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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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人员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人员车辆进出管理制度关键信息项:1、人员进出的身份验证方式2、车辆进出的登记要求3、进出时间的限制规定4、特殊情况的处理流程5、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人员和车辆的进出管理,确保场所的安全、秩序和正常运营。

11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出相关场所的人员和车辆。

12 人员进出管理121 身份验证所有人员进入场所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工作证等。

访客需由被访者提前通知门卫或相关管理人员,并在登记后由被访者带领进入。

122 陪同要求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员需在有监护能力的成年人陪同下方可进入。

123 禁止进入情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禁止进入:携带危险物品或违禁物品;处于醉酒、精神异常等影响正常行为的状态;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被列入禁止进入名单。

13 车辆进出管理131 车辆登记车辆进入前需在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驾驶员信息等。

132 检查许可运输货物的车辆可能需要接受检查,以确保货物符合相关规定。

133 停车规定车辆应按照指定的停车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占用通道或他人车位。

14 进出时间规定141 正常开放时间明确场所的正常进出时间,超出该时间需提前申请或按照特殊流程处理。

142 限制时间某些区域可能存在限制进出的特定时间段,以保障相关工作或活动的进行。

15 特殊情况处理151 紧急情况如遇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人员和车辆应遵循应急指示有序疏散。

152 临时授权因特殊工作需要或突发事件,可进行临时授权允许人员或车辆进出。

16 违规行为与处罚161 违规行为界定包括未经许可擅自进出、伪造身份信息、违规停车等。

162 处罚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警告、罚款、限制进出权限等处罚措施。

163 申诉机制被处罚者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处理。

17 监督与执行171 监督职责指定专门的监督人员或部门,负责对人员车辆进出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院内车辆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院内车辆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内部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确保院内安全有序,保障医院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员工、患者、访客、供应商等进出院内的人员及车辆。

第三条院内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院内车辆分为公务车、员工车、访客车、患者车等,分别实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公务车:由院办公室统一调度,用于院领导、重要会议、公务接待等。

第六条员工车:本院员工凭有效证件驾驶,仅限院内通行,不得驶出医院范围。

第七条访客车:访客凭有效证件和邀请函,经保安人员验证后方可驶入院内。

第八条患者车:患者凭就诊卡和病历,经保安人员验证后方可驶入院内。

第九条院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规定限速,严禁在院内鸣喇叭、超车、逆行、随意停放。

第十条院内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急救通道、绿化带等区域。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院内人员分为员工、患者、访客等,分别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员工:凭工作证出入,上班时间需佩戴工作证。

第十三条患者:凭就诊卡和病历出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就诊。

第十四条访客:凭邀请函和有效证件出入,经保安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

第十五条严禁以下人员进入院内:1. 未经允许的访客;2. 被医院列入黑名单的人员;3. 举止不端、行为可疑的人员;4. 严禁携带危险品、违禁品进入院内。

第十六条院内人员需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保安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2. 不得在院内吸烟、吐痰、乱扔垃圾;3. 不得在院内大声喧哗、争吵;4. 不得在院内随意触摸、损坏公共设施。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保安人员负责院内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十八条保安人员需对出入院人员、车辆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院内安全。

第十九条院内设立监控设备,对院内重点区域进行监控,确保安全。

第二十条院内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20篇)

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20篇)

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20篇)篇1: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2.员工车辆2.1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要放入指定车棚,应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2.2员工的汽车一律不准进厂,按秩序停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3.公司的货车、班车、公务车辆3.1进入公司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停靠。

3.2公务车辆出厂,需凭《派车单》放行,由公司综合办安排。

4.外来车辆4.1 任何外单位车辆未经允许一律禁止进入厂区,停靠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

4.2送货、拉货、废旧物资车辆,严格登记,凭主管经理签字的出门证出厂。

4.3外来检查、参观车辆登记后可以进入厂区,停放在指定位置。

4.4拉垃圾的车辆可以进入厂区。

邯郸汉光办公自动化耗材有限公司[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篇2:车辆出入管理规章制度为了加强门卫出入车辆秩序管理,避免无关闲散人员随意进入厂区影响正常的生产、办公秩序,为公司生产经营创造稳定和谐、健康文明的发展环境,制订本管理规定:一、加强各级领导检查车辆管理。

集团公司及各级领导到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办公室要提前电话通知门卫值勤人员做好接待勤务工作,没有接到通知的门卫值勤人员要问明情况,及时与公司办公室联系确认,并告知来检领导及随行车辆到公司办公楼前停放。

二、加强业务客户来访车辆管理。

对于商谈业务来访需要进厂的客户,门卫值勤人员告知其联系部门电话号码,让客人用门卫室座机电话联系接待部门,同意接待的部门人员电话回复门卫值勤人员,按规定进行登记后方可准许进入,所随行车辆到供应部门及料场的停放在南门外停车场,到公司其它部门的一律停放在西门外或护卫大队门前停车场。

三、加强供应采购物资运输车辆管理。

对于到公司供应部门运送采购物资的车辆,供应部门负责告知供货单位提供物资名称、数量清单存放门卫室备查,并提前将卸货地点等有关事宜通知门卫值勤人员,送货人员进行登记后放可进厂卸货。

车辆人员进出登记管理制度

车辆人员进出登记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公司车辆及人员进出管理,保障公司内部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车辆及人员进出管理。

三、职责分工1. 保安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车辆及人员进出进行管理,确保车辆及人员进出符合本制度要求。

3. 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应遵守本制度,配合保安部做好车辆及人员进出登记工作。

四、车辆管理1. 车辆进出公司需经保安部核实,并登记相关信息。

2. 公司内部车辆进出,需出示车辆出入证;外来车辆需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并登记车牌号、驾驶员姓名、来访事由等信息。

3. 特种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进出,需出示相关证件,保安部予以放行。

4. 严禁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逾期未检的车辆进入公司。

5. 车辆进出公司时,应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保安部指挥,不得随意停放。

五、人员管理1. 员工进出公司,需出示员工证;外来人员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姓名、单位、来访事由等信息。

2. 外来人员来访,需经接待部门同意,并由接待部门负责登记。

3. 离职人员来访,需出示离职证明,并经人力资源部门同意。

4. 客户、供应商等外来人员来访,需出示相关证明,并登记相关信息。

5. 严禁未经允许的人员进入公司。

六、登记与存档1. 保安部应建立车辆及人员进出登记簿,详细记录进出时间、车牌号、驾驶员姓名、来访人员姓名、来访事由等信息。

2. 登记簿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销毁。

七、监督检查1. 公司领导应定期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保安部应加强对本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保安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管理进出车辆及人员管理制度

管理进出车辆及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园区或公共场所的安全与秩序,保障人员、车辆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园区或公共场所内所有进出车辆及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所有进出车辆及人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进出规定1. 车辆进出应遵循指定路线,严禁逆行、乱停乱放。

2. 车辆进出时,驾驶员应主动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及车辆出入证(如有)。

3. 外来车辆进入,需向门卫说明事由,登记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并领取临时通行证。

第五条车辆停放规定1. 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等。

2. 车辆停放应保持整齐有序,不得堵塞通道、妨碍他人通行。

3. 车辆停放期间,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确保车辆安全。

第六条车辆通行规定1. 车辆在园区或公共场所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3. 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逆向行驶、超车、穿插、抢行。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人员进出规定1. 人员进出应遵守指定路线,不得擅自翻越围墙、栏杆等。

2. 人员进出应主动出示身份证件,接受门卫检查。

3. 外来人员进入,需向门卫说明事由,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第八条人员行为规定1. 人员应保持衣着整洁,不得赤膊、穿拖鞋等。

2. 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吐痰、乱扔垃圾。

3. 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争吵、斗殴。

4. 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人员特殊规定1. 重要宾客、重要会议等特殊场合,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

2. 未成年人、孕妇、老人等特殊群体,需有成年人陪同方可进入。

第四章管理职责第十条门卫职责1. 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车辆、人员进出安全有序。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3. 定期检查车辆、人员进出记录,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人员和车辆进出库管理制度(5篇)

人员和车辆进出库管理制度(5篇)

人员和车辆进出库管理制度目的:为做好公司仓库安全仓储工作,减少库区事故发生率,使出入公司仓库储存区域、人员、车辆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出入仓储库的所有人员及车辆。

职责:仓库守护员负责对进入公司库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各种记录的归类存档。

控制要求:(1)未经批准、检查,外来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不得携带火种如(打火机、火柴等)、手机等,不得携带其他易燃易爆品及火种进入库区。

进入库区的车辆必须有防火花装置,在库区内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

(2)所有进入库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填写出入库登记方可进入库区,进入了库区的车辆和人员,要听从仓库守护员指挥和引导进行操作,不得大声喧哗;车辆不得呜高音喇叭。

(3)进入库区的车辆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调整车辆的油、电路或维修车辆。

(4)进入车辆停靠时,要停稳、熄火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车辆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待装、待卸车辆应与仓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5)拟进入仓库人员必须经过消除静电处理。

(6)进入了仓库人员,所有操作都要轻拿轻放;装卸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7)雷雨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进入库区人员要立即撤离。

人员和车辆进出库管理制度(2)是一种组织和管理人员、车辆进入和离开仓库、库房或其他特定场所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仓库的安全和有效管理,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和车辆进入,减少物品的丢失和损坏。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人员和车辆进出库管理制度中的重要方面和规定:1. 进入和离开库房的登记:所有进出库房的人员和车辆都需要在进出时进行登记。

这可以通过使用电子门禁系统、签到表、通行证或其他登记方式来完成。

2. 身份识别和授权:所有进入库房的人员需要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并根据其职责和权限进行授权。

不同级别的人员可以享有不同的访问权限。

3. 临时访客管理:对于临时访客,需要进行额外的访客登记和授权。

访客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签订保密协议或接受安全培训等。

人员物品车辆进出管理制度(4篇)

人员物品车辆进出管理制度(4篇)

人员物品车辆进出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单位为了加强对人员、物品和车辆出入的管控,确保安全和秩序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和操作规程。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制度内容: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或单位所有人员及其携带物品和所使用车辆的进出管理。

二、管理责任:1. 企业主管部门对人员物品车辆的进出管理负主要责任;2. 各部门负责人监督和执行本制度。

三、人员出入管理:1. 所有进入本企业或单位的人员须出示有效证件,在门卫处登记并领取访客证;2. 员工出入需刷工作证或使用指纹等身份验证方式,且在进出记录中进行登记;3. 夜间工作人员需提前告知门卫并领取夜间工作证,工作结束后需及时归还。

四、物品出入管理:1. 任何物品的出入都需经过门卫登记备案;2. 大件物品的进出需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出入;3. 需要带出工作区的文件、设备等,需填写领用单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五、车辆进出管理:1. 所有车辆须在进出大门前由门卫检查并登记,在进出记录中进行登记;2. 车辆需停放在指定区域,严禁在办公区域或未经许可的区域停放;3. 外来车辆需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六、制度执行和处罚:1. 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不得擅自进出或带出物品和车辆;2. 对违反制度的人员,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3. 对重大违规行为将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予以处理。

以上是一份可能的人员物品车辆进出管理制度内容,实际制度需根据企业或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人员物品车辆进出管理制度(2)是指对企事业单位内部人员、物品和车辆进出进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企事业单位的安全和秩序,防范各种安全风险和事故发生。

一、人员进出管理制度:1. 出入口管理:设立专门出入口并确保有人值守,人员进出必须通过指定出入口,并进行登记、查验身份证件、检查行李等;2. 通行证制度:对内部员工颁发通行证,凭通行证才能进出,同时限定通行时间、区域等;3. 外来人员登记:对来访的外来人员,必须登记身份信息,并签署访客登记表;4. 临时工管理:对临时工办理入职手续,发放临时工通行证,并限制其活动范围和时间;5. 人员离职管理:离职员工必须交回通行证,登记离场时间,并清点个人物品。

公司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管理。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第三条员工出入公司应佩戴公司统一工作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出入公司。

第四条员工上下班时间,凭工作证在指定通道出入,不得擅自翻越围墙、铁栅栏等。

第五条员工因公外出,需办理《员工外出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出入公司。

第六条员工请假、休假,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七条外来人员来访,需出示有效证件,经接待部门同意后,由接待人员陪同进入公司。

第八条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需经生产部门同意,并由生产部门负责人陪同。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第九条公司车辆出入公司,需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条员工私家车进入公司,需办理《车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一条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逆行、闯红灯等。

第十二条车辆在厂区内停放,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第十三条车辆维修、保养,需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第十四条物品出入公司,需办理《出门证》或《入库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

第十六条出厂物品,需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放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人员、车辆、物品出入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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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总则第1条为确保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安全,规范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出入本公司的所有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第2章车辆出入
第3条出入车辆凭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公司车辆或公司员工、常驻外委单位车辆出入时应将公司统一核发的“车辆出入证”放在车辆前玻璃处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便于保安查验。

第4条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小车从在门岗出入,运货车从2号岗出入),厂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非生产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域。

公司车辆、员工车辆、来宾车辆因工需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提前向保安人员说明,但停留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违者处以200~500的处罚。

第5条运煤灰、运渣车辆必须有公司过磅单,其空车外出时也必须有过磅单否则一率不准放行。

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2号岗),按指定的路线行驶,运灰车辆须持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

第6条携带各种物品的车辆凭仓库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的“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证”、“材料领用单”并盖有安全文明办或公司的公章,经保安核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到指定地点装货。

装货完毕出厂时经保安核对并签注时间后放行。

因节假日或有关人员不在时有物品、工具、机械外出及外送维修时应有相关领导确认及手机短信通知,应经保安核对签注出厂时间。

第7条晚上23:00~6:00期间除拉煤灰车以外,禁止小车、面包车、货车出入厂区,因公需要进出厂区的必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确认,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包括小车后盖、摩托车尾箱等),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违者严惩,由此引起刑事责任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3章人员出入
第7条出入厂区的公司员工、外包单位的人员或外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或来宾卡,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8条出入厂区的人员必须着装整齐,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晚上00:00~6:00期间禁止人员出入,对强行出入的人员保安员有权核实身份,并进行登记于次日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处理。

第10条借出借入物品
1.原材料借出时,应呈经理以上级人员核准后填写“材料交运单”并签注预定返厂日期及借出原因,经主管人员核签后出厂。

2.其他出借物品出入厂时应凭“物品出入证”请部门经理核准办理。

3.借入物品归还时应凭“材料交运单”出厂。

第11条来厂施工人员自带的工具、材料
1.来厂施工人员携带自备工具物料入厂时,由其填具“自备工具进厂登记单”一式两联请主管人员核签,经保安核对并签注入厂时间后暂存第二联,第一联由来厂人员自存作为出厂凭据。

出厂时,来厂人员凭第一联经主办部门主管核准后,由保安据第二联核对并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

保安于次日10时前将第二联转送主办部门存查,第一联留存该保安岗。

2.施工人员带料进厂时,由其填具《自备物资进厂登记单》一式三联由主管人员核签,经保安核对并签注入厂时间后暂存第一、二联,第三联交施工人员留存,保安将第一联送技术支持主办部门核填检验方式及检验结果,工程完工结算再送财务部门凭以核对付款,第二联由保安送技术支持主办部门存查。

带料进厂后一般情况下不得再带出厂,如遇材料出厂的情况时,应当先签“材料交运单”请部门经理核准,凭此出厂。

第4章车辆、物品出入注意事项
第12条车辆、物品出入厂时间
1.入厂:每日8时至17时。

2.出厂:每日9时至17:30分前。

3.如遇特殊情况需在上列时间之外出入厂时,主管部门应事先填写“车辆物品逾时出入厂通知单”,经主管签章,于17时前送保安主管部门,通知保安处。

第13条如发现公司在出入管理上的异常,保安应立即填写“异常报告处理单”一式两联,呈主管核批后,第一联存保安处,第二联交经办部门处理,并填具“处理情形栏”后送保安处,将处理情形简要记入第一联“处理情形栏”,第二联存经办部门。

第5章附则
第14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15条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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