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实务(一)(同名13986)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实务

2019/1/22
厚积薄发,成会计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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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DR: 资本公积 5 000 000 CR: 实收资本- -甲 2 500 000 - -乙 1 500 000 - -丙 1 000 000
中和会计
2019/1/22 厚积薄发,成会计英才 1
第一模块:会计科目设置与税种
□ ○ ○ 业务种类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买卖与租赁 房屋的开发、销售与出租
住宅、公寓、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 办公楼 其他建筑物、附着物等配套设施 代建工程 周转房
一、房地产开发业务范围与特点
□ ○ ○ ○ ○ ○ ○
业务特点 开发周期长 风险高 产品为不动产,位置固定 投资额大 单价高 产品具有多样性
营业税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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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积薄发,成会计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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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工后计算实际毛利,
调整以前毛利合并到其他 项目计入当年损益计算纳税 2.销售完工。税率25% 核定征收
印花税
同上
第五阶段:房产持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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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计算依据
案例一:上海发达房地产公司于2012年1月1日 设立了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 其中2000万为甲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会计 开设账本10个,总账记账资金,其他明细账本 与日记账9个,于1月31日获取营业执照。此外 ,还有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各一个。印花 税一共缴纳多少?(契税在下章) 答案:(5000 万+2000万)*0.5‰+(9+1+2)*5 元=35000+60=35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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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是,所收பைடு நூலகம்项全额上缴财政。 。
(二)税率
房地产企业出售房地产,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营业税,税率为 5%。转让土地使用权,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营业税,税率为5%。 (三)税额计算
模块一 理论指导
一、概述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其主营业务,销售
不动产和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 人,都是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应纳税额
(一)计税依据 1.房地产业营业额为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向以方收取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 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 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2.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转让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如果转让额或销售 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扣除折扣额后的余额为营 业额。 3.代收代付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地产时,经常需要代当地政 府及其职能部门收取一些资金,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营业税条例规 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包 括在应征营业税的价外费用之内:
模块二 会计处理
【典型业务二】 建城房地产公司于2005年从政府取得80亩土地的使用权,
支付出让金1200万元。当年将其中40亩土地使用权作价1100 万作为投资,与另一企业建立合资企业;剩余40亩土地的使 用权,直接转让给附近的一家工厂,转让时价格为800万元, 缴纳各项税费44.4万元;年底,将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转让, 获得收入1200万元。
房地产开发纳税实务

房地产开发纳税实务房地产开发纳税实务前言房地产开发在开发经营过程通常具有投入资金多、经营风险高、建设及销售周期长、涉税标的金额大、收益高见效慢等特点;同时税收政策复杂,纳税程序规范,是税务部门的重点管理对象。
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很有必要学习掌握开发过程涉及的所有税收政策,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尽可能降低纳税风险,夯实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
本文主要介绍房地产开发全过程涉及的税收政策,在税务征管方式下的各种税收计算方法,并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过程税收筹划实务进行分析。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过程涉税政策房地产开发主要涉及八大环节,包括立项规划环节、筹集资金环节、征地拆迁环节、工程建设环节、开盘预售环节、竣工交房环节、自用保有环节,项目清算环节。
开发经营整个过程税收无所不在,各环节涉及的税收政策如下:一、规划设计环节在立项规划环节直接涉及的税收很少,但是企业在做项目规划及向有关部门报批时,要能通盘考虑通过合理搭配立项来适当降低企业的潜在税负。
在立项规划环节可供选择的税收政策如下:1、房型设计:普通住宅增值额不超过20%免征土地增值税,超过20%全额征收。
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40平米、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销售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符合普通住宅标准的,同样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补偿方式: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有货币和还建两种方式,采用货币补偿的,其补偿金额有相关证据表明企业已实际支付的补偿费,可据实列入征地费用。
用还建方式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同时将此确认为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
(国税函[2010]220号)二、筹集资金环节筹集资金环节涉及利息支出的税收政策,主要规定如下: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能超过金融机构的正规利率,超出规定标准的利息不得税前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与纳税实务习题答案-人邮版

第1章1、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屋包括()。
A.商品房B.经营房C.周转房D.代建房【答案】ABCD2、()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
A.出租开发产品租金收入 B .配套设施销售收入C.土地转让收入D.商品房售后服务收入【答案】D3、开发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包括()。
A.土地征用费B.勘察测绘费C.规划设计费D.项目可行性研究费【答案】BCD4、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包括()。
A.耕地占用税B.三通一平费C.劳动力安置费D.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答案】ACD第2章1、2016年5月,兴达房地产公司购买印花税票1000元,缴纳土地入股时的契税60000元,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案】借:管理费用 1000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契税 60000贷:银行存款 610002、2016年3月,中天房地产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该年度设置总账1本、其他营业账簿12本,计算应纳的印花税额。
【答案】总账应纳印花税额=30 000 000×0.5‰=15000元其他营业账簿应纳税额=12×5=60元第3章1、以下各项有关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A.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B.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C.外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D.外购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难以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无形资产E.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答案】ABCE【解析】企业外购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如果确认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选项D 不正确。
房地产会计实务与纳税实战

1、不同的经营模式、经营类型,财务策划、核算不一样。
2、不同的经营模式、经营类型,税务策划、缴税不一样。 3、不同的经营模式、经营类型,资金筹划、运用不一样。
近几年经常有报道,房地产的财务人员尤其是财务高管因
偷税漏税、骗贷等等原因坐牢。所以我们会计人员、尤其 是财务高管在选择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时,首先选择的是 老板,最好调查一下老板的类型,好好的考虑你是否适合 跟这样的老板工作,我在这里谈谈自己的浅薄看法。 ㈠、正直负责型
房地产会计实务与纳税实战 第一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概况 第一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类 第二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第三节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过程的证件
第四节 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运作流程 第五节 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及纳税特点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科目设置 第一节一级会计科目表
第二节如何设置适用明细会计科目
第三节如何选择合适的明细会计科目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组织 岗位职责
第六章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税金 第一节 印花税
第二节 土地使用税 第三节 契税 第四节 营业税 第五节 城市房产税 第六节所得税 第七章土地增值税核算 开始大概讲 最后讲 第一节土地增值额计算 第二节土地增值税预缴 第三节土地增值税清算 第七章 固定资产核算
第一节购入固定资产 第二节固定资产折旧 第三节固定资产报废
四、 房地产老板(总经理)类型对财务工作的影响 从 1986-2011 在私企干了 20 多年,1997-2011 接触房地 产开发企业到今天,经历了很多老板,我觉得一个企业财 务工作顺利不顺利、能不能做好老板的类型很重要,尤其 是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项目周期长、资金流大、需纳税的税种多、纳 税金额大、财务工作风险大,稍不注意就会出大问题,最
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实务(一)

第一节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概述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税种主要有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契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契税。
除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外,不论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还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土地受让者时,都需要缴纳契税,适用税率为3%~5%。
二、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四、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开征的税种。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六、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是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计费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
七、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与纳税实务第1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概述

1.4.2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账
1、总分类账 2、明细分类账 3、日记账 4、备查账簿
1.4.3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 核算的特殊性
1.2.1 1.2.2 1.2.3 1.2.4 1.2.5 存货核算的特殊性 预收账款核算的特殊性 收入核算的特殊性 成本核算的特殊性 产品售价与其成本不配比
1.5 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业 务概述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应纳税税种主 要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 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住宅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商铺、办公楼类房地产开发企业 (3)工业地产类房地产开发企业 (4)其他类房地产开发企业
1.4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 算特点
1.4.1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科目设置 1.4.2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账 1.4.3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的特殊性
1.4.1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 科目设置
第1章 房地产开发企 业概述
1.1 1.2 1.3 1.4 1.5 房地产开发企业生产经营特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类型分类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特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业务概述
1.1 房地产开发企业生产经营 特点
房地产企业就是建筑房子然后销售的 企业,建房子前要购买土地,然后将生 地变成熟地,也就是经常说的三通一平 了,进行建房,最后美化一下,建一些 配套设施了,装修一下了。
1.2 务特点,可 以分为以下阶段: 1、房地产开发企业初始阶段 2、房地产开发企业前期调研阶段 3、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取土地阶段 4、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阶段 5、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阶段 6、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及销售阶段 7、持有房地产阶段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实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实务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开发企业成为了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税收问题是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本文将从税种、税率、申报纳税等方面讲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涉税实务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
税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涉税实务中,需要涉及到的税种如下:•增值税开发商的业务范围常常包括新开发住宅楼盘、商业和工业用房,均需要缴纳增值税。
一般来说,开发商所交的增值税按照预征率1.5%计算,并且开发商通常也可以从房屋销售的总价款中扣除购房者所需支付的增值税,因此,开发商需要精确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税额。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一般来说是由开发商缴纳。
当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土地的价格往往比较低,然而,一旦开发商将土地开发成房地产并出售,该土地就会发生增值,从而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在土地出售之前,开发商也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利润的实际情况计算的。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非常复杂的,需要考虑到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各种因素,扣除各种支出后,才能计算出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税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涉税实务中,需要注意的税率如下:•增值税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按照17%的增值税税率缴纳税款。
•土地增值税税率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根据各地的不同计算方法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税率在30%-50%之间。
•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企业利润情况也会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税率在25%-33%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税率会根据国家的财政政策和税收调整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开发商需要时刻关注税收政策变化。
申报纳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涉税实务中,需要注意的申报纳税事项如下:•增值税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于每月底前在国税局网站上进行增值税申报和缴费。
•土地增值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申报周期一般为每年一次,开发商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土地增值税申报给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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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概述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税种主要有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契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契税。
除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外,不论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还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土地受让者时,都需要缴纳契税,适用税率为3%~5%。
二、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四、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开征的税种。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六、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是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计费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
七、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时,要按照其转让房地产时取得的收入减掉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依照规定的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6)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上述(1)、(2)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房地产开发工期较长,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又比较烦琐,为了简化计算,地方税务局采取按期预缴、汇算清缴的办法。
也就是按当期取得的售房收入,依照预征率计算征收,项目完工后清算并多退少补。
根据2010年税收调控政策,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1%。
对于无法査账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土地增值税可以核定征收。
根据2010年税收调控政策,核定征收率大于5%。
八、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
九、印花税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
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已经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省份,应将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2%。
从2011年1月1日起,各地区要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十三、增值税增值税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但是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及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货物销售兼营行为、视同销售行为、设备车辆抵债行为等一样存在增值税纳税义务。
第二节企业设立阶段纳税实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设立阶段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在此阶段涉及的税收主要有印花税和契税,一般不涉及其他税收。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税收筹划在设立阶段就应该准备了,筹划要做在前面,做到未雨绸缪。
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都应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一)税务登记的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企业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企业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二)税务登记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在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或其他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税务变更登记:(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4)其他有关资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3)其他有关资料。
(三)税务登记的注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印花税及契税的处理(一)印花税的处理1. 营业账簿营业账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
营业账簿按其反映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在账薄启用时贴花;其他账薄,如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适用定额税率,在启用时按件贴花,每件5元。
资金账簿包括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但现实中这两项在总账中有记载,把印花买回来后贴在总账上即可;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属于普通账本,每本贴5元印花税票即可;资金账簿如果须贴印花税税额较大可以汇贴,由单位在当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税款,地税局会出具一个印花税完税凭证。
另外,在实务中,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如果企业已贴花完税,则不再以缴款书方式缴纳应视同完税。
但今后如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以缴款书方式缴纳印花税。
2. 权利、许可证照权利许可证主要有: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等。
工商营业执照在证照领受时贴花,每件5元。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设立阶段投资者以土地和房屋出资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应按件贴花,每件5元。
3.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出资人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应以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照合同记载金额的0.5‰贴花。
(二)契税在房地产企业设立阶段,如果接受出资人的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出资的,根据《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第224号)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接受出资的单位按照成交价格的3%~5%缴纳契税。
三、会计处理企业缴纳的印花税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房地产企业发生的契税,也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核算。
契税发生时视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借记有关会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10-1】2×11年3月,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印花税票800元。
缴纳土地使用权入股时的契税30 000元,此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
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 800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契税 30 000贷:银行存款 30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