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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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举报投诉处理制度范本

消防举报投诉处理制度范本

消防举报投诉处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处理工作。

三、举报方式1. 电话举报:拨打当地消防报警电话119或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

2. 书面举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提出。

3. 现场举报:直接到当地消防救援机构进行举报。

四、举报内容1. 火灾隐患: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损坏、火源管理不当等。

2. 消防违法行为:如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法使用消防产品、占用消防车道等。

3. 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举报处理1. 消防救援机构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2. 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举报,应当立即进行实地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依法处理。

3. 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举报,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并做好记录。

4.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在核查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

六、举报人保护1.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2. 举报人举报属实,对消防安全工作有重大贡献的,应当给予奖励。

七、违规处理1. 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

2. 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 举报人违反本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解释。

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可以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通过以上制度范本,可以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预防重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同时,也能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举报投诉处理制度

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举报投诉处理制度
外部监督实施
通过公开举报投诉渠道、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等方式,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并对公众反映的问题进 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外部监督的有效性。
05
结论与展望
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取得的成效
提升处理效率
通过建立规范的举报投诉处理制度,消防监督部门能够 迅速响应并处理公众的举报和投诉,减少了处理时间, 提高了工作效率。
加强执法公正性
规范的举报投诉处理制度要求消防监督部门按照规定的 程序和标准处理案件,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增强了 执法公正性。
改善公众满意度
通过及时、公正、规范的处理公众的举报和投诉,消防 监督部门赢得了更多的信任和支持,公众对消防监督执 法的满意度得到了较大提升。
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01 02
处理流程仍需优化
调查核实
对于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举报投诉,采取多种手段和方法,对相 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举报投诉的处理程序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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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程序
分类处理
跟踪督办
在收到举报投诉后,及时告知投 诉人相关处理程序和要求,确保 其了解整个处理过程。
根据举报投诉的内容和性质,采 取相应的处理方式,如口头警告 、书面通知、立案调查等。
《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举报 投诉处理制度》
2023-10-30
目录
• 引言 • 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 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的具体实施 • 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的监督与考核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质量和效率,加强对举报投诉的处理,保障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的基本 内容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制度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制度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制度
是指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建立并完善一套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的制度。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多种举报投诉渠道,包括电话、邮件、在线平台等,使公众可以方便地举报火灾隐患。

2. 举报投诉受理:建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接收、登记和受理举报投诉信息,确保每一条举报投诉都能得到有效的处理。

3. 隐患查处机制:对收到的举报投诉信息进行核实和调查,及时查处存在的火灾隐患,责令整改。

4. 举报保护措施:对提供真实有效举报的人员进行保护,防止因举报受到不当处理或报复。

5. 查处结果通报:将查处结果及时向公众公布,提高社会各界对火灾隐患问题的关注度,形成舆论压力,推动隐患整改工作。

6. 追责机制:对擅自不处理或延迟处理举报投诉、瞒报、谎报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 教育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火灾隐患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增强火灾预防能力。

通过建立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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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办法范本

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办法范本

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更好地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消防安全工作中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举报方式1.投诉电话:设立专门的24小时热线电话(12345),接受公众的火灾隐患举报和投诉。

2.网上举报:设置官方消防安全举报平台,在互联网上提供举报通道。

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在线表格、上传相关证据等方式进行举报。

3.书面举报:公众可以直接向本地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递交书面举报材料。

第三章举报内容1.火灾隐患:公众可举报发现的火灾隐患,包括未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防火设施、消防通道被堵塞、消防设施损坏或失效等问题。

2.违法违规行为:公众可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如私搭乱建、违规经营、违规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等。

3.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公众可举报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问题,如消防演练不及时、人员疏散不及时等。

第四章举报保密1.对公众的举报内容和个人信息,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将严格保密。

2.举报人如需举报保密,可选择匿名举报。

但匿名举报将不能享受有奖举报的权益。

第五章奖励措施1.对经核实举报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奖励金额将根据举报的重要性和隐患程度进行评定,在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

2.奖励形式可以是现金奖励、奖励证书、消防宣传物品等。

第六章处理程序1.接到举报后,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将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并在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

2.对核实属实的举报,将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追究责任。

3.如有必要,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可要求举报人提供相关证据或提供进一步的调查协助。

第七章奖励的公示1.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将定期公示举报的核实情况、奖励金额、奖励方式等信息,并记录在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上,供公众查看。

第八章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可适时进行修订。

2.本办法解释权归本地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某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制度(2篇)

某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制度(2篇)

某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制度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我区的安全稳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范围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举报主体和形式全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消防监管工作秩序。

举报时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

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地址:消防大队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办公室。

四、举报受理程序____区公安消防大应在受理举报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实地核查的情况电话告知举报人。

如举报属实,应在举报案件查处结案后及时通知举报人。

五、信息保密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单位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将尊重举报人的权力给予保密。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____区公安消防大队二0一一年____月____日某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制度(2)是一个通过举报和投诉,监督和管理该区域火灾隐患问题的机构或系统。

这种制度旨在提高火灾隐患问题的曝光度和处理效率,确保居民和公共安全。

以下是该中心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和特点:1. 专门机构: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或组织来负责接收、审核、调查和处理火灾隐患举报和投诉事项。

2. 多渠道举报:提供多种途径供居民和公众进行举报,例如电话、邮件、网站等,以便更多人可以方便地报告火灾隐患问题。

3. 保护举报者隐私:确保举报者的个人信息和身份受到保护,避免其受到报复或威胁。

4. 快速响应和处理:中心应及时响应和处理来自居民和公众的举报和投诉,并尽快采取行动解决问题。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制度范文(3篇)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制度范文(3篇)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火灾隐患的管理,提高火灾防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社区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工作。

第三条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工作,应坚持依法、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及时有效解决火灾隐患问题,确保火灾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工作应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火灾防控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火灾防控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工作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加大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人力资源,为火灾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

第二章举报投诉工作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灾隐患,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第八条火灾隐患举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举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二)被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三)将要举报的火灾隐患的基本情况和具体表现;(四)有关证据材料。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火灾隐患有投诉的,应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

第十条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应先向所在地的居民社区或乡镇政府进行,居民社区或乡镇政府应当及时受理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三章查处工作第十一条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查处工作由公安、消防、城建、安监、物价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

第十二条接到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上报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第十三条火灾隐患查处工作应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快捷高效的工作。

第四章处理第十四条对于经查实的火灾隐患问题,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责令改正;(二)罚款;(三)吊销证照;(四)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屡次违反火灾防控法规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限制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等强制性措施。

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工作制度

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工作制度

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工作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进一步鼓励和提高公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消防安全动态管控能力,筑牢社会化火灾防控网络,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受理和办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公众举报投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进一步拓展、畅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规范办理举报投诉工作程序;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定期汇总分析信息,科学研判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来源:(一)群众通过电话、传真、书信、来访、网络等形式的举报投诉;(二)新闻媒体曝光涉及消防工作的;(三)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移送的;(四)上级领导批示、交办的举报投诉。

第四条受理和办理公众举报投诉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二)统一受理、归口办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三)严格保密措施,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相结合;(五)依靠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第五条公安消防机构对公众举报投诉的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按照法定时限和管辖权限组织核查和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不得歧视、刁难和打击报复举报投诉人;不得将举报投诉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单位。

第六条办理公众举报投诉事项的工作人员与举报投诉事项或者举报投诉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章受理和办理第七条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的公众举报投诉由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以下简称“举报中心”)统一受理。

受理举报电话为:96119。

110、119接到群众举报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应主动告知或提示举报人重新拨打96119举报。

举报中心负责受理公众电话、传真、书信、来访、网络举报以及新闻媒体曝光、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移送、上级领导批示、交办的举报投诉投诉等。

消防安全投诉管理办法

消防安全投诉管理办法

消防安全投诉管理办法投诉是一种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消防安全投诉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和监督机制,对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有着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消防安全投诉管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投诉管理办法》。

一、总则1.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消防安全投诉是指公众、单位或机构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设备使用等与消防安全相关问题提出的不满、意见或申诉。

3.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投诉管理工作。

二、投诉主体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有权利提出消防安全投诉。

三、投诉渠道1.投诉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1)电话投诉:公布专门的投诉电话,为投诉人提供便捷的沟通方式。

(2)网络投诉:建立专门的投诉平台,接收来自互联网的投诉信息。

(3)书面投诉:接收来自公众、单位或机构的书面投诉信函。

2.投诉渠道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为投诉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四、投诉受理1.投诉受理应当及时、公开、透明。

2.投诉受理应当对投诉内容进行初步核实,如果无法核实,应当向投诉人解释原因,并告知其相关权益维护途径。

3.投诉受理应当保护投诉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泄露或滥用。

五、调查处理1.投诉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时,应当组织专门的调查人员核实情况,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

2.调查人员应当全面收集证据,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并记录调查过程和结果。

3.调查处理应当依法进行,对于违法行为或存在隐患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措施。

六、结果通知1.调查处理结果应当及时通知投诉人,并告知其有权申诉的途径。

2.对于经调查核实并处理的投诉,应当公布相关信息,增加政府部门、行业单位和公众的监督力度。

七、追责机制对滥用职权、虚假投诉、泄露投诉秘密等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及时予以纠正。

八、法律保障1.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不得因投诉而受到打击、报复或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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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
处理程序
一、公众举报投诉。

二、支队举报中心接到举报投诉,进行登记,并填写《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登记表》,移交纪检部门。

三、防火部门将受理的隐患,通过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发送至责任大队受理。

四、大队填写《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记录》,大队主官将任务分发至具体承办人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实地
核查。

五、监督检查人员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在实地核查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举报投诉来源途径及时回告举报投诉人。

六、责任大队在举报投诉办结3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记录》和办结结果,通过消防管理系统上报举报中心。

七、举报中心在收到办结报告2日内联系举报投诉人,举报投诉人对办理结果满意的,方能结案。

八、举报投诉人对查处结果提出异议,且经核查确实办理不当的,由防火处重新组织调查,并将查处结果重新告知举报人。

如因程序错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如发现监督
人员查处过程存在失职、渎职或廉政方面问题的,报支队领导同意,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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