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环保管理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矿山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矿山企业、相关管理机构以及从业人员,涵盖矿山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
第三条矿山环境保护应遵循“预防为主、治理与管控相结合、依法管理、追究责任”的原则,积极推行循环经济模式,减少矿山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制定并执行矿山环境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环境监测、报告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矿山环境保护责任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明确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制度和管理体系,并配备专业的环保人员。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惩处。
第三章矿山环境保护措施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在矿山建设之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的环境保护方案,确保矿山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采取合理的资源开采方法,优化矿山开采布局,减少矿山废弃物的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加强对矿山废水、废气、噪声等环境影响因素的治理,确保环境排放达标。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优先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消耗,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物排放。
第四章矿山环境监测和报告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每年开展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以评估矿山对环境的影响和效益,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矿山溶水、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每年提交一次环境保护报告,详细描述矿山运营状况、环境影响情况和环境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矿山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和安全法律法规,加强矿山企业的环保和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矿山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促进矿山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矿山项目,包括矿山开采、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
三、环保管理制度1.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1)明确矿山企业环保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环保责任体系。
(2)矿山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对本岗位的环保工作负责。
(3)设立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环境监测制度(1)定期对矿山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2)建立环境监测档案,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对监测设备进行定期校准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3. 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处理制度(1)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必须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
(2)建立健全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确保处理效果。
(3)对处理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 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环保设施,确保设施符合设计标准。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3)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矿山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评估,确保培训效果。
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定期对矿山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矿山环保管理制度体系文件

矿山环保管理制度体系文件一、总则1. 目的:为保护矿山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体系文件。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及其相关活动。
3. 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赔偿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1. 组织机构:设立矿山环保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 人员配置: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
三、环境保护规划1. 规划制定:根据国家环保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矿山环保规划。
2. 规划实施:确保规划的实施与企业生产活动同步进行。
四、污染防治1. 大气污染防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有害气体排放。
2. 水污染防治:建立污水处理系统,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3. 固体废物处理: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
五、生态保护1. 生态修复:对开采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恢复生态环境。
2. 生物多样性保护:采取措施保护矿山周边的生物多样性。
六、环境监测1. 监测计划: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空气质量、水质等进行监测。
2. 监测数据:建立监测数据库,记录和分析监测数据。
七、环境风险管理1.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环境风险。
2. 应急预案: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八、环境信息公开1. 信息披露:定期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包括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等。
2. 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参与矿山环保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环境教育培训1. 培训计划:制定环保教育和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2. 培训实施:组织员工参加环保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十、监督检查与考核1. 监督检查:定期对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考核评价:建立环保绩效考核机制,对环保工作进行评价和奖惩。
十一、附则1. 本制度体系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本制度体系文件的解释权归矿山企业所有。
3. 本制度体系文件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矿山环保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环保及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及其下属所有生产、施工、服务等部门。
第三条矿山环保及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矿山生产安全、环保、有序进行。
二、环保管理制度第四条矿山企业应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化、开采方式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企业管理制度化、闭坑矿区生态化。
第五条企业领导、员工要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第六条加强废水、粉尘、固体废物以及噪声的污染防治,保护矿区环境。
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的日常生产管理中。
第七条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做好污染治理工作,提出治理规划,落实治理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污染治理。
三、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部门及员工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第九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加强矿山安全设施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更新。
第十一条加强矿山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三条加强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组织与实施第十四条建立矿山环保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矿山环保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设立矿山环保及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矿山环保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定期召开矿山环保及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五、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对矿山环保及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处理。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6篇)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环境保护是人类为了保护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人体健康,而进行的有目的有意义的活动。
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国家专门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公司根据我国环境保护“三同步,三统一”的战略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一系列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改善我公司环境和保护职工身心健康。
2.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我公司环境。
____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尘毒、物理因素,水质等进行定期监测,使其符合国家颁布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有关要求。
测定的时间间隔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每月测定一次作业地点粉尘和有毒物质浓度。
2)噪声、放射线及其它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3)饮用水的水质检验:理化检验,夏季每月测定一次,其它季节每季测定一次;细菌检验,复季每旬测定一次。
其它季节每月测定一次。
4)所有的测定结果必须保存记录,并报有关单位。
5)粉尘、烟尘高的地方应采取洒水或除尘净化措施。
爆破作业应采用无毒或少毒,少烟的炸药。
6)粉尘、毒物超标的作业场所,要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同时加强作业人员的个体劳动保护。
7)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体检。
8)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作业的工人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对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
4.防止废渣污染。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岩石要及时内排,上面要用沙土覆盖;锅炉产生的废渣也要及时倒入采坑内排(垫路及外销除外),避免对环境污染。
5.防止废水的污染,生活汗水及矿井水必须按国家指标排放,坚持不符合标准不排放防止废气污染。
锅炉的废气排放必须符合排放标准,坚持不符合标准的排放的原则。
6.防止粉尘污染。
生产过程中尽量避免产生粉尘,对于产生粉尘的源头,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治理。
(如道路粉尘要及时洒水等)。
7.防止噪声及振动的危害。
生产、辅助生产、建筑、生活中的设备消音设施要齐全,防止对居民产生危害。
金属矿山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金属矿山企业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金属矿山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确保企业生产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金属矿山企业及其相关生产、管理活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成员包括环保、生产、技术等部门负责人。
2. 环保部门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包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三、环保制度内容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相应的环保审批手续。
2. 污染物排放控制制度: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废水、废气、固废等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3. 环境监测制度: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并记录监测数据。
4. 环境风险防范制度:评估潜在的环境风险,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
5.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包括污染物排放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等。
四、环保设施与设备管理1. 所有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不得擅自停用或闲置。
2. 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环境教育培训1. 对员工进行环保法规和企业环保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2. 定期组织环保知识讲座和培训,更新员工的环保知识。
六、环保检查与考核1. 定期对企业内部环保工作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进行整改。
2. 建立环保考核机制,将环保工作纳入员工和管理层的绩效考核。
七、环保违规处理1. 对违反环保制度的个人或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更严重的处分。
2. 对于违规行为导致环境污染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矿山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重要议题之一。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的身体健康以及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政策法规、目标管理、风险预防和责任追究四个方面,介绍如何建立有效的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政策法规国家政策法规是矿山环境保护管理的基础,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
政府应加强对矿山环境保护法律的宣传和教育,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遵守法规。
政府还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加强对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此外,政府还应制定一系列的环境保护奖励政策,鼓励矿山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展环保投入。
二、目标管理制定明确的环境保护目标是矿山环境保护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
矿山企业应制定可行的环境保护目标,并将其分解到各个部门和个人,确保目标的落地与实施。
为了达成目标,还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监测与评估体系,定期对矿山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问题,确保环境质量的稳定和改善。
三、风险预防矿山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风险预防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矿山企业应制定详细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环境风险及其严重程度。
同时,矿山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应急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此外,矿山企业还应加强环境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培养员工的环境保护技能,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每一个环保措施的执行力度。
四、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是保障矿山环境保护管理有效性的重要手段。
政府、矿山企业和个人都要对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政府应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管,确保其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矿山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个人要树立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共同维护好矿山环境。
结论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保障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性的重要保证。
政策法规、目标管理、风险预防和责任追究是关键的要素,通过这些要素的有效结合,可以确保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矿山企业环保工作制度模版(4篇)

矿山企业环保工作制度模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矿山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矿山开采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矿山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规范企业的行为,制定并执行相关的环保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矿山企业环保工作制度,以保护环境、减少对生态系统的破坏。
二、制度内容1. 总则(1) 矿山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保义务,保护生态环境。
(2)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保治理体系,并落实责任到人,确保环保工作的有效实施。
(3) 矿山企业应当加强与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报告环境状况,接受监督检查。
2. 环境影响评价(1) 矿山企业在新项目开展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估项目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
(2) 矿山企业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废水处理(1) 矿山企业应当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确保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2) 矿山企业应当定期监测废水排放,向环保部门提交监测报告,并按要求保存监测数据。
4. 废气治理(1) 矿山企业应当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治理,以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2) 矿山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定期检测废气排放情况,向环保部门报送排放报告。
5. 噪音控制(1) 矿山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噪音污染,确保噪音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2) 矿山企业应当定期监测噪音排放情况,向环保部门提交监测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6. 植被恢复与生态保护(1) 矿山企业在进行开采活动时,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现有的植被,优先保护珍稀植物和濒危物种。
(2) 矿山企业应当制定植被恢复计划,将原矿山区域恢复为良好的生态环境。
7. 粉尘治理(1) 矿山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确保粉尘排放不超出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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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搞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防止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实现矿产资源开采和矿山环境保护同步发展,建设绿色矿山,根据《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山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活动中负有保护矿山环境的义务,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和破坏负有恢复治理的责任。
第三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制度的基本框架是:
实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查明矿业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产生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地质问题,编制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作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矿山企业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缴存保证金,以保证矿山企业能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义务。
实行严格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制度。
矿山企业要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纳入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在矿产资源开采计划方案中,必须有具体的环境保护方案和保护措施,要有年度保护目标。
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中,必须采取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确定的防治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矿业开采对地质环境所造成的破坏,必须按照治理方案所确定的措施进行恢复治理。
环境治理经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实行矿山生态环境准入制度。
环境准入制度就是对不符合地质环境保护制度要求,不履行矿山环境保护治理义务的。
不准许进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批采矿权登记或不予办理年检登记:
不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
不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
不按要求制定矿山环境保护治理方案的;
不履行矿山环境保护治理义务的。
实行矿山地质环境监督检查制度。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本区域内的各矿山企业的地质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年度检查,采矿权人应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交年度报告。
矿山地质环境监督检查应同矿产资源开发年检同时进行。
违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依据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第四条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可以由矿山企业自己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也可以由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五条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由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矿山企业依据评价报告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活动。
第六条矿山企业依据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定本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上报所在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第七条保证金做为采矿证年检登记的必备条件,由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属分局负责收取。
市、县(市)局设专户储存,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小型规模的矿山,保证金一次性缴存,采矿权办理延续登记时续缴。
大中型矿山可分期缴存。
第十条经矿山企业认可,保证金可用于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
矿山企业不进行恢复治理的,由国土资源部门用保证金委托治理。
第十一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的监督检查,切实搞好本地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