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控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安全监控管理,切实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在事故防控方面的安全保障作用,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工作期间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工作台上资料摆放整齐。
3.认真观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填写当班各种运行记录,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时进行处理。
4.认真观察各地点监控数据有无异常变化,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井下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5.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与监控系统无关的其它工作。
6.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杜绝操作失误。
(三)监控系统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监控设备。
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2.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在煤炭行业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
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3.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地点测值的地方。
4.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____)要求。
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绘制布置图。
2024年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贵州省境内从事采掘作业的煤矿(含煤矿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按规定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低瓦斯矿井装备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未按规定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不得从事煤矿生产活动。
第二章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第四条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
第五条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地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第三章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第六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转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七条装备监控系统的矿井应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和配齐相应的系统维护人员。
系统维护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经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一氧化炭、温度,水位及顶板等环境参数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接到汇报后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并记录出来结果备查。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并签字。
第九条为确保监控系统不间断的可靠正常运行,对不能正常工作的传感器要及时进行更换和维修,各种传感器应有足够的备用量。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第十条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
煤矿矿井安全监控标准

煤矿矿井安全监控标准煤矿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业,随着煤炭需求的增长,煤矿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生产安全稳定,煤矿矿井安全监控标准被制定和执行。
一、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概述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指对煤矿矿井进行实时、连续、全面监测和管理的一套设备和控制系统。
其主要包括矿井通风监测、瓦斯浓度监测、矿压监测、温度监测、火灾监测、煤尘监测等多个子系统。
二、矿井通风监测系统矿井通风监测系统是煤矿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实时监测矿井的通风情况。
其监测内容包括通风风量、风速、风压、温湿度等指标。
此外,还需要采集和处理与通风安全直接相关的数据如瓦斯浓度、煤尘浓度等。
三、瓦斯浓度监测系统瓦斯是煤矿矿井中的一种有害气体,易引发爆炸和窒息等事故。
瓦斯浓度监测系统主要负责监测矿井中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并及时报警。
该系统通常包括瓦斯浓度传感器、数据采集器和报警系统等。
四、矿压监测系统矿压是指煤矿矿井内因矿体自重、采煤工作和地应力等作用而产生的压力。
矿压监测系统用于实时监测、记录和分析矿压变化情况。
该系统通常包括矿压传感器、数据采集器和数据分析软件等。
五、温度监测系统煤矿矿井中温度的变化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矿工的工作环境都有着重要影响。
温度监测系统主要用于监测矿井中的温度变化,并做出相应的预警。
该系统通常包括温度传感器、数据采集器和报警控制系统等。
六、火灾监测系统火灾是煤矿矿井中的一种重大安全隐患,易造成人员伤亡和煤矿设施的损毁。
火灾监测系统主要用于实时监测矿井中的火灾情况,包括烟雾、温度、火焰等。
该系统通常包括火灾传感器、数据采集器和报警装置等。
七、煤尘监测系统煤尘是一种易燃易爆物质,在煤矿矿井中积聚过多,会引发严重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煤尘监测系统用于监测矿井中的煤尘浓度,并及时进行报警。
该系统通常包括煤尘传感器、数据采集器和火灾报警系统等。
八、数据采集与处理以上各个监测系统的传感器采集的数据都需要进行采集和处理。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三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煤矿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包括操作岗、监控中心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用于监测、报警及控制煤矿安全生产的系统,包括煤矿瓦斯监测系统、煤矿通风监测系统、煤矿水文监测系统等。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操作管理第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岗位应有专职操作人员,其人数应根据煤矿的规模和安全生产需要进行合理配置。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根据煤矿的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和工具,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按照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职责,服从指挥,做好工作记录,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第九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操作流程第十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熟悉系统的各项功能和操作方法,并掌握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按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系统的开启、关闭、调试、校准等操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参数的设定和调整,保证系统的准确性和灵敏度。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根据系统的报警信息,及时判别报警源和报警类型,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报警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为事故原因的查找和防范提供支持。
第四章紧急处置第十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在事故发生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切实保障煤矿生产中的安全和稳定,维护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煤矿生产过程的无风险,以此达到国家关于煤矿安全保障的要求,本煤矿制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以规范煤矿生产过程的监控管理,保障煤矿安全。
二、监控范围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主要针对煤矿生产过程的监控。
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煤矿地面设备的监控2.煤矿生产过程中的监控3.煤矿工人的监控4.煤矿火灾监控5.煤矿机电设备监控6.煤矿通讯监控三、监控设备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中使用的监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所有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测才能使用。
监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摄像头和监控器2.烟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器3.煤气检测仪4.温湿度计和压力计5.系统主机6.防盗报警器四、监控措施为了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对于不同的监控内容采取不同的监控措施。
具体如下:1. 煤矿地面设备的监控所有煤矿地面设备均配备监控摄像头和监控器,对煤矿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
同时,设置服务电话方便工人随时报修。
设备故障信息统计及维修记录备份。
2. 煤矿生产过程中的监控针对生产过程的监控,煤矿必须配备监控摄像头和主机,并保证监控数据的安全性。
监控数据必须进行备份存储,严格管理。
3. 煤矿工人的监控所有煤矿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件,并在进入煤矿时经过人脸识别。
同时,煤矿利用监控摄像头对工人开展24小时实时监控,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工作安全。
4. 煤矿火灾监控为防范火灾事故,煤矿必须配备烟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器,并随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煤矿监控中心应及时发出警报。
5. 煤矿机电设备监控煤矿机电设备监控通过对机电设备的温湿度测量,对煤矿机电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监控,确保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6. 煤矿通讯监控为了保障煤矿内通讯设备的协调性和安全性,煤矿应配备可靠的通讯设备,并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并备份通讯数据。
2024年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煤矿安全是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中之重。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2024年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达到更高水平。
一、制度背景和目标1. 背景:煤矿事故发生频率高,安全隐患较多,制定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是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2. 目标:通过完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控和管理,提高煤矿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保障煤矿工人生命安全。
二、制度内容1. 安全监控系统建设要求(1)煤矿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控系统,覆盖煤矿地下和地面各个重要部位。
(2)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测、预警和报警功能,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安全监控系统应与其他矿井安全设备联动,形成完整的安全防护体系。
2.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要求(1)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分工。
(2)安全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保证运行稳定,设备完好。
(3)安全监控系统应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操作技能。
3. 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应用(1)煤矿应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数据管理平台,对监测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和分析。
(2)煤矿应加密和备份安全监控系统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煤矿应加强数据分析和应用,通过数据模型和算法提前预警和判断安全风险。
4. 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监督检查(1)煤矿所在地煤矿监察部门应定期对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监督检查。
(2)对于违反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煤矿,煤矿监察部门要及时发现和处理,并追究责任。
(3)煤矿应积极配合煤矿监察部门的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
三、制度实施1. 煤矿应尽快按照2024年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进行设备更新和改造。
2. 煤矿应统一组织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一种用于监测和控制煤矿安全的系统。
它使用各种传感器、监控设备和数据分析技术,实时监测矿井的各项参数,如瓦斯浓度、温度、湿度、地质应力等,同时监控矿工的位置和行为。
系统会根据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报警,以便煤矿管理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矿工的安全。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通常由以下几个模块组成:
1. 数据采集模块:包括各种传感器和监控设备,用于实时采集矿井的参数数据。
2. 数据传输模块:将采集到的数据传输到中央处理器或监控中心。
3. 数据处理与分析模块:对传输过来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报警。
4. 控制与调度模块:根据监测结果和报警信息,进行相应的控制和调度,如矿井通风、供氧、瓦斯抽采等。
5. 监控中心模块:用于实时监控矿井的各项指标和报警信息,以便管理人员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可以大大提高煤矿的安全性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aq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aq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煤矿生产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能够实时监测煤矿内部的各项参数,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煤矿生产的需求和安全管理的要求。
一、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基本组成。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要由传感器、数据采集设备、数据传输设备、监测中心等组成。
传感器负责监测煤矿内部的温度、湿度、气体浓度、地质构造等参数,数据采集设备负责将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传输,数据传输设备将处理好的数据传输到监测中心,监测中心则负责对接收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功能。
1. 实时监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煤矿内部的各项参数,如温度、湿度、气体浓度等,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 预警功能,一旦监测中心发现异常情况,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能够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提醒相关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
3. 数据分析,监测中心能够对接收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4. 远程控制,部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还具有远程控制功能,能够远程操控设备,减少人员的直接接触,提高安全性。
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未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将朝着智能化、自动化的方向发展,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提高监控系统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减少人为因素对煤矿安全的影响。
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应用前景。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应用前景非常广阔,不仅可以在煤矿行业得到应用,还可以在其他工业领域得到推广。
随着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将成为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工业生产的安全和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总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在煤矿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预警并采取措施,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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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时,必须对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有线调度通信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通信、电源线缆的敷设,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并及时更新。
每3个月对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等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2年。
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2年。
录音应当保存3个月以上。
2、矿用有线调度通信电缆必须专用。
严禁安全监控系统与图像监视系统共用同一芯光纤。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主干线缆应当分设两条,从不同的井筒或者一个井筒保持一定间距的不同位置进入井下。
设备应当满足电磁兼容要求。
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入井线缆的入井口处必须具有防雷措施。
系统必须连续运行。
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应当能保持系统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2h。
监控网络应当通过网络安全设备与其他网络互通互联。
安全监控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主机及联网主机应当双机热备份,连续运行。
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当在5min内自动投入工作。
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矿井有关人员应当按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安全监控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显示和控制终端、有线调度通信系统调度台必须设置在矿调度室,全面反映监控信息。
矿调度室必须24h有监控人员值班。
3、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
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者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
当主机或者系统线缆发生故障时,必须保证实现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的全部功能。
系统必须具有断电、馈电状态监测和报警功能。
4、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或者专用电源,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改接或者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5、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校、测试,每月至少1次。
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在设备设置地点调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在仪器维修室调校,每15天至少1次。
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每15天至少测试1次。
可能造成局部通风机停电的,每半年测试1次。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
6、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或者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矿值班员;当两者读数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应当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h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7、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应当监视监控信息,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并报矿总工程师和矿长审阅。
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等信息时,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立即向值班矿领导汇报;处理过程和结果应当记录备案。
8、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实时上传监控数据的功能。
9、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调校、维护及收发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10、配制甲烷校准气样的装备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选用纯度不低于%的甲烷标准气体作原料气。
配制好的甲烷校准气体不确定度应当小于5%。
11、甲烷传感器(便携仪)的设置地点,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表下表的要求。
甲烷传感器(便携仪)的设置地点,12、井下下列地点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一)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和回风隅角,高瓦斯和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回风巷中部。
(二)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高瓦斯和突出矿井的掘进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掘进巷道中部。
(三)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四)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采煤工作面的进风巷;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
(五)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
(六)使用架线电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内装煤点处。
(七)煤仓上方、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
(八)地面瓦斯抽采泵房内。
(九)井下临时瓦斯抽采泵站下风侧栅栏外。
(十)瓦斯抽采泵输入、输出管路中。
13、井下下列设备必须设置甲烷断电仪或者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一)采煤机、掘进机、掘锚一体机、连续采煤机。
(二)梭车、锚杆钻车。
(三)采用防爆蓄电池或者防爆柴油机为动力装置的运输设备。
(四)其他需要安装的移动设备。
14、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当设置风速传感器,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当设置压力传感器;瓦斯抽采泵站的抽采泵吸入管路中应当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当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使用防爆柴油动力装置的矿井及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应当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
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当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
主要风门应当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的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1.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混合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1,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T2;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T3。
2.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双巷掘进甲烷传感器必须在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1和T2;在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3。
3.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长距离煤巷及半煤岩巷道掘进,每达500m 巷道增设一个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与回风流甲烷传感器相同。
4.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5.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6.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五﹚使用架线电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内,装煤点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六﹚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使用架线电机车时,在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七﹚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
﹙八﹚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九﹚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15m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十﹚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十一﹚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十二﹚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十三﹚煤与瓦斯突出工作面或者高瓦斯异常区域地点,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采区回风巷及总回风巷必须安设高低浓甲烷传感器。
﹙十四﹚施工瓦斯钻孔的钻场内设置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必须吊挂在钻场内钻机上方,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均为≥%CH4,复电浓度为<%CH4,断电范围为钻场内及其回风巷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非钻场内施工瓦斯钻孔和有瓦斯涌出的地质探查孔、探放水孔等,钻探设备下风侧5-10m处设置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均为≥%CH4,复电浓度为<%CH4,断电范围为打钻地点20m范围及其回风系统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十五﹚瓦斯抽放泵站甲烷传感器的设置1.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距房顶300mm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井下临时抽放泵站内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2.抽放泵输入、输出管路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十六﹚采动卸压带、地质构造带、采掘面过老巷、采空区、钻场、距突出煤层法距小于15m的顶底板岩巷掘进工作面等处必须增设甲烷传感器,具体位置和数量,传感器的设置参数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十七)井下生产区域内的封闭墙内瓦斯浓度超过3%的,应在墙外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设置≥%。
第十七条其它传感器的设置(一)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1.一氧化碳传感器垂直悬挂在巷道的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并挂牌管理。
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CO。
3.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10-15m处必须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CO。
4.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必须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CO。
5.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必须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CO。
6.使用防爆柴油动力装置的矿井及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应当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
7.密闭墙内出现CO的墙外,必须安设CO传感器,报警浓度为≥%CO。
8.沿空及中(底)分层掘进工作面回风巷必须设置CO传感器。
(二)风速风向传感器的设置1.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必须设置风速传感器,并挂牌管理。
2.风速传感器必须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
3.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掘进工作面进风的分风口必须设置风向传感器。
当发生风流逆转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和掘进巷道回风流中必须设置风速传感器。
4.当风速低于或者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当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三)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必须设置压力传感器。
(四)瓦斯抽放管路中传感器的设置1.瓦斯抽采泵站的抽采吸入管路中必须设置流量传感器、瓦斯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当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2.瓦斯抽采站的抽采主管、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干管上必须安装瓦斯抽放计量装置,按规定测定瓦斯抽采量。
3.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瓦斯抽放管路必须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CO。
(五)烟雾传感器的设置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m处必须设置烟雾传感器。
(六)温度传感器的设置1.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挂牌管理。
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
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值为≥30℃。
3.井工煤矿采掘工作面和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置温度传感器。
采掘工作面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