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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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1、总则1.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治理,标准生产作业行为,掌握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1.2、“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1.3、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以及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治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2、“三违”的范围2.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2.1.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2.1.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实行安全措施的;2.1.3、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2.1.4、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撤除安全防护装置的;2.1.5、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2.1.6、未按个人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2.1.7、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2.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2.2.1、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2.2.2、施工、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实行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2.2.3、工程工程未经开工前的安全验收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2.2.4、不接受安全员或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施工蛮干的; 2.2.5、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2.2.6、不按规定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2.2.7、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2.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2.3.1、上班之前饮酒的;2.3.2、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2.3.3、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2.3.4、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规定的。

3、反“三违”的治理3.1、公司安全办公室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车间、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视检查与惩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峻后果的,公司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2024年石化企业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石化企业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石化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入场内严禁带烟火,场内严禁吸烟,场内严禁私自动用取火用具。

第二条在工作岗位上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不得乱走乱串互相打闹,未经领导允许,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第三条上班前六小时和工作中严禁饮酒,倒班员工每天保证八小时睡眠。

第四条非岗位人员不准擅自触动和操作,不得在岗位上任意逗留。

第五条对不熟悉的物料严禁尝试,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品带入办公室或公共场所。

第六条不得随意进入设备或下水井等内,以防中毒窒息。

第七条在组织任何临时工作前,必须先采取措施,并对操作者进行安全教育。

第八条凡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各种车俩,未经安全检查和批准,一律不得入内,否则严肃处理。

第九条易燃易爆得操作场所和仓库周围,不准堆放与生产无关得可燃物杂物等,要有一定安全距离。

第十条严禁使用汽油溶剂擦洗衣物、车辆、工具和设备。

第十一条场内严禁穿铁钉子鞋。

第十二条转动设备岗位女工工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发辫不许露外面。

第十三条凡生产岗位人员和进入生产岗位人员豆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服装和鞋,否则不允许进入生产岗位。

第十四条严禁在生产区域内用黑色金属工具和石块等硬物敲打设备管道等。

第十五条生产岗位库房等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经常保持完好有效,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挪用。

第十六条未经批准和办理手续,严禁做任何技术试验和设备改装。

第十七条联轴节转动皮带轮等旋转部位,应安装防护罩或挡板,严禁用手触摸及维修正在转动的设备,所有设备和管道上的安全措施不准私自拆除和调试。

第十八条凡操作电气设备必须擦干手,没有经批准得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第十九条两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蹬梯子作业时将梯子绑牢,或设专人扶持,严禁采取抛、扔方法传递物件,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

第二十条凡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穿戴劳动保护服装,不准穿凉鞋等。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没有防护措施得高空作业场所和起重物件下通行。

第二十二条各种废料、设备等严禁随地乱扔乱放,应放在制定地点。

化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规定(2篇)

化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规定(2篇)

化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维护员工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化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四条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第五条化工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分解到各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当落实到人,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权限和职责,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第八条化工企业应当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确保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

第九条化工企业应当制定和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四章安全设施和设备第十条化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建立和完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化工企业应当进行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备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设备的检查和试验。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化工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化工企业应当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化工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人员,负责培训工作。

第十六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知识库,及时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六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第十七条化工企业应当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方案,并对其进行落实和维护。

第十八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作业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化工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装备,确保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二十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第七章安全监督与执法第二十一条化工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接受安全监督和执法机构的检查和监督。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化工厂的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

2. 化工厂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政策和监督执行。

2.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三、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更新培训和应急演练。

四、安全操作规程1. 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操作、化学品使用、危险作业等。

2.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备设施、工作环境、个人防护等。

2. 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六、应急管理1.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化学品泄漏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确保快速响应。

七、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事故原因必须调查清楚,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化学品管理1. 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置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定期对化学品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安全使用。

九、个人防护与职业健康1. 提供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员工正确使用。

2. 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十、安全文化建设1. 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鼓励安全文化的形成。

2. 对安全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一、安全记录与档案管理1. 建立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信息的准确记录和有效管理。

2. 定期对安全记录和档案进行审查和更新。

十二、安全责任追究1.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对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化工厂的安全稳定。

化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化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化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化工企业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化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条化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入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和方法。

第四条化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应注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二章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第五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科学评估。

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制定安全预案,确保应急措施的科学、有效和可靠。

第八条化工企业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其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的安全。

第三章人员安全管理第九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确保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提高。

第十条化工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应急能力。

第十一条化工企业应制定员工交接班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传达和信息共享。

第十二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

第四章设备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十四条化工企业应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故障排除。

第十五条化工企业应建立设备启停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化工企业应建立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及时处理设备事故,防止事故扩大。

第五章火灾防控管理第十七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火灾防控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化工企业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防控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化工企业应建立火灾警报和疏散预案,确保员工和职工的生命安全。

第二十条化工企业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生产场所的安全。

第六章环境保护管理第二十一条化工企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化工企业是生产化学品的企业,其生产活动不仅与化学反应有关,同时涉及高温、高压、高气体浓度等高危作业环境,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需建立起来,以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并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安全管理规定1. 法规要求化工企业必需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化学品生产、仓储和运输的法律法规,包括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等方面的规定。

企业应定期检查相关法规以保持符合法规要求的状态。

2. 安全信念全部员工都应具备安全意识,认得到安全是企业生产的前提,安全意识是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基础。

企业应供给必要的安全培训并不断加强相关教育,使员工的安全意识达到最高水平。

3. 生产设备的安全公司应花费充足的资金、时间及人力来确保生产设备、工具和机器运行安全。

全部的设备都应定期维护和修理、保养及换新或休息。

企业应订立相应的保养计划和清洁规范。

4. 现场安全和不安全源掌控企业应订立订立紧急应急预案和灭火准备工作方案,并设置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工厂内严格禁止吸烟,保证场地清楚,疏散通道不受拦阻,并存在安全规章制度意识。

同时,企业应对不安全化学品进行分类、标识和存储,并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对于易燃物品应进行隔离、防火、放置正确,必要时也应加装消防设备。

5. 安全督察企业应订立安全管理奖惩制度,组建安全督察团队,对全体工人实施日常安全督察,确保全员均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对于行为不良或者发生违纪行为的员工,需要进行相应的教育或惩罚,并以纪律杆来要求员工遵从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以确保生产现场的安全。

6. 员工安全培训企业应向工人供给有关化学品与不安全化学品的安全学问,并对其进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化学品的化学性质、不安全等级、防护措施、事故处理等内容。

员工也应在考核中呈现相应的安全学问和操作技能。

7. 事故管理企业应订立祸害、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该预案应当涵盖全部紧急处理和祸害的应急响应工作,包括生产中的火灾、泄漏和人员伤亡等。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doc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doc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报审稿)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2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化工企业(下称企业)均要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3条企业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4条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5条企业除贯彻、执行本规定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基本原则第6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第7条企业必须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行政首长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8条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9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劳动者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第10条厂长(经理)1、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6、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

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

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标准(doc 12页)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标准(doc 12页)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标准(doc 12页)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标准HG/T 23001-92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

1.3 化工院校和科研单位的化工生产实验厂(车间),亦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GB530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644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HG/T23002 化工企业安全处(科)工作标准3 安全管理机构3.1 公司(总厂)、大型企业设安全技术处;中小型企业设安全技术科(股)。

3.2 安全技术处(科、股)可根据本厂的实际情况设立气体防护站(或救护室)和监测站(或安全分析室)。

3.3 100人以上的生产车间设专职安全员;100人以下的生产车间设兼职安全员。

3.4 生产班组设不脱产的班组安全员。

3.5 专职安全管理干部人数可按企业职工总人数的2‰~5‰范围内配置。

500人以下的企业,其专职安全管理干部不少于2人。

4 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4.1 经理(厂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法令、法规、制度、标准;审批本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定期研究、分析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贯彻落实各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和工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的方针;以及参加重大事故的处理等工作负全面责任。

4.2 副经理(副厂长)在经理(厂长)指定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5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5.1 安全技术部门的职责:5.1.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5.1.2 在企业的领导下组织制订、修订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5.1.3 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教育以及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其具体职责按HG/T23002《化工企业安全处(科)工作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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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DOC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2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化工企业(下称企业)均要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3条企业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4条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5条企业除贯彻、执行本规定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基本原则第6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第7条企业必须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行政首长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8条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9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劳动者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第10条厂长(经理)1、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6、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

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

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7、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等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

9、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0、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11、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2、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履行厂长(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及工业卫生工作情况。

第11条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1、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厂长(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

7、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12条车间主任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6、组织车间级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8、建立、健全车间安全、防火组织,领导车间和班组安全员工作。

9、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13条工段长1、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要求。

2、组织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

3、组织对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维护,保证齐全完好。

4、组织或参加本工段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组织工段的安全生产竞赛。

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第14条班组长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要求。

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并认真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完整好用。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第15条车间安全员1、车间安全员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厂安全技术部门领导。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定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参与有关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核,并检查落实情况。

9、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

10、负责车间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

11、车间其他管理人员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16条班组安全员1、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3、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17条工人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及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

3、遵守纪律,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法。

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三节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第18条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1、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2、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疑难问题。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定安全技术规程。

4、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安全防护方法及应急处理措施。

第19条设计部门1、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部委局颁发的标准和规范设计,使建设的项目不留事故隐患。

2、编制《职业安全卫生专篇》,严格按《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等规定、标准进行设计,对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负技术责任。

3、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4、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20条生产计划、调度部门1、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

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4、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5、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要及时给予表扬或批评。

6、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

7、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21条技术部门 1、编制和修订的工艺技术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2、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基层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3、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的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审查。

4、组织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考核。

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安全检查,及时改进安全生产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6、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装备。

第22条安全技术部门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在厂长(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

2、负责对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

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技措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保证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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