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品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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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基金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产业基金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产业基金投资合作框架协议XXX区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甲方:【XXX区政府或其指定平台公司】乙方: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了积极推动XXX区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促进XXX 区当地集成电路企业集聚,双方决定共同发起设立一支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集成电路行业。

因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一、基金框架要素双方同意,双方拟共同合作发起设立的产业基金要素表如下:XXX区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的法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XX基金”)股权类有限合伙制XXX区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XX)有限公司或其关联主体基金名称基金类型组织形式注册地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XX)有限公司或其关联主体基金管理人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XX)有限公司1基金托管人基金规模出资方式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商业银行,暂定为【】基金总规模10亿元,首期规模5亿元货币,认缴制拟由管理人及/或关联人(XX)出资2亿元、以XX区政府为主导的XX出资结构区平台公司、关联平台和当地企业(合称“政府方”)合计出资6亿元、其他合伙人出资2亿元政府方待基金成立后2个月之内一次性缴清出资额,管理人及/或关联人实缴出资额的50%;剩余出资额在三年内缴清主要投资于微电子产业、集成电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上下游相关行业。

基金在微电子、集成电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上下游相关行业(包括设计、IP、材料、系统、产品及工具等)以及新基建(以5G、出资期限投资方向和领域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相关行业的投资规模占基金全部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70%)。

基金投资于区内项目的资金总额不得低于政府方出资的L2倍(返投比例1比1.2)5+3年(期限届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或按协议约定的决策机制批准后可延期一年)投资期内,每年的管理费为基金累计实缴资本的2%;投资期满后(包基金经营期限基金管理费用括投资期的延长期),每年的管理费为未收回投资成本的2%。

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合规要求

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合规要求
通过建立合规标准,保护 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公 平、透明和稳定运行。
推动金融创新
在保障合规的前提下,鼓 励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 和服务升级。
合规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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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违法行为
确保交易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 监管要求,防止市场操纵、欺
诈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降低风险敞口
通过合规管理,控制交易风险 ,减少潜在的损失和风险传递
分类
根据基础资产类型,金融衍生品可分为股权类、利率类、货币类和商品类等。 根据交易方式,可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
交易方式和市场参与者
交易方式
金融衍生品可通过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也可通过柜台市场进行场外交易。场内 交易通常采取标准化合约,而场外交易则更加灵活,可根据双方需求定制合约。
市场参与者
主要包括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对冲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企业和个人投 资者等。不同参与者具有不同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因此在金融衍生品市 场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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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挑战与解决方案
合规挑战分析
法规复杂性
金融衍生品交易涉及多个市场和司法管辖区,各自的法规和监管要 求不同,导致合规工作复杂度高。
数据管理难度
衍生品交易产生大量数据,包括交易数据、市场数据、对手方数据 等,有效管理和分析这些数据以实现合规是一项艰巨任务。
技术更新压力
监管机构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要求不断更新,金融机构需要不断 更新技术和系统以适应这些变化。
金融机构应定期对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审计和检 查,以确保其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要求
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
金融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 披露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信息。

IP授权和商务合作框架协议

IP授权和商务合作框架协议

IP授权和商务合作框架协议美术/文字作品《》的素材IP授权和商务合作协议甲方(平台方或运营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负责人或指定联系人:联系电子邮箱:和文件收件地址:乙方(IP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负责人或指定联系人:联系电子邮箱:和文件收件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IP授权和在甲方平台上进行商业合作事宜,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内所列的各项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术语解释作品及素材:包含作品本身及其内容,以及作品创作过程产生的全部资料、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每一个作品的故事梗概、底稿设计、标题、故事大纲、脚本/台词、角色关系、人物形象、服饰造型、场景等)。

IP:包含知识产权性内容(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如作品、商标;以及非知识产权性但具有商业价值的内容,如品牌、形象、特定化的商业要素、商誉商号等。

IP授权和商业化运营:通过合同约定,以作品、素材及IP为核心开展改编、衍生创作、商品开发、主题授权、促销授权、logo展示、营销推广等商业活动。

具体以双方另行签署的《项目执行确认单》(详见合同附件)为准。

改编作品:本协议所称的改编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改编的作品或素材;甲方根据乙方授权改编的作品或素材;甲方用户利用乙方素材自行创作的素材等。

二、合作模式和知识产权归属合作基本模式:乙方将乙方自行创作或享有合法权利的作品《》及其素材交付甲方,在甲方运营的网络平台供平台上开展商业化合作,并由甲方用户免费或付费使用。

甲乙双方对用户付费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分成和结算。

知识产权归属原则:1.乙方提供或创作的作品及素材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2.甲方根据乙方授权二次创作(包括委托创作)产生的作品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甲方用户利用乙方授权的素材创作的作品,依据甲方与用户签署的用户协议,知识产权归用户所有,但甲方享有使用权。

isda协议

isda协议

isda协议本文旨在介绍ISDA(国际衍生品和衍生市场协会)协议。

ISDA协议是金融界广泛使用的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范衍生品合同和交易。

下文将从ISDA协议的背景、结构、重要条款和应用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ISDA协议于1985年由美国的14家金融机构共同制定,并于1987年正式发布。

它旨在为全球金融市场提供一个标准化的框架,以规范和便利衍生品交易的结构和操作。

随着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和衍生品市场的蓬勃发展,ISDA协议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

二、结构ISDA协议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主协议(Master Agreement)、衍生品交易确认书(Confirmations)和支持文件(Schedules)。

主协议是ISDA协议的核心文件,规定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认书则记录了具体的交易条款,而支持文件则补充了附加规则和条款。

这些部分共同构成了ISDA协议的完整框架。

三、重要条款ISDA协议中有几个重要条款被广泛应用于衍生品交易,包括:1. 清算和支付条款:规定了交易双方在交割和结算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支付方式、时间和地点等。

2. 交割条款:规定了交割标的物的种类、数量和交割日期等细节。

3. 保证金条款:规定了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保证金要求和处理方式。

4. 解约条款:规定了当交易遇到问题或违约情况时的解决方式,包括违约赔偿和违约责任等。

四、应用ISDA协议广泛应用于各种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衍生品交易,如外汇、利率互换和货币期权等。

通过ISDA协议的使用,交易双方可以在一个标准化的框架下进行交易,降低了交易的风险和成本,并提高了交易的效率和可靠性。

总结ISDA协议作为金融界标准化衍生品交易文件,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规范化交易结构和操作流程,ISDA 协议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方式来降低交易风险,保护交易双方的权益。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ISDA协议的应用也在不断地完善和扩大。

儿童剧合作协议范本5篇

儿童剧合作协议范本5篇

儿童剧合作协议范本5篇篇1甲方(制作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对儿童剧领域有共同的兴趣和愿景,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事项及内容双方就儿童剧领域的合作展开深入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儿童剧策划、制作、推广、发行、演出等。

具体合作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二、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到期如需续签,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并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三、合作模式1. 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制作儿童剧项目,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2. 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收益,共同承担制作成本及推广费用。

3. 双方共同享有儿童剧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剧本、音乐、影像等。

四、合作分工1. 甲方负责提供剧本、导演、演员等核心制作资源,并保证制作质量。

2. 乙方负责提供场地、设备、资金等支持,协助甲方完成儿童剧的制作。

3. 双方共同负责儿童剧的推广和发行,确保儿童剧的市场影响力。

五、版权归属及使用规范1. 双方共同享有儿童剧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相关知识产权。

2. 双方均有权在合作范围内使用儿童剧的名称、剧照等进行宣传推广。

3. 如有第三方侵犯本儿童剧的知识产权,双方应共同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

银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促进本行资金业务规范发展,完善本行资金业务管理体系,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金融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

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第三条根据不同的交易目的,本行开办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指由本行主动发起,为规避本行自有资产、负债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或流动性风险而进行的衍生产品交易;第二类为非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分为代客类和自营获利类衍生交易。

代客类交易包括由客户发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满足客户需求提供的代客交易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对冲前述交易相关风险而进行的交易;自营获利类衍生交易包括本行为承担做市义务持续提供市场买、卖双边价格,并按本行报价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进行的做市交易,以及由本行主动发起,运用自有资金,根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以获利为目的进行的自营交易。

本行对于两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分类管理,针对各类业务风险特征的不同,分别制定相应的业务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行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应根据风险对冲需要,谨慎选择被套期工具和套期工具,明确套期关系,并在套期存续期间定期对套期有效性(风险对冲效果)进行评估。

此类交易需符合有关套期会计规定,并划入银行账户管理。

第五条本行办理代客类衍生产品业务必须以客户自愿委托交易、自担交易风险为前提,不得向客户销售可能出现无限损失的裸卖空衍生产品,以及以衍生产品为基础资产或挂钩指标的再衍生产品。

各分支机构开办代客衍生业务必须通过总行的培训考核并获得总行书面授权,并通过相关系统与总行逐笔实时平盘,不得保留任何敞口。

银行企业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

银行企业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

《银行企业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甲方(银行):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有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需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主协议。

一、定义与解释1. “金融衍生品”是指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

2. “交易确认书”是指双方就具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达成一致后签署的书面确认文件,交易确认书应明确交易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品种、交易金额、交易日期、结算方式等。

3. “交易日”是指双方达成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日期。

4. “结算日”是指双方按照交易确认书的约定进行资金结算的日期。

二、交易范围1. 双方同意在本主协议的框架下进行以下金融衍生品交易:- 远期合约交易;- 期货合约交易;- 掉期(互换)合约交易;- 期权合约交易。

2. 具体的交易品种、交易金额、交易期限等由双方在交易确认书中另行约定。

三、交易流程1. 双方应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充分了解交易的风险和特点,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确定交易策略。

2. 双方应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进行交易确认,交易确认书一经签署,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 在交易存续期间,双方应按照交易确认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保证金、进行资金结算等。

4. 交易到期后,双方应按照交易确认书的约定进行结算,结算方式可以为现金结算或实物交割。

四、保证金与担保1. 双方可以根据交易的风险程度要求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在交易确认书中另行约定。

2. 如一方未能按时支付保证金或履行其他义务,另一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平仓、追索等措施,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汇交易及相关外汇衍生品的交易管理行为,增强外汇套期保值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期权、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业务等。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2)外汇期权业务,是一种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是否拥有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期权买方在向期权卖方支付相应期权费后获得一项权利,即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数额的期权费后,有权在约定的到期日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协定汇率和金额同期权卖方买卖约定的货币,同时期权的买方也有权不执行上述买卖合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上述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自行开展该业务。

第四条公司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操作原则第五条公司以控制汇率风险敞口为目的进行套期保值,不进行单纯以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所有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第六条公司开展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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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衍生品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提升校企双方深入合作,本着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理念,结合遵循市场规律和自愿互利的原则,在“优势互补、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项目与*********就双方合作事宜,签订以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双方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二、由甲方提供合适的场地和条件,乙方提供相关作品和资源,双方共
同开发艺术家衍生品,致力推动艺术衍生品形成市场影响力;
三、甲方可使用艺术家作品图片和对应的艺术衍生品做展出及推广,乙
方提供作品及授权给甲方;
四、?
五、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
则的约定,在协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均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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