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和扩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办法。
下面就该管理办法进行一下具体的描述。
一、预案的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并不断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预案编制流程,并按照流程进行编制。
预案编制要根据单位的生产特点和安全风险,明确预案编写的内容和要求,以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
二、预案的要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预案要分级、分类,针对不同等级的事故制定不同的应急预案。
同时,预案还要根据不同类型的事故,制定不同的应急措施和处置方案,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能够高效且准确。
三、预案的组织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单位要组建专门的事故应急管理小组,负责预案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该小组要具备应急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科学地指挥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同时,要建立起完善的预案管理制度,确保预案的定期修订和演练,以提高预案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四、预案的宣传和培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提出,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预案知识和应急措施。
同时,要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案理解能力,以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和处理。
五、预案的完善和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强调,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
预案要做到科学、详细、简明、操作方便,以提高预案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六、预案的监督和考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预案的监督和考核,对违反预案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同时,要对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确保预案的执行效果。
综上所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于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目的的应急预案工作。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指为处理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而规定确定的防范、预警、救援、处理措施,并明确各相关职责和处置程序的应急预案。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应本着“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综合施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本单位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总责,各级部门、单位、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分工负责。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与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办法相配套。
第二章预案编制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由本单位负责,根据本单位的特定情况,分别制定总体部署预案和专项预案。
第八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满足以下要求:(一)内容合理、有效,确保应急响应迅速、安全;(二)科学合理、可操作,确保防范和疏导措施有效;(三)明确相关职责和处置程序,确保责任明确、协调一致;(四)充分考虑应急预案执行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五)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符合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第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背景和预警要素的分析;(二)预案组织体系和应急响应的领导机构、工作机制等;(三)应急组织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四)应急设备设施和物资储备的配置;(五)信息报告、接处警和通信联络的机制;(六)事故处置的程序和措施;(七)人员疏散、转移和救护的方案;(八)事故影响区域的防护和隔离措施;(九)灾后恢复和重建的措施;(十)评估、演练和改进的机制。
第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一)明确编制工作组成员及其职责;(二)搜集、整理、分析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实际需求;(三)制定编制工作计划,并明确编制任务及工作时限;(四)拟订预案编制方案,并提请单位负责人审定;(五)根据编制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形成初稿;(六)邀请本单位、相关单位及行业专家对初稿进行评审;(七)组织内部员工广泛征求意见,解决争议问题;(八)对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形成修订稿;(九)修订稿上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备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88号令) 作者:来源:关注: 52792 时间:2016-06-11 17:01:0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2016年6月3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

应急预案的功能定位
《办法》解读
应急准备与事故预防的关系 事故预防是通过制订政策、规章、标准,加 强行业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或减 少事故发生。 应急准备规范的是应对事故的各种能力
应急预案不是单纯的救援措施、不是具体的救援方 案、更不是简单的制度汇编 1
应急预案的功能定位
《办法》解读
应急预案
编制 评审 公布 备案
主要内容
评估 修订
宣教 培训
1
应急预案的功能定位
《办法》解读
应急预案的编制
• • • • • • 成立编制小组——多方参与 开展风险评估和资源调查——切合实际 确定预案体系——依法依规、注重实效 编制应急预案——简明易记、好用管用 评审、征求意见——专家把关 签署公布——广而告之
1
目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解读
修订背景
• 应急预案工作的背景和重心发生变化
•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应急预案工作提 出了新的要求
• 一些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经验教训需 要汲取和改进
2
《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解读
修订过程
• • • • • 2013年开始,并于当年年底形成修订初稿; 2014年、2015年先后两次征求意见; 2015年12月,广泛征求意见; 2016年5月,法审会; 2016年6月3日正式发布。
应急处置的 行动指南
指导
应急救援
现场救援 方案
事故应对过程中 制定的处置方案
指挥
应 急 预 案 文 本 与 现 场 救 援 方 案 的 关 系
1
应急预案的功能定位
《办法》解读
应急预案内容与应急管理规章 制度的关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解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解读目录目录 .......................................................................................................................... - 1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 .......................................................... - 1 - 第一章总则 ................................................................................................... - 1 -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 - 2 -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 - 3 -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 - 3 -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 - 4 -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 - 6 - 第七章附则 ................................................................................................... - 6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 .......................................................... - 7 -一、背景与意义 ............................................................................................. - 7 -二、实施要点 ................................................................................................. - 7 -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是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进行管理和规范的文件。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不良影响。
因此,建立科学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于避免事故的发生、减少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包括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实施和更新等具体内容。
首先,在编制阶段,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在实施过程中,各级部门和相关企业要按照预案的内容和流程进行应急处置,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此外,还需要对预案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以便及时完善和更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相关单位提供了一套可操作的指导方针,可以使各级部门和企业在日常的生产安全工作中能够更加规范地进行预案管理和实施。
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也有助于减少事故发生时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因此,各级部门和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
新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88号令)及解读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 • • • • •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 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 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 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 预案备案登记表。 • 第二十九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 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 备案。 •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 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 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 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 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 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确定。 •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 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 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发布时间:2016-6-22 阅读次数:6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6月3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修订背景2009年3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对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及党中央、国务院对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原《办法》亟须修订完善。
(一)应急预案工作的背景和重心发生变化。
近年来,经过不断探索,应急预案的定位从补充应急管理制度向完善应急准备、规范应急处置转变,工作重心从解决预案有无向提升预案质量、发挥预案实效转变。
同时,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对简化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程序提出了要求。
为推动应急预案工作与时俱进,适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需要,有必要对原《办法》进行修订。
(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应急预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应急预案主体责任、政企应急预案衔接、应急预案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等文件对应急预案功能定位、编制程序、管理责任、预案衔接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应急预案应当体现先期处置、自救互救的特点,强调应急预案编制应当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并广泛征求意见,强化政企应急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突出应急预案的评估修订和动态管理。
而原《办法》已不适应新的要求,主要问题是重规范企业应急预案内容,轻规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重预案内容的全面性,轻应急预案内容的实用性;重规范企业内部各类应急预案衔接,轻政企应急预案衔接;重规范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轻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动态管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
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6月3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背景
2009年3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对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对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原《办法》亟需修订完善。
(一)应急预案工作的背景和重心发生变化。
近年来经过不断探索,应急预案的定位从补充应急管理制度向完善应急准备、规范应急处置转变,工作重心从解决预案有无向提升预案质量、发挥预案实效转变。
同时,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对简化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程序提出了要求。
为推动应急预案工作与时俱进,适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需要,有必要对原《办法》进行修订。
(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应急预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应急预案主体责任、
政企应急预案衔接、应急预案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应急预案功能定位、编制程序、管理责任、预案衔接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应急预案应当体现先期处置、自救互救的特点,强调应急预案编制应当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并广泛征求意见,强化政企应急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突出应急预案的评估修订和动态管理。
而原《办法》已不适应新的要求,主要问题是重规范企业应急预案内容,轻规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重预案内容的全面性,轻应急预案内容的实用性;重规范企业内部各类应急预案衔接,轻政企应急预案衔接;重规范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轻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动态管理。
因此,需要通过修订原《办法》补充和细化相关具体要求。
(三)一些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经验教训需要通过《办法》汲取和改进。
根据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导致事故发生和扩大的原因之一,就是瑞海公司应急预案流于形式,应急处置力量、装备严重缺乏,不具备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
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近年来
一些部门和企业采取了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等措施,指引从业人员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阻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这些措施有利于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有必要通过修订《办法》加以推广和实施。
三、修订过程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前期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2013年开始着手对原《办法》进行修订,并于当年年底形成修订初稿;2014年、2015年先后两次征求了全国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部分中央企业的意见;2015年1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在政府网站发布修订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并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2016年5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组织召开《办法》修订法审会;经反复研究、协商和修改,《办法(修订送审稿)》逐步成熟完善,2016年6月3日正式发布。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办法》总共包括7章、48条,比原《办法》增加了9条。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扩大了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
当前,应急预案工作重心已向推动企业提升预案质量、发挥预案实效、实现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方面转变。
为此,在适用范围增加“宣传、教育、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同时在管理原则中增加“动态管理”环节,以强化应急预案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应急预案工作的主体责任,解决预案工作在企业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分管负责人的应急预案工作职责。
(三)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
结合应急预案优化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应急预案编制原则,突出以应急处置为核心;不再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专项预案作强制要求,简化各类预案内容,以推进应急预案简明化,解决企业预案上下一般粗、内容重复等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近年来的实践表明,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是提升第一时间应急处置效果的重要措施,因此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处置卡的规定。
(四)调整了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
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增加了成立编制小组、编制应急预案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条款;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应急预案衔接的规定,增加了预案衔接、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征求意见和公布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取消了应急预案评审必须邀请预案管理部门参加的强制性规定;为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预案多头备案、审查过多、跨区域企业预案备案主体不明等问题,防止应急预案备案作为前置审批,结合工作实际将备案主体调整为主管的负有安
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备案方式明确为告知性备案,增加了备案时限要求,并界定了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主体。
(五)加强了应急预案实施。
为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删除了原《办法》“三年一修订”的强制性规定,增加了预案定期评估和发生事故后及时评估总结,以及法定情况出现时强制修订的制度。
(六)调整了相应法律责任。
依照《安全生产法》关于应急预案处罚相关规定,在第五章“监督管理”中将应急预案纳入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的必要内容;在第六章“法律责任”中增加了应急预案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细化执法标准和内容,明确执法权限。
五、认真做好《办法》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局要依据《办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修订《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预案备案范围,强化应急预案管理。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局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作用,协调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落实应急预案监管责任,推动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制修订和备案工作,切实提高应急预案质量。
三是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组织开展好《办法》的宣贯培训工作,将《办法》各项规定,宣贯到各级相关安全监管人员以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四是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加强检查督查,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督促企业落实应急预案编制、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办法》各项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切实发挥应急预案牵引应急准备、指导应急救援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