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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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抛荒整治通知书

土地抛荒整治通知书

土地抛荒整治通知书
协助: LLM助理
日期: [填写日期]
收件人: [填写收件人名称]
主题: 土地抛荒整治通知
尊敬的[收件人姓名]:
我们来信是通知您有关我们在土地抛荒整治项目方面的决定。

根据我们的调查和评估,我们发现您拥有位于[土地位置]的土地,该土地目前处于荒废状态,需要进行整治和恢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们通知您:在[通知书日期]后的[指定期限]内,您有责任进行土地整治和恢复工作。

具体的整治要求包括:
1. 清理垃圾和杂草:请清理土地上的垃圾和杂草,保持土地整洁。

2.防止土地侵蚀:采取措施防止土地受到侵蚀,如建造护坡或植被保护。

3.修复破损设施:如有损坏的建筑物、墙壁或设施,需要进行修复或拆除。

4.水源保护:采取措施保护土地上的水源,避免水污染。

5.安全措施:确保土地整治过程中的安全,避免任何人员或财产受到伤害。

我们明白这项任务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资源,因此我们建议您如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

您需在指定期限内完成土地整治工作,并在完成后通知我们。

请注意,如果您未按照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治工作,我们将考虑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在审慎权衡所有选择后,我们希望您能明白这是一项具有正当合理性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决定。

如果您对此通知书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好,
[您的姓名]
[您的职务]。

土地使用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

土地使用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

土地使用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尊敬的_____:您好!经相关部门核查,您在土地使用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为了维护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现向您下达本限期整改通知书。

根据我们的调查,您所拥有/使用的位于_____(具体地址)的土地,存在以下违规情况:一、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您在未经合法审批的情况下,将原本规划为_____用途的土地私自变更为_____用途。

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用途管制的规定,严重扰乱了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和布局。

二、超占土地面积经过实地测量和比对相关土地权属证明,发现您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超出了合法批准的范围。

超占的土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这不仅侵犯了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权益,也对周边土地的合法使用和规划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破坏土地资源在您的土地使用过程中,存在_____(具体破坏行为,如过度开垦、滥挖矿产等),导致土地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土地质量下降,生态环境受到损害。

以上违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为了纠正您的违规行为,现责令您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_____天内,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恢复土地原有用途对于擅自改变用途的土地,您应立即停止当前的违规使用行为,并按照原批准的用途进行恢复。

如有必要,应拆除在违规用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二、退还超占土地对超占的土地,您应无条件退还,并自行拆除在超占土地上的一切附着物。

同时,对超占土地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修复破坏的土地资源针对土地资源遭到破坏的情况,您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土地修复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修复工作,使其恢复到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整改期间,您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如您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我们将依法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等,并依法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土地整治工程通知

土地整治工程通知

土地整治工程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
根据国家土地整治政策和相关法规,为了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我公司计划对本小区的土地进行整治工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本次土地整治工程涉及本小区内所有未开发或者未利用的土地,包括但不限于荒地、废弃地、绿化带等。

二、整治内容
清理垃圾:对于存在的垃圾、建筑废墟等进行清理,保障土地整洁。

土地平整:对不平整的土地进行平整处理,提高土地利用率。

绿化美化:在适当位置进行绿化工作,打造宜居环境。

设施建设:根据规划,在必要的位置建设公共设施,提升小区功能。

三、工程进度安排
前期准备阶段:组织人员进行勘察、规划设计等工作,预计耗时1个月。

实施阶段:包括清理、平整、绿化等工作,预计耗时3个月。

竣工验收阶段:对整治工程进行验收,确保达到相关标准。

四、配合事项
请各位业主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物业联系。

整治期间,请尽量避免在施工区域停放车辆,以免影响施工进度。

五、其他事项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物业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感谢各位业主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

物业管理处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农耕土地废弃整治通知书

农耕土地废弃整治通知书

农耕土地废弃整治通知书尊敬的农民朋友们:近期,经过调查发现,您的农耕土地存在废弃现象,为了保护环境、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现予以整治。

特向您发出本通知书,希望您理解和支持相关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废弃农耕土地是指长期处于荒芜、不种植或无人管理的土地。

这种情况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可能导致土壤质量下降、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

为了解决此类问题,我们计划对废弃农耕土地进行整治,具体措施如下:1. 清理和整理:组织专业人员对废弃农耕土地进行清理和整理,清除杂草、垃圾等,使土地恢复可种植状态。

2. 划定用途:对整治后的土地进行合理划定用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种植作物或进行其他有效利用。

3. 整治支持:政府将提供相应的补贴和支持,帮助您恢复和利用整治后的土地,促进农业发展。

4. 宣传引导: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朋友们对废弃农耕土地整治的认识和意识,引导推动积极参与。

请您配合如下工作:1. 协助整治:配合专业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协助,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2. 积极参与:了解整治政策和措施,积极参与整治行动,为实现农耕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贡献您的力量。

敬请您认真对待此次整治行动,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

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我们有信心改善农耕土地的现状,创造更加良好的农田环境。

特此通知。

顺祝农作丰收!XX市农业部门日期:年月日Please note that this document is a rough draft and may require further editing and customization according to your specific requirements.。

土地使用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

土地使用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

土地使用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我局核实,发现贵单位存在以下土地使用违规行为:
1. 在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进行其他非法用途的活动;
2. 未按照批准用途进行土地开发和建设;
3. 未按照土地规划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和规划;
4. 未履行土地管理的报告义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第XX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贵单位存在的土地使用违规行为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1. 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停止非法用途活动,并将土地用途恢复到合法范围内;
2. 尽快按照批准用途进行土地开发和建设,并确保项目符合法规和相关要求;
3. 按照土地规划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和规划,确保土地的有效利用;
4. 履行土地管理的报告义务,及时向我局提交相关报告,以便监督和管理。

本次整改要求,贵单位需在XX天内完成,并在整改期限届满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在整改期间,我局将派员进行现场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如贵单位不按照要求整改,我局将依法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停止用地、吊销土地使用权等。

通过此次整改,旨在加强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维护土地管理的公平和规范性。

请贵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按照法规要求进行土地使用和管理。

同时,也希望贵单位能够加强对土地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管理水平,避免再次出现违规行为。

特此通知。

国土资源局
日期。

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5篇范例]

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5篇范例]

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5篇范例]第一篇: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乐国土改字第[] 号你户(单位)在位于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条第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款的规定,现责令你户(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改正,改正内容为:拆除地上建筑物或设施等,并恢复土地原状,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年月日第二篇:责令改正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字[]号___________:在交通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3条和《湖北省交通行政执法规定》第20条规定,责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三篇: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金路政高责改[2014] 号: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2、在G30线永山段设置单立柱非公路标志牌;根据《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五十一条,《甘肃省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对上述第1、2项问题立即改正;以第1、2项问题是于2014年12月3日前整改完毕。

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1、责令你单位限期补办非公路标志许可手续或者自行拆除;2、逾期不改正的,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承担。

2.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2.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
地 址:联 系 人:85280812
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507室
刘域 李文斌
本通知书一式三联 一联存档 二联留存 三联送当事人
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大长国土资监停字[ ]第 号
的行为,违反了第 43, 44 条的规定,现责令立即停止于 年 月在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在未取得
任何合法有效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地平方米,土地类型为未利用地开工建
你单位(户)(印 章)
行为,听候处理。

年 月 日
违法占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审请使用国有土地。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
送 达 回 证
大长国土资监停字[]第( )号。

对《责令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畴的探讨

对《责令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畴的探讨

49案例:某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在巡查中发现某村民未经用地审批非法占地建房,核实情况后,执法人员当即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在接到该通知书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土地原状。

当事人在接到通知书后向当地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确认该通知书违法。

该市政府依复议程序受理了该起行政复议申请。

对此,大家意见不一。

有人认为,该通知书是具体行政行为,类似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受理;也有人认为,该通知书是具体行政行为,但不具备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法律效力,应当不在行政复议范畴当中。

笔者认同后一种观点。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的这两个条款是国土资源执法部门这类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合法性的法理来源。

我国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希望能够教育违法当事人自觉守法,自觉减轻或消除违法影响。

所以行政执法机关应该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给予当事人自行整改的机会,当事人也可以借此减少或消除违法行为对于社会正常秩序的影响及后果,同时也可以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

由此可见,本案中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是土地行政机关给予当事人的自行改正其违法行为从而可以受到较轻或免除行政处罚的机会的告知,不具有终结性,无法具备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效力,其法律性质是整个执法查处程序中的一个环节,此时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的查处程序尚未结束,是为配合、衔接下步行政处罚工作的阶段性具体行政行为。

同理,在国土资源执法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在确定当事人的建设或开采矿产行为违法后,在作出处罚决定书之前下发的停工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等各类通知书,都一、《责令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的法律依据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 王 玉 邬建明对《责令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畴的探讨法制建设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被很多人解读为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了,宅基地制度改革已成为当前热议的话题,各地新政频出,制度落一、宅基地法律制度的解读(一)宅基地所有权从实践的角度看宅基地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陈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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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整改通知书
【篇一:关于《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回复】
关于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有关情况的
回复说明
新郑市地方税务局龙湖税务所:
贵所给我单位下发的新地税责字(2009)第0701号《责令限期改
正通知书》,我单位已收到,但对贵所所述的我单位未按规定办理
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事项存在异议,现说明如下:
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章第五条之约定:“新郑市国
土资源局在2008年2月25日前将此宗土地交给我单位,周围基础
设施达到三通。

”可到目前为止我单位一直并未实际取得该块土地的
使用权,况且周围基础设施也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三通标准。

据初步
计算,现在该土地上有200多亩玉米、500多个坟墓、果树及各种
林木200多亩,当地农民仍然在此土地上种庄稼(附图)。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其中拥有土地使用权
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
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据此
我单位既未实际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也未实际使用该块土地,故依
照国税地[1988]15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我公司不应缴纳该块土地使
用税。

特此说明。

河南兴田置业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0日
【篇二:国土资发【2010】87号】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
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铁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
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监察、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主管部门,能
源行业管理部门,各铁路局,水利部各流域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国家重点项目
(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项目)和省级重点项
目(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和依法用地意识明显增强,为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特别是在2009年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做出了重
大贡献。

但是,在有关土地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的重点项目
依然存在未报即用、未批先用、耕地占补平衡不落实、损害被征地
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重点项目用地服务和监
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用地意识
重点项目对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带动区
域经济发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改善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受到社会各界
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

重点项目用地行为是否依法依规,对地方
其他建设项目的用地行为和土地市场秩序具有很强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大,用地报批工作量大、任务重。

各行
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做好用地报批的协调和指导,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顺利推进。

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用地报批工作,树立依法
用地意识,严格规范用地行为。

二、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服务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为重点项目提供用地服务和保障。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要优先保障重点
项目用地需求。

已通过用地预审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重点项目,要提前介入,尽快开展用地报批前期工作,研究解决用地中存
在的问题,按规定时限组织用地报批;对于急需开工建设的控制性
工程,在确保被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农民得到依法合理补偿的前提下,帮助申请办理先行用地手续。

要优先安排已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的
耕地用于重点项目占补平衡,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顺利报批。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与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研究和完善重点项目建
设用地报批工作。

完善网上办事系统,加强电子监管,建立重点项
目用地审批快速通道,专窗受理、专人服务、专门标识,实行限时
审批。

加快推进并联审批制度,缩短重点项目审批周期;涉及需要
相关部门提出审查意见的,要积极协调建立限时办结制度,必要时
可建议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三、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单位用地行为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
依法用地;要制订和落实行业发展政策,鼓励建设项目节约用地;
对于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产业政策占用土地的项目,不予核准或者
审批。

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要将征地补偿安
置费用、耕地开垦费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
用费等费用纳入建设成本,足额列入投资概算。

在动工建设前,
要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在建设过程中,要监督建
设单位按照批准的用途、面积、位置和范围使用土地。

对建设单位
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及时督促纠正。

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项目用
地报批手续,落实各项经费预算。

在用地报批中遇到困难,要及时
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反映。

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一
律不得开工建设。

四、严格执法监察和国家土地督察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要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做到
早发现、早制止,并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定期汇总并向国土资源部和省级人民政府
报告,同时抄报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对已发生的重点项
目违法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有关部门要
严肃追究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建设单位非法占用土地、征
地补偿安置不落实即强行占用土地、欠缴耕地开垦费等费用的,要
依法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地方政府主要领
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符合问责条件的要坚决实施问责。

对典型的违法用地案件,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要进行挂牌督办。

经批准补办用地手续时,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征地
补偿和收取有关规费。

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的监督检查。

对重点项目违法问题要向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通报,督
促其在规定期限内纠正整改。

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向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出整改意见书,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暂停受
理重点项目所在地区的建设项目用地报件。

违法用地情节和后果严
重的,要报请国家土地总督察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限期整改期间,
暂停该省(区、市)或者重点项目所在市、县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受理和审批。

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将非涉密的重点项目清单通过网站等媒体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

重点项目用地批准后,要及时通过部门网站、当地报刊等媒体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机关和批准的用地位置、用地范围(四至)、土地面积、土地用途、供地方式等信息公开。

办理供地手续后,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用地开发利用情况的跟踪管理,并定期公告项目单位履行用地合同和开发利用情况。

对重点项目违法用地情况和查处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对典型违法用地案件要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监察、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能源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和相互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重点项目建设立项、规划选址、规划许可、用地供需形势、环境影响评价、新上重点项目安排、动态监管、违法用地及整改查处等情况,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用地问题,共同改进和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工作。

探索建立建设单位用地信用等级库,对其承担的重点项目用地情况定期进行评价,建立“违法用地项目清单”,向投资、环保、行业主管等部门通报,建议在投资安排、建设项目环评、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

二○一○年六月九日
【篇三:土地核验执法文书(样本)】
附件
土地核验执法文书(样本)
目录
1、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申报表(出让)
2、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申报表(划拨)
3、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审查表(出让)
4、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审查表(划拨)
5、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整改通知书
6、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合格证明
7、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分期)核验合格证明样式1
申报日期:受理编号: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申报表(出让)
样式2
申报日期:受理编号: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申报表(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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