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企业商业秘密保护_对内保密措施方案
试析我国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试析我国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口刘文丞 张羽 丰
( 江西省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 区人 民法院 江西南昌 3 3 0 0 0 0)
摘 要: 随着信 息时代 的Ng t -  ̄速发展计 算机软件 商业秘 密的保 护力度有待 进一步加强和得到充分的重视 。本文主要针对我 国计算机 软件商业秘 密的现状及存在 的不足 , 结合我 国软件产 业发展 的主要 特征 和立法实际, 并提 出相关对策。 关键字 : 网络环境 , 计算机软件 , 商业秘 密, 保 护
引 言 计算机 软件商业秘密 的界定不 清晰, 法 律意识淡薄或认识错误 、 缺 乏保 商业秘密权就是 一种 重要且个性化特 征较为明显 的知识产权 ,而 护措施 及在对软件证据 的取 证上缺乏经验 。在诉讼 中,多数证据 因其 对计 算机 软件产业 的不断发展 , 行业人士提 出了利用商业秘 密保护方 不具备 商业秘密 的构成要件 ,而不能直接作 为侵犯 商业 秘密的定案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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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 。往 往导致权利人有理 难辩, 有苦难言 的尴尬局面 。 3 . 计 算机软件 与商业秘 密的保护对策 建 设创新型 国家 , 离不 开知识产权 。目前 , 中国还只 是一个制造大 国, 要摆脱 为人家制造、 加工 的被动局 面, 就应 该注重 自己原创的东西 。 中国产业 的可持续发展 , 要通 过国人 自己的智慧和创造来 加强知识经 济 的开发 。尽管我 国的商业秘 密法 尚在制定过程 中, 但在一 定程度上 , 我 国现行 商业秘密还是受到法 律保护的 。与此 同时, 还企 业需要快速 完善商业秘 密保护机制 ,以明确 可行的积极保护 的原则来 推动法制建 设 的不 断前行。因此 , 如何采取 有效的措施保护好计算机 软件 商业秘 密是不可 忽视的关键所在 : 3 . 1 进一步增强 商业秘 密保护意识 , 提高员工对保护 企业商业秘密 主观上 的认 同。 在 日常经营活动 中应 当进 一步增 强商业秘 密保护意识 , 了解保护 商业 秘密的途径和方法 ,更好地健全和落实商业秘 密保护制 度, 防止企业 遭受不必要 的损 失, 使 商业秘密发挥其应有 的价值 。首 当 其初的是公 司高层管理者, 还有专业技术人 员, 他们往往 掌握了公司最 核心的商 业秘 密。因此 , 在 员工 的入职时要把好合 同协议关 , 对 涉及商 业秘密 的关键人 员如 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 员签订保密协 议和竞业禁 止协议 , 明确这些 人员的保密义务和泄密责任 , 还要在员 工入职 培训时 予 以充分重视 , 向其告知商业秘密 的存在 , 作好保 守秘密 的思想教育: 亡 作, 提高 员工保 密意识的高度重 视。 3 . 2 进 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 , 杜 绝商业秘密泄漏泄密事件 发生 。 从企业 日常管理 角度 来看, 由于文件是企业商业秘密 的主要载 体, 有不 少纠纷就 因文件 管理 问题而 引发 。 专 门配备一台为企业高级 管理人专 用传真机 。因为, 高级管理人 员一般 会有单独办公房间 , 而其他 不相关 人员不能 随意进 入其房间 , 这样 , 对 方在传真时 , 企业高级 管理 人员就 可 以直接 收到传 真, 不需要经过其他 中间环节。在使用传输机 器时 , 应 与对方确认页 数及内容 , 避免对方 因传真机意外中断而误 以为传 真完 毕, 之后继续传 真而无人等候输 出。传 真机有时也会发生卡纸 之类的 情况, 此 时, 一 定要将传真 的坏页 也一起 带走, 因为坏页上也可 能有部 分传真件 内容 , 不 能遗弃 。 从软件 商业秘 密 自身来看 , 应加 强文档 的管
如何保护企业机密信息

如何保护企业机密信息企业的机密信息对于公司的发展和竞争力至关重要,因此保护企业机密信息是每个企业都必须重视的问题。
在如今信息化的社会,信息安全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下面将从加强员工培训、完善信息系统安全措施、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等几个方面来探讨如何保护企业机密信息。
首先,加强员工培训是保护企业机密信息的关键。
员工是企业信息泄露的主要来源,他们的保密意识和信息安全意识直接影响企业机密信息的保护程度。
因此,企业需要定期组织专门的信息安全培训,教育员工要妥善保管企业机密信息,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以免因员工的疏忽大意导致机密信息泄露。
其次,完善信息系统安全措施也是保护企业机密信息的重要手段。
企业在建设信息系统时,应该加强对系统的安全性设计和加密技术的应用,采取多层次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同时,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加强系统的安全性,提高信息的保密性。
另外,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也是保护企业机密信息的有效措施。
企业应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信息保密制度,包括明确的保密管理责任人、保密流程和监督措施等,规范和约束企业内部信息的获取和传播。
同时,对于不同级别的机密信息,要区分保密等级,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性。
此外,加强对外部环境的监控和审查也是保护企业机密信息的必要手段。
企业应该密切关注外部的信息安全环境,定期对外部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外部因素对企业机密信息的泄露和损害。
综上所述,企业要保护好自己的机密信息,需要全员参与,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对信息系统的保护,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
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和措施,才能够有效地保护企业的机密信息,确保企业的安全发展。
小公司电脑保密管理制度

小公司电脑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的信息安全,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料,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职员需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公司的保密管理制度,对公司机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第三条公司将对各部门的电脑设备和网络进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各部门需配备网络
安全工作人员,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检查与维护。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在接收公司电脑设备时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并承诺绝不将公司机密
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权限设置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需求,设定不同的权限,确保
每位员工只能访问其需要的信息。
第六条公司将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包括如何有效保护公司机密信息,如何防范电
脑病毒和黑客攻击等内容。
第七条公司将定期组织电脑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和系统的安全,及时发现
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员工离职或调动时,需经过公司网络安全人员检查并确认删除或移交相关机密信息,确保信息不会被泄露。
第九条公司将建立日常备份制度,定期备份公司重要数据和文件,以防数据丢失或被破坏,保证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十条公司将建立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信息泄霩或网络攻击等紧急情况,能够
迅速做出应对并控制损失。
第十一条公司将对违反保密管理制度的员工做出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甚
至开除,严惩不贷。
第十二条保密管理制度的内容将定期评审和更新,以适应公司发展和信息安全的需要,
不断提升公司信息保密能力。
以上为公司电脑保密管理制度,希望各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信息安全和商业利益。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概述在当今信息时代,计算机软件在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创作成果和促进技术创新,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保护措施。
本文将介绍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包括著作权保护、专利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
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是一种法律工具,用于保护个人或组织对其创作作品的劳动成果的独占权利。
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创作作品,也可以享有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保护计算机软件主要通过软件著作权登记来实现。
著作权登记是指将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登记在相关机构或机构中心,以证明该软件具有著作权。
在很多国家,著作权登记是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前提条件之一。
著作权登记可以为软件作者提供法律证据,以便在发生侵权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著作权登记还可以为软件作者提供商业化的机会,如出售、许可使用等。
专利保护与著作权保护不同,专利保护是通过向政府申请专利来保护技术创新。
对于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存在一些争议。
一方面,一些国家允许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专利保护,称之为“软件专利”。
另一方面,一些国家则认为计算机软件不应享有专利保护,只能通过著作权保护。
对于支持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国家而言,专利保护可以提供更强大的法律保护。
与著作权不同,专利保护可以防止他人在技术上实施与专利权利要求相同的发明。
这意味着在拥有计算机软件专利的情况下,其他人不能未经许可利用相同或类似的技术创造出类似的软件。
然而,专利保护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例如,许多计算机软件的创新更多是基于现有的技术和方法,并不容易申请专利。
此外,专利保护的成本较高,包括申请费用以及每年需支付的维持费用等。
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是一种非法律强制力保护的知识财产,用于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竞争优势。
对于计算机软件而言,商业秘密保护是另一种重要的法律保护方式。
商业秘密保护主要通过保密措施来实现。
企业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来保护其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如访问控制、加密技术和保密协议等。
商业秘密保护保密措施大全

商业秘密保护保密措施大全不同于专利制度“公开换保护”的本质,商业秘密保护的根本逻辑在于“保密换保护”,即只有权利人对有一定价值的信息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并且产生了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效果,权利人主张该信息为商业秘密才可能得到司法支持。
在商业秘密的三个法定构成要件(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中,保密性(即对商业秘密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是最应得到权利人重视的。
因为,虽然再严密的保密措施也不能改变期望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信息实际上不具有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既定事实,但是如果满足秘密性的信息得不到合理保密措施的保护,则会导致其秘密性丧失的严重后果;而且,将有价值的不具有秘密性的信息作为商业秘密来管理和保护也未尝不可。
然而,对于不同的商业秘密客体,所需的保密措施是不尽相同的。
因而实践中,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秘密信息的需要,恰当地制定适当的、合理的、为司法实践所认可的相应保密措施。
一、相关法律法规继1993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后,全国人大分别于2017年11月4日和2019年4月23日对其进行了两次修订,其中对商业秘密的定义修改如下:对于保密措施而言,2017年反法将“保密措施”修改为“相应保密措施”,并在2019年反法中沿用,对保密措施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
“相应”强调了保密措施需要视具体情况而不同,原则是与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相匹配,并且暗示了在某些情况下仅仅采取了一项或少数保密措施可能不够充分,需要体现主观、客观、合理、区分的目的。
对于“保密措施/相应保密措施”的内涵,2007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2020年颁布的用于适应最新反法的《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给了明确的指引。
简单对比后可以看出,新的司法解释在保密措施上给出了更多指导,例如人民法院将依据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来判断措施是否充分,以保密措施与商业秘密的对应程度来确定措施是否专为秘密而设,以及沿用权利人的保密意愿(主观因素)和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客观因素)来审查措施是否合理。
软件公司保密协议6篇

软件公司保密协议6篇篇1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由以下两方签订:甲方:(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以下简称“员工”)鉴于甲乙双方为了共同的事业发展需要,乙方加入甲方的团队,从事软件开发及相关工作,双方就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为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商业秘密泄露,明确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义务。
二、保密内容1. 公司的商业计划、商业策略、商业模式等商业秘密;2. 公司的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及其他合作伙伴信息;3. 公司的技术信息、源代码、产品方案等知识产权;4. 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人员架构、薪酬体系等内部信息;5. 其他被公司标识为保密的信息。
三、保密责任1. 员工在任职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披露或传播公司的商业秘密。
2. 员工不得私自复制、保存或转移涉及保密信息的任何资料。
3. 员工在离职后,仍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利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 若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有泄露的风险,应立即告知公司,并协助公司采取相应措施。
四、保密期限本协议的保密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为止。
员工离职后,保密责任依然有效。
五、违约责任1. 若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 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可能导致员工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3. 在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有权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员工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维权费用。
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4. 本协议的法律解释权归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5.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一、背景与目的鉴于甲乙双方进行软件相关的业务合作活动且涉及重要商业秘密信息,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员工职业道德素质,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各自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单位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单位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1. 引言计算机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工具,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
由于计算机存储和传输信息的特性,单位计算机中存储的数据往往包含大量的机密和敏感信息,如个人身份证号码、财务数据、商业机密等。
为了保护这些重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单位需建立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范和流程,确保计算机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要求。
2. 保密责任单位的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要明确各级员工的保密责任。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 领导层应对单位计算机保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 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计算机保密工作负有监督责任,确保部门内的计算机使用和信息存储符合相关制度。
- 各员工应加强保密意识,严守单位计算机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单位机密信息。
3. 计算机权限管理为了确保计算机使用的安全和合规性,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权限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 给予员工适当的权限,仅限于其工作职责所需的功能和信息访问权限。
- 定期审查和更新权限,根据员工职务的变动和离职的情况动态调整权限。
- 确保权限的严格控制,防止非法用户或未授权人员访问和使用计算机系统。
4. 计算机设备管理单位计算机设备是存储和处理机密信息的载体,对其管理是计算机保密管理的重要环节。
单位应制定相关规定和流程,规范计算机设备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 购置计算机设备时,应选用品牌可靠、安全性高的产品,并确保其合法性和原始状态。
- 计算机设备应按照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存放,禁止私自搬运或擅自更改设备布局。
- 维护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硬件和软件检查、升级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 计算机网络管理单位计算机网络是信息传输和共享的重要通道,因此对计算机网络的管理也至关重要。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要点: - 保障网络硬件设备的安全,如路由器、交换机等,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是一项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的任务。
商业秘密的泄露可能导致竞争对手的利益损失、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以及商誉的受损。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保护商业秘密变得愈发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有效的方法来保护商业秘密。
一、加强内部管理1. 建立严密的机密管理制度:企业应制定具体的机密管理制度,包括保密责任、保密培训、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2. 分类管理商业秘密:企业需要对商业秘密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其重要性和保密等级,并为各类秘密制定不同的保密措施。
3. 控制访问权限:确保只有必要的人员才能接触和获取商业秘密。
采用身份验证、权限控制等措施,限制人员对秘密信息的访问和使用。
二、加强技术保护1. 数据加密技术:对商业秘密进行加密处理,确保即使在数据被盗窃或泄露的情况下,外部人员难以解读秘密信息。
2. 安全网络和防火墙:建立安全的网络系统,设置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防止黑客和恶意软件入侵企业内部系统。
3. 使用安全软件和工具:企业可以选择使用一些专业的安全软件和工具,如反病毒软件、漏洞扫描工具等,及时发现和修复系统中的安全漏洞。
三、加强人员保密意识教育1. 保密培训:针对企业员工,定期开展保密意识培训,加强他们对商业秘密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并掌握保密技能和措施。
2. 签署保密协议:与员工、合作伙伴及供应商签署保密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使其知晓保密政策和保密措施。
3. 控制离职人员的秘密流失:对离职人员进行保密审查,及时收回其可接触和获取商业秘密的权限,防止商业秘密流失。
四、维护与合作伙伴的保密协议1. 合理选择合作伙伴:企业在与合作伙伴展开业务合作之前,要对其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确保其拥有较高的商业道德和保密意识。
2. 签署保密协议:与合作伙伴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明确商业秘密的使用范围和保护措施。
3. 定期检查合作伙伴的保密措施:与合作伙伴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进行保密措施的检查和审查,确保合作伙伴仍然符合保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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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对保密措施(2012-08-14 16:18:20)▼标签:分类: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竞业限制保密义务专有技术保护措施it1、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编制保密手册。
建立健全技术秘密保护制度,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职工应当遵守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保护制度。
合理完善的保密制度可以使员工对保密义务明晰化,使员工有相应行为准则,有利于实际遵照执行及在诉讼中举证。
企业制订保密规章制度一般应至少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商业秘密的围;商业秘密的管理者及责任;商业秘密档案管理;商业秘密的申报与审查;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相应处罚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保密制度、保密手册都应向保密义务人公开,以使其了解到相关的规定。
2、构建商业秘密的系统保护企业可以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或类似组织)来统一管理商业秘密,企业的知识产权委员会可以由总经理任主任,由法律、技术、经营、生产、财务、人事教育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有该等组织负责制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保护组织,确定和修改商业秘密围,日常工作中对商业秘密的管理与维护。
3、划定商业秘密的围技术秘密的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计算机程序等等。
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关于商业秘密围的划定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该信息是否具有保密的必要性(2)该信息是否具有保密的可能性(3)以商业秘密方式进行保护,是否具有更好的效果4、根据国家,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要求,市场和利益等划定商业秘密级别(绝密/机密/秘密);密级的划分将非常有利于商业秘密的分级管理,有利于突出重点、确保企业核心秘密的安全。
企业可设立特殊保护区等,设置门卫,未经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批准,企业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或设置标语,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
5、建立秘密资料标签、存档管理及复制、查看、外借制度企业应当对其所拥有的合法技术秘密加以明示确认,确认方式包括:(1)加盖保密标识;(2)不能加盖保密标识的,用专门的企业文件加以确认,并将文件送达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人员;(3)保密义务人能理解的其他确认方式。
未经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事前许可和非为业务上必要,不得对商业秘密资料进行复印或复制。
得到许可复印或复制后,复印或复制件与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相同。
因工作需要使用商业秘密资料,应向商业秘密管理责任人提出申请,服从其指示。
商业秘密管理责任人对使用情况应进行登记、记录。
商业秘密资料的销毁由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决定,以烧毁、粉碎和其他合适方法进行。
6、建立反泄密机制(1)建立宣传、论文发表审查制度同处于相同领域具有深厚专业背景的竞争对手会从宣传和论文等有关信息中找到一些对手企业经营和拥有技术的关键信息。
所以对企业员工发表专业性文章、出版著作以及相关讲演等做相应教育,必要时,应进行适当监督及控制。
(2)建立工业展览审查制度工业展览等类似可能失密的活动应进行相应的检查与控制,以防止失密。
(3)建立参观访问团接待制度一切参观应避开敏感区域,勿做详细解释,勿对生产制造工艺进行演示。
必要时要求来访者参观商业秘密设备时签订保密协议。
(4)建立门卫保安、电子报警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体系企业应根据商业秘密信息产生、使用和保管的实际,把最集中、最核心的部门或者部位确定下来,在企业部通报,然后进行必要的监控措施。
如:重点部位“红线区”管制,电子监控报警,使用人员身份识别系统,制订人员进出特别许可批准制度,进出特许身分牌标识,对外接待中禁止参观区域和禁止行为以标识明示,列明进出携带物品的禁止目录或采取检查措施,建立涉密人员离开工作地点前清理工作台面和计算机制度等。
(5)建立废品、办公及工业垃圾的处理制度7、对员工进行培训、管理(1)防止无关人员接触秘密信息,划定可接触人员。
对涉及技术秘密的研究、开发、生产等场所,单位应当采取防措施,防止技术秘密的泄露。
建立部监控设施、防盗系统,不让无关人员随便进出保密区域(2)与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等一系列合同。
A、与本单位的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签订技术保密协议。
该保密协议可以与劳动聘用合同订为一个合同,也可以与有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合订为一个合同,也可以单独签订。
B、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一般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C、可以与参加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人员签订在职期间或者离职、离休、退休后一定期限保守本单位技术秘密的协议;有关人员不得违反协议约定,泄露本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从事与原单位相同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职工不得将职务科技成果擅自转让或者变相转让。
D、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这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让与人承担的“保密义务”,不限制其申请专利,但当事人约定让与人不得申请专利的除外。
E、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
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3)要求参与涉及商业秘密项目的相关人员出具《保密承诺书》。
(4)对承担保密义务的职工实行奖励措施。
承担保密义务的科技人员享有因从事技术开发活动而获取相应报酬和奖励的权利。
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奖励和报酬的,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变更或者终止技术保密协议。
(5)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调查”,了解离职员工去向、在职时拥有的秘密资料移交情况并要求离职员工出具《保密承诺书》,或对离职员工采取离职前的脱密隔离措施等。
企事业单位应当在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离开本单位时,以书面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可以告知其新任职的单位该人员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6)与可能接触较高级别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在职(或离职)竞业禁止协议》。
A、竞业禁止协议是指约定有关职工在离职以后一定期限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任职,或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产品或业务的协议。
竞业禁止包括在职竞业禁止和离职竞业禁止,在职竞业禁止无需特别约定,即为职工应负的义务,而离职竞业禁止则需要特别的约定,并且用人单位必须为此而向职工支付一定的补偿。
B、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C、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D、竞业限制协议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竞业限制的具体围;——竞业限制的期限;——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法;——违约责任;——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E、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部分容不明确的,相关人员只对约定明确的容承担保密义务。
f、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业限制协议自动终止:——技术秘密已经公开的;——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实际上没有接触到技术秘密的;——企业违反劳动合同,解雇员工的;——企业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不支付或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单位未执行国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员工受到显失公平待遇。
要提醒当事人注意,竞业限制协议的自动终止状况,可能影响到当事人各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必须在合同中充分考虑。
G、单位与有关人员就竞业限制条款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H、签订《保密协议》、《保密保证书》的意义只在于可作为“已经采取保密措施”的证据而不是保密义务产生的必需前提,因为,“接触他人商业秘密的人均应保密”这是一项法定的义务,无需特别约定。
(7)加强员工保密教育进行保密教育使员工了解到企业文化、保密的围、工作规则、违约的后果、商业秘密法律培训等,使员工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防止在外来参观、咨询或洽谈业务中泄露。
教育阶段制作培训记录,要求参加人员签名。
(8)健全员工人事资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员工人事资料,如员工的学历、专长及有无发明等资料,一方面企业可用来参考以决定分派员工担任适当的职位,另一方面,当未来和员工有商业秘密相关的争议时,也可供执法机关据以认定员工究竟有无创作能力及是否窃取公司机密等问题。
另外,企业还应具体告知并详细记载员工的职务围,以避免将来在是否构成职务技术成果上造成不必要的争议。
8、指导客户确定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由于商业秘密的价值周期难易确定和保密安排多又不易把握,因此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一般不宜明确确定,应当由权利人根据情况变化随机掌握。
但在特殊情况下,对于特定信息预先设定一个保密期限是必要的。
如正在申请产品专利的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或经营信息、一旦产品进入市场就可能被破解和仿制的信息、或者一旦实施就无异于公开的信息,就应当具有明确的保密期限。
另外,我们亦要注意,有目的的公开、转让和激活一些闲置或者过时的商业秘密对企业有利而无害。
9、对专有技术的审查商业秘密中的技术信息一般称之为专有技术,专有技术开发、合作、转让或者许可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确定专有技术的围和特征专有技术通常表现为技术文档、图纸等载体形式,客户通常要求将整套技术文档或图纸全部作为商业秘密来进行保护,而这些技术中可能包括了公知非专利技术、专利技术及专有技术。
遇到这类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专业技术背景资料,确定专有技术的围及技术特征,为专有技术的审查做好前期准备。
(2)专有技术的围及技术特征一旦被确定,应根据商业秘密构成要件对该专有技术进行审查。
对专有技术进行“非公知性”审查,其实质是在排除被审查的专有技术不属于公知非专利技术、专利技术的过程,一般需要委托专业检索或咨询机构就该专有技术是否为“不为公众所知悉”出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