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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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某煤矿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某煤矿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煤矿是一种高风险行业,存在着爆炸的潜在危险。

为确保煤矿安全运营,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制定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含了煤矿防爆设备的选用、检修、维护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防爆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二、防爆设备选用1. 根据煤矿的爆炸危险性等级,选择相应的防爆设备。

2. 选用的防爆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具备相应的防爆认证。

3. 防爆设备的选用应结合煤矿的实际情况,确保设备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三、防爆设备检修1. 防爆设备的检修工作必须进行计划性管理,按照制定的检修计划进行。

2. 检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检修工作。

3. 检修过程中,必须对设备的每个部件和功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

4. 对检修完成的设备,应进行必要的试验和调试,确保设备达到使用要求。

四、防爆设备维护1. 防爆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维护周期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2. 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要求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维护工作。

3. 维护工作包括定期巡检、清洁和润滑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4. 维护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结构和功能。

五、防爆设备使用1. 使用防爆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证上岗,掌握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 在使用防爆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或错用。

3. 发现设备存在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4. 防爆设备使用后,必须经过清洁和消毒,确保设备的卫生和安全。

六、防爆设备事故处理1. 对于防爆设备事故,必须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

2. 对于严重的防爆设备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

3. 对于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教训和经验,应进行总结和归档,为今后的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为近一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及《GB51145-2015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保证防爆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和电气火花引起的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事故,确保矿井安全供电,结合井口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爆电气检查与失爆管理办法1.机电队、运输队、监测股室根据井口下发的资料《GB51145-2015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第11章矿用防爆电器安装标准及其它相关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等资料进行不定时自查,防爆检查员作辅助巡查。

2.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电缆、监测监控设备及线路、通讯设备及线路、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及线路、视频监测系统设备及线路等设备设施,机电队、运输队、监测股室各分管范围内的每周至少全覆盖检查1次。

机运股必须每月组织全面检查一次防爆性能并做好记录。

发现失爆立即整改。

生产过程中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立即停产更换。

3.掘进迎头、检修作业点、工作面上、下口等易造成电缆、监测监控线、电气设备损坏的地点,由防爆检查员每天覆盖检查一次。

现场作业人员若发现在作业过程中造成线缆破损或设备损坏等现象,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安排相关管理连队(股室)及时处理。

4.对井下临时安装的电气设备,要在安装前通知防爆检查组成员检查,入井设备必须粘贴自制的“矿用设备入井防爆检验合格证”。

并检查合格达到防爆要求后方可入井使用。

电气设备入井安装后防爆检查员及时对所安装的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检查(包括内部检查),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失爆现象或设备不完好通知相关责任连队(股室)及时处理。

5.二号井机运股室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检查,若发现失爆或电气隐患等问题要按二号井《二号井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严格考核。

二、防爆电器设备爆检查规定:(一)防爆电器设备的外壳隔爆结合面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均应为防爆电器设备失爆:1.外壳隔爆结合面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间隙应符合表1的规定,但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结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不应小于25mmo表1外壳隔爆结合面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间隙(mm)注:1)对于操纵,轴和转轴,其间隙指最大的直径差。

煤矿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矿工安全,确保矿井生产过程中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制定并实施煤矿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安全,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煤矿应设立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职务,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健全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和检修等环节,形成完整的防爆电气设备管理体系。

第五条煤矿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煤矿应定期开展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测和评估,确保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七条煤矿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迅速、有效地处理防爆电气设备故障。

第二章防爆电气设备的购置和验收第八条煤矿在购置防爆电气设备时,应根据需要明确设备的功能、性能和规格。

第九条煤矿在购置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并核实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煤矿在验收防爆电气设备时,应对设备的品质、数量、性能等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十一条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编码和入库。

第三章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二条煤矿在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前,应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矿工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矿工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和岗位培训证明。

第十四条煤矿应为防爆电气设备制定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规定和责任分工。

第十五条煤矿应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定期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十六条煤矿应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返修第十七条煤矿应设立专门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部门,负责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修工作。

第十八条检修部门应有专业的检修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煤矿防爆管理制度

煤矿防爆管理制度

煤矿防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煤矿爆炸事故,制定本煤矿防爆管理制度,以规范煤矿防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具体包括煤矿生产、采煤、运输等相关环节,以及与煤矿防爆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防爆管理组织1. 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防爆管理部门,负责煤矿防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明确责任分工。

2. 煤矿防爆管理部门应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的防爆知识和技能,进行定期培训,提高防爆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煤矿防爆管理部门应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会、职工代表等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防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四、设备设施管理1. 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设备和设施,并加强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

2. 煤矿企业应制定和严格执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设施的隐患。

3. 煤矿企业应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明确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

五、作业管理1. 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作业管理制度,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防爆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相关的防爆知识和技能。

2. 煤矿企业应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管理,制定作业计划和工作程序,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煤矿企业应明确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禁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六、应急处置1.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2. 煤矿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药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七、监督检查1. 煤矿企业应加强对煤矿防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煤矿防爆设备和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2. 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4篇)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4篇)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煤矿安全规程》、《井下环境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以规范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保障矿井井下人员的安全。

第二条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井下的电气设备,包括配电设备、电动机、电缆等。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矿井井下各个工作区域以及电气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等全过程。

第二章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责任体系第四条矿井煤矿企业应设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责任体系,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管理责任人应负责组织并实施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工作,包括制定防爆管理的制度和标准、组织培训、检查监督等。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具备相应的电气设备防爆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维修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电气设备防爆的安全标准第八条矿井煤矿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安全防护等方面制定标准。

第九条矿井煤矿企业应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测和鉴定,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第四章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电气设备的使用与操作第十二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禁违反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气设备防爆知识和技能,并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六章防爆管理的培训与教育第十四条矿井煤矿企业应组织电气设备防爆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防爆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井下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七章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第十六条矿井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任务。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5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5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一、防爆检查要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具体操作。

二、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取得防爆检查合格证才准入井,井下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防爆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准投入运行。

三、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由机电科负责入井防爆电气设备和检修后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由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负责组织入井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各队值班电工负责井下所管辖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3、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机电科组织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填写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合格证》,并填写验收记录台帐。

4、凡是新调入(购入)、初次使用或大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机电科必须组织检查、验收。

5、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对自己签发的合格证负责,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安装人员限期处理。

四、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失爆处理: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为失爆。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钳具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为失爆。

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

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

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为失爆。

防止煤尘爆炸管理制度

防止煤尘爆炸管理制度

防止煤尘爆炸管理制度煤尘爆炸是导致煤矿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防止煤尘爆炸的发生,矿井管理方面要建立完善的防止煤尘爆炸管理制度。

该制度需要包含以下方面的内容:一、组织管理方面:1.设立专门的煤尘防爆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煤尘防爆管理制度。

2.明确煤尘防爆管理责任,各级管理人员要承担煤尘防爆管理的主体责任。

3.制定并实施煤尘防爆管理工作计划,对各项防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开展煤尘防爆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爆意识和防护技能。

5.建立完善的煤尘防爆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二、安全生产方面:1.制定详细的煤尘防爆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防爆措施的有效实施。

2.加强对煤矿巷道、煤仓等易积尘场所的清理和管理,严禁堆放可燃物品。

3.定期对矿井设备、通风系统等防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4.加强对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保持通风系统畅通有效,防止积尘引发煤尘爆炸。

5.对工作面、综采工作面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检,及时排查煤尘积存情况。

三、检测监控方面:1.建立煤尘浓度监测系统,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煤尘积存情况。

2.加强对煤尘浓度的监控,及时采取措施降低煤尘浓度,保持安全范围内。

3.建立火灾、煤尘爆炸传感器等报警设备,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

四、教育宣传方面:1.加强煤尘防爆安全教育宣传,普及煤尘防爆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组织开展煤尘防爆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员工对煤尘防爆工作的重视和自觉性。

3.定期组织煤尘防爆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和防护措施的实际效果。

五、技术改造方面:1.根据矿井实际情况,采取技术改造措施,降低煤尘爆炸的风险。

2.选用符合煤尘防爆要求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在作业中不产生易燃易爆的物质。

3.采用新型的防尘设施,降低煤尘产生和积尘风险。

综上所述,防止煤尘爆炸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组织管理、安全生产、检测监控、教育宣传和技术改造等多个方面入手,通过制定和执行完善的防止煤尘爆炸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煤矿的防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

煤矿安全规程防爆规定(3篇)

煤矿安全规程防爆规定(3篇)

第1篇一、前言煤矿安全规程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煤矿企业的生产活动,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其中,防爆规定作为煤矿安全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预防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安全规程中的防爆规定。

二、防爆设备管理1.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PAA、运行BB、维护CC、整定DD、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具体包括:(1)PAA: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和拆除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爆电气设备的技术标准。

(2)BB: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试验和维修,确保其防爆性能良好。

(3)CC:维护防爆电气设备时,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维护过程中不破坏设备的防爆性能。

(4)DD:整定防爆电气设备的参数时,应严格按照设备技术要求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修理:修理防爆电气设备时,应使用合格的配件,并确保修理后的设备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2. 井下防爆设备检验(1)防爆电气设备的检验周期为一年,检验内容包括设备的防爆性能、绝缘性能、保护性能等。

(2)防爆电气设备的检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结果应作为防爆电气设备使用的依据。

3. 防爆设备入井管理(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后,应定期检查其防爆性能,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三、防爆作业管理1. 爆破作业安全距离(1)薄煤层或倾角30度以上的采煤工作面爆破安全距离不小于25米。

(2)倾角30度以下的中、厚煤层采煤工作面爆破安全距离不小于30米。

(3)工作面有夹矸或开采天然焦在上、下部都有自由面的煤垛,爆破安全距离根据夹矸出现长度、影响范围确定,但最小爆破距离不得小于50米。

(4)采用其他方法采煤,工作面需要爆破时,应制定安全措施,其安全距离的确定由矿总工程师批准,但最小爆破距离不小于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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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管理,提升××矿防爆电气(防爆设备、煤矿小型电器、电缆等)管理的精细化水平,防范因电气失爆引发矿井重特大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矿电气防爆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顾问:书记
副组长:机电矿长
成员:矿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师级以上领导。

职责:
1、领导全矿各单位开展电气防爆管理工作;
2、审定适合我矿有关电气防爆的管理细则及标准规范;
3、考核全矿各单位电气防爆工作。

(二)、成立防爆管理工作组
组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安检科科长、机电科长
成员:安检科、机电科、供应科、职教科、调度室、技术科、一通三防等有关职能单位、机修厂等检修单位以及井下防爆电气使用单位的行政负责人。

职责:
1、负责联系专业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合格的防爆电工和防爆检查员;落实上级机构下发的有关防爆管理的各项规定;
2、负责组建电气防爆专业化管理小组,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制定适合我矿的电气防爆管理细则及考核标准;
3、负责对全矿使用防爆电气的单位开展业务督查,督促各单位落实防爆管理的各项规定,保持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动态完好。

二、防爆管理规定
(一)、安检科是全矿电气防爆检查的业务主管部门。

成立由专职防爆检查员组成的电气防爆检查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各单位的防爆设备的动态检查,满足防爆检查周期的需要,考评各使用单位对我矿防爆管理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

(二)、北井井长领导并负责北井的电气防爆管理工作,北井成立相应的电气防爆检查组,负责北井具体的防爆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三)、机电科负责组织防爆设备入井前的检查、验收工作;要求入井设备必须台台完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GB8386-2000》等国家有关规定并张贴“入井许可证”。

(四)、机修厂等检修单位要作好每台防爆设备的检修内容记录,要求出厂的每台设备必须有试验、验收报告单,每台设备必须做到:各出线装置必须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金属圈和挡板,要对设备的外壳、防爆结合面间隙、密封圈、挡板、金属圈逐条、逐部位用量具、仪器认真测试达到防爆要求。

(五)、要求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使用单位的防爆电工必须要进行防爆检查验收,密封圈内外径是否符合要求,电缆护套伸入器壁是
否符合要求,不用的喇叭嘴要用合格的密封圈、挡板、挡圈堵死,螺栓、弹簧垫不能短缺,防爆结合面是否有合格的油脂等,全部符合防爆要求时方可送电、试运。

(六)、机修厂试验中心负责每季测定1次井下固定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固定敷设的电缆) 的绝缘电阻并要留有记录。

发现绝缘低劣的设备或电缆,使用单位要有计划的采取措施处理。

(七)、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严禁长期超出额定值运行,整定保护必须符合规定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八)、井下严禁带电检修电气设备,严禁打开上盖开车,对人为造成电气失爆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九)、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使用防爆设备的单位负责所用防爆设备的现场管理,并建立本单位内部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1、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设备防爆管理和作业小组,单位行政正职为本单位设备防爆管理的负责人。

2、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副职或机电工长)直接分管设备的防爆工作,按区域划分好防爆设备的检查工作。

3、各单位要配足专职或兼职的防爆检查员,报防爆管理工作组和检查组备案;要求包机人每天会同单位防爆检查员对所包设备进行一次防爆检查,并留有记录。

4、分管副职(或机电工长)负责对本单位所有的防爆设备,每月有计划的完成一次断电开盖检查,确保其防爆性能完好,并留有记录。

5、移动式防爆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包括经常移动的电缆)由维护
人员每月必须测定一次,并留有记录。

6、各单位要对在用防爆设备及时进行维护,保证其防爆性能。

特别是长期固定不动的,如高低压接线盒、照明灯、扩播设备、人员定位电源箱、各类监测监控电源、控制电源等,要重点进行维护,维护要留有记录。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铭牌、MA 标志、入井合格证等设备标识必须齐全,明晰,否则为不完好设备;现场悬挂标志牌,标明设备名称、型号、编号、电压、短路电流、整定值、包机人、使用单位、用途等内容。

8、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都应到达防爆要求;备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达到电气设备完好标准。

9、各单位要建立设备台账(含防爆设备)、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绝缘摇测表并实时更新,移变低压头、照明综保漏电试验记录、接地极明细表,上述资料每月28日前上报机电科。

(十)、安检科防爆检查组负责每月至少检查二次各单位防爆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抽查各单位防爆电气的防爆性能,对高瓦斯区域,每周至少检查二次;低瓦斯区域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留有记录。

(十一)、每月机电矿长和安全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本矿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检查。

三、考核奖惩
(一)、对每次防爆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矿三违管理规定》及矿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二)、公司或上级检查部门发现一台失爆电气设备,罚款5000
元,责任单位要分析原因,落实责任者,并拿出整改意见。

(三)、每月按照××矿电气防爆管理评分表对各单位电气防爆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对实现当月无失爆和电气事故、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前三名单位给予2000~3000元奖励。

季度实现无失爆,防爆管理工作组对参加检查的单位给与适当奖励。

四、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者,按本办法执行。

附:××矿电气防爆管理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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