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最新版)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噪声污染是指超过环境容许噪声标准所引起的对周围环境产生的破坏性影响。
建筑施工噪声是城市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为了保护城市环境,减少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需要制定有效的防治方案。
本文将就建筑施工噪声的来源与影响、现有的防治技术与政策进行探讨,并选择适合的控制方案。
一、建筑施工噪声的来源与影响建筑施工噪声的来源主要包括机械设备噪声、施工工艺噪声以及人员活动噪声等。
这些噪声音量大、频率高,会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建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有以下几点:1.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质量,导致睡眠障碍、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
2.对人体听力系统产生危害,较长时间的接触容易导致听力下降。
3.噪声影响社会交往与社交活动,造成人与人之间的沟通障碍以及心理问题的产生。
4.对环境生物造成损害,如鸟类迁徙受到干扰、植物正常生长受限、海洋生态系统中鱼类的听觉受损等。
二、现有的防治技术与政策针对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目前已经有了一系列的技术和政策:1.尽量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和材料,如使用低噪声的工地车辆、自动控制系统等。
2.合理调整施工工艺,减少噪声产生的机会,如使用隔音材料、防振装置等。
3.控制施工现场内的人员活动噪声,特别是对于扩音器音量的合理控制,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干扰。
4.在建筑施工规划与设计中加入噪声防治的考虑,如向政府提交噪声防治计划。
5.加强协调与沟通,尽量减少与周围居民之间的纠纷,提高居民的满意度。
三、针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方案1.建筑施工前期,应根据施工规划和设计,对施工工期内的噪声预测进行评估和控制,建立噪声控制技术基础。
2.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和材料,避免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和材料。
在设备和材料的选择过程中,应优先选择符合环保标准的产品。
3.合理调整施工工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噪声,例如合理调整工艺流程和施工顺序,减少重型机械的使用时间等。
噪音防治施工方案(完整版)

噪音防治施工方案(完整版)文档一:噪音防治施工方案(完整版)1.引言1.1 目的为了保护附近居民的身心健康,同时遵守噪音控制法规,本文档旨在提供噪音防治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噪音的最低限度。
1.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涉及噪音产生的施工项目,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
2.法律法规及标准2.1 国家噪声控制规定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规,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期间采取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噪音不超过规定标准。
2.2 相关标准施工中噪音的控制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GB 3096-2008)的要求。
3.施工前期准备3.1 调查与评估在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调查和噪音评估,确定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噪音的环节和影响范围,以便采取相应的噪音控制措施。
3.2 编制噪音防治施工方案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编制详细的噪音防治施工方案。
方案应包括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噪音的具体环节、预计的噪音水平、采取的噪音控制措施、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等信息。
4.噪音控制措施4.1 技术措施4.1.1 选择低噪音设备在施工现场选择低噪音设备,如低噪音挖掘机、低噪音压缩机等,减少噪音的产生。
4.1.2 隔音措施对于噪音较大的设备,采取隔音措施,如在设备周围设置隔音罩、使用吸音材料等,有效减少噪音传播。
4.2 管理措施4.2.1 施工时间控制合理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或者居民休息时间施工,减少噪音对居民的干扰。
4.2.2 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包括噪音控制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噪音控制的有效实施。
5.监测与评估5.1 噪音监测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定期噪音监测,记录噪音水平,与国家标准进行对比,确保施工噪音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5.2 评估与改进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噪音控制效果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并对施工方案进行更新。
6.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施工现场噪音调查表附件2:噪音控制设备清单附件3:施工现场噪音监测记录表7.法律名词及注释7.1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我国对环境噪声进行管理的法律,规定了环境噪声的监测、评估和控制等内容。
(完整版)建筑工地噪音污染防治技术交底

(完整版)建筑工地噪音污染防治技术交底
建筑工地噪音污染防治技术交底(完整版)
介绍
本文档旨在交底建筑工地噪音污染的防治技术,以保护周围环
境和居民的安宁。
通过合理的控制和减少噪音污染,我们致力于创
造一个舒适、安全的施工环境。
防治措施
1. 施工计划
- 在制定施工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或容易干扰居民休息的时间段进
行噪音较大的工作。
2. 设备和机械
- 选择低噪音的设备和机械,以减少噪音的产生。
- 对已有的机械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并减少噪音。
3. 隔离和屏障
- 使用隔音材料对施工现场进行隔离,减少噪音的传播。
- 在需要的地方设置临时屏障,以减少噪音向周围扩散。
4. 教育和培训
- 对施工人员进行噪音防治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意识和知识。
- 强调使用设备和机械时的操作规范,以减少噪音的产生。
5. 监测和评估
- 定期监测施工现场的噪音水平,确保符合相关的噪音排放标准。
- 对施工现场的噪音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改进防治措施。
社会责任
作为建筑方,我们应当履行社会责任,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噪音干扰。
同时,我们也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噪音防治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结论
建筑工地噪音污染防治是我们共同的责任,通过有效的技术交底和合理的防治措施,我们将保护环境、改善施工条件并维护社会和谐。
希望所有参与者共同努力,使建筑工地成为一个低噪音、高效率的施工现场。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摘要: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城乡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行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由于我国建筑行业起步较低,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
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噪声防止,给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成为施工企业及建筑业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笔都根据多年从事建筑业管理的经验在此就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防止谈一些粗浅的看法及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止1.前言近几年,随着我国城乡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业得到了迅猛发展,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如何给人们创造一个安静良好的生活环境,有效控制和防治建筑施工噪声以刻不容缓。
2.建筑施工噪声的概念2.1噪声噪声是发生体做无规则时发出的声音,声音由物体振动引起,以波的形式在一定的介质(如固体、液体、气体)中进行传播,通常所说的噪声污染是指人为造成的。
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
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
2.2建筑施工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主要指建筑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
在施工中要大量使用各种动力机械,要进行挖掘、打洞、搅拌,要频繁地运输材料和构件,从而产生大量噪声。
3.建筑施工噪声的来源及特点3.1建筑施工噪声的来源建筑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不同施工阶段所采用的机械设备。
如土石方阶段,噪声主要来源于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及各种运输车辆等;在打桩阶段,噪声主要来源于打桩机、拨桩机及其作业过程和各种运输车辆;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噪声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切割机、吊车、升降机及各种发电机、运输车辆等;在主体装修阶段,噪声主要来源于吊车、升降机、切割锯、打磨机、电锯及各种运输车辆等。
3.2建筑施工噪声特点3.2.1普遍性由于施工现场有可能在城乡中的任何地方出现,因此,在城乡居民的生活、学习、工作场所等周围,处处都有可能会遭受施工带来的噪声干扰。
3.2.2突发性建筑施工通常是按照城乡总体规划或改造而发生的一项活动,其噪声干扰是随着建筑作业活动的发生而出现的,并有规律性或时间限制,对于建筑工地周围的居民来说,这是一种突发性干扰。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范文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范文第一章绪论第一节防污染工作简介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针对噪声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防治的工作。
施工噪声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超过环境噪声标准的声音。
建筑施工噪声不仅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还可能会对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产生不利的影响。
因此,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是建设美丽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境保护工作之一。
本范本旨在提供一套可行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供相关部门参考和借鉴。
第二节目标和原则1.目标: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目标是保护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合法权益,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2.原则: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依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应依法依规进行,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科学合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工作应科学合理,考虑到施工工艺和技术条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综合治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工作应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包括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等。
(4)公开透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工作应公开透明,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与交流,接受居民的监督和意见。
第二章管理措施第一节施工组织管理1.建立施工组织管理制度,规范施工作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的时间,避免在夜间、休息日和重大节假日进行高噪声作业。
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的地点,尽量避开靠近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区域。
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的方式,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减少施工噪声的产生。
第二节施工噪声监测1.建立施工噪声监测制度,对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噪声问题。
2.选择合适的监测点位和监测方法,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对施工噪声进行监测和评价,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偏差。
第三节沟通与协调1.建立与周边居民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和解决居民的意见和问题。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ISO45001-2018)一、编制依据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城区施工噪声污染的有关要求,保证本工程施工工期,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别编制本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方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DBJT15-97-2013《绿色施工标准摘录重点》GBT50640-2010二、噪声污染管理目标➢施工噪声污染控制达标;➢周边无居民重大投诉;➢无因施工噪声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上及部门检查验收达标;三、施工噪音污染防治保证体系在本工程施工中,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以施工工长、技术负责人为骨干的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小组。
明确项目经理为施工噪音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噪音污染防治的组织实施。
本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保证体系如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环境监察员:项目施工区工长:四、噪声污染控制管理岗位职责1、项目经理➢履行承揽合同要求,制定噪声管理目标,健全管理组织,配备必要资源,对工程噪声环境管理全面负责。
➢贯彻执行务项有关环境管理的法令、法规、标准和制度,落实噪声管理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项目经理负责噪声管理工作的领导,全面管理项目的噪声预防。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全面执行环境噪声控制措施。
➢检查分包队伍的资质证明、证书,与分包队伍签定噪声管理协议。
➢组织对职工的噪声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定期检查各项噪声管理记录。
➢直接负责项目噪声管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项目的噪声预防。
3、项目工长➢预防噪声污染,保证噪声达标排放。
➢负责施工现场内的临时降低噪声和改造。
➢噪声的治理和监控工作。
五、施工噪声的控制1、噪音控制目标、指标根据国家标准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届噪声限值》的要求,对不同施工作业的噪声限值见表所示。
在工程施工中,要特别注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限值,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尤其是夜间禁止打桩作业。
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全文)

环境噪⾳污染防治法(全⽂)⼀起跟着店铺⼩编来了解⼀下环境噪⾳污染防治法(全⽂)的有关内容吧。
环境噪⾳污染防治法(全⽂)第⼀章总则第⼀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活环境,保障⼈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业⽣产、建筑施⼯、交通运输和社会⽣活中所产⽣的⼲扰周围⽣活环境的声⾳。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扰他⼈正常⽣活、⼯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本法适⽤于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产、经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本法。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各级⼈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作纳⼊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地⽅各级⼈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的噪声对周围⽣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民政府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对本⾏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进⾏检举和控告。
第⼋条国家⿎励、⽀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由⼈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条国务院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
县级以上地⽅⼈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区域,并进⾏管理。
第⼗⼀条国务院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本规定所称噪声,是指人为产生的,对人类生活、工作和休息造成干扰的声音。
第三条噪声污染防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谁污染、谁负责;(三)公众参与、共同治理;(四)科技进步、持续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第二章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在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运行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产生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排放,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运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降低噪声排放;(二)设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对噪声进行有效控制;(三)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四)采取必要的减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十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运行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产生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运行情况报告。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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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最新版)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1)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领取《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登记表》,并按要求如实申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3)施工项目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发放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排放许可证规定的要求施工。
(4)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工作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
门的证明,提前五日向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夜间施工许可事宜,批准后,夜间作业还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5)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程》的规定。
a)合理摆放施工机械,把噪声降低到最低点。
b)严格按规定时间施工,即早6:00至晚22:00。
c)夜间施工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
d)施工现场不得产生与施工无关的噪声。
e)在居民区施工,起床时不得吹哨、敲钟及大声喧哗。
f)施工现场不得焚烧任何废弃物。
g)饮水锅炉及炉灶必须符合消烟降尘规定。
h)夜间照明设备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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