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2016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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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16年4月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以下简称《指南》)以来,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迅速贯彻、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扎实推进,初见成效。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根据《指南》的要求和各地区、各单位的探索实践,现就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

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二)工作目标。

尽快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

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各地区要指导推动各类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二)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

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基本方法

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基本方法
2 构建企业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2.1工作目标与基本要求 2.2人员培训 2.3风险辨识与评估 2.4风险分级与管控 2.5绘制企业安全风险图 2.6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2.7企业常态化的双重预防机制
2 构建企业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2.1工作目标与基本要求 2.1.1工作目标
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至少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和数据库; (2)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3)设置重大安全风险公告栏; (4)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5)绘制企业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 (6)绘制企业作业安全风险比较图; (7)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8)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9)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或数据库; (10)制定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方案; (11)建立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信息管理系统。
5.《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 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 办〔2017〕7号
1 总体要求——1.1目的和意义
(6)我省相关要求 《黑龙江省2017-2018年标本兼治
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黑安办发〔2017〕15号
1 总体要求-目的和意义
排查隐患,并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责任,实现安全风险辨识 、评估、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闭环管理。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在闭环管理中不断完善、持续改进
1 总体要求—基本原则
1.4 基本原则
(3)整合资源,实现体系融合 要把风险分级管控、隐
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全面辨识风 险,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通过风险分级管控,消除或减少隐患 ;通过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降低事故风险;通过标准化体系规范 运行,促进双重预防机制有效实施。

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doc

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doc

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思路严格依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关于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的部署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负责、示范带动、分级推进、全面实施的工作原则,突出风险预控、关口前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二、工作目标推动各地和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双重预防机制实施细则,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落实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

力争到2018年,在全省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省安委会成立全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副省长、省安委会常务副主任马秋林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安委会副主任王志忠,省安监局局长、省安委会副主任陈正邦任副组长,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旅游局、省海洋渔业局、江苏海事局、民航江苏监管局、省铁路办、省农机局、江苏能源监管办、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和徐州办事处、省总工会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协调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工作。

双重预防预防体系建设培训材料

双重预防预防体系建设培训材料
202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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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控预防体系政策密集出台
2016年至2018年的国家政策要求
➢ 2016年4月28日,国务院安委会发布的《标本兼治遏 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
➢ 2016年10月9日,国务院安委会发布的《关于实施遏 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
➢ 2016年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企 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第一次将13要素修改 成8要素,将风险风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个 重要要素提出。
3.培训教育措施
安全培训是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 和重要支柱,是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重要举措,是防范遏制重特 大事故源头性根本性措施
1.工程控制
采用本质安全设计,隔离、 封闭、关闭、连锁、故障— 安全设计减少故障等措施预
防、减弱和隔离风险
4.个体防护措施
根据危害因素和危险、危害作业类别配 备具有相应防护功能的个人防护用品, 作为补充对策
实施阶段流程
对企业进行一
结合现场勘查记
次双重预防体系知
录、照片进行风
识培训,并为企业
险评估、分级,
开通双控系统账号
并制定管控措施
Step2




Step1
Step3
Step5
风险控制措施
2.管理措施
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健全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全员培训,提高技 能和意识;完善作业许可制度;建立 监督检查和奖惩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并演练
实施阶段流程
对企业进行一 次双重预防体系知 识培训,并为企业 开通双控系统账号
结合现场勘查记 录、照片进行风 险评估、分级, 并制定管控措施

江苏省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江苏省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江苏省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时、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经营作业场所、设备和设施以及管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环境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制度的缺陷。

第三条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划分为4个等级: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2人或者重伤6-9人,或者急性中毒19人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或者重伤10-29人,或者急性中毒20-49人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为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或者重伤30-49人,或者急性中毒50-99人以下,经济损失在500-1000万元的安全生产事故,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一次重伤5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100人以上,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为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监控、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用文档第二章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管职责第五条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对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实行及时排查,迅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严格监控、确保安全。

第七条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管原则:(一)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二)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监管;(三)各级人民政府分级监督。

第八条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监管职责划分:(一)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全面负责。

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doc

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doc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潍城安办字〔2016〕53号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提高认识,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明确要求,省、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对构建双重预防机制进行全面部署,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和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全面推动双重预防机制构建。

二是落实责任。

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和有关部门要把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定风险等级,落实监管措施,对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和没有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责令限期整改。

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和有关部门在推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结合起,按照近期下发的安全生产严检查、严整改、严执法、严追责行动,将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企业评价的重要内容,提高评价的科学性。

三是突出重点,分级管控。

各有关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对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分行业制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明确安全生产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判定重大事故隐患。

同时,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标准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增强智能化、信息化技术的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平台,为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持。

潍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11月1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16年4月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以下简称《指南》)以来,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迅速贯彻、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扎实推进,初见成效。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安办〔2016〕103号)、《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安监〔2017〕60号)、《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验收评分细则>的通知》(苏高新安监〔2018〕60号)要求,按照苏州新区安监部门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实际,现就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深入研究重特大事故的规律特点,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生产区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风险管控、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

到2019年6底前,实现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建设,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双重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双重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和检查。

组长:XXX副组长:XXX虹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双重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EHS部门,部门负责人任主任。

具体负责“双重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三、工作计划1.宣传发动,排查风险(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31日)。

为切实做好“双重体系建设”活动。

要求各部门、车间认真做好此次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条幅、宣传栏、板报、微信、学习时间和班前班后会时间,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如何发现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进行学习和讨论,各单位员工要人人参与“双重体系建设”活动。

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省安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7〕60号各设区市安监局: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现将《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施行。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4日下载: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doc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其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安办〔2016〕103号),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基本思路坚持源头管控、标本兼治,以安全风险辨识为基础,突出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构建持续有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通过系统的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及时治理风险管控过程出现的缺失、漏洞及失效环节等形成的事故隐患,把风险控制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前面,切实提高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一)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实际,科学制定工作程序和方法,根据风险管控的内在要求,从源头上全面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采取技术、管理等措施对安全风险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形成安全风险受控、事故隐患有效治理的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和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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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 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物理工程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
2

管理措施等),形成“一企一册”,并报送县(市、区)安监等有关部门备案。
5.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企业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70号)要求,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 企业风险点、风险和有害因素类别、重大危险源和管控措施;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 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内容;对可能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协调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推进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1.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企业
要逐级、逐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 程。健全完善涵盖企业风险辨识评估、风险预警预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 管理等安全生产闭环管理模式,构建科学完备、系统规范、管控有效的安全风险预防长效工作 机制。
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江苏省防 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 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工作目标
推动各地和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双重预防机制实施细则,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落实技术 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
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力争到2018年,在全省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的安全
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 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

三、组织领导
省安委会成立全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省长、省安委会 常务副主任马秋林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安委会副主任王志忠,省安监局局长、省安委 会副主任陈正邦任副组长,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 输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旅游局、省海洋渔业局、江苏海事局、民航江苏监 管局、省铁路办、省农机局、江苏能源监管办、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和徐州办事处、省总工 会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 作。
一、总体思路
严格依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关于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
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的部署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负责、示范带动、分级推进、全面
实施的工作原则,突出风险预控、关口前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 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 故前面。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本企业“红橙黄 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4.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
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 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 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要强化重点管控。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 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将风险点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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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安办〔2016〕103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和《国 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 〔2016〕11号)精神,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 知》(苏安办〔2016〕9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安委办制定了《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

【法规标题】 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2016年发布)
【发布部门】江苏省安全生产 【发文字号】苏安办
委员会
〔2016〕103号
【适用区域】江苏省
【发布时间】2016-12-22
【生效时间】201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2-22
【关键词】事故与应急
【有效性】有效
3.实施风险分类和等级确定。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按照危险程度及可 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实施差异化动态管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 1986)、《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等标准,综合考虑起因
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 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 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安全 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 种颜色标示,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
2.开展风险辨识评估。企业要以事故预防为重点,制定科学、规范的风险分析、辨识和评估
制度。组织全体员工对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工作场所、安 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和危险因素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分析辨识,加强岗位危险和有害因素辨 识,评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对风险和有害因素的类别、数量和状 况登记建档,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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