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治制度及结构
浅析美国的政治制度

浅析美国的政治制度1000字美国的政治制度是一种联邦制度,分为三个分支,即行政、立法和司法。
每个分支都有独立的权力和职责,各自制衡,相互制约,确保政府的权力不会被滥用。
行政分支负责政府的日常管理和决策,由总统和各部门组成。
总统是行政分支的最高领袖,掌握着军队和外交政策的权力。
除此之外,行政部门还包括财政部、国务院、国土安全部等部门,负责各自领域的管理和决策。
立法分支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负责制定和通过法律,以及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
参议院和众议院都由民选议员组成,选举方式不同。
参议院每个州都有两个议员,共100人;众议院根据人口数量分配议席,共435人。
两院的议员都有平等的立法权力。
司法分支负责审理一切法律案件,由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和地方法院组成。
最高法院是美国的最高司法机构,有九名法官,任期终身。
最高法院寻求解释宪法和确立相关法律的权威。
除了这三个分支外,美国还有一些独立的机构,如联邦选举委员会、中央情报局和美国国家安全局等。
这些机构独立于政府和政党,负责实施相关的政策和法律,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建议。
美国政治制度的主要特点是民主和制衡。
选举制度是民主的核心,人民通过选举来选择政府的领导人和立法者。
制衡是指在三个分支中,每个分支都可以制约对方的权力,确保政府不会过度集中权力,同时也确保所制定的各种政策和法律得到全面的讨论和审查。
最后,由于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度,以州为单位的权力和自治也是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政府和议会,负责管理本州内的事务。
联邦政府和各个州之间的权力划分也是一项非常关键的问题,涉及到税收、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需要平衡各方的利益和权益。
美国政治结构

国家属性:联邦制国家 政权组织形式:总统制 权力制度:实行三权分立 主要政党:民主党--自由主义;共和党--保 守主义
联邦政府 美国的国家组织是依据三权分立与联邦制度、二大政治思想而制定, 当
初在起草宪法时因恐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某一部门将危害人民的自由, 因而 将立法、司法, 行政三种权力分别独立, 互相制衡, 以避免政府滥权, 根据 宪法: 立法机关是参议院与众议院并设二院制议会, 司法机关以联邦最高法院 为首下设11个控诉法院, 95个地方法院及4个特别法庭。 行政机关是以由人民 直接选举的总统为最高行政首长, 并以副总统辅之, 下设行政部门。 政府的 权力有联邦政府、州政府之分, 宪法起草人根据政府必须接近百姓才不致剥夺 人民自由的原则, 将有关各州自治权保留给州政府, 各州政府本身拥有立法、 司法、行政诸权限, 联邦政府的权力系以一州政府无法单独行使者为限, 如课 税、财政、国防、 外交、货币银行、出入境管理、对外贸易、国民福利、邮政 , 以及科学艺术的发展援助等。
金会、武器管制及裁军总署、联邦邮政总局、美国国际交流总 署等。
经营范围 司法
美国的司法权力, 赋予一个最高法院, 以及国会可以随时制定及设立的次等法院
上诉 法院
最高 法院
地方 法院
特别 法庭
立法
经营范围
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 联邦政府将所有立法权力赋予参议院及众 议院组成的国会, 参议院由每州二名议员组成, 众议院议席按每 州人中多寡而定, 每五十万人选举一名众议员, 但保障每州至少 有一名, 目前有六州: 阿拉斯加、内华达、德拉华、北达科他、佛 蒙特及怀俄明等只有一名众议员, 相反的加利福尼亚州就有四十三 名众议员。 早期的国会议员并非由人民直接选举, 一直到一九一 三年通过的宪法第十七条修正案才规定参议院由人民直接投标选举, 宪法规定, 美国参议员必须至少年满三十岁, 成为美国公民至少 有九年, 众议员须至少廿五岁,成为美国公民至少七年, 二者均 需属所代表之各州的居民, 州议会把州划分为数个国会选区, 每 区的选民每二年选出一名众议员, 每逢双数年份便举行全国性的选 举选出参议员。 由于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 故实际每二年仅改选 参议院的三分之一议席以避免国会的功能因改选而中辍。
高中政治《美国政治》课件-深度解析美国政治体系

宪法为政治体系提供了基本结构和运作方式。
III. 政治制度与选举体系
1
政治制度
民主制度下的政治势力、政党和选民
选举体系
2
互动,决定政府的组成和政策的制定。
通过选举程序来选择政治领导人和代
表,包括总统、国会议员和州政府职
位。
3
选民参与
选民参与是政治制度的核心,所有公 民都有选举权并被鼓励参与政治。
IV. 立法、行政与司法三权分立
原则
基于民主、自由、平等和 法治等核心原则,体现了 美国政治的价值观。
特点
政治多元、权力制衡、选 民参与度较高。
II. 美国宪法与权利保障
础的法律文书,保障了公民 的基本权利和政府的权力分 配。
3 政治体系
通过宪法修正案和司法判决, 保护公民的自由、言论、宗 教和平等权利。
立法
国会是美国的立法机构,负责 制定和通过法律。
行政
总统和联邦政府机构负责执行 法律和管理国家事务。
司法
最高法院和其他联邦法院负责 解释宪法和裁决法律争议。
V. 联邦制度与州政府
1
联邦制度
美国政治采用联邦制度,将权力分配给联邦政府和州政府。
2
州政府
各州政府在联邦政府的框架下有一定的独立权力和自治权。
高中政治《美国政治》课 件——深度解析美国政治 体系
本课件将深入解析美国政治体系,包括美国政治的基本结构、宪法与权利保 障、政治制度与选举体系、三权分立、联邦制度与州政府等内容,帮助学生 全面了解美国政治的重要方面。
I. 美国政治体系简介
结构
美国政治体系由联邦和州 政府共同组成,采用分权 制衡的方式。
3
权力关系
美国政治制度

美国政治制度美国政治制度是基于宪法的共和制民主国家。
它的政治制度包括三个重要部分:行政、立法和司法。
这些机构通过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协商、合作和相互制约,并为公民提供了保障和自由。
本文将介绍美国政治制度的三个部分,以及它们如何在实践中运作。
一、行政机构美国行政机构包括总统、副总统和内阁。
总统是国家的最高执行官员,负责领导政府的工作。
他有权签署和否决法案,任命联邦法官和其他官员,以及与国外政府交涉和签署条约。
副总统的主要职责是成为总统的随行人员,帮助总统提高国家的形象和地位。
内阁由总统任命,由各个领域的部长组成,负责向总统提供建议和帮助管理政府运作。
美国行政机构的最大特点是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
美国行政机构只负责联邦政府领域的问题,而各州政府则有权决定自己的问题。
在实践中,这使得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关系复杂而繁琐,但它确保了国家的自由和独立立场。
二、立法机构美国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称为国会。
参议院由每州两名参议员组成,众议院由根据人口分配的代表组成。
国会的主要职责是通过法案和宪法修正案,并监督行政机构。
立法机构的作用是保证宪法各项法律得以贯彻,同时保障民主和公正。
美国立法机构的一个重大特点是它的选举制度。
美国国会议员的选举采用的是间接选举方式。
这意味着公民首先投票给选举人,选举人再选择代表,代表最终成为国会议员。
这种选举制度保障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自由,但也使得选举过程更加复杂和耗时。
三、司法机构美国司法机构由联邦和州法院组成。
联邦法院有三个层次:巡回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是联邦政府的最高法庭,负责解决宪法和联邦法律的争议。
州法院则处理州政府及相关机构之间的法律纠纷,监管地方法律问题。
美国司法机构的工作方式是根据授权法律的规定,以传统方式审理案件、取证和进行辩论。
这种公正和公正的司法机构是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不可或缺的条件。
在美国司法体系中,高级法官和助理法官大多由总统任命,经国会确认后提名。
美国国家制度

美国国家制度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采用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实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
国会有立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又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任命高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劲总统和高级文官;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高法院又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无效。
国家结构形式1776-1787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
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在建立统一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
联邦设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一的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生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
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如征税,举债,铸币,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
不经宪法列举的其他权力,除非宪法明文禁止各州行使者外,一概为州政府保留。
州的权力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方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工商业和劳工,组织警卫力量和维持治安,等等。
联邦中央和地方的具体权限,200年来不断有所变化。
选举制度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
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
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
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
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
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
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政党制度采用两党制。
美国政治

2、从政党制度看:
中小资产 阶级
大资产 阶级
资产阶级
●(一)总统权力不断膨胀 ●(二)阶级矛盾和斗争趋向缓和
●(三)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且议题政治化
●(四)利益集团影响日益扩大
●(五)新的政治思潮对政坛影响巨大
(一)总统权力不断膨胀 1、联邦政府增强了对经济生活的干预。 凯恩斯主义 罗斯福新政
①整顿金融业;
司法权也要受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制约:
法官的产生需 国会同意 可对法官弹劾
行政
法官的产生需经总 统提名
立法
司法
“三权分立”关系示意图
思考:“三权 分立”的优缺 点。
(三)联邦制——美国国家结构形式
13个殖民 地区域 1620 邦联制 1776 1787
普利茅斯 殖民自治 团体
13个独立主权: 无统一政府、货币、 市场等,各国对立 对外关系 统一的宪法和法律 统一的国家政府及管理机构 作为统一国家进行外交
●(三)国家结构:联邦制 ●(四)政权组织形式:代议制和总统制 ●(五)政党制度:两党制
(一)政治基石:“美国宪法 ”
1620:“五月花
号公约”
1776:独立宣言
1787:美国宪法
1: “五月花号公约”
“船上所有人在达到新大陆后,自愿结 成一个民众自治团体,并制定有利于团体 利益的公正的法律法规,全体成员保证服 从和遵守。” 美国历史上最早的一份政治契约性文件。 是人民主权思想与国家契约理论第一次在美 洲见之于文书。 为后来宪法的形成及人们的尊重个人权利、 民主自由的价值观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础。
(五)新的政治思潮对政坛影响巨大 历史上: 自由主义、保守主义 进步主义、社群主义 共产主义等
战后:
美国政治体制(1)

美国政治体制概述美国政治体制是指美国的政治组织和政治运作方式,包括政府结构、选举体系、法律制度以及政治参与和决策等方面。
美国政治体制建立在宪法基础上,体现了分权、制衡和民主的原则。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美国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和运作机制。
宪法与三权分立美国政治体制的核心是宪法,它规定了政府的权力和职责,并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美国宪法规定了三权分立的原则,即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的相互制衡和独立运作。
行政权由总统和政府组成,立法权由国会行使,司法权由最高法院及下级法院负责。
这种分权制衡机制旨在防止权力集中和滥用,确保政府权力的公正行使。
选举体系和政党制度美国的选举体系是基于多党制的原则。
总统选举采用间接选举制度,即选举团制度。
选举团由各州选出的代表组成,他们根据各州选民的投票结果来决定总统的人选。
国会选举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选举,由各州直接选举出来的候选人竞争。
此外,美国政治中的两大主要政党是民主党和共和党,它们在国会和州级政府中具有重要地位,并对政策制定和政治决策产生影响。
联邦制和州权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中央政府与各州政府之间共享权力。
中央政府负责国家事务,如国防、外交等;各州政府负责地方事务,如教育、交通等。
这种分权结构允许各州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适合自身的政策和法律。
司法独立和最高法院美国的司法机构独立于行政和立法机构,司法权的独立性被视为保护公民权利和维护宪法的重要保障。
最高法院是美国司法系统的最高级别法院,由九名法官组成。
最高法院负责解释宪法,对涉及法律和宪法权力范围的案件进行裁决。
其裁决具有最终决定力,对整个国家具有影响力。
公民参与与政治文化美国政治体制注重公民参与和政治文化的发展。
公民可以通过投票、示威、请愿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和追求利益。
此外,美国政治文化也强调民主、自由、等权利观念,政府必须遵守宪法,尊重公民权利,并接受公众监督。
美国政治体制的挑战和改革美国政治体制面临一些挑战和改革需求。
美国政治制度

美国政治制度美国政治制度是世界上最为完善的政治制度之一。
美国是一部联邦制宪法民主共和国,由50个州组成,其政治体制主要分为三个部分: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
其特点是权力分立、三权分立、选举民主、有司法独立、有宪法保障等。
美国的政治体制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即行政部门、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
这三个部门互相制衡,防止了政治权力集中的一党专政,确保国家遵循法治原则,充分发挥了民主政治的作用。
行政部门由总统和他任命的内阁组成,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政府法律。
总统是联邦政府的最高领导人,具有重要权力,例如提名最高法院大法官、签署法案等。
内阁成员由总统亲自提名,经参议院批准任命。
他们负责管理各联邦政府部门和机构,与国会共同制定政策和预算。
总统和内阁成员的任期都是四年一届。
立法部门由联邦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负责制定法律。
参议院由每个州的两名参议员组成,众议院则由根据各州人口数分配的代表组成。
众议院议员的任期为两年,参议院议员的任期为六年,但每两年选举一次三分之一的参议员。
立法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法律、审查政府预算和监督行政部门。
司法部门是由最高法院和联邦法院组成的,负责解释宪法和法律,并裁定诉讼案件。
最高法院是最高司法机关,由九名大法官组成,由总统提名并由参议院批准任命。
最高法院的权力包括解释联邦宪法的含义、裁定宪法和法律的合宪性以及解决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争议。
除了三个主体部门外,美国政治制度里还有其他重要元素。
例如,联邦系统赋予各州政府相对较大的自治权,使得州政府可以根据各自州的情况制定适合本地的政策;现代选举制度包括普选制度和民主原则,使得人民可以有效参与到政治决策中;宪法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例如言论、宗教、集会和媒体自由等。
总之,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是权力分散、制衡合作、民主参与和法治尊重。
这种体制模式的优势在于人民享有广泛的自由和权利,政治决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较高,国家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比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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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治制度及结构联邦政府美国的国家组织是依据三权分立与联邦制度、二大政治思想而制定,当初在起草宪法时因恐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某一部门将危害人民的自由,因而将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分别独立,互相制衡,以避免政府滥权,根据宪法: 立法机关是参议院与众议院并设二院制议会,司法机关以联邦最高法院为首下设11个控诉法院,95个地方法院及4个特别法庭。
行政机关是以由人民直接选举的总统为最高行政首长,并以副总统辅之,下设几个行政部门。
政府的权力有联邦政府、州政府之分,宪法起草人根据政府必须接近百姓才不致剥夺人民自由的原则,将有关各州自治权保留给州政府,各州政府本身拥有立法、司法、行政诸权限,联邦政府的权力系以一州政府无法单独行使者为限,如课税、财政、国防、外交、货币银行、出入境管理、对外贸易、国民福利、邮政,以及科学艺术的发展援助等。
行政政府是由12个部门及根据法律设立之60余独立机关组成。
总统是国家的元首,政府最高行政首长,陆海空等各军种之最高司令官,总统的任期是4年,期间除了受到议会之弹劾,不会因受反对势力而去职。
期满后可以连任一期。
总统与副总统候选人经全民投标产生,总统在任期中因意外事故发生,不克行事时,其残遗任期由副总统自动递补。
白宫是美国的总统府EXECUTIV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为了辅佐总统达成其肩负的重责,白宫内设有十余个因应时代需要而成立的机构,如国家安全委员会,经济顾问委员会,通商交涉委员会、能源委员会等,此外白宫内还有十余名助理顾问随时辅佐总统。
联邦法律的日常执行和管理,由不同的行政部门负责,他们是由国会设立,以处理各种国家和国际事务。
各部首长均由总统提命,通常称之为总统的内阁。
除了12个主要行政部门之外,尚有很多独立机构,它们之所以被称为独立之机构是因为它们并不属于那一个行政部门,这些机构中有其独特的成立宗旨,有的是管制机构,如公务委员会,会计总署,总务署,联邦储备局等,有的为政府或人民提供特别的服务,例如:州际商业委员会、退伍军人总署,证券交易委员会、全国劳工关系局、国家航空太空总署、国家科学基金会、武器管制及裁军总署、联邦邮政总局、美国国际交流总署等。
司法美国的司法权力,赋予一个最高法院,以及国会可以随时制定及设立的次等法院。
①最高法院: 为美国最高等法院,也是宪法特别设立的唯一法院,设立于首府华盛顿D。
C。
,法官人数为九位,一位首席大法官及八位副手,在每年数千宗入禀案件中最高法院通常只审理约一百五十宗,大部份案件涉及法律的解释或者涉及国针立法的用意。
这种司法监察的权力,并非宪法特别规定,而是法院根据它对宪法的解释得出的理论。
这种理论认为一项违反宪法的立法不是法律,并进一步指出对法律进行解释,显然是司法部的职权和责任。
②上诉法院: 其设立目的是为了便利案件的处理及减轻最商法院的负担,全国共划分为11个上诉区,每区设有一个上诉法院,每一上诉法院有三至十五名法官,顾名思义,上诉法院复审地方法院的判决。
③地方法院: 全国五十州划分有八十九个地方法院,诉讼当事者能就近进行诉讼,每一地方法院有一至廿七位法官,这些法院所处理的大部份案件都是违犯联邦法律的行为。
④特别法庭: 除了联邦法院的一般裁判权外,另有为了特殊目的而设立的法庭,例如申诉法庭对那些向美国提出的赔偿申诉作出判决。
关税法庭对涉及进口货物的税款或限额的民事诉讼享有独家的裁判权,另外还有关税及专利权的上诉法庭,以聆讯不服关税法庭及美国专利局判决的上诉申请。
宪法为保障司法独立,规定联邦法官可在行为良好期间任职,实际上是直至他们死亡,退休或辞职。
在职期间的法官犯法会像总统或其他联邦政府官员一样受到弹劾,美国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由参议院批准,法官的薪水也是由国会核定,年薪自地方法官的四万四千六百元至首席大法官的六万五千六百美元不等。
立法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联邦政府将所有立法权力赋予参议院及众议院组成的国会,参议院由每州二名议员组成,众议院议席按每州人中多寡而定,每五十万人选举一名众议员,但保障每州至少有一名,目前有六州: 阿拉斯加、内华达、德拉华、北达科他、佛蒙特及怀俄明等只有一名众议员,相反的加利福尼亚州就有四十三名众议员。
早期的国会议员并非由人民直接选举,一直到一九一三年通过的宪法第十七条修正案才规定参议院由人民直接投标选举,宪法规定,美国参议员必须至少年满三十岁,成为美国公民至少有九年,众议员须至少廿五岁,成为美国公民至少七年,二者均需属所代表之各州的居民,州议会把州划分为数个国会选区,每区的选民每二年选出一名众议员,每逢双数年份便举行全国性的选举选出参议员。
由于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故实际每二年仅改选参议院的三分之一议席以避免国会的功能因改选而中辍。
州政府早在联邦政府建立前便有个别殖民地的政府,其后成为州政府,在这之前又有县政府和较小单位,甚至在一六○二年英国清教徒从船上登陆前,他们已制定了五月花契约,当这批拓荒者向西推进时,在每一边远地区都建立起政府来处理事务,美国宪法的起草人,对此多层次的政府制度未加变动,虽然他们使国家至高无上,但他们也明智地认识需要有地方的政府,更直接地与人民接触,并且更热心于迎合人民的需要。
因此除了国防、外交、货币等全国性的事务划归中央处理外,其他如教育,卫生等地方性事务则划归地方政府处理,美国的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一样,设有行政、立法及司法三部门,州长是一州的行政首长,由民众投票选举,除了少数州任期二年外,大部分的州长任期为四年,除了内布拉斯加州只有单一的州立法机关外,其他的州都有两院制的州立法机关,在大部分的州里,州参议员任期为四年,众议员的任期为两年,州立法程序与国会极相似,州的司法组织并不附属于全国的法院体系,它是由一组类似联邦司法机构形式的法院组成,处理私人间或私人与州政府之间的民事诉讼并聆讯有关触犯刑法的案件。
许多州除了一般裁决权的法院外,也有特别裁决权的法院,例如:遗嘱检验法院,监督遗嘱的执行,青少年法庭处置未成年犯,家庭关系法院处理家庭的不和案件;小额申诉法庭处理小额债款的纠纷。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采用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实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
国会有立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又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任命高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劲总统和高级文官;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高法院又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无效。
国家结构形式1776-1787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
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在建立统一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
联邦设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一的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生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
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如征税,举债,铸币,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
不经宪法列举的其他权力,除非宪法明文禁止各州行使者外,一概为州政府保留。
州的权力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方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工商业和劳工,组织警卫力量和维持治安,等等。
联邦中央和地方的具体权限,200年来不断有所变化。
选举制度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
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
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
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
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
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
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政党制度采用两党制。
美国宪法虽然没有规定政党地位,但政党是美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影响渗透于其他各种政治制度。
两党制在美国成立联邦初期就已萌芽,到南北战争后,两党制正式形成。
垄断资产阶级通过两大政党控制整个国家政治机构,操纵全国政治生活。
两党的主要职能是操纵和包办选举,特别是总统选举。
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党长期轮流执政。
美国政党除两大党外,还有其他一些政党,但它们都无法影响两大党轮流执政的地位。
公民权利制度美国宪法和法律条文规定,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最终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不是绝对的,而是受宪法和法律限制的。
联邦宪法和法律一方面规定公民享有人身保护、言论、出版、集会、宗教信仰自由,私有财产权和选举权等权利;另一方面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剥夺公民的言论、出版、和平集会和请愿等自由的法律,公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非法的搜查或扣押,非依法定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
此外,各州宪法和法律对公民的权利也有规定。
实际上公民的权利受制于个人拥有的财产,享有充分自由权利的只能是资产阶级。
1787年,美国制定并颁布了世界近代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该宪法将国家元首(总统)的选举权交给了人民。
215年来,美国的选举制度随着美国的政治气候变化而变化,产生了许多不成文的习惯。
原宪法和不成文的习惯同时生效,使美国总统选举变得更加复杂。
为帮助广大同学更加全面地了解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准确把握教材的相关知识,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作简要介绍和分析。
一、从选举过程看,美国的总统选举有严格的程序,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美国的总统选举从民主党和共和党的前期竞选准备到正式大选,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但实质性的选举主要包括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党内预选。
在总统选举年的2至6月,民主党和共和党在各州由普通党员直接选举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由于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明确表示支持哪位总统候选人,因此,预选结果就能清楚地知道各总统候选人的支持率。
从某种意义上讲,总统预选也就是普通党员直接选举本党总统候选人的过程。
第二阶段,确定总统候选人。
总统选举年的7、8月份,民主党和共和党分别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大会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本党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
事实上,在各州的预选过程中,总统候选人的优势已基本明确,全国代表大会不过是为选举的优胜者履行一下正式手续而已。
第三阶段,展开竞选。
总统选举年的9至11月份是民主党和共和党候选人的竞选阶段,总统竞选是美国政治生活中最引人注目的现象,在竞选中两党候选人动员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手段为自己拉选票,为最后竞选成功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