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分类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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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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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eneral principles of diagnostic criteria and technical management of food poisoning)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食物中毒。

2引用标准GB 478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学部分)GB 500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3术语3.1食物中毒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3.2中毒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并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3.2.1细菌性中毒食品:指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

3.2.2真菌性中毒食品:指被真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品。

3.2.3动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二种:a.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b.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鲐鱼等)。

3.2.4植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三种:a.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做食品(如桐油、大麻油等);b.在加工过程中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做食品(如木薯、苦杏仁等);c.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植物性食品(如发芽马铃等)。

3.2.5化学性中毒食品,主要有四种:a.被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b.指误为食品、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c.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d.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败)。

4诊断标准总则4.1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物中毒诊断标准主要以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及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实验室诊断是为了确定中毒的病因而进行的。

4.1.1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

食物中毒诊断与鉴别诊断

食物中毒诊断与鉴别诊断
食物中毒诊断与鉴别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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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994年卫生部颁发的《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从技术上和法律上明确了食物中毒的定义:
02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根据引起食物中毒的病原不同,临床上将食物中毒分为以下几类:
01
细菌性食物中毒;
霉菌性食物中毒;
植物性食物中毒;
动物性食物中毒;
化学性食物中毒;
06
02
03
04
05
三、食物中毒的分类
常见的细菌性食物中毒
麦角中毒
01
赤霉病麦和霉玉米中毒
02
霉变甘蔗中毒
03
霉变甘薯中毒
04
黄曲霉毒素中毒
05
常见的霉菌性食物中毒
01
值得注意的是,必须及时识别诱导性的“食物中毒”。其临床综合症系非病因性,却常常被想当然地认定为“食物中毒”。
02临床综合症判断诱导性食物中毒一般具有如下特点:
在基本掌握食物中毒调查和诊断知识的基础上,要勇于实践,在实践中努力提高和精通业务水平。
1
食物中毒调查和诊断要依照有关法规,要注意调查取证,尽可能取得实验室检验结果或形态学鉴定资料。
03
暴发类型的推断
(1)、单纯同源暴发
如果是一次性暴露,且病例不能通过人与人传播,则流行曲线是单峰型,发病曲线表现为急剧地上升,很快达到高峰,然后迅速下降。一般下降速率稍慢于上升曲线。曲线上升的起始点至下降最低点之间的间隔时间在该疾病常见发病潜期的持续时间范围内,病例发生集中在最长和最短潜伏期内.大多数食源性疾病表现为这种曲线特征。(图1)

食物中毒分级标准

食物中毒分级标准

食物中毒分级标准
食物中毒是指通过口腔摄入食品或饮用水中存在的病原体、毒素等,引起食物中毒症状的疾病。

为了统一对食物中毒的诊断和管理,国际上普遍采用了食物中毒分级标准。

以下是该标准的详细解释:
一、分级标准
1. 一级食物中毒:指食品中毒后出现轻度反应,通常不需要治疗,症状包括轻微腹泻、轻微腹痛、恶心、呕吐、头痛等。

2. 二级食物中毒:指食品中毒后出现中度反应,需要治疗,症状包括持续性腹泻、腹痛、恶心、呕吐等。

3. 三级食物中毒:指食品中毒后出现严重反应,需要紧急治疗,症状包括高热、血便、休克等。

二、食物中毒的诊断方法
1. 临床诊断法:通过病人的病史、症状、体征等方面来确定患者是否患有食物中毒。

2. 病原学诊断法:通过对食物、食品中毒患者、致病菌等进行检测,来确定食物中毒的病原体。

3. 流行病学调查法:通过对患者、环境、饮食史等进行调查,来确定食物中毒的病因和流行病学特征。

三、食物中毒的防治措施
1. 饮食卫生:注意食物储存、加工、烹煮等卫生情况,避免交叉污染。

2. 食品检测:加强对食品的监管和检验,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食品。

3. 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和急救措施,及时处理食物中毒事件。

4. 教育宣传:加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知识和意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总之,食物中毒分级标准是一种在食品安全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工具。

在食品中毒的预防和控制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管检测,建立应急预案和急救措施,是非常必要的措施。

肉毒梭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肉毒梭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肉毒梭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肉毒梭菌是一种产生肉毒毒素的细菌,常常存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也可存在于一些动物肠道中。

当食物受到肉毒梭菌的感染后,细菌会产生肉毒毒素,这种毒素能够引起食物中毒,且肉毒毒素是一种非常强力的毒素,只需少量就能够引发严重的中毒症状。

肉毒梭菌引起的食物中毒通常被称为肉毒梭菌食物中毒,该中毒一旦发生,病情严重且很容易传播。

对于肉毒梭菌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至关重要,以便能够迅速检测和处理中毒病例,防止疾病的扩散。

一、肉毒梭菌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1. 病史和症状分析:患者通常在食用受感染食品后6-48小时出现中毒症状。

症状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头痛、眩晕、视力模糊、眼肌麻痹、喉部肌肉无力等。

当病人有食用可能感染肉毒梭菌的食物,并出现与肉毒梭菌食物中毒相关的症状时,应怀疑为肉毒梭菌食物中毒。

2. 实验室检查:可通过检验患者的血液、呕吐物、粪便等标本,来确定肉毒梭菌是否存在。

毒素测定可以通过孵育血清、胃液等进行,也可以通过PCR技术来进行。

二、肉毒梭菌食物中毒的处理原则1. 紧急处理:一旦发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就医。

病人被送入医院后,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治疗措施,以防止中毒症状的进一步发展。

2. 及时排除毒素:采取洗胃、导泻等措施,以尽快排出体内的肉毒毒素。

要保持充足的饮水量,以加速体内的毒素排出。

3. 抗毒素治疗: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可以使用抗毒素进行治疗。

肉毒毒素抗毒素可用于中毒的早期治疗,能够中和体内的肉毒毒素,减轻病情。

4. 对症治疗:根据个体病情,对症给予相应的支持性治疗。

如对呼吸系统受损的患者可给予呼吸机辅助通气;对眼肌麻痹患者可给予眼护理,定期滴眼液等;对患者出现的其他症状,也需给予相应的支持性治疗。

5. 预防传播:减低疾病传播的风险是阻断疾病扩散的关键。

应隔离患者,防止疾病传播给其他人。

要对可能被肉毒梭菌污染的食物进行严格的检测和控制,以防止重新感染。

肉毒梭菌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主要是根据病史和症状分析,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来确定。

化学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

化学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
• 实验室检查
– 气分析PH值降低 – 血、尿中甲醇和甲酸浓度增高
治疗原则
• 催吐、洗胃 • 静脉滴注5%的碳酸氢钠纠正酸中毒 • 尽早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 • 特殊拮抗剂
– 乙醇
• 支持治疗 • 注意避光,保护眼睛
化学性中毒分类
化学性中毒 有机磷中毒 甲醇中毒 亚硝酸盐中毒 毒鼠强中毒 其它
化学性中毒分类
• 误食含毒鼠强制作的杀鼠诱饵和被污染的食物 • 食用了被毒鼠强毒死的家禽、家畜
临床表现
• 潜伏期
– 10~40分钟,最长可达10小时
• 中毒症状
– 恶心、呕吐、腹胀、腹痛 – 头痛、四肢麻木 – 稍重者可意识障碍、抽搐。表现为癫痫大发作 – 严重者可因呼吸肌麻痹,呼吸衰竭而死亡
• 实验室检查
– 血、尿和呕吐物中检测出毒鼠强
化学性中毒 有机磷中毒 甲醇中毒 亚硝酸盐中毒 毒鼠强中毒 其它
亚硝酸盐
• 白色或淡黄色结晶,外观颇似食盐 • 味稍苦且咸 • 主要用于染料工业和某些有机合成、金属
表面热处理
发生原因
• 误将亚硝酸盐作食盐 • 进食大量含硝酸盐、亚硝酸盐较多的食物
青过青过岛程岛程中1中12出2名出名现市现市亚民亚民硝在硝在酸聚酸聚盐餐盐餐 中中毒毒
临床表现
• 潜伏期
– 很短(10分钟~2小时)
• 中毒症状
– 恶心、呕吐、多汗、瞳孔缩小等 – 严重者可发生肺水肿、昏迷、脑水肿
• 实验室检查
– 血胆碱酯酶降低 – 呕吐Βιβλιοθήκη 、血、尿可检出有机磷治疗原则
• 清除毒物
– 可用清水、生理盐水反复洗胃
• 特效解毒药
– 氯解磷定 – 碘解磷定
• 抗胆碱能药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原则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原则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原则食物中毒是一种常见的健康问题,在生活中经常遇到。

当我们食用被污染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物时,可能会引发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的症状可以从轻微的胃部不适到严重的呕吐、腹泻甚至中毒性休克不等。

及早正确诊断食物中毒是非常重要的。

在医学领域,食物中毒的诊断主要依赖于病史、症状和实验室检查。

常见的症状包括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

但这些症状并不特异,也可能是其他胃肠道问题的表现,因此需要结合相关的病史信息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来进行确定诊断。

食物中毒的病史信息包括食用的食物种类、来源、时间、地点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医生判断患者是否食用了被污染的食物。

如果多人在同一餐厅食用相同的菜肴后出现相似的症状,那么很有可能是由于该食物导致的食物中毒。

实验室检查是诊断食物中毒的重要手段之一。

常用的实验室检查包括食物样品、呕吐物和粪便的培养和鉴定。

通过分离和鉴定食物中是否存在细菌、病毒、寄生虫等病原体,可以确定食物是否被污染,并进一步指导后续的治疗措施。

除了诊断食物中毒外,及时处理食物中毒也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处理原则:1. 脱水治疗:由于食物中毒引起的严重腹泻和呕吐可能导致身体脱水,因此及时补充体液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通过口服补液溶液、静脉输液等方式进行补液治疗。

2. 抗生素治疗:如果食物中毒是由于细菌感染引起的,那么抗生素治疗是必要的。

但要注意,使用抗生素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择合适的抗生素,并遵循合理用药的原则。

3. 对症治疗:针对不同的症状,可以采取相应的对症治疗措施。

对于严重的呕吐和腹泻,可以给予相应的止吐、止泻药物进行控制。

4. 饮食调理:在食物中毒期间,消化系统可能会受到较大刺激,所以在恢复期间需要注意饮食调理。

可以选择易消化、营养均衡的食物,逐渐恢复摄入固体食物,并避免食用辛辣刺激性食物。

食物中毒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问题,对我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一定的威胁。

了解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对于预防和处理食物中毒都非常重要。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肉毒梭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英文名称】【标准编号】WS/T 83—1996 【代替编号】【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时间】1997-01-11【实施时间】1997-09-01【内容】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肉毒梭菌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判定原则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肉毒梭菌食物中毒。

2引用标准GB 4789.12—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GB 14938—94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3诊断标准3.1流行病学特点3.1.1中毒食品多为家庭自制发酵豆谷类制品,其次为肉类和罐头食品。

3.1.2中毒多发生在冬春季。

3.1.3潜伏期一般为1~7d,病死率较高。

3.2临床表现主要症状有:头晕、无力、视力模糊、眼睑下垂、复视、咀嚼无力、张口困难、伸舌困难、咽喉阻塞感、饮水发呛、吞咽困难、呼吸困难、头颈无力、垂头等,患者症状轻重程度和出现范围可有所不同。

3.3实验室诊断3.3.1从中毒食品(或患者粪便、血液)中检出肉毒毒素,并确定其型别。

3.3.2肉毒毒素的检测方法见GB 4789.12。

4判定原则4.1符合本标准流行病学特点及临床表现。

4.2实验室诊断须从中毒食品中检出肉毒毒素,并确定其型别(如中毒食品未能采到,可采取患者粪便或血液进行检测)。

5处理原则5.1按GB 14938执行。

5.2给予相应型别的肉毒抗毒素治疗。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宏道。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食源性急性亚硝酸盐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英文名称】【标准编号】WS/T 86—1996 【代替编号】【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时间】1997-01-11【实施时间】1997-09-01【内容】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源性急性亚硝酸盐中毒的诊断标准、判定原则及处理原则。

食物中毒如何诊断?

食物中毒如何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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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常识分享食物中毒如何诊断?
导语: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发病,发病者均是食用者,停止食用该种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食物中毒的诊断?
1、食物中毒的诊断机构:在《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中明确规定食物中毒患者的诊断由食品卫生医师以上(含食品卫生医师)诊断确定;食物中毒事件的确定由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根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确定。


2、食物中毒的诊断依据:食物中毒诊断基础在食物中毒调查所占有的资料,把这些资料进行整理,用流行病学的方法进行分析,结合各类各种食物中毒的特点进行综合判断。

其判定依据在GB14938-34的第4部分有详尽的要求。

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进食的关系: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发病,发病者均是食用者,停止食用该种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2)食物中毒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发病急剧,潜伏期短,病程亦较短,同一起食物中毒的病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同时发病,很快形成发病高峰、相同的潜伏期,并且临床表现基本相似(或相同),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直接传染,其发病曲线没有尾峰。


(3)食物中毒的确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资料:从不同病人和中毒食品中检出相同的病原,但由于报告的延误可造成采样不及时或采不到剩余中毒食品或者病人已用过药,或其他原因未能得到检验资料的阳性结果,通过流行病学的分析,可判定为原因不明的食物中毒。


对原因不明的食物中毒,流行病学的分析报告至关重要,该报告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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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分类诊断标准常见食物中毒名称诊断标准判定原则处理原则流行病学特点临床表现实验室诊断食源性急性有机磷农药食物中毒进食了未按《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施药致超过农药最大残留量的粮、菜、果、油等食物;或食用了运输、贮藏过程中污染了有机磷农药的食物;或误把有机磷农药当作食用油、酱油等调料烹调的食物。

食源性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是进食了含有机磷农药污染的食物后,在短期内引起的以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下降出现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1.中毒者的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测定:按GB 7794附录A或附录B操作。

2.中毒者的剩余食物作有机磷农药含量测定:按GB/T 5009.20操作。

3.中毒者的呕吐物或胃内容物,作有机磷农药含量测定:按GB/T 5009.20操作。

1.符合流行病学调查特点,确认中毒由食物引起。

2.临床表现符合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

3.实验室检查(1)中毒者的剩余食物中检出超过最大残留限量的有机磷农药。

(2)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低于70%。

(3)有条件时,可测定中毒者呕吐物或胃内容物有机磷农药含量。

(4)发排除其他途径摄入有机磷农药的可能性。

1.按GB 14938执行。

2.积极治疗病人。

(1)清除毒物:迅速给予中毒者催吐、洗胃,以排出毒物。

(2)特效解毒药:轻度中毒者可单独给予阿托品,中度或重度中毒者,需要阿托品和胆碱酯酶复能剂(如解磷定、氯磷定)两者并用。

敌敌畏、乐果等中毒时,由于胆碱酯酶复能剂的疗效差,治疗应以阿托品为主。

(3)对症治疗:处理原则同内科。

(4)急性中毒者临床表现消失后,应继续观察2~3d。

乐果、马拉硫磷、久效磷等中毒者,应适当延长观察时间;重度中毒者,应避免过早活动,以防病情突变。

大麻油食物中毒有进食大麻油或大麻籽或其制品的食用史。

1.潜伏期一般于食后1~4h发病,较长者8~12h发病。

2.特有的中毒表现大麻油中毒主要侵犯神经系统,表现为先兴奋而后麻痹,轻者有头晕、口渴、咽干、口麻。

稍重者多言、哭笑无常、恶心、呕吐、幻觉、嗜睡、步态蹒跚、四肢麻木、心律加快,视物不清、复视、瞳孔略大。

重者昏睡,瞳孔高度散大,甚至精神失常。

按GB /T 5009.37—19964.10.3 进行检验为阳性。

根据进食大麻油或大麻籽或其制品的历史,以神经系统先兴奋后麻痹的特有的临床中毒表现,参考实验室诊断,经综合分析,方可诊断,无进食大麻油或大麻籽历史,诊断不能成立。

按GB 14938执行。

常见食物中毒名称诊断标准判定原则处理原则流行病学特点临床表现实验室诊断肉毒梭菌食物中毒1.中毒食品多为家庭自制发酵豆谷类制品,其次为肉类和罐头食品。

2.中毒多发生在冬春季。

3.潜伏期一般为1~7d,病死率较高。

主要症状有:头晕、无力、视力模糊、眼睑下垂、复视、咀嚼无力、张口困难、伸舌困难、咽喉阻塞感、饮水发呛、吞咽困难、呼吸困难、头颈无力、垂头等,患者症状轻重程度和出现范围可有所不同。

1.从中毒食品(或患者粪便、血液)中检出肉毒毒素,并确定其型别。

2.肉毒毒素的检测方法见GB 4789.12。

1.符合本标准流行病学特点及临床表现。

2.实验室诊断须从中毒食品中检出肉毒毒素,并确定其型别(如中毒食品未能采到,可采取患者粪便或血液进行检测)。

1.按GB 14938执行。

2.给予相应型别的肉毒抗毒素治疗。

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1.主要引起中毒的食品为海产品(鱼、虾、蟹、贝类等及其制品)和直接或间接被本菌污染的其他食品。

2.本菌引起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夏、秋季节(6~9月)。

1.发病急,潜伏期短。

2.主要症状为腹痛、腹泻(大部为水样便,重者为粘液便和粘血便)、恶心、呕吐、发烧,其次尚有头痛、发汗、口渴等症状。

1.由中毒食品、食品工具、患者腹泻便或呕吐物中检出生物学特性(见GB4789.7)或血清型别一致的副溶血性弧菌。

2.动物(小鼠)试验具有毒性或与患者血清有抗体反应。

3.按GB 4789.7进行检验。

1.符合本菌的流行病学与临床表现。

2.实验室检验各项指标的检定结果符合(实验室诊断1)的要求。

有条件时做(实验室诊断2)。

按GB 14938执行。

葡萄球菌食物中毒1.国内最常见的中毒食品为乳及乳制品,蛋及蛋制品,各类熟肉制品,其次为含有乳制品的冷冻食品,个别也有含淀粉类食品。

2.其流行病学特征为起病急,潜伏期一般在2~4h。

主要症状为恶心,剧烈地反复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

1.从中毒食品中直接检测肠毒素(肠毒素检测方法见附录A),并确定其型别。

2.从中毒食品、患者呕吐物、粪便中经培养分离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菌株再检测肠毒素,证实为同一型别。

3.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方法见GB 4789.10。

1.符合本标准流行病学特点及临床表现。

2.实验室诊断(1)中毒食品中检出肠毒素。

(2)从中毒食品、患者吐泻物中经培养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菌株经肠毒素检测证实在不同样品中检出同一型别肠毒素。

(3)从不同患者吐泻物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其肠毒素为同一型别。

(4)凡符合其中一项者即可判断葡萄球菌食物中毒。

按GB 14938执行中毒名称流行病学特点临床表现实验室诊断沙门氏菌食物中毒1.中毒食品多为动物性食品。

2.中毒患者均食用过某些可疑原因食品。

出现的临床症状基本相同,潜伏期多为4~48h。

主要症状有:恶心、头晕、头痛、寒战、冷汗、全身无力、饮食不振,呕吐、腹泻、腹胀、腹痛、发烧,重者可引起痉挛、脱水、休克等。

急性腹泻以黄色或黄绿色水样便为主,有恶臭。

以上症状可因病情轻重而反应不同。

1.由可疑食品、病人呕吐物或腹泻便中检出血清学型别相同的沙门氏菌。

如无可疑食品,从几个病人呕吐物或腹泻便中检出血清学型别相同的沙门氏菌也可。

2.有必要时可观察分离出的沙门氏菌与病人血清的凝集效价,恢复期应比初期有所升高(一般约升高4倍)。

1.符合本菌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表现。

2.实验室检验结果应符合(实验室诊断1)或(实验室诊断2)的要求(如均未检出相同的细菌时,可用食品中检出的沙门氏菌与病人血清作凝集试验进一步证实)。

3.符合1,不符合2条则按GB14938执行。

1 、立即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2 、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急救处理原则及时抢救。

3 、重症者应用抗菌药物,并根据病情不同对症治疗。

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食物中毒1.主要中毒食品为发酵玉米面制品、变质鲜银耳及其他变质淀粉类(糯米、小米、高粱米和马铃薯粉等)制品。

2.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夏、秋季节,食品因潮湿、阴雨天气,贮存不当变质。

3.中毒与进食量多少有关,未食用者不发病。

主要症状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呕吐物为胃内容物,重者呈咖啡色样物),轻微腹泻、头晕、全身无力,重者出现黄疸、肝肿大、皮下出血、呕血、血尿、少尿、意识不清、烦躁不安、惊厥、抽搐、休克。

一般无发热。

1.按GB/T 4789.29进行检验。

2.从可疑中毒食品中检出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

3.从可疑中毒食品或菌株培养物中检出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的代谢产物——米酵菌酸。

4.动物(小鼠)试验具有毒性。

1.符合本菌的流行病学与临床表现。

2.实验室检验各项指标的检定结果符合(实验室诊断2)(实验室诊断3)和(实验室诊断4)的要求。

3.不符合(实验室诊断3)要求的,不能判定为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食物中毒,按GB14938执行。

1.立即停止进食可疑中毒食品。

2.及时抢救中毒患者,催吐、洗胃、清肠,并根据症状的轻重予以对症治疗。

蜡样芽胞杆菌食物中毒1.引起中毒的食品多为剩米饭、米粉、甜酒酿、剩菜、甜点心及乳、肉类食品。

2.引起中毒食品常因食前保存温度较高(20℃以上)和放置时间较长,使食品中的蜡样芽胞杆菌得到繁殖。

1.呕吐型:以恶心、呕吐为主,并有头晕、四肢无力、潜伏期较短(一般为0.5~5h)。

2.腹泻型:以腹痛、腹泻为主,潜伏期较长(一般为8~16h)。

1.中毒食品中蜡样芽胞杆菌菌数测定(按GB 4789.14),每克食品中一般均≥10(上标始)5(上标终)。

2. 中毒病人呕吐物或粪便中检出的蜡样芽胞样杆菌与中毒食品检出的菌株,其生化性状或血清型须相同1.符合本标准的流行病学特点和临床表现。

2.实验室诊断必须符合(实验室诊断1)或(实验室诊断2)方可判定。

按GB 14938执行中毒名称流行病学特点临床表现实验室诊断霉变谷物中呕吐毒素食物中毒1.中毒食品为赤霉病麦、霉变小麦、霉变玉米等。

2.赤霉病麦食物中毒多发生在麦收季节(5~7月),霉变小麦和霉变玉米食物中毒可发生在任何季节。

3.潜伏期一般0.5~2h。

短者10~15min,长者4~7h。

主要症状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头痛、头晕、腹痛、腹泻等症状。

还可有无力、口干、流涎,少数患者有发烧、颜面潮红等。

1.呕吐毒素的测定方法按GB/T 14929.5执行。

2.可疑中毒谷物中检出呕吐毒素可作为食物中毒判断依据。

1.符合本标准流行病学特点及临床表现。

2.实验室诊断须从中毒食品中检出赤霉病麦或呕吐毒素。

按GB 14938执行变质甘蔗食物中毒1.中毒食物为发霉变质甘蔗。

2.中毒多发生在2~4月。

3.潜伏期短者10min,长者十几个小时。

重症病人多为儿童,严重者1~3日内死亡,幸存者常留有终生残废的后遗症。

主要症状有:呕吐、头昏、视力障碍、眼球偏侧凝视、阵发性抽搐、抽搐时四肢强直、屈曲、内旋、手呈鸡爪状、昏迷。

1.从可疑中毒样品中分离节菱孢,分离方法按GB4789.16执行。

2. 用薄层层析法从可疑中毒样品中测定3-硝基丙酸。

1 符合本标准的流行病学特点和临床表现。

2 从中毒变质甘蔗中分离节菱孢及3-硝基丙酸。

1 停止食用并封存和销毁可疑中毒变质甘蔗。

2 一旦发生变质甘蔗中毒,应积极组织抢救,在急性期应消除脑水肿,改善脑血循环等。

变形杆菌食物中毒1.变形杆菌食物中毒在细菌性食物中毒中是较常见的一种,发病季节多在夏秋季节。

2.引起中毒的食品,主要以动物性食品为主,其次为豆制品和凉拌菜等,由于制作时造成污染而引起食物中毒。

3.本菌食物中毒潜伏期多数为5~18h。

临床特征以上腹部刀绞样痛和急性腹泻为主,有的伴以恶心、呕吐、头疼、发热,体温一般在38~39℃之间,病程较短,一般1~3d可恢复,很少有死亡。

1.由中毒食品和患者吐泻物中检出占优势、且生化及血清学型别相同的变形杆菌。

2.取患者急性期和恢复期(中毒后12~15d)的血清,用分离的菌株做血清凝集效价测定,恢复期滴度高于急性期滴度四倍,即有诊断意义。

同时以健康人做为对照,应为阴性。

1 具有本菌的流行病学与临床表现。

2 实验室检验的各项指标的检定结果均与变形杆菌的特点相符。

3 综合分析上述特点,作出正确判定。

立即停止进食一切可疑中毒食物,根据患者症状及时抢救与对症治疗。

病原性大肠艾希氏菌食物中毒1.常见中毒食品为各类熟肉制品及冷荤,其次为蛋及蛋制品,乳酪等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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