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密度的测定概要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的密度及相对密度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的密度、相对密度〔比重〕或API比重的液体比重计试验方法此标准方法的固定编号为D 1298,跟在固定编号后面的数字代表标准最初采用,或者修订、最新修订的年限。
括号内的数字代表最新核准的年限。
上标ε代表由于最新修订或者核准而带来的编辑上的变化。
此标准经国防部相关机构核准。
1 适用范围1.1 本试验方法规定了使用玻璃液体比重计,在雷德蒸汽压≤101.325kPa〔14.696 psi〕下,测定原油、石油产品以及石油和非石油产品液体混合物的密度、相对密度和API比重。
1.2 在参考温度或其他方便的温度下,用比重计测出试验结果,并采用石油计量表,将读数修正到参考温度下的数值。
在其他参考温度下的读数仅是比重计的读数,而不是在该温度下的密度。
1.3 用石油计量表,可将密度、相对密度和API比重值,转化为其他参比温度下用其他单位表示的与此相当的值。
1.4 Annex A1中,包含本试验方法所用仪器的检验。
1.5本标准没有对与此有关的所有平安问题都提出建议。
因此,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应建立适当的平安和防护措施,并确定适用的管理制度。
2 引用标准2.1 ASTM标准:D 97 石油产品倾点试验方法D 323 石油产品蒸汽压试验方法〔雷德法〕D 1250 石油计量表使用指南D 2500 石油浊点试验方法D 3117馏分燃料蜡出现点的试验方法D 4057 石油及石油产品手工取样操作规程〔API MPMS Chapter 8.1〕D 4177 石油及石油产品自动取样操作规程〔API MPMS Chapter 8.2〕D 5854 石油及石油产品液体试样混合和处理操作规程〔API MPMS Chapter 8.3〕E1 ASTM玻璃液体温度计规格E 100 ASTM液体比重计规格2.2 API标准MPMS Chapter 8.1 石油及石油产品手工取样方法〔ASTM Practice D 4057〕MPMS Chapter 8.2石油及石油产品自动取样方法〔ASTM Practice D 4177〕MPMS Chapter 8.3石油及石油产品混合和处理方法〔ASTM Practice D 5854〕2.3 石油学会标准IP 389 中间馏分燃料油蜡出现温度〔WAT〕的差热分析〔DTA〕和差示扫描量热〔DCS〕测定法IP Standard Methods Book,附录A,IP标准温度计规格2.4 ISO标准ISO 649-1 实验室玻璃器皿—通用密度比重计—Part 1:规格3 术语3.1此标准特指术语的定义:API比重,n—以60℉时的比重为函数的特殊方程如下:ºAPI = 141.5/〔60℉时的比重〕- 131.5〔1〕.1 Discussion—没有规定参考温度,定义中包含了60℉。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相对密度和API重度标准测定法密度

ASTMD1298-99є 2名称:原油检测标准手册(MPMS),第9.1章名称:160/99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相对密度和API重度标准测定法(密度计法)1 (吕晓华贺国庆张金龙新疆阿拉山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本标准发布采用固定标示D1298:标示后的数字表示首次采用本标准的年份或最后一次对标准的修订年份。
破折号后的数字表示最近一次标准通过的年份。
上标є表示最近一次修订或通过时,编辑上的修改。
本标准使用已通过防护部代办处批准。
є1注-为了遵守ASTM-API联合会制定的标准合同2007年10月脚本1和标准文本都做了编辑和修订。
警告的注释也于2002年10月移到了本标准的文本中。
є2注-2003年10月对表4内容作了编辑上的修改。
1.范围1.1本标准检测方法包括使用玻璃密度计在实验室测定液体原油及雷德蒸汽压为101.325kpa或小于该值的原油,石油产品,石油产品混合物和非石油产品。
1.2通过密度计测得的数值既是在标准温度下的也是在其他温度下的测定值。
密度值既可以在标准温度下测定也可以在其他任意温度条件下测得。
在其他温度下的刻度读数(视密度)通过石油计量表修正为标准密度;在其他温度下的密度计读数仅是视密度而不是在标准温度下的密度值。
1.3密度,相对密度和API重度通过使用石油计量表可转化为标准温度下的其他单位的密度值。
1.4在Annex A1中为测定方法提供了一个数据修正和鉴定的程序。
1.5该标准不是为了单纯阐述各种安全因素,如果可能的话,建立与使用该方法有关的适当的既安全又健康的操作程序是使用该标准人员的责任。
因为确定规范的操作要比单纯使用更重要。
2.引用标准2.1ASTM标准D97石油产品倾点测定法2D323石油产品蒸汽压测定法(雷德法)2D1250石油计量表指南2D2500石油浊点检测法2D3117石油馏分浊点测定法3D4057石油和石油产品手工取样法(见API MPMS 8.1节)3D4177石油和石油产品自动取样法(见API MPMS 8.2节)3D5854液体石油和石油产品手工混样法(见API MPMS 8.3节)4E1ASTM 温度计标准5E100ASTM密度计标准52.2API标准6MPMS8.1石油石油产品手工取样(ASTM D4057)MPMS8.2石油石油产品自动取样(ASTM D4177)MPMS8.3液体石油和石油产品的手工混样(ASTM D5854)2.3石油标准的组成7IP389石油中馏馏分结晶蜡点测定法(热重-差示扫描量法)IP标准法读本,附录A,IP标准温度计说明。
实验1石油产品密度的测定(韦氏天平)

实验1 石油产品密度的测定(韦氏天平法)一、实验目的熟练掌握测定密度的方法,正确使用韦氏天平。
二、测定原理韦氏天平法测定密度的基本依据是阿基米德原理。
在20℃时,分别测量同一物体(韦氏天平中的玻璃浮锤),在水及试样中的浮力。
由于浮锤所排开的水的体积与排开的试样的体积相同,所以根据水的密度及浮锤在水及试样中的浮力即可计算出样品的密度。
浮锤排开水或试样的体积:根据密度的定义,可推算出试样的密度:式中 ρ——试样在20℃时的密度,g.cm-3(g.mL-1)ρ1——浮锤浸于水分中时的浮力(骑码)读数,g;ρ2——浮锤浸于试样中时的浮力(骑码)读数,g;ρ0——20℃蒸馏水的密度, 0=0.99820g.cm-3(g.mL-1)。
三、试剂、试样和仪器试剂:乙醇、乙醚试样:汽油或其他石油产品仪器:韦氏天平韦氏天平1-支架;2-支柱紧定螺丝;3-指针;4.-横梁;5-刀口;6-骑码;7-钩环;8-细白金丝;9-浮锤;10-玻璃筒;11-水平调节螺线每台天平有两组骑码,每组有大小不同的四个骑码。
与天平配套使用。
最大骑码的质量等于玻璃浮锤在20℃水中所排开水的质量。
其它骑码各为最大骑码的1/10、1/100、1/1000,四个骑码在各个位置的读数见下表:不同骑码在各个位置的读数四、测定方法1.向玻璃筒内缓慢注入预先煮沸并冷却至20℃的蒸馏水,将浮锤全部浸入水中,不得带入气泡,浮锤不得与筒壁或筒底接触,玻璃筒置于(20.0±0.1℃)的恒温浴中,恒温20min以上,然后由大到小把骑码加在横梁上,使指针水平对齐,记录读数。
2.将玻璃浮锤取出,倒出筒内的水,玻璃筒及浮锤用乙醇洗涤后,并干燥。
3.用试样代替水测定,记录读数,然后计算出密度。
注意事项:(1)测定过程中必须注意严格控制温度。
(2)取用玻璃浮锤时必须十分小心,轻取轻放,一般最好是右手用镊子夹住吊钩,左手垫绸布或清洁滤纸托住玻璃浮锤,以防损坏。
(3)当要移动天平位置时,应把易于分离的零件、部件及横梁等拆卸分离,以免损坏刀口。
(产品管理)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相对密度和API重度标准测定法(密度

(产品管理)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相对密度和API重度标准测定法(密度ASTMD1298-99є2名称:原油检测标准手册(MPMS),第9.1章名称:160/99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相对密度和API重度标准测定法(密度计法)1 (吕晓华贺国庆张金龙新疆阿拉山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本标准发布采用固定标示D1298:标示后的数字表示首次采用本标准的年份或最后壹次对标准的修订年份。
破折号后的数字表示最近壹次标准通过的年份。
上标є表示最近壹次修订或通过时,编辑上的修改。
本标准使用已通过防护部代办处批准。
є1注-为了遵守ASTM-API联合会制定的标准合同2007年10月脚本1和标准文本均做了编辑和修订。
警告的注释也于2002年10月移到了本标准的文本中。
є2注-2003年10月对表4内容作了编辑上的修改。
1.范围1.1本标准检测方法包括使用玻璃密度计于实验室测定液体原油及雷德蒸汽压为101.325kpa或小于该值的原油,石油产品,石油产品混合物和非石油产品。
1.2通过密度计测得的数值既是于标准温度下的也是于其他温度下的测定值。
密度值既能够于标准温度下测定也能够于其他任意温度条件下测得。
于其他温度下的刻度读数(视密度)通过石油计量表修正为标准密度;于其他温度下的密度计读数仅是视密度而不是于标准温度下的密度值。
1.3密度,相对密度和API重度通过使用石油计量表可转化为标准温度下的其他单位的密度值。
1.4于AnnexA1中为测定方法提供了壹个数据修正和鉴定的程序。
1.5该标准不是为了单纯阐述各种安全因素,如果可能的话,建立和使用该方法有关的适当的既安全又健康的操作程序是使用该标准人员的责任。
因为确定规范的操作要比单纯使用更重要。
2.引用标准2.1ASTM标准D97石油产品倾点测定法2D323石油产品蒸汽压测定法(雷德法)2D1250石油计量表指南2D2500石油浊点检测法2D3117石油馏分浊点测定法3D4057石油和石油产品手工取样法(见APIMPMS8.1节)3D4177石油和石油产品自动取样法(见APIMPMS8.2节)3D5854液体石油和石油产品手工混样法(见APIMPMS8.3节)4 E1ASTM温度计标准5E100ASTM密度计标准52.2API标准6MPMS8.1石油石油产品手工取样(ASTMD4057)MPMS8.2石油石油产品自动取样(ASTMD4177)MPMS8.3液体石油和石油产品的手工混样(ASTMD5854)2.3石油标准的组成7IP389石油中馏馏分结晶蜡点测定法(热重-差示扫描量法)IP标准法读本,附录A,IP标准温度计说明。
原油密度的测定

(5)桶或听取样 用拇指封闭清洁干燥的取样管上端,把 管子插进油品中约300mm深,移开拇指,让油品进入取样管, 再用拇指封闭上端,抽出取样器。水平润洗内表面。
沉淀取样器
④桶或听取样器 用于在油桶或汽车油罐车中采取点样 或底部样,有时也用于从液体的纵向截面采取代表性试样。 见下图 (a)
中新口腔
⑤界面取样器 见图(b)。
⑥全层取样器 (c)。
用于从选择液面上采集点样或底部样, 用于采取均匀油品的代表性试样。见图
(a)取样管 (b)界面取样器 (c)全层取样器 其他取样器示意图
应使用自动取样装置从管线中泵送的油品中采取试样。
二、取样工具和取样操作方法
1.取样工具
(1)试样容器 试样容器是用于贮存和运送试样的接受
中新口腔
器。 要求:配有合适的帽、塞、盖或阀,不渗漏油品,能耐
溶剂,具有足够的强度。容量通常在0.25~5 L之间。 常用 玻璃瓶 、油听、塑料瓶(桶)等。
(2)取样器 ①点取样器和例行取样器 适于在油罐、油槽车、油船中
中新口腔
(7)油罐残渣和沉淀物取样 残渣或沉淀物厚度不同, 取样方法不同。厚度不大于50mm时,使用沉淀抓取器;厚 度大于50mm的软残渣可使用重力管取样器,硬残渣则用撞 锤管取样器或其他合适的工具。
(8)非均匀石油或液体石油产品的取样 最好用自动管 线取样器取样。如果用手工取样法,则应先从上部、中部和 出口液面处采取试样,送到实验室并用标准方法分别试验它 们的密度和水含量,当试验结果之差值在规定范围内时(详 见GB/T4756-1998 表5),试样可视为具有代表性;否则要 从罐的出口液面开始向上以每米间隔采取试样,并分别进行 试验,用这些试验结果去确定罐内油品的性质和数量。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相对密度和API重度标准测定法(密度(2021修订版)

ASTMD1298-99є2名称:160/99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相对密度和API重度标准测定法〔密度计法〕1 (吕晓华贺国庆张金龙新疆阿拉山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本标准发布采用固定标示D1298:标示后的数字表示首次采用本标准的年份或最后一次对标准的修订年份。
破折号后的数字表示最近一次标准通过的年份。
上标є表示最近一次修订或通过时,编辑上的修改。
本标准使用已通过防护部代办处批准。
є1注-为了遵守ASTM-API联合会制定的标准合同2007年10月脚本1和标准文本都做了编辑和修订。
警告的注释也于2002年10月移到了本标准的文本中。
є2注-2003年10月对表4内容作了编辑上的修改。
1.范围1.1本标准检测方法包括使用玻璃密度计在实验室测定液体原油及雷德蒸汽压为101.325kpa 或小于该值的原油,石油产品,石油产品混合物和非石油产品。
1.2通过密度计测得的数值既是在标准温度下的也是在其他温度下的测定值。
密度值既可以在标准温度下测定也可以在其他任意温度条件下测得。
在其他温度下的刻度读数〔视密度〕通过石油计量表修正为标准密度;在其他温度下的密度计读数仅是视密度而不是在标准温度下的密度值。
1.3密度,相对密度和API重度通过使用石油计量表可转化为标准温度下的其他单位的密度值。
1.4在Annex A1中为测定方法提供了一个数据修正和鉴定的程序。
1.5该标准不是为了单纯阐述各种平安因素,如果可能的话,建立与使用该方法有关的适当的既平安又健康的操作程序是使用该标准人员的责任。
因为确定标准的操作要比单纯使用更重要。
2.引用标准D97石油产品倾点测定法2D323石油产品蒸汽压测定法〔雷德法〕2D1250石油计量表指南2D2500石油浊点检测法2D3117石油馏分浊点测定法3D4057石油和石油产品手工取样法〔见API MPMS 8.1节〕3D4177石油和石油产品自动取样法〔见API MPMS 8.2节〕3D5854液体石油和石油产品手工混样法〔见API MPMS 8.3节〕4E1ASTM 温度计标准5E100ASTM密度计标准56MPMS8.1石油石油产品手工取样〔ASTM D4057〕MPMS8.2石油石油产品自动取样〔ASTM D4177〕MPMS8.3液体石油和石油产品的手工混样〔ASTM D5854〕组成7IP389石油中馏馏分结晶蜡点测定法〔热重-差示扫描量法〕IP标准法读本,附录A,IP标准温度计说明。
演示文稿原油密度的测定

④桶或听取样器 用于在油桶或汽车油罐车中采取点样或底部 样,有时也用于从液体的纵向截面采取代表性试样。见下图 (a)
⑤界面取样器 用于从选择液面上采集点样或底部样,见图 (b)。
⑥全层取样器 用于采取均匀油品的代表性试样。见图(c)。
(a)取样管 (b)界面取样器 (c)全层取样器 其他取样器示意图
1.取样工具
(1)试样容器 试样容器是用于贮存和运送试样的接受
器。 要求:配有合适的帽、塞、盖或阀,不渗漏油品,能耐溶剂,具
有足够的强度。容量通常在0.25~5 L之间。 常用 玻璃瓶 、油听、塑料瓶(桶)等。
(2)取样器 ①点取样器和例行取样器 适于在油罐、油槽车、油船中采取点
样、例行样及组合样。 常用的采样器有:取样笼、加重的采样器等。
>10000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2000m3,取样1次
时间比例样,按下表规定从取样口采取试样,并将采取的试样以等体积掺合成
一份组合样。
管线时间比例样取样规定
输油时间/h ≤1
1~2
取样规定
在输油开始时和结束时各1次 在输油开始时,中间和结束时各1 次
输油时间/h 2~24 >24
取样规定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1h,取样1次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2h,取样1次
(1)立式油罐取样 ①点样 降落取样器或瓶,直到其口部达到要求的深度(看
标尺),用适当的方法打开塞子,在要求的液面处保持取样器直到 充满为止,提出取样器。
②底部样 降落底部取样器,将其直立停在油罐底上,待装 满(不冒气泡)后提出取样器。
③罐侧样 从装在油罐侧壁上的取样阀放出试样。 ④组合样 把具有代表性地单个试样的等分样转到组合样容 器中混合均匀而成。
原油密度的测定

取样笼示意图
1-转动环;2-试样瓶;3-软木塞详图; 4-加重的瓶子保持架
BL型取样笼 执行标准:GB/T4756-1988
加重的取样器示意图 1-外部铅锤;2-加重器嘴;3-铜丝手柄;4-可防火花的绳或长链; 5-紧密装配的锥形帽;6-黄铜焊接头;7,9-黄铜焊的耳状柄,8-铜丝手柄;10-铅板
试样在整个保存期间应保持签封完整无损,超过保存期的样品由 试验室适当处置。
五、取样注意事项
1.一般注意事项
(1)取样人员应完全了解取样目的,正确确定取样和处理方法。 (2)所有取样设备、容器和收集器都必须不渗漏、不受溶剂作用, 具有足够的强度。取样设备应彻底检查,保证清洁、干燥,采取油品 试样时,至少用被取样产品冲洗1次。
(6)管线取样 采取管线流量比例样前,先放出一些油
品,把全部取样设备冲洗干净,取样时,按下表规定从取样口采取 试样,并将所取试样等体积掺合成一份组合样。
管线流量比例样取样规定
输油数量/m3 ≤1000
取样规定 在输油开始时(指罐内油品流到取样口时)和结束时(指停止输油前10min)各一次
1000~10000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1000m3,取样1次
>1000m3,取样1次
时间比例样,按下表规定从取样口采取试样,并将采取的试样以等体积掺合成
一份组合样。
管线时间比例样取样规定
输油时间/h ≤1
1~2
取样规定
在输油开始时和结束时各1次 在输油开始时,中间和结束时各1 次
输油时间/h 2~24 >24
取样规定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1h,取样1次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2h,取样1次
,可控制试验温度变化±0.25℃以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取样工具和取样操作方法
1.取样工具
(1)试样容器 试样容器是用于贮存和运送试样的接受
器。
要求:配有合适的帽、塞、盖或阀,不渗漏油品,能耐溶剂,具 有足够的强度。容量通常在0.25~5 L之间。 常用 玻璃瓶 、油听、塑料瓶(桶)等。 (2)取样器
①点取样器和例行取样器 适于在油罐、油槽车、油船中采取点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2000m3,取样1次
时间比例样,按下表规定从取样口采取试样,并将采取的试样以等体积掺合成 一份组合样。
管线时间比例样取样规定
输油时间/h ≤1 1~2 取样规定 在输油开始时和结束时各1次 在输油开始时,中间和结束时各1 次 输油时间/h 2~24 >24 取样规定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1h,取样1次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2h,取样1次
例行取样器与点取样器类似,只是在取样瓶口处安装有钻 孔的软木塞或有开口的螺纹帽,以限制采样时的充油速度。 ②底部取样器 用于采取距油罐底部3~5cm处的试样
底部取样器 1-外壳;2-挂钩;3-放空提手;
BQD底部取样器 执行标准:GB/T4756-1988
③沉淀物取样器 用于采取液态油品中残渣或沉淀物
⑤界面样 ⑥全层样
降落打开的界面取样器,使液体通过取样器冲流,到 用全层取样器在油品中降落或提升(单向),使其充
达要求液面后,关闭阀,提出取样器。 满约3/4(最大85%)液体。取样时要掌握好降落或提升的速度。 ⑦例行样 以匀速将取样瓶和笼子从油品表面降到罐底,再提出
油品表面(双向),不能在任何点停留,当从油品中提出取样瓶时,
⑦管线取样器 用于管线取样
管线取样位置示意图 1-流体方向;2-带阀的取样管线
⑧气体闭锁机构 用于从压力罐特别是使用惰性气体系统保护 的油罐中取样。 ⑨试样冷却器 用于高温液体取样。
2.取样操作方法
(1)立式油罐取样 ①点样 降落取样器或瓶,直到其口部达到要求的深度(看 标尺),用适当的方法打开塞子,在要求的液面处保持取样器直到 充满为止,提出取样器。 ②底部样 降落底部取样器,将其直立停在油罐底上,待装 满(不冒气泡)后提出取样器。 ③罐侧样 从装在油罐侧壁上的取样阀放出试样。 ④组合样 把具有代表性地单个试样的等分样转到组合样容 器中混合均匀而成。
品,把全部取样设备冲洗干净,取样时,按下表规定从取样口采取 试样,并将所取试样等体积掺合成一份组合样。
管线流量比例样取样规定
输油数量/m3 取样规定
≤1000 1000~10000
>10000
在输油开始时(指罐内油品流到取样口时)和结束时(指停止输油前10min)各一次 在输油开始时1次,以后每隔1000m3,取样1次
沉淀取样器
④桶或听取样器 用于在油桶或汽车油罐车中采取点样或底部 样,有时也用于从液体的纵向截面采取代表性试样。见下图 (a)
⑤界面取样器 (b)。 ⑥全层取样器
用于从选择液面上采集点样或底部样,见图 用于采取均匀油品的代表性试样。见图(c)。
(a)取样管 (b)界面取样器 (c)全层取样器 其他取样器示意图 1-触发关闭机构的重物;2-底座充油孔;3-夹紧底座的滚花的环; 4-停止杆;5-温度计;6-搬倒开关;7-接触线
瓶内应充入约75%的油品,绝不能超过85%。 (2)卧式圆筒形和椭圆形油罐取样 例进行混合。 采取点样方法与立式油罐相
同,按要求标明的深度取样;需制备组合样时,也应按表中规定的比
(3)油船或驳船的取样 油船的装载容积一般划分若干个大小不 同的舱室。可按要求从每个舱室采取点样;对于装载相同油品的油船 可按GB/T4756-199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随机抽查取样。 (4)油罐车取样 把取样器降到罐内油品深度的1/2处,以急速动 作拉动绳子,打开取样器塞子,待取样器内充满油后,提出取样器。 对于整列装有相同石油或液体石油产品的油罐车,也可按GB/T4756 -199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随机抽查取样,但必须包括首车。 (5)桶或听取样 用拇指封闭清洁干燥的取样管上端,把管子插 进油品中约300mm深,移开拇指,让油品进入取样管,再用拇指封闭 上端,抽出取样器。水平润洗内表面。 (6)管线取样 采取管线流量比例样前,先放出一些油
样、例行样及组合样。 常用的采样器有:取样笼、加重的采样器等。
取样笼示意图 1-转动环;2-试样瓶;3-软木塞详图; 4-加重的瓶子保持架
BL型取样笼 执行标准:GB/T4756-1988
加重的取样器示意图 1-外部铅锤;2-加重器嘴;3-铜丝手柄;4-可防火花的绳或长链; 5-紧密装配的锥形帽;6-黄铜焊接头;7,9-黄铜焊的耳状柄,8-铜Fra bibliotek手柄;10-铅板
测定原油密度
GB/T1884-2000
油田培训中心
一、执行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取样原则
两项标准:GB/T4756-1998《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SH/T0635-1996《液体石油产品采样法(半自动法)》 适用范围:GB/T4756-1998 《手工取样法》 适用于手工法从固定 油罐、铁路罐车、公路罐车、油船和驳船、桶和听、或从正在输送液体 的管线中采取液态烃、油罐残渣和沉淀物样品。 取样时,要求贮存容器或输送管线中的油品处于常压范围,且油品 在环境温度~100℃之间应为液体。 SH/T0635-1996《半自动取样法》 适用于从立式油罐中采取液体 石油和石油化工产品试样。 对于原油和非均匀石油液体用半自动法所取试样的代表性较好。
(7)油罐残渣和沉淀物取样 残渣或沉淀物厚度不同,取样方 法不同。厚度不大于50mm时,使用沉淀抓取器;厚度大于50mm的 软残渣可使用重力管取样器,硬残渣则用撞锤管取样器或其他合适 的工具。 (8)非均匀石油或液体石油产品的取样 最好用自动管线取样 器取样。如果用手工取样法,则应先从上部、中部和出口液面处采 取试样,送到实验室并用标准方法分别试验它们的密度和水含量, 当试验结果之差值在规定范围内时(详见GB/T4756-1998 表5), 试样可视为具有代表性;否则要从罐的出口液面开始向上以每米间 隔采取试样,并分别进行试验,用这些试验结果去确定罐内油品的 性质和数量。
2. 取样原则及要求
(1)取样基本原则 用于试验的试样必须对被取样油品具有充 分的代表性。 (1)取样基本要求 油罐内液体在静止状态时才能取样;容器 内油品均匀时,取上、中、下或上、中、出口三个液面的样品等比 例合并;油品不均匀时要在多于三个以上的液面取样制备分析样; 管线输送的均相油品的代表性试样,由等量合并若干个等时间间隔 试样而得到。 应使用自动取样装置从管线中泵送的油品中采取试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