填写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或《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办理相应的学费补偿代偿或学费资助申请。

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跨年即可),考入我院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不含中专),根据本人申请(每年一次),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1.资助内容:学费资助;2.资助标准:学费资助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本专科生每人每年8000元(学费);3.资助方式:学费由中央财政按照标准和隶属关系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即学费直接补助至我院。

三、申请需提交的材料以下材料均需一式两份:1.各类补偿代偿申请表2.退伍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3. 身份证复印件;四、工作要求学院接受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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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函〔2016〕22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点: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对象
(一)2016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
(二)2016年参军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三)2016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四)2016年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五)补报往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毕业生、退役复学生(需在明细表备注栏注明补报)。

(六)2015年及之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本专科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招士官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凡是在2014年7月1日之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均按照新标准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凡是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从本学期起,学费减免的标准均按照新标准执行,之前学期学费减免的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材料报送
(一)《2016年地方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见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
(二)《2016年地方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见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
(三)《2016年地方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见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
(四)《2016年度高校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资助明细表》(见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
(五)《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纸质签名版、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六)《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纸质签名版、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

(七)《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纸质签名版、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

四、相关要求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招士官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影响广,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填报申请信息,做好申请材料的审核把关及递送工作,确保申请材料内容符合要求,材料递送及时准确。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信息为保密信息,各学院要按照保密规定做好相关信息的处理和保管。

附件:1. 2016年地方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2. 2016年地方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3. 2016年地方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学费资助明细表
4.《2016年度高校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资助明细表》
学生处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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