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课程教学大纲

《中药学》课程教学大纲(供中医专业五年制使用)课程名称:中药学学时:108(90/18)学分:6一、课程的性质与目的中药学是研究中药的基本理论和临床应用的学科。
本课程授课对象为中医学专业五年制学生。
本课程是中医药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中药的基本理论和常用中药的性能、功效、应用等理论知识及技能,为学习方剂学及中医药各专业课奠定基础。
学习本课程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如下:(1)掌握“中药”、“本草”、“中药学”的含义,性味、归经、升降浮沉、毒性、炮制目的、配伍关系、用药禁忌等中药学基本理论知识。
熟悉本学科的发展概况、主要的炮制方法、用量、用法。
了解中药的起源、产地、采集及其它炮制方法。
(2)掌握133种常用中药的分类、药性特点、功效、主治、配伍(指基本配伍规律和特殊意义者)及某些特殊方法;了解其来源(指同一药味因品种来源不同而效用有异者);某些特殊的炮制意义、用量、用法及使用注意。
熟悉93种常用药物的分类、功效和主要应用、某些特殊用法及使用注意。
了解97种常用药物的功效、特殊用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余药仅作参考,学生以课外自学为主。
附药视具体情况由任课教师作具体要求。
(3)具备识别常用中药饮片的一般知识。
二、教学的内容与要求总论第一章中药的起源和中药学的发展(2学时)掌握中药学的概念;了解中药的起源和中药学的发展概况,其中重点了解各个时期学术发展特点及主要本草著作。
重点:历代本草代表作的书名、作者、成书年代、载药数目、分类、主要内容及学术价值。
第二章中药的产地与采集(1学时)了解中药的产地与药效的关系,以及在保证药效的前提下如何发展道地药材生产以适应临床用药的需要;了解植物药采集季节与药效的关系,以及不同药用部位的一般采收原则。
重点:形成道地药材的原因,如何正确理解道地药材的涵义。
第三章中药的炮制(1学时)掌握中药炮制的目的;熟悉常用或特殊的炮制方法;了解其余的炮制方法。
重点:中药炮制的目的,现代常用炮制法分类。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提供相应证明,假期一般不能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院查阅本学院学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校卫生所按照招生体检标准对其进行健康复查。
身体复查合格者填发学生证,全部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正式取得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由学院提出意见,经招生办公室审核,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其学籍,退回父母或抚养人所在地。
第三条新生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当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户口遣回原籍,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的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入学申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入学体检要求,复查合格后,可以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学生证到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报到注册,不符合注册条件或未按规定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事先请假暂缓注册。
病假必须有当地医院诊断证明书和药费报销凭证,事假须有正当理由并得到学院办公室批准方为有效。
学生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的,参照第二十四条第六款按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应在开学第一周提出申请,经学校有关部门核准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注册。
实践教学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开展实践教学的学院、教研室和实验室。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实践教学过程,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第二章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实行校、院(系)、教研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实践教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践教学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政策,监督指导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学院(系)设立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系)实践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七条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包括实验课程、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第八条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二)组织实践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建设;(三)组织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四)监督实践教学过程,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和安全;(五)组织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六)处理实践教学中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实践教学资源第九条实践教学资源包括实验设备、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师资等。
第十条实验设备应满足实践教学需要,具备先进性和实用性。
学校应定期对实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十一条实习实训基地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环境、设施和师资力量,能够满足实践教学需求。
第十二条实践教学师资应具备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指导能力,学校应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第四章实践教学实施第十三条实践教学应按照教学大纲进行,确保实践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实践教学应注重过程管理,对学生的实践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指导。
第十六条实践教学考核应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实验报告、实习实训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等。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一、引言教学管理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实践教学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式,能够使学生在实际操作中掌握学科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为了更好地管理实践教学,提高实践教学效果,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规定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二、实践教学项目管理1. 实践教学项目的选题实践教学项目的选题要紧密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既要符合学科知识要求,又要考虑学生的兴趣和实际能力。
选题时可以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由专业教师进行评估和指导。
2. 实践教学项目的设计实践教学项目的设计要体现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和实用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设计内容应具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并合理安排实施的步骤和时间。
3. 实践教学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实践教学项目的组织与实施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鼓励学生团队合作和自主学习。
指导教师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并及时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实践教学项目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实践教学管理流程1. 实践教学计划的编制每学期开始前,学校教务处按照教学计划要求,组织各学科教师编制实践教学计划。
教师根据课程要求和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实践教学内容和目标,并安排实践教学的时间和地点。
2. 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安排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安排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根据教师的实践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实践教学活动的时间和场地,并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和材料。
3. 实践教学活动的监督与评估实践教学活动的监督与评估由教务处和学科教师共同负责。
教务处要对实践教学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教师按照计划进行教学,并及时收集教学反馈和学生评价。
四、实践教学管理的具体措施1. 建立实践教学档案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档案,及时记录学生的实践教学成绩和评价,保留实践教学的实践报告和教学材料等相关资料。
2. 加强实践教学资源的建设学校要加强实践教学资源的建设,提供必要的实验室和教学设备,培养和引进专业实践教师,为实践教学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中医药大学医学类学生见习、实习经费管理规定

中医药大学医学类学生见习、实习经费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见习、实习经费的管理,在确保实践教学计划顺利完成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勤俭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见习、实习经费预算及管理学生见习、实习经费每年度实习经费由教务处统一作出预算并报学校计财处。
实习经费按当年参加实习学生人数每生每月190元的标准由计财处划拨至承担实习管理的部门,实行经费总额包干。
二、见习、实习经费报销程序1、由各见习、实习组长整理好本组的见习、实习经费开支票据,把相关票据用胶水(不能装订)粘贴好(票据大小不得超过《见习(实习)经费报账汇总单》),《见习(实习)经费报账汇总单》粘贴在最上面,并按《见习(实习)经费报账汇总单》的每一个项目进行准确填写。
2、各见习、实习组长将本组《见习(实习)经费报账汇总单》交到组长本人所在班委,班委负责将所有见习、实习相关费用(含自行联系见习、实习的同学费用)用EXCEL表汇总后,提交到所在学院学办进行审批。
3、学办审批后,以班级为单位交教务处实习管理科进行复核登记、签字。
4、到计财处会计核算科进行结算。
三、见习、实习经费报销项目1、见习、实习费(1)学校统一安排见习、实习的学生,其见习、实习费(含住宿费)由实习组长按每生每月带教费35元、住宿及水电费45元的标准支付给实习单位(不含我校各学院、教研室、学科组和实验室),并由实习组长凭实习单位开具的正规财务发票报销。
(2)自行联系见习、实习的学生,其见习、实习费(含住宿费)凭正规财务发票最高可报销80元/月/人,不能提供正规财务发票的不予报销见习、实习费(含住宿费)。
2、交通费(1)在南昌市外见习、实习的学生,每人只限凭有效票据报销从学校往返见习、实习地点各一次的火车硬座、汽车票或普通船票(乘坐动车、火车卧铺和飞机等可按火车硬座报销)。
(2)在南昌市外见习、实习的学生,如未报销车船费,每人可凭有效票据报销直接由学校回家或由家到学校各一次的火车硬座、汽车票或普通船票(乘坐动车、火车卧铺和飞机等可按火车硬座报销),但报销金额不得超过由南昌到见习、实习所在地的直线车船票价。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办法(草案)-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办法(草案)为加强我校教学管理工作,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强化教学运行过程的监督与指导,确保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聘任1.教学督导组专家由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热心教学督导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的在职或退休专家与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组成。
2.教学督导组实行聘任制,采取院系提名推荐的方式,由学校聘任并颁发聘书。
任期为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聘用,逾期如不续聘,则自动终止聘用。
3.教学督导组工作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协调,相对独立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1.注重教育理论学习,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每学年初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及教学工作重点,拟定教学督导年度工作方案。
2.全面了解学校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对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资源的利用等情况进行督导,以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开展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3.负责对全校教师教学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通过随堂听课、查阅教学档案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发现问题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人次(30学时)。
4.负责对学校本科试卷、毕业论文及形成性评价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通过抽查或全查的方式了解整体情况,并反馈至各教学单位,规范各教学环节。
5.通过课堂听课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收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并反馈至相关部门,以促进学校的学风建设。
6.加强与各教学单位的沟通、联系,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督导工作,促进各单位教学水平的提高。
每位督导组专家负责联系1~2个学院。
7.参与学校教学评优、项目评审以及专项教学检查工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决策提供意见与建议,做好参谋工作。
8.教学督导通过开展工作全面收集学校本科教学信息,及时总结和分析深入教学第一线所发现的问题,以不定期编发《教学督导动态》的形式向相关部门反馈,为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建议和决策咨询。
关于_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五年制_实验班_跟师现状研究_调研报告_柳华锋_吴双_

119第16卷 第3期 2014 年 3 月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JOURNAL OF LIAONING UNIVERSITY OF TCMVol. 16 No. 3 Mar .,2014现今,随着中医药事业的不断传承与发展,中医教育亦应加大探索力度。
而北京中医药大学率先对教育教学体质进行改革,于2007年开设了中医学五年制实验班,该班以重师承、重临床为特色,增加了一系列跟师学习与临床实践内容。
在此过程中,导师与同学们都总结出了许多教与学的宝贵经验,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调研组成员通过初步的问卷调查,发现在2008—2011级五届教改实验班中(因2007级学生以毕业离校,人员不宜统一,故该届学生仅进行个案访问调查,未进行大规模问卷调查),有92.3%的同学在最初的跟师学习中出现迷茫,56.7%的同学在跟师1年后仍表示困惑,这些同学在调查中所反馈的问题大多集中在对过早跟师产生怀疑、未掌握科学的跟师方法、客观条件有限制等方面。
因此,本调研组成员希望通过此次研究,整理汇总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五年制实验班在师承教育中教与学的宝贵经验与现存问题,发扬师承教育中优秀的教学方法,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与能力,改善学校教学成果,为中医教育模式的探索提供力所能及的借鉴。
1 调研对象及方法本调研通过对北京中医药大学2008—2012级五届中医学五年制实验班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深入追踪优秀案例,并与中医教育界的相关学者进行探讨,总结师生双方在教与学中的宝贵经验,以期达到调研目的。
调查初期使用问卷调查法收集课题所需资料。
初期阶段随机选取部分样本进行预问卷的发放与回收,根据其中反映出的指向性问题,设计一份系统的、全面的调查问卷,正式向2008—2012级中医学实验班全部同学发放,收集并筛选出有效问卷。
调查第二阶段使用深度访谈法,选取问卷中跟师效果良好、有效经验丰富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追踪调查,并采访2007级学生代表及相关导师以收集同学中较优秀的学习方法与导师的教学培养经验。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设计

教学手段
要求与解释:根据授课内容不同,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如多媒体、模型、实物、标本、挂图、音像等,鼓励多种教学手段的结合。
提问或课堂测验
思考题及作业
要求与解释:应控制数量与难度;作业的内容要突出教学的重点,作业的题型要有利于训练学生的能力,务必使重要的知识点、能力点得到充分的落实。
学情分析和教学效果分析及改进措施
教学内容
要求与解释:根据大纲要求制定,并合理分配时间。
重点:不仅要有知识内容的重点,还要有学生能力和素质拓展的重点。
难点:要着重分析学生在知识构建和方法内化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
教学方法
要求与解释:根据教学目标、授课对象的层次、课程特点等,结合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选择恰当的方式(如讲授、探究、问答、实验、演示、练习等),并鼓励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设计
授课单元
第章,第节,
名称
课程类型
理论课□ 讨论课□
实验课□实训课□其他□
授课时长
分钟
授课时间
年月日
教学目标
要求与解释:应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设定目标,从有利于学生发展的角度去思考,既要符合课程和教材的要求,又要符合学生先修基础和认知规律,还要包含思政元素,体现“思政育人”。目标要切实可行,可操作、可检测。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设计
授课学院
任课教师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必修□
选修□
总学时数
授课学期
授课专业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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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京中教字[2006]111号
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着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近年来,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逐步完善了包括实验、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与设计等环节的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了相对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为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建设,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学校对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对实践教学环节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本办法只对实习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实验、社会实践、毕业论文与设计等环节近年来已作了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另见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习教学是本科阶段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
通过实习,学生应学会运用基础理论和临床专业知识,掌握中医辨证论治的方法,建立正确的临床思维,熟练掌握各临床专业学科的操作技能。
第二条实习教学的目标是使学生系统掌握中医临床基础理论和临床诊疗技能,具备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独立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能力,并提高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第三条本办法实习的形式包括:课间见习、集中见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等形式。
第二章实习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实习教学采用学校、院系(医院)二级管理的模式,并要求各单位之间加强分工与协作。
第五条学校宏观层面的实习管理由教学管理处负责,包括对实习教学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宏观协调;制订实习管理办法和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规划;对院系实习教学及管理进行检查评估,组织全校实习教学的经验交流和总结等。
第六条院系(医院)负责执行学校实习教学的规定和实习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1.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指导教师,组织编写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计划,做好实习动员,讲明实习目的及要求,并进行安全教育。
2.在实习过程中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等。
3.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实习出科考核、临床技能考核、毕业考核,对学生在实习中的各个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4.开展实习教学基地建设和实习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第三章实习指导教师的遴选和职责
第七条实习指导教师应由临床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住院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第八条实习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熟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要求,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拟订科室实习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
2.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严格按实习大纲的要求组织学生的实习工作,精心传授业务知识,认真完成带教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3.业务技术全面,医疗操作规范,基础理论扎实,重视学生“三基”训练,注重提高学生动手能力。
对学生既严格要求、认真把关,又做到放手不放眼,认真批改学生门诊试诊单、病历、实习日志等。
4.认真做好学生出科考试,实事求是地填写学生出科考评表。
5.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批评教育,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四章对学生实习的要求
第九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接受医院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安排,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业务课辅导及其它有意活动。
第十条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参加门诊,分管病床,认真做好医疗文件的书写,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按照实习计划要求,按时完成实习任务,不无故旷课,因故未能完成实习计划,要主动及时补习,并认真遵守有关实习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实习考勤参照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实习期间请假者应有相关证明并经指导教师批准,违者按旷课处理。
第五章实习的考核
第十三条课间见习,可由指导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以及学生完成见习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分,所得成绩按比例记入课程成绩。
第十四条集中见习,各科见习测评由见习科室的指导教师,在学习结束前进行评估考核。
第十五条毕业实习和临床实习,各科实习出科前一周进行出科测评,由带教教师根据本学科临床技能测评标准进行实习出科考核,根据各科出科考核成绩按毕业实习的考核要求计算毕业实习成绩。
第六章实习经费的管理
第十六条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实习教学的质量监控
第十七条为了加强实习教学的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的基本理论知识与临床技能,及时改进实习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必须对实习教学进行有效的监控。
第十八条实习教学的质量监控的形式,采用院系(医院)、学校双层监控模式,各院系(医院)对实习教学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教学管理处在此基础上进行抽查。
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实习教学的质量。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是学校有关实习教学宏观管理的文件,院系可根据此规定的精神,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教学管理处备案。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管理处
200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