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水暖管爆裂损失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运运输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保险。
保险责任第二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除外责任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或军事行动;(二)核事件或核爆炸;(三)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自然损耗,以及货物包装不善;(四)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五)全程是公路货物运输的,盗窃和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讫第四条保险责任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
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附加险条款

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附加险条款基本险附加雪灾、冰凌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兹经双方特别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在本附加险条款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范围内,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一)降雪量超过了国家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的荷载标准;(二)积雪在物体上结成冰块,合重量增加和下垂拉力加大;(三)凌汛期间,冰块漂浮遇阴,堆积成坝,堵塞江、河道,造成水位急剧上涨,致使江河水及冰块溢出堤坝,漫延成灾。
二、责任免除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冰雪融化后,形成山洪和水灾;(二)冰冻灾害。
三、附加保险费:0.1‰本条款与基本险条款内容相悖时,以本条款为准;其它未尽事项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基本险附加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兹经双方特别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在本附加险条款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范围内,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一)大雨或冰(雪)水融化使泥沙、石块因湿透而发生的山体崩塌或突然爆发的泥石流;(二)石崖、土崖、岩石受自然风化、雨蚀造成崩溃下塌;(三)斜坡上不稳定的岩体或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整体向下滑动。
二、附加保险费:0.1‰本条款与基本险条款内容相悖时,以本条款为准;其它未尽事项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基本险雹灾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兹经双方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己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在本附加险条款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范围内,本保险扩展承保经当地气象部门认定雹灾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附加保险费:0.2‰本条款与基本险条款内容相悖时,以本条款为准;其它未尽事项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基本险附加暴雨、洪水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兹经双方特别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在本附加险条款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范围内,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一)暴雨:指每小时降雨达到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二)洪水:山洪暴发、江河泛滥、湖水上岸及倒灌使保险标的遭受浸泡、冲毁等损失。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工程机械设备保险附加险条款 - 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工程机械设备保险附加险条款1.附加碰撞、倾覆保险条款第一条总则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平安工程机械设备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
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为准。
本附加保险合同未尽事宜,以主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工程机械设备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由于碰撞、倾覆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条责任免除1.保险人对下列情形下的碰撞或倾覆不负责赔偿:(1)因施工工地坡度较大导致保险标的倾覆造成的损失;(2)吊升、举升的物体以及其它操作方式中被操作对象造成保险标的的自身损失;(3)作业中车体失去重心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4)与外部高压线、高压电缆接触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5)保险标的由于自身重量或因施工工地土质疏松导致保险标的陷入土地内造成的一切损失。
2.主险中除第八条第(七)款外,主险责任免除部分的其他规定均适用于本附加险。
第四条保险金额本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按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协商确定。
第五条保险期间本保险与平安工程机械设备保险的保险期间一致。
平安工程机械设备保险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本保险的保险责任也相应终止。
2.附加自燃损失保险条款第一条总则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平安工程机械设备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
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为准。
本附加保险合同未尽事宜,以主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为准。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建安工险附加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险条款一、扩展类(需加费)1、空运费扩展条款A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空运费,但该空运费须与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
本条款项下的空运费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间内不得超过保险单列明的限额。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空运费扩展条款B B2、空运费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空运费。
但该空运费须与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
且本条款项下的空运费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间内不得超过以下列的明限额。
若被保险财产未足额投保,本条款项下空运费的赔偿金额按比例减少。
免赔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最高赔偿限额:附加保险费: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空运费扩展条款C C3、空运费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空运费,但该空运费须与本保险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本条款项下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损失的 。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4、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扩展条款A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所附清单列明的建筑或安装施工机具、设备的损失,但不负责赔偿建筑或安装施工机具、设备由于内在的机械及电气故障引起的损失,以及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船及飞机的损失。
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应以该机器、设备的重置价投保,该重置价是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设备所需费用。
本条款总保险金额:本条款年费率:本条款保险期限:自 至本条款每次事故免赔额: 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
附加保险费: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xx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运运输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保险。
保险责任第二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除外责任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或军事行动;(二)核事件或核爆炸;(三)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自然损耗,以及货物包装不善;(四)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五)全程是公路货物运输的,盗窃和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讫第四条保险责任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
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家财宝条款

平安“家财宝”综合保障计划◎平安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保险责任一、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在保险单载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包括但不限于:1.家庭燃气用具、电器、用电线路以及其他内部或外部火源引起的火灾;2.家庭燃气用具、液化气罐以及燃气泄露引起的爆炸。
(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三)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雷击、洪水、冰雹、雪灾、崖崩、冰凌、突发性滑坡、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平安附加盗抢综合险条款保险责任一、保险期间内,位于保险单所载明地址的房屋内的保险标的或房屋的门、窗、锁,因遭受经公安部门确认的外部人员的入室抢劫行为或有明显现场痕迹的盗窃行为而丢失,自公安部门认定的案发之日起六十天内,被盗抢的保险标的认未查获的,对于丢失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二、保险期间内,位于保险单所载明地址的房屋内的保险标的或房屋的门、窗、锁,在遭受经公安部门确认的外部人员的入室抢劫或有明显现场痕迹的盗窃过程中被损坏,自公安部门认定的案发之日起六十天内,被保险人仍未从盗抢人处获得赔偿的,对于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平安附加水暖管爆裂损失保险条款保险责任一、因高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被保险房屋内自来水管道、暖气管道(含暖气片)、下水管道以及太阳能热水器室内外管道(以下简称水暖管)爆裂,对因此产生的水暖管修复费用,保险人按本附加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二、因高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水暖管爆裂(包括被保险房屋内、楼上住户、隔壁邻居家以及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水暖管),对由此造成被保险房屋内的保险标的遭受的水浸、腐浊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本附加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介绍(doc 9页)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介绍(doc 9页)更多资料请访问.(.....)您拥有的重要权益❖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您有退保的权利……………………………………………………………………………5.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3❖请留意条款所称医院的特定含义…………………………………………………………7.12❖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 本附加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若保险期满时续保成功,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1).4❖ 费用型医疗险是适用补偿原则的…………………………………………………………2.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 主险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6.3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 4.如何交纳保险费 4.1 保险费7.4 无合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8)条款(平保寿发[2008]34号,2008年7月经保监会核准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订立“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8)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险合同”),由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投保人提出申请,经我们同意而订立。
1.2 合同生效如果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同时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与主险合同相同。
平安财险道路工程险附加险条款

平安财险道路工程险附加险条款一、扩展类K01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由于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引起的损失。
但本扩展条款仅负责由下列原因直接引起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一)任何个人参与他人进行社会骚乱的活动(无论是否与罢工有关);(二)任何合法当局对该骚乱进行平息,或试图平息,或为减轻该骚乱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三)任何罢工者为扩大罢工规模,或抵制厂方关闭工厂而采取的故意行为;(四)任何合法当局为预防,或试图预防该故意行为,或为减轻该故意行为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
双方进一步同意:(一)除下述特别条件另有规定外,本保险合同所有条款,除外责任及条件等均适用于本扩展条款。
本保险合同的责任范围亦将包括本扩展条款承保的损失。
(二)下述特别条件仅适用于本扩展条款特别条件。
1.本保险合同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1)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或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延迟、中断、停止;(2)任何合法当局没收、征用保险财产造成被保险人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3)任何人非法占有建筑物造成被保险人对该建筑物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但保险人对上述(2)及(3)项下被保险人的权益丧失之前,或临时丧失期间的保险财产的物质损失负责赔偿。
2.本保险对下列原因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不予负责:(1)战争、入侵、外敌行为、敌对行为、类似战争行为(无论宣战与否)、内乱;(2)兵变、民众骚动导致的全民起义、军队起义、暴动、叛乱、革命、军事行动或篡权行动;(3)代表任何组织,或与之有关联的任何个人采取的旨在动用武力推翻或用恐怖及暴力行为影响政府的行动(合法的或事实上的),一旦发生诉讼,且保险人根据本特别条件申明损失不属本保险责任范围时,被保险人如有异议,则举证之责应由其承担。
3.保险人可随时注销本保险条款,并将该注销通知以挂号信寄至被保险人最近提供的地址。
届时,保险人按比例退还未到期部分的附加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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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水暖管爆裂损失保险条款
第一条总则
•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各种家庭财产保险(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
主保险合同所
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均为
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为准。
本附加保险合同未尽事宜,以主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条保险责任
•因高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被保险房屋内自来水管道、暖气管道(含暖气片)、
下水管道以及太阳能热水器室内外管道(以下简称水暖管)爆裂,对因此产生的水暖
管修复费用,保险人按本附加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因高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水暖管爆裂(包括被保险房屋内、楼上住户、隔壁邻
居家以及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水暖管),对由此造成被保险房屋内的保险标的遭受水
浸、腐蚀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本附加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三条责任免除
•(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 1.被保险房屋内的水暖管年久失修、自然磨损、腐蚀变质或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 2.被保险人擅自改变原管道设计用途;
•3.水暖管安装、检修、试水、试压。
•(二)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在水暖管保质期内,应由生产厂商或销售商承担的水暖管更换费用以及其应承担赔
偿责任的其他财产损失;
•2.管道破裂致使供水中断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