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的计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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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定额核定通知书

社会保险费定额核定通知书

社会保险费定额核定通知书
用人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
单位社保号
税人识别号
社保管理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征收方式
开户银行社保费扣费账号
征收品目社保属性开始年月终止年月核定人数计费依据费率应缴费金额
共条页
按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合计:
告知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如用人单位的实际用工情况或工资发生了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告知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规定重新核定。

如因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税务机关而产生社保待遇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3.税务机关每月以委托银行扣款方式扣缴社保费,用人单位须保证账户余额充足。

由于存款不足导致扣费不成功的,将影响缴费人享受相关社保待遇。

4.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用人单位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用人单位(人)签名:税务机关:(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记账规则文件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记账规则文件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记账规则文件一、背景介绍上海市是我国的经济中心,也是人口密集的大城市之一。

为了保障上海市民的社会保障权益,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记账规则文件,以规范社会保险费的收缴和记账工作,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健运行。

二、社会保险费缴费规定1.社会保险费的征收范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的征收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具体包括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当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费的计费标准: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的计费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并严格执行。

3.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时间:上海市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时间为每月的15日前。

4.社会保险费的费款形式:上海市规定,企业单位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票等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也可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缴费方式。

三、社会保险费缴费记账规则1.社会保险费的记账对象:上海市规定,社会保险费的记账对象包括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

2.社会保险费的记账方式:企业单位应当将社会保险费一次性足额缴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缴费信息。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当将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缴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3.社会保险费的账目核对:上海市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每期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情况进行核对,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实际缴纳金额与应缴纳金额一致。

4.社会保险费的账目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将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时登记入账。

5.社会保险费的账目管理:上海市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险费账目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账目清查和核对,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社会保险费的监督检查1.社会保险费的监督机构:上海市规定,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社会保险费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记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杭州社保最低缴费标准

杭州社保最低缴费标准

杭州社保最低缴费标准在杭州,社保是每个职工都需要关心的问题。

社保不仅关系到个人的福利保障,也是企业用工成本的一部分。

而社保的缴费标准更是直接影响着每个人的社保待遇和企业的经济负担。

因此,了解杭州社保最低缴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杭州的社保最低缴费标准是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的。

具体来说,按照杭州市的规定,社会保险费的计费基数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而实际缴费金额则根据具体的社保项目和缴费比例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杭州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新的规定,杭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400元。

按照规定,社会保险费的计费基数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即1440元。

这意味着,无论个人还是企业,都需要按照这个标准来确定社保的缴费基数。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具体的社保项目和缴费比例。

在杭州,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而每种保险的缴费比例是不同的,具体可以参考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

在确定了缴费基数后,个人和企业都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最低缴费标准的规定,但个人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更高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这样可以提高个人的社保待遇,也能够为企业员工提供更好的福利保障。

总的来说,了解杭州社保最低缴费标准对于每个职工和企业都非常重要。

只有了解了最低缴费标准,才能更好地规划个人和企业的社保缴费,确保自身的权益和福利。

希望每个人都能够在杭州这座美丽的城市里,享受到完善的社保保障。

陕西省税务征缴社会保险费实施细则

陕西省税务征缴社会保险费实施细则
单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及计算
第五条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全省范围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全省范围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我省各级财政全额供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同级财政代扣代缴。
第三十三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或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社会保险费流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地方税务机关追回流失的社会保险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全省范围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第六条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为:在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内并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缴费单位是其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第七条缴费基数为缴费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和个人计费工资收入。
第二十九条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财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审计部门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辽宁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实施细则

辽宁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实施细则

辽宁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根据《辽宁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省政府令第116号)(以下简称《规定》及其有关规定,结合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从2000年7月1日起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生育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时间。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单位为辽宁省境内设立并取得合法资格的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原实行全国行业统筹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个人为缴费单位的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为在辽宁省境内设立并取得合法资格的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城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失业保险费的缴费个人为缴费单位的职工,城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单位为辽宁省境内设立并取得合法资格的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由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决定。

第四条接收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中心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第五条《规定》和本细则所称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有经营收入、独立建账、编制会计报表、独立核算盈亏的事业单位。

本细则所称社会团体是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单位。

本细则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单位。

第六条《规定》和本细则所称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七条社会保险费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以实际支付的工资额为计费依据。

社会保险费是什么意思?

社会保险费是什么意思?

社会保险费是什么意思?购买社会保险能够保障购买者在有些情况下的基本生活,购买社会保险就要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费。

对于初次购买者来说,社会保险费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保险费用?他们不是十分清楚。

下面,就让律伴小编为您解答。

一、社会保险费是什么意思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也可以认为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国家)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

二、社会保险费包括(一)基本养老保险费概念: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1、基本养老保险费纳费人具体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自由职业者、农民合同工。

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企业单位: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原则,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

其中,企业社会统筹部分缴费比例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

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解除劳动关系后续缴费人员缴费率为20%。

事业单位:对费率的规定因地区不同而各不相同,具体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3、费率和计费依据企业缴费费率为20%左右,计费依据为上月工资总额。

企业职工个人费率为8%,计费依据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事业单位费率不同,职工计费依据为本人上月应发基本工资,单位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之和为计费依据。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解除劳动关系后接续缴费人员的费率为20%,8%计入个人账户。

计费依据为本人月工资收入。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费率为8%。

计费依据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定。

4、基本养老金的使用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具体的政策是由劳动部门制定和解释。

(二)失业保险费概念: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引

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引

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引一、缴费单位和缴费人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业户为缴费单位。

受雇于上述缴费单位的雇员(外籍人员、华侨及港澳台同胞除外)及没有单位的自由职业者为缴费个人。

二、计征社保费的依据缴费单位按所属缴费个人月工资、薪金总额以下简称(工薪总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月工资、薪金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征社会保险费,低于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征。

三、综合征缴比例我市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实行综合征缴。

综合征缴比例为18%,缴费单位负担10%,个人负担8%,机关事业单位综合征缴比例17%,其中缴费单位负担9%(不包含失业保险1%)。

四、申报征收办法(一)上门申报1、已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党政机关、事业、社团、市属公有企业等缴费单位不需申报住院医疗保险,没有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缴费单位必须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且其参加住院医保的申报人数必须与综合费率参保人数一致。

为方便社保经办机构区分缴费单位是属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还是属于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缴费单位每月申报时必须在申报表中“说明”第3点处选择正确的参加医疗保险类型。

2、缴费单位每月10日前向地税机关申报纳税时,需填报《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表一)(以下简称申报表),地税征收部门根据申报表填报的“本月应缴费工薪总额”依综合费率计征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费,并根据申报的参保人数依照16元/人的标准征收住院医疗保险费。

3、新参保单位第一次申报缴纳社保费时,必须同时填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明细表中“本月应缴费工薪额合计”和“综合费率参保人数合计”须与申报表一致。

4、次月起,缴费单位若发生人员变动或工资明细变化等情况的,应据实填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以下简称变动表),填报时区分开新增人员、减册人员、工资变动人员三种不同情况,且变动后的“本月应缴费工资总额”、“本月参保人数”须与申报表反映一致。

社会保险费是什么意思

社会保险费是什么意思

社会保险费是什么意思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

购买社会保险能够保障购买者在有些情况下的基本生活,购买社会保险就要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费。

对于初次购买者来说,社会保险费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保险费用?他们不是十分清楚。

一、社会保险费是什么意思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也可以认为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国家)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

二、社会保险费包括(一)基本养老保险费概念: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1、基本养老保险费纳费人具体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自由职业者、农民合同工。

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企业单位: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原则,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

其中,企业社会统筹部分缴费比例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

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解除劳动关系后续缴费人员缴费率为20%。

事业单位:对费率的规定因地区不同而各不相同,具体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3、费率和计费依据企业缴费费率为20%左右,计费依据为上月工资总额。

企业职工个人费率为8%,计费依据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事业单位费率不同,职工计费依据为本人上月应发基本工资,单位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之和为计费依据。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解除劳动关系后接续缴费人员的费率为20%,8%计入个人账户。

计费依据为本人月工资收入。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费率为8%。

计费依据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定。

4、基本养老金的使用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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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有部分缴费单位提到社保缴费工资的问题,现摘取相关的政策规定转发给你们。

对现行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主要为:缴费人当月工资或缴费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参保单位员工工资低于社保下限基数,按下限基数缴纳。

如高于下限,按实际去年全年平均月工资缴纳。

新招员工的缴费基数为第一个月工资基数;老员工社保基数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如工资低于或高于当地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数,以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数为缴费基数。

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第十条被保险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由省人民政府根据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和个人账户积累的情况决定。

单位按所属被保险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具体比例由社会保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测定,经上级社会保险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被保险人月工资收入超过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部分,
不计征养老保险费,低于所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计征。

三、《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第五条单位应在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工资。

职工的缴费工资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如实申报,单位的缴费工资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申报。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工资收入。

四、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湛人社[2013]81号)
第二点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病补充保险统筹金的征集
(一)参保人员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其基数低于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湛江市社会保险费宣传资料:
二、社会保险费的计费依据
缴费工资是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缴费单位要按所属单位缴费个人当月应税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收入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征;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征。

注意事项:社会保险年度为公历年的7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

每年7月起,我市将对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工资范围进行调整,请各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留意相关部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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