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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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借款管理,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本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借款申请、审批、使用、归还及监督等环节,确保借款行为合法、合规、安全。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借款申请条件:1. 员工因私原因需要借款;2. 员工因公原因需要借款;3. 借款用途符合公司规定。

第五条借款申请流程:1. 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附件一),详细说明借款原因、用途、金额、期限等;2. 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对借款原因、用途、金额等进行初步判断;3. 报管理部确认,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4. 经总经理批准后,借款人凭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业务。

第六条借款审批权限:1. 借款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 借款金额在500元(含)至1万元的,由管理部审批;3. 借款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借款使用与归还第七条借款人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借款期限:1. 因私借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2. 因公借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借款归还:1. 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2. 对于无法按期归还的借款,应提前与财务部沟通,协商还款方案;3. 对于逾期还款的,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回借款。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十条财务部负责对公司借款进行监督,确保借款行为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二条对于因借款人工作疏忽、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借款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借款申请单借款申请单借款人:(签名)部门:(签名)借款原因: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审批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名)管理部:(签名)总经理:(签名)注:本申请单一式三份,借款人、部门、财务部各执一份。

公司借款制度管理制度

公司借款制度管理制度

公司借款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借款行为,明确借款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借款包括银行贷款、公司债券、商业票据等形式。

第三条公司借款应当坚持谨慎原则,适度借款,合理运用资金,确保借款用途合法合规。

第四条公司借款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审批程序,由专门指定的部门负责借款管理。

第五条公司借款应当遵循尽可能降低财务风险的原则,确保还款能力和资金流动性。

第六条公司借款应当公示借款用途、金额、期限等相关信息,接受监督。

第七条公司借款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包括借款审批、借款使用、借款还款等程序。

第二章借款审批第八条公司借款审批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经董事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公司借款审批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借款申请材料,包括借款用途、金额、期限、担保措施等。

第十条公司借款审批应当根据借款金额、用途、期限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借款合理、可行。

第十一条公司借款审批应当遵循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层级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公司借款审批应当及时作出决定,不得拖延。

第十三条公司借款审批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借款方,明确借款条件、期限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借款使用第十四条公司借款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公司借款使用应当由专门负责的部门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借款使用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七条公司借款使用过程中应当及时报告借款情况,真实准确。

第四章借款还款第十八条公司借款还款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时间、金额进行,确保及时还款。

第十九条公司借款还款应当由专门负责的部门管理,建立健全还款计划,控制还款风险。

第二十条公司借款还款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进行调整,确保还款能力。

第二十一条公司借款还款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不得擅自变更。

第五章责任制度第二十二条公司借款管理责任由公司董事会统一负责,董事长具体负责。

公司对外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借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对外借款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借款范围1、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需要临时性周转的资金可通过银行、金融机构等合法途径借款。

2、公司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借款用途,确定借款金额和期限。

三、借款审批程序1、借款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借款申请,并说明借款用途、金额和期限。

2、部门审批:各部门经理审核申请文件,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向财务部递交借款申请。

3、财务部审批: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借款申请,确定是否符合公司借款政策,并报总经理审批。

4、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核借款申请后,签署批准文件,授权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四、借款手续1、合同签订:公司财务部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并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相关内容。

2、借款担保:如有必要,公司应提供担保措施,确保借款资金的安全。

3、借款到账:借款方将借款资金转入公司指定账户,并及时通知财务部确认到账情况。

五、借款利息与偿还1、利息支付:公司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借款利息。

2、偿还方式:公司应遵守还款计划,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3、提前还款:如有必要,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还款,但需提前通知借款方。

六、借款监督管理1、财务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借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2、风险控制: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借款资金的安全性和合理利用。

七、违规处理1、如发现部门借款超额、用途不明或违反借款政策的行为,公司将视情况采取警告、罚款等处理措施。

2、情节严重者,公司可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公司应建立健全借款管理制度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不断完善和提升管理水平。

以上为公司对外借款管理制度,若有需要进一步完善或调整,应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制定单位:XXX 公司制定日期:XXXX 年 X 月 X 日。

公司借款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借款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借款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借款管理,加强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借款原则(一)原则上一律不得对外借款,确需借款的,应当严格控制,确保借款安全,降低借款成本。

(二)借款应遵循合法、合理、效益、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三条借款范围公司借款范围包括:经营周转借款、项目借款、特殊用途借款等。

第四条借款部门职责(一)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借款的统一管理,制定借款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借款业务,监督借款使用情况。

(二)借款申请部门应提出借款申请,明确借款用途、金额、期限等,并负责借款的还款。

第五条借款程序(一)借款申请1. 借款申请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财务部门提出借款申请,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借款用途、金额、期限等相关资料。

2. 财务部门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借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

(二)借款审批1. 财务部门将借款申请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2. 公司领导根据借款申请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3. 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向借款申请部门下达《借款批准通知书》。

(三)借款签订1. 借款申请部门根据《借款批准通知书》,与财务部门签订《借款合同》。

2. 《借款合同》应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等条款。

(四)借款发放与使用1. 财务部门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借款资金划拨给借款申请部门。

2. 借款申请部门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借款资金,确保借款安全。

(五)借款还款1. 借款申请部门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款。

2. 财务部门对还款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还款的及时、足额。

第六条借款风险控制(一)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借款风险控制机制,对借款业务进行风险评估、监控和预警。

(二)借款申请部门应确保借款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资金挪用、损失等风险。

(三)借款申请部门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担保,确保借款的安全。

公司之间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之间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之间借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之间的借款事务管理,维护公司之间的财务稳定,促进公司之间的合作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之间发生借款行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相互信任的借贷关系。

第三条公司之间借款事务应当依法合规,杜绝利用借款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公司之间借款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之间发生借款行为的管理,是公司之间协作共赢的重要制度之一。

第二章借款的申请与批准第五条公司之间进行借款,申请方应提交书面借款申请,说明借款用途、金额、期限、担保措施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借款方经审核确定借款申请符合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后,应当报公司领导进行批准。

第七条公司之间借款需经双方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并按照约定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借款的管理和监督第八条公司之间的借款应建立借款台账,详细记录借款方、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及时间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借款方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款项,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条借款方应加强借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借款资金的安全和高效利用。

第十一条借款方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按时足额还款,未经借款方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还款计划。

第十二条借款方应当按要求提供还款保障措施,确保借款的安全和正常回收。

第四章借款的监督与风险控制第十三条公司之间的借款风险管理应当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十四条在发生不良借款的情况下,借款方应及时进行风险应对和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公司之间借款出现纠纷的,应当及时协商解决,或者依法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五章借款的结清与归档第十六条借款期满后,借款方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及时足额将借款本金和利息归还给借款方。

第十七条借款方应当做好还款的相关凭证和记录,归档保存至公司档案,做到收支有据,明细清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公司之间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适应性更强、更加详细的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领导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向外部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向外部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向外部借款行为,确保资金安全,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向外部借款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融资租赁等。

第三条公司向外部借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借款行为合法合规;(二)风险可控原则:合理评估借款风险,确保借款额度与公司财务状况相匹配;(三)效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争取最优的借款利率和条件,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和执行,并负责以下工作:(一)组织评估借款需求,编制借款计划;(二)负责借款申请的审核、审批及签订借款合同;(三)负责借款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四)负责借款还款计划的制定和执行;(五)负责借款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应积极配合财务部做好以下工作:(一)及时向财务部提供借款需求;(二)配合财务部做好借款申请的审核、审批工作;(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资金;(四)按照还款计划按时归还借款。

第三章借款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公司向外部借款需履行以下程序:(一)借款需求部门向财务部提交借款申请,包括借款用途、金额、期限、还款计划等;(二)财务部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包括合法性、合规性、风险可控性等;(三)经财务部审核通过的借款申请,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四)总经理审批通过的借款申请,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五)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借款申请,由财务部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

第四章借款使用与监督管理第七条公司借款资金应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对借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包括:(一)定期检查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规;(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三)对借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

公司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因公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因公借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因公借款的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的监督和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因公借款是指公司为了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临时需要借款解决资金需求的行为。

公司因公借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经过公司领导的审批和签字同意。

第三条公司因公借款应当明确借款的用途和期限,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相关条款。

借款人须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公司因公借款管理应当做到规范、透明、合理,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制度执行。

第五条公司领导批准公司因公借款应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财务可承受能力,并做出必要的经济论证,以确保借款合理合法。

第六条公司因公借款应当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申请、审批、使用和结算。

第七条公司因公借款管理应当健全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借款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借款风险。

第八条公司领导应当对公司因公借款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督促借款人和审批人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第二章借款申请第九条公司因公借款应当由有借款需求的部门负责人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借款申请表应当包括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期限等内容,并由借款人本人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借款申请表应当经过所属部门主管审核,并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借款申请表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批通过后,应当及时报公司领导,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相关条款。

第十三条公司因公借款申请应当合理合法,用途真实有效,并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因公借款申请应当经过集体讨论或会议决策,保证决策的民主、科学和公正。

第十五条公司因公借款申请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得擅自私自借款或变相借款。

第十六条公司因公借款申请应当遵循“先公后私,先核后借”的原则,确保借款行为符合公司利益。

第三章借款使用第十七条公司因公借款使用应当按照借款用途和借款期限进行使用,并不得挪作他用。

公司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借款行为,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借款依据1. 公司借款应当以经济效益和公司利益为前提,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确认。

2. 公司借款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和经济实力确定借款额度和期限。

第三章借款方式1. 公司可以选择不同的借款方式,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筹集股权等。

2. 公司借款时应当根据借款金额、期限等因素来选择最适合的借款方式。

第四章借款审批1. 公司借款申请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包括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

2. 借款审批应当符合公司内部规定的程序和流程,不能擅自行事。

第五章借款管理1. 公司借款管理应当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对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归档和保存。

2. 公司借款管理应当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章借款风险1. 公司借款存在一定的风险,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

2. 公司应当做好资金预测和规划,避免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第七章借款利用1. 公司借款应当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不能用于不正当用途。

2. 公司借款应当加强资金利用监控,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和有效。

第八章借款监督1. 公司借款需要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借款行为合法和规范。

2. 公司应当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九章借款报告1. 公司应当定期向公司高层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借款情况,包括借款额度、期限、用途等。

2.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借款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第十章借款违约1. 公司借款如出现违约情况,应当及时与债权方协商解决,避免影响公司信用。

2. 公司借款违约应当及时报告给公司高层管理层和董事会,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一章附则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如有修订,须经董事会批准。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之前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以上为公司借款管理制度,凡公司内部借贷行为需遵守上述规定,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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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借款管理,减少资金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帐损失风险,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2本规定所指借款为个人现金借款。

需以支票、电汇等通过银行转帐付款的,使用付款申请书办
理。

3.借款类别
按性质和用途不同分为:
1)员工因公借款(公务临时借款、备用金借款、因公突发事故(如工伤等)借款);
2)员工因私借款;
4.个人因公借款
4.1公务临时借款
4.1.1公务临时借款是指员工如因出差、业务招待、不适合转帐支付的零星物品采购和办理其它公
司事务时临时向公司借款。

4.1.2公务临时借款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程序。

报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
并严格按计划执行,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4.1.3因公临时借款必须附加书面证明材料,如活动预算、合同、出差申请单、报告等。

4.1.4公司专项活动借款,要求由指定的负责人员统一借款,必须附活动预算表,按预算表中注明
的支付方式(即现金或银行转账),办理临时借款。

4.1.5借款应专款专用,如涉及多个项目同时借款,如其中某个项目完成,则应先清理该项目借款,
严禁公款滞留私用。

4.1.6不论业务是否完成,经办人均须在业务完成后两周内,凭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办理报销手
续,冲抵借款单或返还现金。

4.1.7对超过借款单中约定的还款时间一周的,如无总经理或总裁特批,财务部将从借款人当月工
资中扣除借款。

4.1.8实际业务未使用或暂不用的借款,借款应如数清偿原借款单。

4.2员工备用金借款
4.2.1员工备用金借款仅限于日常周转事项,如小额采购、电信预存、车辆使用或其他资金循环使
用等情况。

4.2.2对于需用备用周转金的部门员工,应出具书面备用金申请报告,列名资金使用项目,经部门
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总裁审批后交财务部备案。

4.2.3备用金借款标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控制在伍仟元内。

如审批人审批的借款造成损失
的,审批人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4.2.4如备用金借款报告中所列项目取消,员工因首先偿还该笔备用金借款,如报销同时遇有新工
作任务需借支现金时,需再次履行借款审批手续。

4.2.5备用周转金应专款专用,部门负责人对备用金借款的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与审核,财务部
门有权检查备用金的使用情况。

4.2.7备用金借款满一年时,借款人必须到财务部办理重签手续。

4.3因公突发事件、事故(如工伤等)借款
4.3.1员工因突发事件(事故)或工伤,需从公司暂借款项,由当事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
行政总监、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可以视情况预支5000元以内暂借款,如超出5000元则需经总裁审批。

4.3.2如因事故或其他因客观原因,员工不能亲自开具借款单的,则由公司指定的业务处理责任人
办理暂借手续,财务部计入业务处理责任人名下。

4.3.3事件(事故)处理完成后,第三方(含社保赔偿)的赔偿款抵消借款。

但如还有借款未抵消
部分,按事故性质确定其责任归属后,由相关责任人偿还。

5.个人因私借款
5.1原则上本公司不对个人因私借款。

如在职人员确实因为购房、突发灾难、疾病等原因需要借款
者,由借款人出具书面申请,说明借款事由、还款方式与还款期限,并附上证明材料报所在部门副总(总监)、人力资源负责人审批,经总经理、总裁批准后,再经财务负责人确认审核手续齐全后,借款人凭借款单办理借款业务。

5.2凡因私借款者,按借款性质收取一定的利息,并经总裁批准,但公益借款不在此列。

5.3员工在履行以上相关借款手续时,必须找其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或其它同事给予担保,约定
还款期限与违约责任。

如个人因私借款,造成借款人的借款无法收回的,由担保人或直接责任人承担该损失。

5.4员工个人私用借款原则上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一次扣除时,应按借款
时约定还款规定分批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5.5公司暂不许可试用期员工因私借款。

7.10严禁公司员工向公司其它分、子公司或关联单位借款;严禁公司员工向公司供应商或客户单
位借款;一旦发现有类似事情,影响公司声誉或影响业务者,一律解聘处理。

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8.管理责任
8.1对借款业务,各级管理人员须结合实际情况按有关制度要求严格审批,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有玩忽职守、责任心不强而导致借款无法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情况,公司将依法严肃处理。

8.2如因业务本身的客观原因,导致员工公务借款导致借款无法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情况,由部门最
终审批人承担70%责任;公司审批领导(总经理、总裁)承担30%责任。

8.3如果因财务部门未按资金使用计划(如预算、合同、报告等)进行审核,把关不严,或对资金
使用过程缺乏监管等原因造成借款无法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情况,由部门最终审批人承担50%责任;
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主办会计承担50%责任。

8.4如因出纳未及时清理借支,或因出纳员没有及时催收或未反馈信息而造成借款损失的,由财务
总监、财务经理、出纳员共同承担经济损失。

8.5因员工离职或离岗导致借款未收回的情况处理
8.5.1因出纳未收回现金或未在离职审批表中注明借款造成漏扣的,由出纳承担全部损失。

8.5.2工资核算员失误未扣除离职员工借款,则由工资核算员、财务部经理、财务部总监承担共同
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8.5.3借款人调换岗位未清偿借款时,则在工资中强制扣除,同时给予处罚。

8.5.4借款人被公司开除或者自动离职,财务部凭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开除或自离通知单,由财务部
出纳确认借款情况。

被开除人未结算的工资未超过借款金额时,由工资核算员按借款金额编制《现金支付证明单》,批准后由出纳收回借款;如抵扣后仍有借款未清者,由出纳提交申请报告上报处理(原则上参考
8.2条处理)。

8.5.5员工谎编理由讹骗公司借款,并携款潜逃者,公司除追究部门审批人经济责任外,还将通过
公安或司法手段追究涉事人员法律责任。

9.附则
9.1本借款管理规定解释修正权归公司财务部。

在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财务部负责修订完善。

9.2本借款管理规定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之前与本规定内容相冲突的文
件,均以本规定为准。

10.附表1:汇款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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