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商引进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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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笫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包商管理,吸收、整合外部优势资源,充分发挥竞争功效,打造一支资质合规、诚实守信、规模适度、共赢发展、具有相当抗风险能力和履约施工实力的分包商队伍,满足公司施工生产需求,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各子(分)公司及项目部提供施工劳务、专业施工承包、施工承包及施工相关配套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笫二章管理职能第条公司生产管理部职能L负责试用型分包商的推荐、审查工作;2.组织分包商的月度信用评价工作;3.按月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推送项目部分包商打分异常情况,进行分包商风险管理;4.负责分包商年度信用评价。

笫四条公司采购管理中心职能L负责分包商的准入标准的制订和准入审批工作;5.建立、维护分包商资源库,统一发布分包商评价结果;6.督促分包商评价结果在分包采购过程中的应用。

第五条子(分)公司职能1.参与试用分包商的推荐、审查工作;2.项目分包商需求计划的管理;3.组织对分包商进行过程评价;4.负责收集汇总项目分包商风险和偏差信息,根据管理权限进行纠偏管理。

5.负责分包商评价结果的应用;6.审批分包商清退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职能1.推荐试用型分包商并审查;2.负责分包商需求计划编制;3.负责分包商进场验收;4.负责分包商过程管理;5.参与项目分包商纠偏工作;6.负责分包商清退工作。

第章分包商分级分类第七条按分包商承接的工作范围及内容可将分包商细分为劳务型分包商、专业型分包商、总承包型分包商类。

劳务型分包商是指为项目提供劳务作业人员、在我方现场管理技术人员指挥安排下实施建筑安装施工,我方对现场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实施全过程管控的分包商,其主要特点是以提供劳务作业人员为主,附带提供相关小型机具和辅助材料。

劳务分包商应具备劳务分包资质。

专业型分包商是指利用自身专业技术优势或设备优势,承担施工过程中某一工序环节施工并在项目管控下对自身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实施自主管理的分包商,其主要特点是要求分包商具有相应的技术管理水平或机械设备装备,典型的施工内容包括钻孔桩成孔施工、预应力张拉压浆施工、防水施工、路基土石方施工、爆破施工、钢结构制作加工等。

工程项目分包商管理方案

工程项目分包商管理方案

工程项目分包商管理方案一、前言随着建设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采用分包的方式进行施工。

分包是指总包商将自身无法完成的工程任务委托给其他承包商执行。

分包商的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项目质量的保障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工程项目分包商管理方案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规划,以期达到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率、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风险的目的。

二、分包商管理流程1. 分包商选择在工程项目的前期,总包商需要对分包商进行严格的筛选和评估,以确保分包商具备良好的信誉、经验和实力。

具体的选择流程如下:(1)收集潜在分包商的信息:总包商可以通过网络搜索、咨询行业协会、参观分包商的施工现场等方式,收集潜在分包商的信息。

(2)对分包商进行初步评估:总包商可以通过查阅分包商的资质证书、企业信用等信息,对其进行初步评估。

(3)实地考察分包商的施工现场:总包商可以安排专业人员对分包商的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分包商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

(4)对分包商进行综合评估:总包商根据初步评估和实地考察的结果,对分包商进行综合评估,选择合适的分包商进行合作。

2. 合同签订当总包商确定了合作的分包商后,需要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具体的合同签订流程如下:(1)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合同要明确工程项目的范围、进度、质量要求、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2)约定分包商的权责:合同要明确分包商的具体工作内容、工期、责任范围等。

(3)约定分包商的质量要求:合同要约定分包商需要遵守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规定。

(4)约定变更和索赔的规定:合同要约定项目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规定。

3. 分包商管理一旦合同签订完成,总包商需要进行日常的分包商管理工作,以确保分包商按时按质完成工程任务。

具体的管理流程如下:(1)定期检查分包商的施工现场:总包商要定期派人对分包商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了解分包商的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

(2)沟通协调:总包商要与分包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纠正分包商的不良行为。

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

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

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一、分包商管理制度:1. 分包商选择:主体企业应对分包商进行严格的选拔和筛选,要求其具备相应的资质、技术实力和信誉度。

2. 合同签订:主体企业与分包商应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要求分包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规范。

3. 文件管理:主体企业应建立分包商档案,包括分包商的资质证书、施工人员名单、设备清单等,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审查。

4. 技术管理:主体企业应对分包商进行技术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术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5. 进度管理:主体企业应与分包商进行项目进度协调和管理,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6. 资金管理:主体企业应对分包商的款项支付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

7. 安全管理:主体企业应要求分包商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规定和管理制度,并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和检查。

8. 质量管理:主体企业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

9. 纠纷处理:主体企业和分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施工要求:1. 施工质量:分包商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 进度控制:分包商应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3. 安全管理:分包商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无事故。

4. 材料采购:分包商应按照规定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对材料进行验收和管理。

5. 合理组织:分包商应合理组织施工队伍,确保人员配备和施工条件满足施工需求。

6. 环境保护:分包商应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7. 协调配合:分包商应与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协调配合,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8. 资料归档:分包商应及时整理、归档施工记录和相关资料,以备查阅和验收。

分包商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分包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包商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进度,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分包商的资质要求第二条分包商应当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和注册登记,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分包商应当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和技术实力,在类似工程项目中有成功施工经验,并能提供相关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

第四条分包商应当具备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包括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协同配合和有效沟通。

第三章:分包商的评选和合同签订第五条委托人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分包商的评选,明确评选标准和程序,并依法发布招标公告。

第六条分包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料,并参加开标,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分包商。

第七条中标分包商和委托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明确工程范围、工程量、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工程报酬等主要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四章:分包工程的管理第八条分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委托人交付的分包工程。

第九条分包商应当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队伍和资源,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

第十条分包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和互检,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章:安全与环保管理第十一条分包商应当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分包商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使用资源,防止环境污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三条委托人负责监督分包商的安全和环保工作,指导分包商制定和落实安全和环保措施,并协助分包商解决相关问题。

第六章:分包商的权益与义务第十四条分包商有权依法获得合同约定的工程报酬,并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十五条分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的责任,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分包商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分包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责任成本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分包商管理程序,使分包商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分包商,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与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并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的建筑业企业,分包商分为劳务分包商和专业分包商。

第三条本项目的各项施工任务,原则上优先保证公司内部队伍生产任务,凡需使用分包商,须提前配合公司策划小组编制项目分包策划,报经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作。

第四条分包商管理基本程序一、分包策划:在项目正式开工前,根据项目的施工特点和工期要求,配合公司策划小组编制项目分包策划和承建任务分配计划。

二、策划报批:项目部将分包策划和承建任务分配计划报公司经济管理部初审后,由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三、严格执行分包商《资格准入证》招投标制度,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分包商参加由公司指导、项目组织的分包商招投标程序。

四、项目确定中标单位后,通过OA及时将中标单位相关资料上报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项目上报的分包商中标情况情况,批准中标的分包单位,项目计划部及时完善信息化系统相关信息的录入并签订分包合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常务副经理、专职副书记、项目副职成员:各部室负责人第六条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落实上级分包商管理规定,制定工程项目部分包商管理实施细则。

二、与公司策划小组共同编制分包策划方案,拟定项目分包商承包方案。

三、负责分包商公司的资格审查、招标,合同评审、签订和执行、履行合同及结算并履行报批程序。

四、定期对分包商队伍进行综合评价,并建立分包商队伍信誉档案、上报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

第七条计划部长为本级分包商管理的责任人,项目经理为本级分包商考核评审的责任人。

第三章分包商准入条件第八条为充分吸纳、利用社会优质分包资源,创建市场化运作、合作共赢的分包机制。

分包商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分包商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责任本钱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分包商管理程序,使分包商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相干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的分包商,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与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并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的建筑业企业,分包商分为劳务分包商和专业分包商。

第3条本项目的各项施工任务,原则上优先保证公司内部队伍生产任务,凡需使用分包商,须提早配合公司策划小组编制项目分包策划,报经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作。

第4条分包商管理基本程序1、分包策划:在项目正式开工前,根据项目的施工特点和工期要求,配合公司策划小组编制项目分包策划和承建任务分配计划。

2、策划报批:项目部将分包策划和承建任务分配计划报公司经济管理部初审后,由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实行。

3、严格履行分包商《资历准入证》招投标制度,通过资历审查的合格分包商参加由公司指点、项目组织的分包商招投标程序。

4、项目肯定中标单位后,通过OA及时将中标单位相干资料上报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项目上报的分包商中标情况情况,批准中标的分包单位,项目计划部及时完善信息化系统相干信息的录入并签订分包合同。

第2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5条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常务副经理、专职副书记、项目副职成员:各部室负责人第6条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落实上级分包商管理规定,制定工程项目部份包商管理实行细则。

2、与公司策划小组共同编制分包策划方案,拟定项目分包商承包方案。

3、负责分包商公司的资历审查、招标,合同评审、签订和履行、实行合同及结算并实行报批程序。

4、定期对分包商队伍进行综合评价,并建立分包商队伍信誉档案、上报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

第7条计划部长为本级分包商管理的责任人,项目经理为本级分包商考核评审的责任人。

工程分包商准入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商准入管理办法

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准入原则第一条总体原则工程分承包商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必须满足集团施工项目技术要求。

第二条总量控制原则根据集团的市场需求和集团工程队伍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控制准入工程分承包商总量。

第三条时效原则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年限为批准之日起1年.第四条注重业绩评价的原则注重对工程分承包商在技术、服务质量、安全、环保及服务意识等方面的评价。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划分第五条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集团成立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负责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的组织、管理工作.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集团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集团主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集团规划计划部、经营管理与法律事务部、生产协调部、安全环保部、纪委监察部的主任组成。

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经营管理与法律事务部,负责对申报企业的主体资格审查及申报企业资料的整理汇总。

办公室主任由集团经营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主任担任.第七条集团所属成员单位负责本单位工程分承包商入网的初审,并向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初审入选名单及相关资料。

各成员单位的经营法规部门是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八条集团机关部门的职责划分如下:(一)集团规划计划部负责绿化建设、新建、维修及改造等自建工程项目准入的初审.(二)集团生产协调部负责工程分承包商施工资质的初审。

(三)集团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技术水平的初审.(四)集团安全环保部负责施工企业安全资质的初审。

(五)集团纪委监察部负责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过程中的监督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第三章审查程序第九条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审查分为资信审查与现场审查。

第十条资信审查(一)集团所属成员单位对本单位预入网工程分承包商的资信情况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及初审合格工程分承包商资信资料上报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二)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整理、核对各成员单位申报的资信资料,并组织集团相关部室、中心对预入网工程分承包商资信进行联合审查。

分包商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分包商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分包商市场准入管理办法1。

市场准入管理概述1。

1为规范分包管理,规避分包风险,选择优秀分包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互惠共赢,参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工程项目业务分包的市场准入管理。

1.3 *****工程项目业务分包的市场准入管理是指: 在*****事业部、专业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中,从事有关设计、采办、物流、施工、投运、劳务等各类业务的分包商的资格管理.凡从事*****事业部、专业公司工程项目业务分包的企业,必须经资格审验、核准注册,列入合格分包商名录.合格分包商是指:经过资格审验,办理了注册手续,持有*****颁发的《**********市场准入证》(简称《市场准入证》),经过业绩考核评价和年审合格的各类分包商。

分包商名录是指: 经营管理部定期发布的各类分包商名单.1。

4*****承揽的工程项目业务分包招标,原则上只能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取短名单,邀请投标。

2. 市场准入管理体系与管理职责2。

1局长办公会是市场准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主要负- 1 -责:决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政策规定的重大措施;决定市场准入管理的重大政策和规章制度;决定市场准入管理的重大事项;决定对重大违规事项的处置。

2。

2经营管理部是市场准入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执行局长办公会做出的各项决定;拟订市场准入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对准入企业资质审核、核准,准入证发放及年审等工作;组织对准入企业的业绩和履约情况的考核、检查和管理,监督检查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协调、处理市场准入管理中的纠纷和争议,对重大违规事项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建立、维护合格分包商名录数据库,定期发布*****工程项目各类业务合格分包商名录;通告不合格分包商名单.2.3规划计划部、财务资产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法律事务部、监察部分别负责各专业的资质审查,其中:规划计划部负责对企业的施工能力(技术、设备、人员)和施工业绩进行审查;财务资产部负责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等- 2 -进行审查;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资质、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安全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事故审查;法律事务部负责企业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和法律行为进行审查;监察部负责监察分包商准入程序合法性和对承办部门的行为进行审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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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西南分公司劳务分包商引进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严格规分公司劳务分包商管理行为,保证项目进度、质量和施工安
全提高分公司生产经营效益,降低履约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局《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结合分公司劳务分包商管理实际,制定本
办法。

1.2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商是指依法持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
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五证齐全的劳务企业。

1.3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围各项目涉及的所有劳务分包商。

2.组织机构
总部工程部是分公司劳务分包商准入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项目部根据
自身情况指定责任部门。

3.劳务分包商选择确定
3.1 各项目部在原则上要根据用工特点在局《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临时
备案劳务分包商名录》中选用劳务分包商;不得通过其它途径选用劳务
分包商,不得使用局《不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及《监管劳务分包商名
录》中的队伍。

3.2 如有特殊情况,局《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中没有可选用的劳务分包商,
项目部可以向总部工程部推荐引入新的劳务分包商,经分公司批准,报
局注册登记后方可进行选择确定。

未经注册登记的,不得参与项目招投
标,否则分公司将不予进行招标流程审批。

3.3 为了均衡发展劳务分包商队伍,发挥优质劳务分包商施工优势,同一劳
务分包商在本公司同时施工的工程项目不得超过3项,且承接总面积不
得超过45万m2。

劳务分包在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该工程不再计数。

劳务分包商在每个项目承接施工面积不超过15万m2,如果遇到独栋建
筑面积超过15万m2或分期开工等特殊情况,需向分公司提交报告,经
分管领导批准后另作处理。

4.新引进劳务分包商的注册登记
4.1 项目部成立以大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分包商引进考察小组,组员应包括项
目执行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商务经理、物资经理、安全总监、
质量总监,并设置专人负责整理过程资料。

4.2 项目分包商引进考察小组负责对分包商进行初步的资格预审,资格预审
评审容及报送资料应包含:(1)拟引进劳务分包商基本情况及资格审查
表。

(2)注册资本金500万以上的有效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税务登记证。

(7)组织机
构图。

(8)拟进场管理人员的职业。

(9)主要管理人员社保支付证明。

(10)固定经营场所的照片。

(11)施工业绩。

(12)财务报表。

4.3 通过资格预审的分包商,由项目分包商引进考察小组进行实地考察并填
报《劳务公司考察评价表》。

考察小组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向分公司报
送备选分包商,并将《劳务公司考察评价表》及资格预审资料通过OA
平台总部工程部文件审批流程一并报送。

4.4 《劳务公司考察评价表》及资格预审资料经分公司复核,报分管领导批
准,由总部工程部上报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通过局审核的分包商方可
作为合格劳务分包商备用。

5.劳务分包商引进禁止性规定
5.1 严禁使用“黑”队伍参建工程。

各项目应严格按照本办法选择使用劳务
分包商,详细审查劳务分包商资格。

禁止使用或变相使用《不合格劳务
分包商名录》中的分包商。

禁止使用导致分包商被评为“黑”队伍的履
约负责人所控制的新队伍参建工程。

5.2 严禁使用挂靠队伍参建工程。

否则一经查实,将对项目部启动黄色预警,
勒令分包商退场,并将劳务公司列入黑。

5.3 严禁未签订合同便允许劳务分包商进驻现场,防止进场后因合同条款协
商不一致而使劳务分包商威逼要挟、索要损失或阻碍施工。

5.4 如为满足抢险救灾、应对紧急情况等特殊原因,经分公司分管领导以上
批准,可以在签订意向性协议后进驻现场,进场后1个月必须签订正式
合同。

5.5 意向性协议容必须包括工程名称和围,承包方式以及单价确定原则,人
员及设备进场数量和时间,限制条件(无条件执行总承包合同、分公司
及项目部的管理制度),违约责任(不承担分包劳务商退场的任何违约
赔偿责任),施工安全等基本容。

5.6 除5.4条规定情况外,对未签订合同便允许劳务分包商进驻现场的,对
项目部启动黄色预警。

对使用局《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外且未备案的
项目部启动橙色预警,并勒令劳务分包退场。

经济处罚及因此造成的一
切不良后果,均由项目班子承担。

6.责任追究
6.1 违反本办法的,必须立即整改,停止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制度运行操作,
分公司相关部门可以酌情予以批评纠正、通报批评等处罚,情节严重的
移交分公司纪检监察部追究行政责任。

6.2 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必须在限定时间整改合格,并对项目部和责任人酌
情给予通报批评、罚款、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不按期整改的,从重处
罚。

6.3 劳务分包商提供虚假、无效证照的一经查出即列入“黑”,全分公司三
年不能使用。

7.附则
7.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7.2 本办法由分公司工程部解释。

7.3 附件。

1.劳务分包引进流程图
2.项目部对劳务公司考察用表
3.拟引进劳务分包商基本情况及资格审查表
附件1 劳务分包准入管理流程图
附件2 劳务考察评价表
考评单位(项目部):
拟引进劳务分包商基本情况及资格审查表
附证明文件排列顺序:
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进入现场人员的特种作业许可证
项目所在地的准入及备案手续证明
进入现场人员的施工员、安全员等职业证书分包固定办公场地照片(必须有明显招牌)项目部考察报告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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