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式公寓和公寓式办公楼防火设计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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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舍、公寓的分类及防火设计

关于宿舍、公寓的分类及防火设计

关于宿舍、公寓的分类及防火设计(2012-10-26 11:02:02)转载▼标签:杂谈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常见问题释义(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010.8)(1)目前对于公寓建筑没有明确的定义,除学生或员工公寓外,其他公寓应按旅馆建筑考虑其防火设计。

(2)独立建造的学生或员工宿舍(公寓),应按居住建筑设计。

其疏散楼梯类型、宽度的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5.3.11条、第5.3.14条的规定;消防给水设计应执行第8.3.1条第4款等第八章中的有关规定。

(3)与其他功能空间组合建造的学生及员工宿舍(公寓),其居住部分与其他非居住部分的防火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5.4.6条的要求,建筑的消防给水设计应按整座建筑物的体积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考虑。

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5.3.11条:居住建筑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建筑单元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当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超过表5.3.11规定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设置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通廊式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2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2其它形式的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6层或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m2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或通向疏散走道、楼梯间的门、窗为乙级防火门、窗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顶,通向平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当住宅中的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当电梯直通住宅楼层下部的汽车库时,应设置电梯候梯厅并采用防火分隔措施。

表5.3.11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每层最大建筑面人数耐火等级最多层数积(m2)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一、二级3层500不超过100人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三级3层200不超过50人第二层人数不超过30人四级2层200第5.3.14条: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经计算确定。

租赁式公寓和公寓式办公楼防火设计技术规定

租赁式公寓和公寓式办公楼防火设计技术规定

关于发布《租赁式公寓和公寓式办公楼防火设计技术规定》的通知沪消发(2003)257号各设计单位、机关各有关业务处、各式(县)防火监督处(科):现将《租赁式公寓和公寓式办公楼防火设计技术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九月三日租赁式公寓和公寓式办公楼防火设计技术规定针对近年来租赁式公寓和公寓式办公楼消防设计中遇到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本着确保消防安全和经济实用的原则,制订本规定。

一、定义1、租赁式公寓(亦称酒店式公寓):采用统一经营管理,每个单元设有独立卫生间的供人寄宿的居住建筑。

其中供学生寄宿使用的,称之为学生公寓。

2、公寓式办公楼:每个单元的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且设有独立卫生间的办公建筑。

二、一般规定1、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分隔至楼板底部。

2、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底部设置的商业场所,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公寓和办公用房完全分隔,且其安全出口应分开设置。

当建筑符合下列要求时,公寓式办公用房可与商业场所共用安全出口:(1)公共部位和室内各部位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商业场所的疏散出口采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电子门锁,火灾报警后,电子门锁能联动开启。

3、超高层公寓式办公楼应设置避难层,其设计应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本市《关于超高层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有关要求执行。

4、公寓式办公楼和统一装修的租赁式公寓的内装修设计应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办公建筑的要求执行。

5、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设置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时,其消防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6、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的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和消防登高场地的设置可参照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第3.3条执行。

三、安全疏散1、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的楼梯间的数量及其形式应按国家和本市消防技术规范中有关民用公共建筑楼梯间的要求设计。

写字楼(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细则

写字楼(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细则

写字楼(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细则一、前言写字楼作为现代业务活动的场所,其安全问题一直受到广泛关注。

其中消防安全是写字楼运营管理中必需重视的紧要项目之一、合理的消防安全措施、有效的防火管理手段,能够保障写字楼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运营,为员工和企业供给必要的保护。

本文将从消防安全入手,对写字楼(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进行认真的阐述。

二、应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写字楼火灾安全管理的设计、施工、使用和监督检查等环节,涉及消防设计、消防管道、防火材料、火灾报警、消防设备维护等方面。

三、消防设计1.写字楼应当依据楼层高度确定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建议在25层及以上建筑高度,配置消防电梯,包含考虑楼层分疏散计划、灭火设备、消防水源等问题。

2.灭火器材及装置的设置应当严格规范,搭配消防设备和消防通道,设计成立合理的灭火安全圈,保证干粉灭火器的使用便利和灭火效果,加强确保消防安全的观念。

3.写字楼高空处设有空调机、烟道等管路,要求烟道应有测量温度、温度限制报警装置,截流阀门、防烟机组等防火插销措施,加添写字楼防火保障水平。

4.消防水源的设置应当尽量充足建筑物内消防设备和消火栓、合规水喉等灭火需求,主楼层或外侧门面应当设置消防水泵,并配有备用的消防水泵单元。

5.写字楼消防的项目申报必需依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对于审批方案需提前申报,并接受建设、装备和验收等环节的全流程管理。

四、消防通道设计1.写字楼应当分别配备垂直通道和避难通道,严格依照楼层数量、外围绕楼模式、舒适多层办公的实际情况进行规范布局设计,保证用电电线接口乾净坚固、物品不堆垛、消防通道畅通。

2.建筑物应当设置至少两个疏散门,并依照楼层布局规划订立清楚的疏散路线和疏散预案,包含防护、疏散、逃命等防护规程。

5.消防设备和消火栓接口,建议设计布置在主楼层区域和变电所外部联通点等。

五、现场防火措施1.严格禁止在写字楼内部和四周区域内存放扰民、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器具、农夫工宿舍、违规建筑等,保证消防通道的物品不受其他物品影响,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公寓-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附:规范争议

公寓-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附:规范争议

公寓-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附:规范争议石峥嵘,中国消防资源网创始人,从业消防20多年,曾参与近千项目的设计施工,解答各类消防疑问数万条,极为资深的实践经验,结合深厚的理论基础,汇集金典,奉献大家!石峥嵘:公寓是类似于宿舍或旅馆的业态,关于公寓建筑的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要求,应根据具体功能确定。

公寓的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应符合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

第一章公寓建筑的概念,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公寓建筑,通常指为特定人群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居住使用的建筑,通常是以栋为单位配套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甚至可以以楼群为单位配套),因此,公寓是类似于宿舍或旅馆的业态。

关于公寓建筑的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要求,应根据具体功能确定,比如:一、用作宿舍的学生公寓或职工公寓,可以按照宿舍建筑的要求确定,详见专题:宿舍建筑-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

二、酒店式公寓的用途及其火灾危险性与旅馆建筑类似,其防火要求就需要根据有关旅馆建筑的要求确定,详见专题:旅馆、酒店、宾馆、度假村、疗养院-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

三、其他的公寓类别,比如运动员公寓、专家公寓、外交人员公寓、青年公寓、老年公寓等,以上述一、二条为据,基本可归类于宿舍、旅馆或老年人照料设施等等。

四、对如一些特殊的业态,比如公寓式办公楼等,则可能是类似旅馆(或宿舍)与办公相结合的方式,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相关规范的规定确定。

(注:公寓式办公楼由统一物业管理,根据使用要求,可由一种或数种平面单元组成,单元内设有办公、会客空间和卧室、厨房和厕所等房间。

)第二章争议探讨:公寓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的确定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要求单、多层公寓建筑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按规范表3.5.2中的公寓建筑确定,本条文执行有一定争议。

实际应用中,单、多层公寓建筑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宜根据公寓建筑的性质确定,比如,酒店式公寓的用途及其火灾危险性与旅馆建筑类似,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宜根据有关旅馆建筑的要求确定。

关于宿舍、公寓的分类及防火设计

关于宿舍、公寓的分类及防火设计

关于宿舍、公寓的分类及防火设计(2012-10-26 11:02:02)转载▼标签:杂谈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常见问题释义(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010.8)(1)目前对于公寓建筑没有明确的定义,除学生或员工公寓外,其他公寓应按旅馆建筑考虑其防火设计。

(2)独立建造的学生或员工宿舍(公寓),应按居住建筑设计。

其疏散楼梯类型、宽度的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5.3.11条、第5.3.14条的规定;消防给水设计应执行第8.3.1条第4款等第八章中的有关规定。

(3)与其他功能空间组合建造的学生及员工宿舍(公寓),其居住部分与其他非居住部分的防火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5.4.6条的要求,建筑的消防给水设计应按整座建筑物的体积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考虑。

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5.3.11条:居住建筑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建筑单元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当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超过表5.3.11规定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设置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通廊式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2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2其它形式的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6层或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m2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或通向疏散走道、楼梯间的门、窗为乙级防火门、窗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顶,通向平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当住宅中的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当电梯直通住宅楼层下部的汽车库时,应设置电梯候梯厅并采用防火分隔措施。

表5.3.11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每层最大建筑面人数耐火等级最多层数积(m2)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一、二级3层500不超过100人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三级3层200不超过50人第二层人数不超过30人四级2层200第5.3.14条: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经计算确定。

关于公寓的消防设计

关于公寓的消防设计

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学术交流 >>规范探讨浅论住宅建筑的防火设计郑雁秋 2008-08-26【大字中字小字】1 引言随着新城市主义思想的日趋成熟,给住宅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也给消防工作带来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

2007年1至3月,全国共发生住宅火灾22159起,死亡407人,受伤131人,直接财产损失6362.3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1.3%、75.1%、59.3%和29.6%。

研究住宅建筑的防火设计,对于减少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尽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以下简称“高规”)以及《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以下简称“住规”)等相关规范中对住宅建筑防火设计都有明确的要求,但是仍然存在一些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问题。

本文针对住宅建筑防火设计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谈谈笔者的认识,与同行商榷。

2 住宅的类型按层数的不同,住宅可以分为:低层、多层、小高层、高层。

低层住宅:指一至三层的住宅,指一户独立式住宅,或二户连立式住宅;多层住宅:指四至六层的住宅;小高层:指九至十一层的住宅;高层住宅:指总高十二层以上的住宅。

按组合方式的不同,住宅可以分为单元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塔式住宅和跃廊式住宅等。

按平面结构的不同,住宅可以分为两种,塔式住宅和板式住宅。

为了解决城市用地紧张的矛盾,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减少住宅公摊面积,住宅的空间形式越来越灵活,住宅的组合方式越来越千姿百态,在国家规范中很难对上述住宅类型找到一个准确、定量的定义,这也给住宅防火设计带来了许多问题。

笔者认为对住宅类型的理解需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问题:2.1 塔式住宅和板式住宅的区别塔式住宅是指以共用楼梯或楼梯与电梯组成的交通中心为核心,将多套住房组成一个单元式平面,且每套进户门至楼梯间门或前室门的距离不超过10m的住宅。

关于办公用房、宿舍的防火设计建筑构件的燃烧等级的说法

关于办公用房、宿舍的防火设计建筑构件的燃烧等级的说法

关于办公用房、宿舍的防火设计建筑构件的燃烧等级的说法
办公用房和宿舍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建筑,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防火设计建筑构件的燃烧等级至关重要。

首先,办公用房和宿舍的防火设计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建筑的性质、高度、面积等因素,确定相应的防火等级。

在设计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建筑的使用性质和人员密度,合理设置疏散通道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

其次,建筑构件的燃烧等级也是防火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建筑构件一般分为A1、A2、B1、B2、B3五个等级,其中A1级别最高,B3级别最低。

在选择建筑构件时应该根据建筑的
使用性质和防火等级要求进行选择,尽可能选用符合A级或
B级标准的建筑构件。

同时,对于一些易燃易爆物品和设备,也应该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例如,对于易燃液体应该采用专门的储存罐进行储存,并设置相应的泄漏报警装置;对于易燃气体应该采用专门的管道进行输送,并设置相应的防爆措施;对于易燃固体应该采用专门的储存柜进行储存,并设置相应的防火隔离措施。

总之,在办公用房和宿舍的防火设计中,建筑构件的燃烧等级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应该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和防火等级要求进行选择。

同时,也应该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办公用房、宿舍的防火设计要求

办公用房、宿舍的防火设计要求

办公用房、宿舍的防火设计要求
办公用房、宿舍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
等级应为A级;
2.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
3.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应至少设置2部疏散楼梯,房间
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规范三层,台风地区应该是限制两层。


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米;
5.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米。

6.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7.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
100m2;
8.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米,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8米;
9.房间超过50m2时,房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2米;
10.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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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局关于发布《租赁式公寓和公寓式办公楼防火设计技术规定》的通知
(沪消发【2003】257号)
各设计单位、机关各有关业务处、各式(县)防火监督处(科):现将《租赁式公寓和公寓式办公楼防火设计技术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九月三日租赁式公寓和公寓式办公楼防火设计技术规定针对近年来租赁式公寓和公寓式办公楼消防设计中遇到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本着确保消防安全和经济实用的原则,制订本规定。

一、定义
1、租赁式公寓(亦称酒店式公寓):采用统一经营管理,每个单元设有独立卫生间的供人寄宿的居住建筑。

其中供学生寄宿使用的,称之为学生公寓。

2、公寓式办公楼:每个单元的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300㎡,且设有独立卫生间的办公建筑。

二、一般规定
1、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分隔至楼板底部。

2、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底部设置的商业场所,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公寓和办公用房完全分隔,且其安全出口应分开设置。

当建筑符合下列要求时,公寓式办公用房可
与商业场所共用安全出口:
(1)公共部位和室内各部位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商业场所的疏散出口采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电子门锁,火灾报警后,电子门锁能联动开启。

3、超高层公寓式办公楼应设置避难层,其设计应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本市《关于超高层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有关要求执行。

4、公寓式办公楼和统一装修的租赁式公寓的内装修设计应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办公建筑的要求执行。

5、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设置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时,其消防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6、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的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和消防登高场地的设置可参照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第3.3条执行。

三、安全疏散
1、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的楼梯间的数量及其形式应按国家和本市消防技术规范中有关民用公共建筑楼梯间的要求设计。

但符合下列之一要求的租赁式公寓可按住宅要求设计:
(1)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650㎡的;
(2)学生公寓。

2、需设防烟楼梯间的租赁式公寓和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650㎡的公寓式办公楼,如采用塔式布置,其防烟楼梯间的两个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可合用。

注:塔式布置是指以共用楼梯或楼梯与电梯组成的交通中心为核心,将多套单元组织成一个单元式平面,且每套单元门至楼梯间门或前室门的距离不超过10m的布置。

3、设置消防前室的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直接开向前室的单元门不应超过3套,且该单元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单元门可朝单元内开启)。

18层以上的租赁式公寓和公寓式办公楼,当楼梯间无可开启外窗且无机械加压送风时,单元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

4、租赁式公寓各单元室内任何一点至单元门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20m,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m。

5、公寓式办公楼各单元室内任何一点至单元门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15m,当室内设置喷淋保护时,疏散距离可增加3m。

其疏散出口数量和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元内的建筑面积不大于60 ㎡时,可设置一个净宽不小于0.9m的出口;
(2)单元内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50 ㎡时,可设置一个净宽不小于1.1m的出口;
(3)单元内的建筑面积大于150 ㎡时,应设置二个出口,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m。

四、消防设施要求
1、下列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应设室内消火栓系统:
(1)超过6层的塔式、单元式学生公寓;
(2)体积超过5000m3的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

2、下列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超过9层且不设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租赁式公寓(学生公寓除外)、公寓式办公楼的公共走道、消防前室、库房等公共部位(公共部位设置喷头数少于5个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接入室内消火栓系统);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的公共部位及室内各部位;
(3)设有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单元之间有风管连通的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的公共部位及室内各部位;
(4)建筑高度超过50m,每层建筑面积超过650㎡的公寓式办公楼的公共部位及室内各部位。

注:单元最大建筑面积小于150㎡的,喷水强度可按轻危险级设置。

3、下列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超过18层且不设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租赁式公寓(学生公寓除外)的公共部位;
(2)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寓式办公楼的公共部位及室内各部位;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的公共部位及室内各部位;
(4)设有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单元之间有风管连通的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的公共部位及室内各部位;
(5)设有机械防排烟系统的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的公共部位。

4、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的防排烟设计应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中办公楼的有关要求执行。

但不设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租赁式公寓可按住宅的有关要求执行。

5、本规定所指的室内各部位不包括面积小于5.00㎡的厕所、卫生间。

发布部门:上海市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3年09月03日实施日期:2003年09月03日(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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