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类十二项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类)单位名称:签名: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帖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每年制定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研究《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从业人员应当熟悉与岗位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把握必备的岗位卫生操纵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未通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上岗。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一年内2次以上(含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培训、考核的方式。
5、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应当建立档案,内容应当包括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记录人等信息,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烘焙店十二项管理制度

烘焙店十二项管理制度1. 设立目的和背景烘焙店是一个专门制作和销售各种面包、蛋糕和其他糕点的小型食品店。
为了确保烘焙店的日常运营顺利,并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档将介绍烘焙店的十二项管理制度,包括店内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产品质量管理、销售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
2. 店内卫生管理2.1 周期性清洁:店内应每天进行日常清洁,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清洁,包括桌面、设备、卫生间等。
2.2 食品安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每天检查食品贮存温度、食材新鲜度等情况,并有记录备查。
3. 员工管理3.1 员工培训: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基本培训,包括店内工作流程、卫生要求、食品安全等内容。
3.2 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员工的岗位职责,并进行合理的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3.3 团队合作:鼓励员工之间的团队合作和互助,提高工作效率和凝聚力。
4. 产品质量管理4.1 原材料采购:严格按照供应商合格的标准进行原材料采购,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2 制作工艺:严格按照制定的工艺流程制作产品,确保产品的口感和质量稳定。
4.3 产品检验:每天对烘焙出的产品进行检验,包括外观、口感、新鲜度等方面。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和改进。
5. 销售管理5.1 销售预测:根据历史数据和市场需求进行销售预测,以便合理安排生产和库存。
5.2 客户服务: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包括礼貌待客、耐心解答顾客问题等。
5.3 促销活动:定期进行促销活动,吸引顾客和增加销售额。
6. 供应链管理6.1 供应商评估: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产品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等方面。
6.2 供应链协调: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效率。
6.3 库存管理:根据销售预测和供应能力合理管理库存,避免出现过多的滞销商品或缺货情况。
7. 财务管理7.1 资金预算:制定每月的资金预算,并进行实际支出的监控和控制。
食品销售类十二项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9、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食品销售业务的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销售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采购食品时,必须从合法渠道进货,确保食品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第五条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食品验收时应严格检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三章食品储存与陈列第七条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分类存放,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第八条食品储存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避免阳光直射。
第九条食品储存温度应按照食品要求控制,生食与熟食应分开存放。
第十条食品陈列时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分类陈列,确保食品易观、易取。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一条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上岗前必须进行卫生培训。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应保持个人卫生,禁止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吸烟、吃东西、咳嗽、打喷嚏等。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存在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食品安全检查与自查第十五条定期对食品储存、销售、服务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十七条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九条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 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确保所有进货渠道合法、合规。
2. 对进货的食品进行严格查验,包括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3. 对查验合格的食品进行登记,记录相关信息,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
4. 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质量。
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对不同类型的食品进行分类储存,生食和熟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2. 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避免食品受潮、霉变。
3. 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使用。
4. 定期检查储存环境及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食品加工制作制度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且经过专业培训。
2.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 对加工制作工具、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4. 控制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温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确保食品熟透。
四、食品留样制度1. 对每批次加工制作的食品进行留样,确保食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2. 留样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保存,并标注留样日期、名称、数量等信息。
3. 留样时间不得少于保质期,且不少于48小时。
4. 定期对留样食品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小组,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评估。
2. 自查内容包括食品进货、储存、加工制作、留样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无死角。
3.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落实。
4. 定期对自查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 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 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
3. 培训方式可以采用授课、实操、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4.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对未达标的人员进行补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
12项餐饮管理制度

12项餐饮管理制度一、员工管理制度1. 用人规范制度:制定招聘、考核、晋升、薪酬等各方面的用人规范,明确员工的职责与权利,建立清晰的岗位职责和晋升通道,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
2. 培训管理制度:建立全面的员工培训体系,包括入职培训、技能培训、业务培训等,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3. 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公正、客观的绩效考核机制,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个人能力,激励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保障企业的长期发展。
4. 奖惩机制:建立明确的奖惩机制,对员工的出色表现给予及时奖励,对不良行为进行惩戒,保持企业内部秩序和员工的稳定性。
二、食品安全制度5.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渠道、采购标准、采购程序等,保证食材的新鲜、安全和卫生。
6.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食材分类、储存条件、保质期监控等,确保食材的保存效果和使用安全。
7. 食品加工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食品加工管理制度,包括工艺流程、卫生控制、操作规范等,提高食品制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8.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包括菜单设计、制作标准、服务流程等,保证食品销售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三、卫生管理制度9. 卫生检查制度:建立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包括设施设备的清洁、场所卫生的整理、员工卫生的保障等,确保餐厅的卫生状况达到标准。
10. 废弃物处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废弃物处理制度,包括垃圾分类、废弃油脂回收、餐具清洗消毒等,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服务质量管理制度11. 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建立快速、有效的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和意见,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12. 品牌形象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品牌形象管理制度,包括品牌定位、品牌建设、品牌推广等,提升餐饮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以上就是关于12项餐饮管理制度的详细介绍,这些制度涵盖了餐饮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对于提升餐饮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食品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十二项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措施。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十二项内容: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 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5.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食品安全检查制度1.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3. 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4. 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5. 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三、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 采购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 采购食品时,应核实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3. 采购的食品应进行质量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销售。
四、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食品储存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持食品的原有品质。
2. 食品储存应按照不同食品的特性,分类、分层次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 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杂物。
五、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 食品销售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 食品销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工作服、手部清洁。
六、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食品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酒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内容

酒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酒店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保障顾客的健康,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制度。
以下是酒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12项内容:1. 食品安全责任制:酒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酒店应当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评估和选择,确保采购的食品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3.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酒店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对食品的储存条件、方式和期限进行规范,确保食品的新鲜、卫生和质量。
4. 食品加工管理制度:酒店应当建立食品加工管理制度,对食品的加工过程、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规范,确保食品的加工质量和安全。
5.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酒店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对食品的销售方式、销售环境和销售人员进行规范,确保食品的销售安全和质量。
6.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酒店应当建立食品卫生检查制度,对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和销售环节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7.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酒店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个人卫生和培训情况进行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健康要求。
8.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酒店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责任和措施,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9.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酒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对食品的来源、质量检测结果和食品安全事故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0.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酒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1. 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制度:酒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制度,对食品的生产、采购、储存、加工和销售环节进行记录和追溯,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和质量安全。
12. 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制度:酒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制度,鼓励顾客和社会各界对酒店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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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中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
二、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违规行为:1、仪容仪表不符合卫生制度要求的。
2、进入工作间前,不按照制度进行的。
3、工作中,不注意个人卫生,不注意专用工具、用具卫生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的。
4、食品销售不坚持“先进先出”。
5、办公室人员或卫生监督员不按要求值班监督卫生执行情况的。
6、员工不按照卫生要求进行监督及执行,造成卫生达不到要求。
7、不用夹子售货,用手接触散装食品的。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据票。
统一按时间顺序装订建立《进货台帐》。
上述记录、票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批发经营户应当建立和使用电子台账,对进货检查验收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条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①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
②食品包装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否则,不得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八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否则,不得销售。
第九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一、目的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第二章管理规定一、成立应急组织1、应急组织是应急处置的执行机构,是应急处置的组织基础。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行使应急组织的职责。
2、单位负责人负责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各组织成员负责协调相关方具体实施应急响应措施,跟踪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所有组织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沟通信息,迅速组织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二、监测、预警及报告1、单位应加强对食品质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2、单位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三、充分识别紧急情况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有:1、因设备故障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2、突发的停电、停汽、停水等情况导致生产资源供应不上;3、原辅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严重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伤害;4、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5、国家产品标准或者进口国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6、由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预警表明单位产品可能存在严重安全危害;7、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8、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单位产品、声誉恶意造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9、其他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
四、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1、当有信息显示单位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负责人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负责人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应对不同的紧急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置:3、突发的设备故障或突然停电,停水使生产无法正常生产时,如果停产时间超过工艺规定时间,应对生产的产品进行隔离,并确定数量,做好标识然后,出处理.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则按照《符号品管理制度》执行.4、原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照成伤害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受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确定处置方式.若已经出厂的销售的产品则按照《食品管理召回制度》执行5、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或国家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时,应正确不合格的产品范围,采取销毁,召回等措施防止危害发生.若已经出厂销售的产品则按《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执行6、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单位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单位产品,声誉恶意造谣,照成恶劣社会影响.应急组织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对外进行澄清,尽量减少对公司的声誉的损害。
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单位应整理保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记录,并建立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管理制度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