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59版IATADGR锂电池运输国际规则
废旧锂电池海运标准

废旧锂电池海运标准
废旧锂电池海运标准是指海洋运输废旧锂电池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由于废旧锂电池可能存在火灾、爆炸和化学泄漏等安全风险,国际海运组织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在制定废旧锂电池海运标准时参考了联合国《危险品运输规则》和《国际危险货物规则》等相关规定。
废旧锂电池海运标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包装要求:废旧锂电池应采用合适的包装材料,充分防护锂电池被损坏或短路引发意外事故。
2. 标签和标识:废旧锂电池包装上应标明包装中含有锂电池,以提醒运输人员和接收人注意安全。
3. 文档要求:废旧锂电池的运输文件应包括详细的装箱清单、危险品声明和运输申报表等必要信息。
4. 限制和禁止事项:限制或禁止废旧锂电池的存储和运输于特定条件下,如在高温环境下、与其他危险品混装等情况。
5. 应急处置措施:废旧锂电池的运输人员和接收人应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知识和设备,以应对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处理。
此外,废旧锂电池的海运标准也需要符合当地法规和国际协定,以确保其安全、高效的运输。
运输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密切遵守这些标准,以减少废旧锂电池运输带来的潜在风险。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锂电池货物操作规范

包装说明
969 SECTION II 1.2M跌落试验,UN38.3试验 电池芯≤1g(克) 电池≤2g(克)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客机及货 机<5kg, 且每个包装件中电池的个数<为设备 供电所需的电池最小数量+2块备用电 池数量。
锂金属电池 (ELM)
UN3091电池与设 备包装在一起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UN3481电池安装 在设备中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包装限量
967 SECTION II UN38.3试验 电池芯≤20Wh(瓦特小时) 电池≤100Wh(瓦特小时)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客机及货 机<5kg。
分类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968 IA UN38.3试验 电池芯>1g( 克) 电池>2g(克) UN规格 包装件净重 客机<2.5kg 货机<35kg 968 IB 1.2M跌落试验,UN38.3试验 电池芯≤1g(克) 电池≤2g(克) 但每个包装件内电池芯或电池 的个数及净重超过了section II 类锂电池的数量限制 —— 包装件毛重 客货机<2.5kg
额定能量 限制
UN3090电池
包装规格 包装限量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包装规格 包装限量
969 SECTION I UN38.3试验 电池芯>1g(克) 电池>2g(克) UN规格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 客机<2.5kg 货机<35kg
UN3091电池与设 备包装在一起
锂金属电池 (RLM)
制造要求
应遵守IATA DGR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 可使用非UN规格包装,外包装应为坚固的圆形桶、方 形桶、箱。 1、锂电池芯和电池应装入完全封装的内包装,然后再 放入外包装;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防止发生短路;; 2、除安装在设备中的情况外,每个包装件均应能承受 1.2M跌落试验,且不损坏内装物,不致移动、相互接 触; 3、设备应在外包装内得到固定以免移动,并配备防止 意外启动的有效装置; 4、除非安装电池的设备已经对电池提供了等效保护, 否则设备应装在由合适材料制成坚固的外包装内,材料 的强度和设计应与包装容量和用途相符; 5、其它包装要求详见ICAO TI和IATA DGR包装说明 965-970的第一部分。 “合成包装件(overpack)”字样。(如适用) 1、每个包装件均粘贴填写完整的锂电池操作标签; 若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且单个包装件中不超 过四个电池芯或两个电池时,可不贴此签(且不必提供 随附文件)。 2、合成包装件上应粘贴上述标签,除非包装件内所有 标签清晰可见。 1、每票货物应随附文件(如声明、证明、函告、货运 单等形式)标注如下内容: 1)包装件内含锂电池芯或电池; 2)应小心操作,如包装破损,有易燃危险性; 3)包装件破损时应遵守的特殊程序,包括必要时的检 查和重新包装货物; 4)能获取更多信息的联系电话; 5)如使用货运单,应注明锂电池符合相应包装说明第II 部分的规定,例:“锂离子电池,符合ICAO TI和IATA DGR 包装说明965第II部分” 2、对于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的情况,如包装件上 未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可不随附该文件(且不必粘贴 锂电池操作标签)。 1、额定能量应在电池上标明; 2、根据特殊规定A181,如包装件中既含有装在设备中 的,也含有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的锂电池,或既含有锂 金属电池,又含有锂领子电池,包装件应分别标注, 如“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与设备包装 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但不必考虑装在设备中的钮扣 电池。
锂电池航空运输(1)

《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 管理规定》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 民航总局令121号CCAR276),是中国政府危险品运输管理的主要法规,于2004年9月1 日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对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民 航地区管理局依照授权,监督管理本辖区内的危险品航空运输 活动。从事航空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局方关于危险 品航空运输方面的监督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本CCAR-276 CCARCCAR 276部 的要求。
海航机场集团民航安检技能小组
二、锂的危险性介绍
锂是一种特别容易发生反应的金属,外观呈银白色,非常柔 软、可伸展,且易燃。 其特性如下: ⒈遇水或潮湿空气会释放易燃气体; ⒉呈固体状态时,当温度超过其熔点180℃时,可自己燃 烧; ⒊呈粉末时,可在室温条件下燃烧; ⒋可导致严重灼伤及腐蚀。
海航机场集团民航安检技能小组
锂电池或锂电池组属第9类危险物品,其危险性取决于所含 的锂。金属锂属于第4.3项遇湿危险的危险物品。 当锂遇到水会发生什么? 2Li + 2H2O=2LiOH + H2 H2为氢气-易燃气体
海航机场集团民航安检技能小组
海航机场集团民航安检技能小组
4、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简称 IATA)出版发行的《危险品规 则》,简称为DGR。这一规则是在国际民航组织ICAO-TI的基础上, 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附加要求和有关文件的细节作为补充。 IATA-DGR每年更新发行一次,新版本于每年的1月1日生效。 由于《危险品规则》使用方便,可操作性强,在世界航空运输领 域中作为操作性文件被广泛使用,同时发行英语、法语、德语、 西班牙语、中文等多种语言的版本。
关于2018年锂电池类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模版更新说明

关于2018年锂电池类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模版更新说明尊敬的航空公司、船公司、安检部门、货运站等相关单位: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危险品规则》(59版,2018版)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行,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38-16版,2016版)将于2018年1月1日强制执行,我中心根据以上规则对2018年锂电池类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以下简称“鉴定书”)做了相应更新,具体如下:第一部分:空运“鉴定书”主要变化:2、2/3页,“检验结果及其他事项”“检验结果及其他事项”栏的内容根据规则要求略有不同。
比如,对结论为965-IA、965-IB、968-IA、968-IB的鉴定书,增加“电池不得与第1类爆炸品(1.4S项除外),2.1项易燃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4.1项易燃固体或5.1项氧化性物质等危险品包装在同一外包装内。
”;对结论为965-II、968-II的鉴定书,增加“电池不得与其它危险品包装在同一外包装内。
”;及几处编辑性修改。
第二部分:海运“鉴定书”主要变化:1、封面,“危险性提示”内容(位于“样品名称”上方),对于满足特殊规定188条款的锂电池,由“非限制性货物”改为“锂电池类货物”如下,(注“危险品”部分不变):3、1/3页,“鉴定结论-1.危险性识别”,对于满足特殊规定188条款的锂电池,由“无”改为“锂离子电池”或“锂金属电池”或两者都有(根据不同情况),(注“危险品”部分不变):4、2/3页,“检验结果及其他事项”“检验结果及其他事项”栏的内容根据规则要求略有不同。
根据不同结论,删除了原有“随附文件”等内容,增加了相应的危险性标签及锂电池标记等信息。
由此给您工作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同时,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们工作上的支持和肯定!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2017年11月28日。
锂电池出口运输要求

锂电池出口运输要求1.基本概念•电芯 cell–是一个单一的电化学封闭单元,由一个正极和一个负极组成,两极之间有电位差。
•电池 battery–是由一个或多个锂电芯通过电路进行连接组成的。
•锂电池 lithium battery–电化学系统中含有锂(包括金属锂、锂合金、锂离子及锂聚合物)•锂金属电池 lithium metal battery–以锂金属或锂合金为阳极的锂电池。
通常不可充电。
•锂离子电池 Li-ion battery–以离子太或原子态锂嵌于正负极材料晶格中的锂电池通常可以充电。
锂聚合物电池归类于锂离子电池。
•原型样品电池–是指未经过联合国《危险品运输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38.3节测试的锂电池样品。
•里含量- 适用于锂金属和锂合金电池芯和电池。
锂含量是指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芯或电池阳极中的锂质量•里当量含量- 适用于锂离子电池芯和电池。
电池芯的锂当量含量按以安培小时为单位的单体电池额定电容量乘以0.3计算,乘积用克表示。
电池的锂当量含量等于电池各组成单体电池的锂当量含量克数之和。
2.锂电池种类锂电池分为锂离子(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和锂金属(包括锂合金)电池。
3.锂离子电池能量的确定额定瓦特小时(Wh)是规范锂离子电池能量的一种方法。
2009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锂离子电池都要求用额定瓦特小时进行标记。
如果已知电池的电压(V)和电流(Ah),也可以计算得到额定瓦特小时的数值:该数值通常标记在电池上。
Ah x V = Wh注意:如果电池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例, 4400 mAh / 1000 = 4.4. Ah)。
4.锂电池的危险性•外短路:造成电池体统高温过热•内短路:造成电池系统高温过热•强制放电:造成电池系统破坏•过充电:造成电池系统破坏5.失效机理•热失控–电芯发热–激发电芯内部的放热反应–激发其它反应–热量的产生以指数增长–产生热量大于散失热量–热失控:电芯排气,内部温度大于200度–5.一次性电池的危险性•相对较小的火源足够引起锂电池的燃烧•单一电池的起火可以产生足够的热量引燃临近的电池•Halon 1301对于扑灭锂电池火灾无效•相同类型但出于不同厂家的锂电池会表现出不同的燃烧特性•暴露于火焰中的电池会熔合在一起,加速电池间火势的蔓延•被扑灭火焰的焖烧货物的温度足够点燃一个一次性锂电池•电池燃烧导致的压力升高足以危及到整个货箱的安全6.锂电池在航空运输的几种运输专用名称、UN编号及包装说明代号(1)UN3480,锂离子电池,PI965(2)UN3481,锂离子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PI966(3)UN3481,锂离子电池安装在设备中,PI967(4)UN3090,锂金属电池,PI968(5)UN3091,锂金属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PI969(6)UN3091,锂金属电池安装在设备中,PI9707.锂电池包装说明锂电池包装说明965-970中均分为两节,第I节适用于划为第9类危险品的电池芯和电池。
锂电池运输要求.docx

锂电池的运输要求一、航空运输1.电池须通过UN 38. 3测试要求,及1.2米的跌落包装试验2.托运人提供的危险品申报文件,标注UN编号3.外包装均须贴9类危险品标签,贴有〃仅限全货机运输〃操作标签4.其设计应保证在正常运输条件下防止爆裂,并配置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措施。
5.坚固的外包装,电池应被保护以防止短路,在同一包装内须预防与可引发短路的导电物质接触。
6.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的额外要求:a.设备应进行固定以防止电池在包装内移动,包装的方式应防止电池在运输途中意外启动。
b.外包装应能够防水,或通过使用内衬(如塑料袋)达到防水,除非设备本身的构造特点已经具备防水特性。
7.锂电池应使用托盘装载,避免搬运过程受到强烈振动,托盘的各垂直和水平边使用护角保护。
8.单个包装重量小于35 kgso9.航空公司操作注意:中仅限全货机运输0锂电池空运信息出现在机长通知单上中增强机组意识和在紧急情况下的决策可能因此改变中告知第一到场人员货舱内电池的种类和数量中美国FAA要求锂电池应装载在飞机货舱等级为C级货舱内,货舱内须有烟雾探测系统,报警系统,灭火系统。
二、海洋运输1.电池须通过UN 38. 3测试要求,及1.2米的跌落包装试验。
2.外包装均须贴9类危险品标签,标注UN编号3.其设计可保证在正常运输条件下防止爆裂,并配置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措施。
4.坚固的外包装,电池应被保护以防止短路,在同一包装内须预防与可引发短路的导电物质接触。
5.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的额外要求:a.设备应进行固定以防止在包装内移动,包装方式应防止在运输途中意外启动。
b.外包装应能够防水,或通过使用内衬(如塑料袋)达到防水,除非设备本身的构造特点已经具备防水特性。
6.锂电池应使用托盘装载,避免搬运过程受到强烈振动,托盘的各垂直和水平边使用护角保护。
7.锂电池装载集装箱内须进行加固,加固方式和强度应符合进口国的要求(如:美国境内有美国铁路协会<ARR>,美国危险品协会,北美爆炸物管理局<B. 0. E>,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美国海岸防卫队,美国运输部和《海上危险品运输规则》有相关规定),若因发货人疏忽加固或加固不当,在目的港将被扣箱,并发生码头的操作费、堆存费、移箱费、重新加固等高额的费用。
【锂电池新规】关于锂电池交运的要求更新通知

【锂电池新规】关于锂电池交运的要求更新通知锂电池及相关产品客户: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15-2016版)第四号修订》文件精神及为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即日起更新锂电池货物运输政策。
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池(UN3480,PI965-IA、IB和II)4月1日起仅限货机运输。
1.自2016年3月30日零点起,东航物流站操作的客机航班停止收运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包装件;自2016年3月31日零点起,东航物流站操作的客机航班停止配载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包装件;2. 通过货机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包装件可正常收运,运输时应符合最新《危险品规则》的要求。
3. PI965-IA、IB和II除粘贴原有要求的标签外,还必须同时粘贴仅限货机标签。
PI965-IB及PI965-II货物所需的标签必须粘贴在同一面上。
(除经营人及东航物流批准除外,以上要求同样适用于PI968)二、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池(UN3480, PI965-IA、IB和II)荷电量要求:托运人交运的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所处的荷电量不得超过其标称容量的30%。
1. 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交运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必须在货运单handling information栏申明“运输的电池荷电状态不超过额定容量30%”或“The lithium ion batteries/cells are at 30% SoC or less”。
注:华航(CI)差异- CI仅可运输PI965 IA和IB,并要求托运人声明在申报单(DGD)的additional handling information栏内。
2.如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交运的PI965-IA或IB荷电量超过30%,需提交民航局和承运人的书面批准方可运输。
三、PI965-II或PI968-II包装最新要求:每一票货物最多只能允许交运一件含PI965-II或PI968-II的包装件;且OVERPACK中仅允许放置一件含PI965-II或PI968-II的包装件,每个含有PI965-II或PI968-II的包装件或集合包装必须单独交运(与普货分开),不允许组装于集装器中交运。
锂电池的航空运输

锂电池的航空运输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了解锂电池货物运输的重要性及危险性;●了解锂作为非限制性货物运输的电池货物应注意的关键环节;●了解邮航锂电池管理政策。
主要内容1.锂电池货物运输的重要性;●锂电池是目前性能水平最先进,发展最迅猛的民用化学电源,并成为手机、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像机等高端便携式消费电子产品的首选配套电源。
●2010年上半年,锂电池工业完成总产值1848.04亿元。
●2010年上半年锂离子电池产量为11.3亿只。
●中国的锂电池约80%出口。
据海关统计,2010年上半年我国电池出口贸易全面上升,电池及电池零件完成出口额37.89亿美元。
2.锂电池货物的危险性;●锂电池属危险品●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后可以按普通货物运输●金属锂属于第4.3项遇湿危险的危险物品。
●锂是一种特别容易发生反应的金属,外观呈银白色,非常柔软、可伸展,且易燃。
其特性如下:●遇水或潮湿空气会释放易燃气体;●呈固体状态时,当温度超过其熔点180℃时,可自己燃烧;●呈粉末时,可在室温条件下燃烧;●可导致严重灼伤及腐蚀。
●当锂遇到水会发生什么?2Li + 2H2O=2LiOH + H2H2为氢气-易燃气体●锂电池属第9类危险品,其主要危险性如下:1. 锂电池高度易燃。
2. 短路、过度充电、极限温度、错误操作或其他错误的情况下都能够着火。
3. 不管是因为内部原因还是外部加热或物理撞击,它都能产生足够的热使毗邻的电池也发生热失控。
锂金属电池释放易燃的电解质混合着融化的锂金属,并伴有一个大的压力脉冲。
易燃电解质和熔融锂金属可产生爆炸混合物。
4. 在C级货舱的灭火剂哈龙1301(三氟一溴甲烷灭火剂),不能有效控制锂金属电池的着火。
案例多国民航局发布锂电池运输安全风险通告●美国、英国、阿联酋、加拿大、中国等国民航局发布风险提示,要求关注大宗锂电池货物运输的安全问题,强调按规章、标准操作。
●美国FAA还强调锂电池货物应装载在飞机货舱等级为C级货舱,以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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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增加了锂电池的隔离规则:限制锂离子电池(UN3480, PI965 Section IA or IB)和锂金属电池(UN3090, PI968 Section IA or IB)与包括爆炸品 (Class 1)、弹药(Division 1.4S)、易燃气体(Division 2.1)、易燃 液体(Class 3)、易燃固体或自身反应物质或固态减敏爆炸品(Division 4.1)、氧化剂(Division 5.1)包装在同一个外包装中,并增加了相应的 文本内容加以提示。
处置或资源回收锂离子和锂金属的电芯和电池,应按照P909 of 4.1.4.1包 装导则进行包装;外包装张贴“处置锂电池(LITHIUM BATTERIES FOR DISPOSAL)”标记,或“回收的锂电池(LITHIUM BATTERIES FOR RCCYCLING)”标记。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2016年由国际民航组织(ICAO)主持成立了G-27工作委员会(G-27 Committee)研究和制定全新的锂电池航空运输包装标准,但并未在本次公 告中发布。该新标准一旦制定完成,ICAO将会编入DGR TI技术指导标准中的 航空运输包装导则,并颁布和执行。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国际海事组织颁布的《国际海运危险品规则 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CODE》(IMDG CODE)38-16版,将从2018年1月开始在中 国强制执行;其中对属于SP310低产量的锂电池运输,年产量小于100个,未 通过《试验和标准手册》UN38.3测试用于检测而运输,增加了P910包装导则。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 际规则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本月发布了最新的59th危险品运输规则的修改版 内容,其中多处涉及到锂电池的航空运输,新规则将从2018年1月开始执行。 锂电池空运规则变化的主要内容如下: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谢谢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另外,回收锂电池的外包装标签作了明确规定:警示标记的文字高度不小于 12mm。在此之前的规则将回收锂电池作了两种分类,即:
损坏或有缺陷的锂电池(UN3480、UN3481、UN3090、UN3091),不满足《试验 和标准手册》检验标准的,按照P908 of 4.1.4.1或LP904 of 4.1.4.3包装 导则进行包装;外包装张贴“损坏/有缺陷的锂离子电池 (DAMAGED/DEFECTIVE LITHIUM-ION BATTERIES)”标记,或“损坏/有缺陷 的锂金属电池(DAMAGED/DEFECTIVE LITHIUM METAL BATTERIES)”标记。
PI965和PI968 Sectio Nhomakorabea II的锂电芯和电池不得与其它危险品装入同一个外 包装中。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飞行航班的乘客或机组人员所携带的便携式电子设备(PED)被限制为总数 不得超过15个,备用电池不超过20个,若超过上述数量须获得承运人航空公 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