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交政策的决策机构和程序

合集下载

美国政府机构设置

美国政府机构设置

美国政府机构设置美国政府的机构设置框架,源于美国联邦宪法。

政府三个部门——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各自行使特定的职责,同时相互制约。

一、立法机关(美国国会)联邦政府的所有立法权力被赋予由两院(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的国会。

参议院由每州出两名参议员组成,共100人。

参议员任期六年,每逢双数年便举行选举,改选参议员的三分之一。

参议院主席由副总统担任,但除了在表决相持不下时,副总统并是没有表决权。

众议院由各州按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众议员。

美国国会设置的其他重要机构,还包括总审计署和国会预算办公室。

二、司法机关美国的司法机关主要由最高法院、11个上诉法院、91个地方法院、以及三个有特别裁判权的法院以及联邦司法中心等机构组成。

最高法院和联邦法院的院长和法官由总统提名,由参议院批准任命。

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一级法院,也是联邦宪法特别设立的唯一法院。

最高法院由一位首席大法官和8位大法官组成。

每个上诉法院有3-15名上诉法官。

地区法院是联邦法院系统的基层法院,每一地区法院有1-27 个法官。

三、行政部门机构设置美国总统领导的行政部门分为两部分:总统的办事机构和联邦政府的各部。

(一)总统和白宫1、总统2、总统内阁内阁成员由处理具体的国家及国际事务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官员组成。

除副总统和国务卿外,还包括13个部的部长3、白宫“政研室”1)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由总统担任,其他法定成员包括副总统、国务卿和国防部长。

国家安全委员会帮助总统制定有关国家安全的国内外军事、情报和经济政策。

2)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委员会由主席1人和委员2人组成。

委员会主席也称为总统首席经济顾问。

委员会的三名成员都由美国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同意。

委员会有专业工作人员19名,任期1-2年。

其任务是:为总统分析全国经济情况,为制定国内外经济政策提供建议,协助总统准备提交国会的年度经济报告,为总统收集经济发展和动向的情报,评价联邦政府的各项经济政策和活动等。

论中美关系正常化过程中美国对华政策的决策模式

论中美关系正常化过程中美国对华政策的决策模式

陈乔之邵镔:论中美关系正常化过程中美国对华政策的决策模式作者:陈乔之邵镔摘要:考察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全过程,论述美国在中美关系正常化过程中对华政策的决策模式。

结合美国学术界现有的理论观点和美国政治的实践,提出了一种新的决策模式——多元社会模式。

尼克松政府的对华决策符合理性行为体模式,福特政府的决策模式是多元社会模式,而卡特政府的对华政策更符合官僚政治模式。

关键词:决策模式;政策;关系正常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美国国内就对华政策展开了 3 次辩论。

第一次辩论发生在 20 世纪 40 年代末50 年代初,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第二次辩论贯穿整个 70 年代,核心是实现两国关系的正常化;第三次是80 年代末到 90 年代初。

本文回顾了美国对华政策中的第二次辩论,试图从中找出美国对华政策中一些规律性的因素。

一、尼克松:大步流星从 1949 年到 1969 年尼克松上台时,美国政府一直奉行孤立、遏制和敌视新中国的政策。

到了 20 世纪 60 年代末,中美两国的国内政治以及国际局势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美关系的改善成为可能。

在美国,素以“反共斗士”著称的尼克松当选为美国第 37 任总统。

美国人信赖他与共产党中国打交道,相信他不会重蹈民主党在 40 年代末的覆辙。

在中国,意识形态的狂热让位于对国家利益的理智计算,珍宝岛的枪声使中共最高层的决策者意识到必须认真考虑对付来自苏联的军事威胁。

当时中国高层的基本判断是:苏联的威胁大于美国的威胁[1](P225)。

从国际形势看,美攻苏守让位于苏攻美守,中美联合抗苏成为可能。

尽管苏联咄咄逼人,但在中美苏三角战略态势的转换中,中国和美国处于主动,其中美国的主动性尤为明显,而苏联基本上处于被动应付局面。

打开中国大门的功劳首先要归功于尼克松本人。

1967 年,尼克松就在颇有影响的《外交季刊》上发表题为“越南之后的亚洲”的文章。

他认为将有近十亿人口的中国排斥在国际社会之外是不明智的。

美国政府机构设置

美国政府机构设置

美国政府机构设置美国政府的机构设置框架,源于美国联邦宪法。

政府三个部门——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各自行使特定的职责,同时相互制约。

一、立法机关(美国国会)联邦政府的所有立法权力被赋予由两院(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的国会。

参议院由每州出两名参议员组成,共100人。

参议员任期六年,每逢双数年便举行选举,改选参议员的三分之一。

参议院主席由副总统担任,但除了在表决相持不下时,副总统并是没有表决权。

众议院由各州按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众议员。

美国国会设置的其他重要机构,还包括总审计署和国会预算办公室。

二、司法机关美国的司法机关主要由最高法院、11个上诉法院、91个地方法院、以及三个有特别裁判权的法院以及联邦司法中心等机构组成。

最高法院和联邦法院的院长和法官由总统提名,由参议院批准任命。

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一级法院,也是联邦宪法特别设立的唯一法院。

最高法院由一位首席大法官和8位大法官组成。

每个上诉法院有3-15名上诉法官。

地区法院是联邦法院系统的基层法院,每一地区法院有1-27 个法官。

三、行政部门机构设置美国总统领导的行政部门分为两部分:总统的办事机构和联邦政府的各部。

(一)总统和白宫1、总统2、总统内阁内阁成员由处理具体的国家及国际事务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官员组成。

除副总统和国务卿外,还包括13个部的部长3、白宫“政研室”1)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由总统担任,其他法定成员包括副总统、国务卿和国防部长。

国家安全委员会帮助总统制定有关国家安全的国内外军事、情报和经济政策。

2)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委员会由主席1人和委员2人组成。

委员会主席也称为总统首席经济顾问。

委员会的三名成员都由美国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同意。

委员会有专业工作人员19名,任期1-2年。

其任务是:为总统分析全国经济情况,为制定国内外经济政策提供建议,协助总统准备提交国会的年度经济报告,为总统收集经济发展与动向的情报,评价联邦政府的各项经济政策与活动等。

关于美国外交决策的所思所悟

关于美国外交决策的所思所悟

美国外交决策的龙头——总统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一直是以一个超级大国的形象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对于这样一个豪门贵族,显然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深思与学习的地方,其外交决策就是首先值得我们琢磨的地方。

所谓决策,就是政治系统的输出,由此在社会中实现价值的权威性分配。

外交决策即一个主权国家对于外交政策做出决定的过程。

而美国的外交决策自然是其对于外交政策做出自己决定的过程。

美国外交政策究竟如何制定然后付诸实行历来是一个比较争议的问题。

在外交过程中总统有多大的权利,国会有多大的控制,舆论和利益集团等各种因素对外交政策有多大的影响,决策的方式及其集中统一至何程度等,始终在各方存在各式各样的看法。

但我认为,我们还是能从一些蛛丝马迹悟出一些本质,而其中最重要的决策角色无疑是美国总统。

首先,不得不说的是,美国外交的决策过程模式分为:决策内圈,决策外圈与决策边缘。

决策内圈主要是指白宫,而决策外圈主要是指国会,决策边缘主要是舆论、利益集团等等。

决策内圈当然是总统处于核心位置,而其幕僚以及内阁成员主要由一种美其名曰“分赃”方法确定,简单来说,就是总统自己确定,决策内圈是又组织有法定形式的;而决策外圈的国会则是权利最大的,可以称之为钱袋,它享有条约批准权,立法权,拨款权,宣战权等,关于它为什么处于决策外圈,是因为其权利分散,情报等信息闭塞所致。

总之,事情越紧急,总统权利越大;反之,国会的权利越大。

而决策边缘主要指的是公共舆论,利益集团,政治文化等对决策的影响。

美国决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一项外交决策的形成常常取决于多个复杂的因素。

就美国的外交决策来说,我觉得它是一个相对完整的系统。

不仅与参与角色密切相关,还与它整个执行阶段相关。

虽说它的决策核心是总统,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他的诸如国会,尤其是公共舆论等对其也颇有影响。

国会不仅和总统享有相等的外交权利,但总的来说,国会对总统的支持多于制约。

就我个人来说,我觉得这样是必要地。

因为总统既然是一国之首,当然必须得有权利,这个权利不宜过大也不能太小,如若俩者相等,那么关键时刻是总统说了算还是国会说了算呢?所以,不得不说,这种做法是有益的。

美国政治决策过程

美国政治决策过程

●美国政策决定的过程就美国政府而言,他一般不参与政策制定的全部过程,它本身既无庞大的政策研究,咨询机构,也无法支付政策形成的初期过程中所需的调查,分析和评估的巨额费用。

美国政策制订的全过程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环节,1形成政策的最初的利益表达来自经济界的权势集团,包括了那些庞大的金融,工商财团,大企业以及拥有庞大私人财富的富商巨贾、权势集团通过由其组建或支持、控制的基金会和著名大学将其政治意图或者政策目标与经费一起投向相关的政策规划,咨询机构。

2受基金会和大学的委托并利用其投入的经费,政策咨询机构将权势集团表达的粗线条的政治意图,政治目标,进行严格的科学意义上的研究,论证,使之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的政策方案,政策咨询机构研究制定出政策方案之后,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大众传播工具向权势集团反馈研究结果,另一方面将各种政策方案提交政府及立法机构,3之后联邦政府和国会参众两院参考权势集团各个政策咨询机构不同的政策方案的舆论反应,对于各种政策方案进行分析和综合,评估和选择,最终产生正式的官方的法律政策。

●美国政治制度简介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联邦制的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包括立法权;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鼎立,并相互制约。

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

总统的行政命令与法律有同等效力。

总统通过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

政府内阁由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成员组成。

内阁实际上只起总统助手和顾问团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

国会为最高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合组成。

国会的主要职权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条约及官员任命的审批权(参议院)和宪法修改权。

对总统、副总统的复选权等。

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参议员每州2名,共100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

众议员按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任期两年,期满全部改选。

美国政治制度与外交政策

美国政治制度与外交政策

美国政治制度与外交政策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超级大国,美国的政治制度和外交政策备受关注。

美国政治制度的核心是由三个分立的政府机构组成的制衡制度,而美国外交政策的核心则是以维护美国国家利益为宗旨的现实主义。

本文将从美国政治制度和外交政策两个方面进行探究。

美国政治制度美国政治制度是一种由三个分立的政府机构组成的制衡制度,分别是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

这三个机构都有着不同的职能,相互制衡,实现权力的分立和限制。

行政机构主要由总统和内阁构成,负责实施国家政策和管理国家事务。

立法机构则是由议会组成,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

议会主要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行使预算和税收审批等职能。

司法机构则由联邦最高法院和其他联邦法院组成,主要负责处理联邦法律案件。

美国政治制度的分离和制衡是为了防止权力过度集中,保证政府的平衡和稳定,并且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但是,这种政治制度也导致了政府的决策速度较慢,难以做出迅速的反应。

美国外交政策美国外交政策是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宗旨的现实主义政策。

这种政策强调在国际关系中制定决策时必须站在国家利益和力量平衡的角度出发,不断扩大和保护国家利益。

美国外交政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着不同的重心和优先级。

在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美国外交重点是执行孤立主义政策,避免参与欧洲战争。

而在20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美国的外交政策重点转移到了遏制共产主义和推广民主的冷战时期。

在90年代,美国的外交重心又从冷战转向了推动全球自由贸易。

当前,美国的外交政策主要围绕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全球经济稳定和推广民主展开。

美国在多个国际组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联合国、北约等。

同时,美国也通过自身军事实力和外援政策来实现自己的外交目标。

总结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超级大国,美国的政治制度和外交政策对全球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美国政治制度的制衡和分权体现了民主制度的优越性,但也存在着决策效率低下的问题。

而美国外交政策一直坚持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出发点,各个时期面临的挑战和重心也不断变化。

美国政策与外交

美国政策与外交

总统国会在外交权上的博弈自美国建国以来,在前100多年中国会在外交决策中占主导地位(除了个别战争危机时候),因为那个时期美国奉行孤立主义外交政策,主要是发展经济。

20世纪以来,尤其是两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奉行扩张型现实主义外交政策,美国总统在经历过各种危机对外交权利的积累后取得了外交权的主导权。

美国宪法第1 条列举了总统在对外政策方面的享有权力:总统为合众国陆海军总司令;经参议院建议和同意,总统有缔结条约之权;总统应提出人选,经参议院建议和同意而任命大使、公使、领事,总统应接见各国大使和公使等等。

宪法在第1 条列举了比第2 条长三倍的赋予国会的外交权力:对外宣战权;国会应计划合众国的国际和公共福利;规定合众国与他国之间的贸易;招募陆军、装备海军并供给二者军需;国会有权制定为执行各种宪法授权所必需的和适当的法律等等。

美国的宪法对权力实行了三权分立和制约均衡的原则。

外交权力也是如此,但是外交权力在宪法中总统和国会之间权力划分却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重叠区即半阴影区(美国总统与国会对外交权的博弈争取也主要在这一区域)。

例如宪法赋予国会宣战权,却没提媾和权,宪法赋予总统缔结合约权,却没提终止废除和暂缓履行合约的权力。

宪法赋予总统为海陆军总司令,而招募海陆军及军需却由国会确定。

等等诸如此类的模糊和空白区。

这样的模糊和空白使得总统和国会在不断地争取外交权的主导权。

例如在外交承认权上,宪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总统应提出人选,经参议院建议和同意而任命大使、公使、领事,而第三款又规定总统应接见各国大使和公使。

大使成了总统的大使,大使直接向总统汇报工作并接受其领导。

所以本来承认国家政权是国会的权力,变成了总统的权力。

如经参议院建议和同意,总统有缔结条约之权,但是1936年最高法院在柯蒂斯—赖特案的裁决中认可了总统拥有提出和谈判条约的权力,参议院和国会均不介入。

总统签订条约的权力,暗含了总统签订行政协定的权力。

故总统往往绕过国会直接签订行政协议而不是缔结条约(事实上很多条约的缔结建议在国会上往往不会通过如威尔逊的“国联”建议)。

21世纪初期中美外交决策机制比较研究

21世纪初期中美外交决策机制比较研究

21世纪初期中美外交决策机制比较研究一、本文概述本文将比较研究21世纪初期中美外交决策机制,以揭示两国在处理国际事务和制定外交政策方面的差异。

通过对这两个国家外交决策机制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它们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并寻求建立更加有效、互利共赢的中美关系。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间的竞争与合作日益紧密,而中美关系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其外交决策机制对于两国关系的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研究旨在比较分析21世纪初期中美外交决策机制的特点、内容以及影响,以期为两国关系的未来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分析和对比研究的方法,通过梳理相关政府文件、新闻报道和学术论文等资料,总结归纳出中美外交决策机制的异同点。

同时,我们还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渠道收集最新数据和信息,以确保研究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相同点:两国都注重多边主义和国际规则的遵守;都强调与其他国家的平等合作;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内政治和经济因素的影响。

不同点:中国更加强调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美国则更加关注自身利益和国家安全。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中美外交决策机制存在差异但也有相似之处。

这些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两国的关系和发展方向。

为了推动中美关系的稳定与发展,我们建议双方应加强沟通和协商;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拓展合作领域和项目;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二、文献综述中美外交决策机制的比较研究已经成为国际关系领域的热门话题,相关研究成果数量众多。

本文将梳理并分析已有的研究成果,包括理论观点、数据分析和政策建议等,以期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参考和启示。

关于中美两国在政治体制、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差异对各自外交决策机制的影响,学者们普遍认为这些因素是导致中美外交决策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

例如,有学者提出,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而美国则更加注重霸权主义和地缘政治利益;也有学者指出,中国的外交决策过程强调集体智慧和民主决策,而美国则更加强调总统的个人权威和权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手里
,
,
历届 总统 一 步 步地把 外 交 决策权 揽 在 自 己

现在 国 会 已 只 有批 准条 约 权 和 宣 战权
,
对 于 宣 战权
,
因为 宪 法 规 定 美 国 总 统
是 三 军 统帅 国会 宣 战

总 统 就 往往 采 取 先斩 后 奏 的 办 法 来 绕 过国会
,

有 时 造成 既 成 事 实迫 使

其 他 总 统制 或 内阁 制
的 国 家 都 没 有 这种 情 况
所 以 现 在 美 国 同外 国 签 订 条 约 时 都 有 这 样 一 个 附 加 的 规


本条 约 签订 之 后 经 两 国 依 照 其本 国 的 宪 法 程 序 批 准 后 生 效
美 国 从 一 七 八 九 年 实施 新宪 法 以 来
& ∃ ∋ 利益 团体
在 外交 上 最 主 要的 利 益 团体就是 犹 太 人
,
,
他们 一 方 面 效 忠 于

美国
,
另 一 方 面 又 效 忠 于 以色 列
,
效 忠 以 色列的 程 度甚 至 超 过 效 忠 美 国
,
凡 以 色列
遇 到重 大 事件 或 困 难 力
,
美 国 的犹 太人 都解 囊 相 助
,
搞 独裁
的 国家
美 国 就 不 与 其 结 盟 或 实行 援助
,

如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战 后 就 不 援 助 佛 朗 哥 政
,


现 在美 国 变 了
制 定 外 交政 策 唯 一 的 考虑 就 是 国 家利 益
,
而 不 管意 识 形 态 如
来 越重 要 联
。 。
因为 现 在对 外 经 济 政 策 在 国 际 社会 里 越
,
如 粮食 归农 业 部 管
,
粮食 现 在 是 美 国 外交政 策 的 一 种 工 具

用 来压 苏

对 外 经 济 政 策将 来 在 外交 上 占的 比 重 会越 来越 大

所 以财 政 部

商业 部
农业
部 均在其 主 管 范 围内 参 与 外 交 决策权
一九 四 七 年 总统
, , ,
因 为 那 时总 统 身 边 没 有 人帮 忙
,
,
罗 斯 福 担任 总 统 后
,


又 专 门 设 立 了 外交 政策 助理
,
国 务 卿 的权 力 就 比 以 前 小 了 些
,

通 过 了国防法 案
设 立 了 国家 安全 会 议
名 义 上 实 行 外 交 决 策权 的 是

如 第一 次 世 界 大战 中
,
美 国 以大 批 物 资支 持 英 国对 德 作 战
当 时 如没 有
,
美 国的 支 持

英 国就会 垮 掉


德 国就 用 潜 艇 袭 击 运 送 援英 物资 的美 国 船 只
,
这 样
就 迫 使 国 会 宣 布 对 德作战
文件 会 的 批准
,
对 于 外 交权
总 统往 往 利 用
。 。
国 防安 全 利 益
宣 传 上的 利 益 等
国 家 利 益 是美 国 制定 外 交 政 策 的 基
与 国 家 利 益 相 对 的是 意 识 形 态 的 考虑
,
苏 联 过 去就 主 要 从 意 识 形 态 方面考

美 国过 去 也 把 意 识形态 作 为外 交 政 策考 虑的 因素
,
凡 是不 实 行 民 主 的

,


黑格

万 斯等 都 是 东北部 的 人

&

参 与外 交 决 策各 方 的权力
根 据美 国 宪 法 的 规 定


程 序和 影 响

∋ 总统
,
,
每个 总 统 的 权 力相 同
,
但 是 历 任 总 统权 力
的大 小 个性
主动

往 往 因 人而 异

有 的 总 统大权 独揽
有的 大权 旁 落
,

,
国 防 部 长 是经 常
换的 权

,
而 三 军 首长 是 职 业 军 官

他们 对 军 事 问 题 和 国际战 略情 况 熟 悉

更 有 发言

其 他 各部 就 是 财 政部
商 业部
农业部
,
,
这三 个 部 在 外 交 上 也 行使部 分 权 力
这 种情 况 是 第 二 次 世界 大战 以 后 的 新 发展

专家

学者
这 些 人对 外 交 也有 一 定 的 作 用
,
,
特 别是 国
家安 全 会议 拿 不 定 主 意
巴 危机 时
,
,
总 统 下不 了决 心 时
往往 找 这 些 有经 验的人


六 十 年代 古
,
肯 尼 迪 总 统就 找 艾 奇 逊 来 商 量 过
一 九 七 九 年 又 发 生 了 古 巴危 机
卡特

就 请 了 克 利福德 &约 翰 逊 时 期 的 国 防 部 长 ∋ 等 七 位 外交 上 的元 老 一 起 来 商 量对 策



国 家利 益 与外 交政 策
,
国 家利 益


是 个外 交 上 的 名 词

不只 是经 济 上 的 词


国 家 利 益 是广 义 的
,

括 经 济 利益 本考 虑 虑
,
国会 议 员 认 为 卡 特 轻 视 国 会
,
他们 对 同 中国 建 交不 能 提 反 对 意
,
就 对 废 止 《美台 共 同 防御条约 》 提 出 附 加 条 件

由此 而 来 产 生 了 《与 台 湾 关系
,
法》
政府 同 外 国 签订条 约 要 经 国会 批 准 的 做 法 只 在 美 国 有
总统 时
,
尼 克松

卡特 任

担 任 国 家安 全顾 问 的 基 辛 格

布热 津 斯 基权 力很 大
,
,
同国 务 卿 争权

里根
上 任后
之过急
,
有 意 削 弱 了 国 家 安 全 顾 问 的 权力
把 外交 事 务 让 国 务 卿 多 管 些

但 黑格 操
,
上 任 伊 始 就 呈 交 里 根 一 份 备 忘 录 要 求掌 管外 交 权

,

象 罗 斯 福就是 积 极 主 动 型
,
的 总统

而 艾 森 豪 威尔 则是 消极 被 动型 的
国务 卿 就没 有什 么 权

如 果 一 个 总 统 是积 极 主 动 型的

就会 大
权 独揽
,
,
只 能坐 冷 板 凳
这 种 总 统找 国 务 卿 时 就 不 找 有 能 力
,
的人 来 担 任
一 九 四 七 年 美国 国会通 过 了 国 防 法 案
,

行 政协定

&是 一 种外 交
实 际上 就 是 与外 国 订 立 的 一 种条 约
不 过 表 面 上 没 有 条 约 的名 称 ∋ 来 绕 过 国
,
因 为 正 式 条 约 按 宪 法 规 定要 经 国 会 批 准
,
而 且 参 院 对条 约 有 修 改 权
,


华 盛 顿做 总 统 起

,
办外交 时经 常 用
,
因 为 民 主 党 议 员 在 国会 参

众两
院 占多 数
可 卡 特 因不 了解 美 国 官 场 的 内幕

,
没 有 同 国会搞 好 关 系

一 九 七 二 年卡
特决 定 同 中 国 建交 并决 定 有 同 国 会打 招 呼

,
美 台共 同 防御 条 约
到期 后 不 再 延 长

卡 特这 样做 也 没
,

国 务 院司 长 以
,
一朝 天子一 朝 臣
,
副 司 长 以下 的 人是 职 业 外 交 官员
,
其 任 职 不 受

有 专 门 知识
,
情 况 熟悉
,

制 定 和 执 行 外 交政 策 过 程 中可 以 施 加 一 定 的 影 响
& 了∋ 外 交 上 的 省 宿

并在 政 治 上 向 总 统

国 会施 加 压
要 求通 过有 利 于 以 色 列 的法 案

这 个 亲 以 色列 的犹 太 人 团 体 用游 说 和 活 动 国 会

议 员 的 方 式影 响
参 与美 国的 外 交决策
& % ∋ 职业 外 交 官 员 上 的 官 员 都 是 政治 性的 任 命
主 要是 指 国务 院 副 司 长 以 下 的 外交 官 员
美 国 外 交 政 策 的决 策 机 构 和 程 序
按 照 宪 法的 规 定 策 决策 的 有
主 要是 国 防 部

,
美 国 外交 政 策 的 决策 机 构 是 总 统 和 国 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