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养老保险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养老保险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养老保险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96年前参加工作的才有该项)

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非私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非私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本人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96年前的工龄)×1.4%*(有的地方为1.2%)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全市非私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个人缴费平均指(0.6~3)

中国目前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构架按照人口类型可分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三大部分。中国最初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是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分离出来的,其后,在制度变革过程中又经历了合并和分离的过程。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先后经历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坏以及“文革”后的恢复(1966—1986)、改革与完善(1986年至今)三个阶段。初步建立阶段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有明确的法律依据;(2)完全现收现付制的模式;(3)企业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4)企业间实行全国统筹的保险费率;(5)政策制定、监督和执行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承担。劳动部负责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工会系统负责具体的保险经办,二者相互监督相互制衡[1]。但该制度也存在明显问题:(1)覆盖范围狭窄,即仅限于城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正式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按岗位

划分参保条件。计划经济的特征使人们一旦进入特定岗位就享受到

相应的保障。(3)保险体系层次单一,所有责任都由政府承担。而且

在现收现付制度模式下,基本没有任何积累资金。“文革”中,中

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文革”结束后,养老

保险制度逐步恢复。此阶段的制度特点为:(1)单位成为养老保险金

筹集发放的主角,企业完全承担了原来劳动部和工会的职责,制度

中的监督与制衡关系不复存在;(2)依然实行现收现付制的模式。存

在的问题主要有:(1)覆盖面狭窄。改革开放后,中国出现了多种经

济形式,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仍主要集中于国营企业;(2)企业完全

负担社会养老保险,且新老企业负担不均;(3)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无法适应工资制度改革的要求。经济改革使多种经济成分得到发展,企业工资制度也发生变化,以标准工资为基础的养老金计发难以为继;(4)基本养老金没有调整机制,如没有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等;(5)退休条件以及待遇水平与工龄挂钩的做法欠科学。

1995年,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首次引入个人缴费和缴费

确定型制度,打破了以往现收现付制模式下缴费责任主要由企业承

担的局面,强调个人在养老保险中的责任和义务。然而,现实中还

存在着一系列尚未解决的问题:(1)统筹范围实际上仍以县市为主,

与“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目标相距甚远;(2)各地养老金收缴、支付标准不一,阻碍了劳动力跨地区的流动;(3)企业仍然担负着养

老金发放和管理退休职工的责任;(4)1995年的改革导致前后两个实

施方案并存,在制度设计和管理上带来新的混乱。社会统筹与个人

账户相结合造成资金运作上的账目、管理混合运行现象,给统筹资

金挪用个人账户提供了方便;(5)覆盖面依然很小,统筹层次依然很低。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制度本身也得到了完善和发展。但改革过程中依然存在很

多问题:(1)最突出的便是巨大的隐性债务。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

制过渡的过程中,由于一部分人的过渡养老金全部或部分没有个人

积累,所有都要从社会统筹中支付,但规定要求“企业缴费一般不

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但又要求“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于是很多地区的缴费比例大大超过了有关规定;(2)过高的费

率负担使很多已参保的企业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拖延缴费;(3)覆盖面

虽扩大但一些非正规就业的社会弱势群体如农民工仍得不到保障;(4)由于经济发展的地区不均衡,仅以省为基础的养老保险制度难以解

决各地区之间的劳动力流动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制度变革过程中先后经历了分离→合并→分离的过程。1955年12月国务

院颁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使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

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分离出来;1958年3月,国务院将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合并;1978年6月,国务院发布

文件分别规定了干部和工人的离、退休制度,从而将自1958年起干

部和工人实行的统一退休退职办法重新分成两个不同的制度;1980

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和1982

年4月颁布的《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几项规定》共同构建了老干

部离休制度;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养老制度做了较大修改和调整,公

务员不需要为养老缴纳任何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点是:(1)养老保险

金固定。一般以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计发;(2)保障水平高。无论是名义替代率还是实际替代率都高于企业;(3)个

人不承担缴费义务完全由财政负担。

该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由于没有统一的政策和法规相配套,各地区根据自身的财政收入状况自行其是,致使机关事业单位的养

老保险待遇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不相衔接,而且事业单位彼

此之间差距明显。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先后经历了初步探索与试点推广(1982—1994)、逐步发展(1994—1997)、衰退停滞(1998—2008)以及崭新发展(2008

年至今)四个阶段。

自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中国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1982年,全国11个省市3547个生产队实行养老金制度,养老金由大队、生产队根据经济状况按比例分担,从队办企业利润

和公益金中支付[3];1987年3月,民政部下发《关于探索建立农村

基层社会保障制度的报告》[4];1991年,国务院授权民政部在有条

件的地区,开展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此阶段农

村养老保险的主要特点是:(1)在养老保险金的筹集渠道上,集体经

济承担了主要义务,资金的多少受集体经济效益的影响,来源不稳定,个人不承担缴费义务;(2)在养老金的计发上,没有科学严格的

计算;(3)养老金的管理上,以村镇企业或乡镇为单位,缺乏监督和

约束机制,资金安全性差,流失严重。

1994—199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先后提出整顿方案:继续在

有条件的地区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探索。在此基础上,针对进

城农民工、城镇农转非人员和农村劳动者研究设计标准不同、可互

相转变的养老保险办法。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

要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2020年基本建

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在筹资模式上,采用统账结合

的制度模式;在基金管理上,新农保基金要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新农保制度模式的主

要特点为:(1)基金筹集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

扶持,突出自我保障为主的原则;(2)实行储备积累,建立个人账户,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的多少和积累时间的长短;(3)农村务农、经商等各类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便

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4)采取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工

作方法。该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参保比例较小,保险水平偏低;

政府没有补贴农村养老保险费;养老基金难以实现保值增值等等。

养老保险缴费数额计算方法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

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工资总额×60%~300%×8%。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即省社平工资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间选择缴费)。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

2241×18%×12=4840.6元。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

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核定缴费基数以河北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看了“养老保险退休工资计算方法”的人还看了: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