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外来车辆的管理,维护社会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外来车辆的准入、停放、行驶等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外来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一) 外来车辆:指非本公司员工所有、非本公司使用的车辆。
(二) 准入:指外来车辆进入本公司规定的区域或停放点的行为。
(三) 停放:指外来车辆在停车场、停车位、临时停车区等停车设施内停放的行为。
(四) 行驶:指外来车辆在公司规定的道路上行驶的行为。
第四条外来车辆的管理原则(一) 公平公正原则:对外来车辆的准入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特定车辆。
(二) 安全有序原则:外来车辆的准入、停放、行驶应当保证安全有序,确保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三)合规管理原则:外来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按规定进行准入、停放、行驶等操作。
第二章外来车辆准入管理第五条外来车辆准入的条件(一) 外来车辆准入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 车辆所有人具备合法所有权和使用权;2. 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安全、环保标准;3. 车辆具备有效的行驶证、保险证明等合法证件;4. 车辆携带有效的驾驶证,驾驶人员必须具备合法驾驶资格;5. 车辆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号牌清晰可辨。
(二) 外来车辆准入的流程:1. 外来车辆车主或经办人员向公司申请准入;2. 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将发放准入证明或门禁卡;4. 进入公司区域时,凭借准入证明或门禁卡进行验证。
第六条外来车辆准入的管理责任(一) 申请方在准入前应当向公司提供真实、合法的申请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二) 公司有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要求申请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 审查通过的外来车辆准入,由公司颁发准入证明或门禁卡。
第三章外来车辆停放管理第七条外来车辆的停放区域(一)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规划外来车辆的停车区域,包括室内停车场、室外停车场、临时停车区等。
外来人员车辆进出厂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车辆管理,保障厂区交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外来人员车辆进出厂区的管理。
第三条厂区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进出规定第四条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厂区,需遵守以下规定:1. 事先向厂区门卫处申请登记,提供有效证件;2. 按照门卫处指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进入厂区禁行区域;3. 在厂区内行驶时,应低速行驶,注意避让行人,保持安全距离;4. 不得在厂区内随意停放车辆,需在指定区域停放;5. 离开厂区时,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出示相关证件。
第五条外来人员车辆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时间规定:1. 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2. 周末及节假日:根据厂区实际情况执行。
第三章车辆停放管理第六条厂区内设置专门的车辆停放区域,外来人员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1. 临时停放:在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超过规定时间;2. 长期停放:需办理相关手续,在指定区域长期停放;3. 特殊情况:如需在非指定区域停放,应向门卫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放。
第四章罚则第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外来人员车辆,将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1. 随意停放车辆: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罚款;2. 违反规定行驶: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罚款;3. 未办理手续进入厂区: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罚款;4. 拒不接受检查:责令改正,并处以300元罚款。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厂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五篇)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1、外来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在园内必须低速行驶,车辆出入必须严格保证幼儿安全。
2、家长车辆必须有序停放在指定区域,由门卫人员负责协调、维持。
3、门卫人员必须对来访车辆进行严格管理,指定其停放在外来车辆停车处,严禁车辆在园内乱停乱放及快速行驶。
4、所有来园车辆的防盗、防损均由车主负责。
中心幼园____年9月____日第五篇: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____第三中学外来人员、车辆出入校园登记制度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车辆)进入校内,特制定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如下:1、非学校教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登记,经电话联系确认允许后方可进入;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以及寻访之人没有在学校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2、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课间离校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课间离校卡存档备查。
3、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老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确认并登记后准予进入。
寻访的老师没有在学校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5、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学校门房等候,不允许到学生班级找寻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
6、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校园。
7、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试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保安对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管理制度

保安对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管理制度一、外来人员管理制度1、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场所时,保安应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在《外来人员登记簿》上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来访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放行。
2、通知与许可保安应根据外来人员提供的信息,及时与被访者取得联系,核实来访事宜,并在获得被访者同意后,方可允许其进入。
若被访者不在或拒绝接见,应礼貌地告知外来人员并劝其离开。
3、佩戴标识对于允许进入的外来人员,保安应发放临时访客标识,要求其佩戴在明显位置。
标识应注明访客姓名、来访时间等信息,以便识别和管理。
4、陪同与监督对于某些重要区域或敏感场所,外来人员在访问期间应由相关人员陪同,保安应进行监督,确保其遵守场所的规定和秩序。
5、限时停留根据来访事由,合理设定外来人员的停留时间。
保安应在临近停留时间结束时,提醒外来人员按时离开。
6、禁止行为明确告知外来人员禁止在场所内吸烟、大声喧哗、随意乱窜、触摸或损坏公共设施和物品等行为。
如有违反,保安应及时制止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7、离开登记外来人员离开时,保安应收回临时访客标识,并在《外来人员登记簿》上记录离开时间。
二、外来车辆管理制度1、车辆登记外来车辆进入场所时,保安应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并在《外来车辆登记簿》上填写车辆号牌、车型、驾驶员姓名、联系电话、来访事由、进入时间等信息。
2、停车管理根据场所内的停车规划,引导外来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
严禁外来车辆乱停乱放,堵塞通道或影响正常秩序。
3、车辆检查对于载有货物的外来车辆,保安应进行必要的检查,核实货物的种类、数量等信息,防止违禁物品进入场所。
4、限时停放与外来人员的停留时间类似,为外来车辆设定合理的停放时间。
超过停放时间未离开的,保安应及时联系驾驶员,要求其尽快驶离。
5、禁止行为禁止外来车辆在场所内超速行驶、鸣笛、乱扔垃圾等。
如有损坏场所内设施的情况,应要求驾驶员照价赔偿。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来车辆的进出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促进城市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来车辆是指非本地车辆,包括出租车、货车、私人汽车等,进入城市行驶的车辆。
第三条外来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本市行驶的车辆。
第四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外来车辆管理工作,并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第二章外来车辆通行规定第五条外来车辆进入本市行驶,应当按照规定申请通行手续。
第六条外来车辆通行手续的申请材料包括车辆登记证、行驶证、驾驶人身份证明等。
第七条外来车辆通行手续的办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5:30,节假日不办理。
第八条外来车辆通行手续的办理地点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车辆检查站。
第九条外来车辆通行手续的办理费用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第十条外来车辆通行手续的审批周期为3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外来车辆通行手续一经办理,即可在本市行驶,有效期为30天,到期需重新办理。
第十二条外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当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外来车辆行驶中如遇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拨打交警报警电话并配合处理。
第十四条外来车辆行驶中如需停车,应当选择合适的停车场停放,不得占用道路。
第十五条外来车辆在进入本市行驶前,应当了解相关交通规定,确保自己的行驶安全。
第三章外来车辆管理第十六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交通情况,对外来车辆进行限行、限号等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如果外来车辆连续3次以上违反交通规则,将被列入黑名单,暂停通行资格。
第十八条对于恶意逃逸、占道、强行闯关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外来车辆,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外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发现有人员故意阻碍其正常行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二十条外来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外来车辆进行检查和整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外来车辆服务第二十一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便捷、高效的外来车辆通行服务,保障外来车辆的正常行驶。
厂内外来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厂区交通管理,保障厂区安全、有序、高效的生产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外来车辆进出厂区的管理。
三、管理部门厂区保卫部门负责对外来车辆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厂区交通安全。
四、车辆进出厂区规定1. 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车辆进入厂区前,须向厂区保卫部门申请,并领取临时通行证。
(2)车辆进入厂区时,须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停放。
(3)车辆进入厂区后,应按照指定地点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人行道等。
(4)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应保持车速适中,不得超速行驶。
(5)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信号,不得逆行、闯红灯、占用公交车道等。
2. 外来车辆离开厂区,须遵守以下规定:(1)车辆离开厂区前,须将临时通行证交还给厂区保卫部门。
(2)车辆离开厂区时,应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逆行、闯红灯等。
(3)车辆离开厂区后,不得违反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五、车辆停放管理1. 厂区保卫部门负责对外来车辆停放进行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
2. 外来车辆在厂区内停放,应按照指定地点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3. 厂区保卫部门定期对车辆停放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处罚。
六、违规处罚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外来车辆,厂区保卫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1)警告、罚款、暂扣车辆等。
(2)对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外来车辆驾驶员,厂区保卫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1)警告、罚款、暂扣驾驶证等。
(2)对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其他1. 厂区保卫部门应定期对外来车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2. 厂区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厂区保卫部门做好外来车辆管理工作。
3. 本制度由厂区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厂区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内部车辆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外来人员车辆的进出管理。
三、职责1. 门卫部门负责外来人员及车辆的进出管理,确保公司内部车辆管理制度的落实。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外来人员的接待及车辆停放管理。
3.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和执行。
四、管理原则1. 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公司,非必要情况禁止外来车辆进入。
2. 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公司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服从门卫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3. 保障公司内部车辆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五、管理流程1. 外来人员车辆登记(1)外来人员进入公司需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注明姓名、单位、事由等信息。
(2)外来人员需出示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由门卫部门进行核实。
(3)外来车辆需出示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由门卫部门进行核实。
2. 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1)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公司,需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并由门卫部门发放《外来人员车辆通行证》。
(2)外来人员及车辆在进出公司时,需出示《外来人员车辆通行证》,由门卫部门进行核实。
(3)外来人员及车辆离开公司时,需将《外来人员车辆通行证》交还给门卫部门。
3. 外来人员车辆停放(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后,需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2)外来车辆停放时,需确保车辆停放整齐,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
(3)外来车辆停放期间,需保持车辆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4. 异常情况处理(1)如发现外来人员或车辆存在安全隐患,门卫部门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司。
(2)如外来人员或车辆违反公司规定,门卫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劝离或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六、监督与考核1.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外来人员及车辆,由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考核,并给予相应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外来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外来车辆进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外来车辆的进出,维护单位内部交通秩序,保障单位安全和生产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客车、货车、私家车等)进出单位范围的管理。
三、管理要求1. 外来车辆进出必须遵守单位的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严禁超速、乱停乱放、占道、影响单位正常秩序的行为。
2. 外来车辆进出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指挥员的指挥,不得擅自变道、逆行等行为。
3. 外来车辆进出必须遵守单位的停车规定,不得停放在非指定停车位或者影响单位通道的地方。
4. 外来车辆进出必须遵守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或者影响单位生产、安全的地方。
5. 外来车辆进出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并且配合单位的安全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单位范围。
6. 外来车辆进出必须遵守单位的管理人员的指挥,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导。
四、管理流程1. 外来车辆进入单位范围,必须在单位门卫处进行登记,并出示有效证件。
2. 外来车辆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停车时,必须遵守单位的停车指导并停放在指定区域。
3. 外来车辆进入单位生产区域或者办公区域,必须在相关部门或者维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并接受安全检查。
4. 外来车辆驶出单位范围时,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并出示有效证件。
五、管理责任1. 单位门卫负责外来车辆的进出登记和安全检查。
2. 相关部门负责对外来车辆的进出进行管理和指导。
3. 维护人员负责对外来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管理。
4. 驾驶员对车辆的进出负有责任,并须配合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外来车辆,单位有权拒绝其进入或者要求其立即驶出单位范围。
2. 对于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外来车辆,单位有权报警处理,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 对于日常违规的外来车辆,单位有权对其做出警告、记分、限制其再次进出等处理措施。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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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依据
为保证施工现场生产安全、有序,维护企业和从业人员利益,保障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进出管理,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基层单位所有项目经理部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的管理。
外来人员是指政府及相关单位领导、参观人员、客户,以及临时办事的人员。
外来车辆是指上述外来人员驾驶或乘坐的车辆。
3.工作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会同保卫部制定、修订并解释本制度;
3.2各基层单位负责督促所属项目经理部贯彻执行本制度。
4.管理要求
4.1外来人员和车辆需进出施工现场时,负责联系或接待的本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应到工地或驻地大门口接送,并到门卫值班室办理出入登记,领取和返还临时出入证及安全提示卡。
出入登记内容应包括外来人员人数、车牌号码、进出时间,联系或接待人签字。
4.2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人员应向每一位外来人员分发临时出入证及安全提示卡,并负责提醒注意遵守安全提示卡所规定的相关事
项。
安全提示卡应提示外来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4.2.1自觉听从施工现场人员的指引,接受有关安全教育和交底;
4.2.2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等相关劳动防护用品;
4.2.3未经施工现场人员允许,严禁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及重要办公和涉密场所;
4.2.4未经项目经理部批准,严禁擅自使用现场生产设备或私接管线,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4.3对于需要进入施工作业区域的临时外来人员,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人员应向其告知施工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以及注意事项,提供安全帽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陪同其从安全通道或指定的路线行走。
4.4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人员,应对其陪同的外来人员在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负责。
4.5外来车辆进出工地或驻地大门时,驾驶人员应自觉接受值班门卫或保安的检查。
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的指引路线行驶,行驶车速不得超过10km/h, 并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4.6任何人和车辆携带大件物品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主动向值班门卫或保安提交项目经理部开具的物品放行证明。
不能出示物品放行证明的,不予放行。
4.7下列外来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4.7.1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4.7.2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身份不明,且未经项目经理部同意
进入的人员;
4.7.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7.4携带小孩的人员及车辆;
4.7.5身体状态或精神状态及神情存在明显异常的人员,包括醉酒人员。
5. 相关制度
5.1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5.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3职民工临时驻地安全管理制度
5.4协作单位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企业及施工现场登记表
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企业及施工现场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