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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计算

建筑高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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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2: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层的高度。

3: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4: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度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

(三者必需同时满足)否则,应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该建筑的建筑高度。

5: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可不计算建筑高度。

6: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空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
1: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址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
2: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3: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建筑高度计算参照哪些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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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计算参照哪些规范建筑高度计算应该参照哪些规范?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建筑高度计算参照哪些规范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从消防分类的角度应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的第1.0.2条,从规划控制的角度应参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一2005的第4.3.1、4.3.2条.参考条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的第1.0.2条:注:1 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局部突出屋顶的嘹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一2005的第4.3.1、4.3.2条:4.3.1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1、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2、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3、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4、当建筑处在本通则第1章第1.0.3条第8款所指的保护规划区内。

注:建筑高度控制尚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

4.3.2 建筑高度控制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2、非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人建筑高度内:1)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2)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3)空调冷却塔等设备。

建筑高度的两种不同计算方法

建筑高度的两种不同计算方法

建筑高度的两种不同计算方法1.绝对高度计算方法:绝对高度是指建筑物从地面到最高点的垂直高度。

这种计算方法通常用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中,并被广泛应用于计算建筑物的高度。

a.建筑物高度的测量方法:为了确定建筑物的高度,可以使用不同的工具和技术:-建筑测量仪器:例如全站仪、激光测距仪等。

-GPS技术:通过使用全球定位系统,可以确定建筑物的地理坐标,通过差值计算得到建筑物高度。

-气象气球:用气球携带高度计等仪器上升到建筑物附近,并获取其高度。

b.建筑物高度的应用范围:绝对高度计算方法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建筑物的尺寸、结构和规模,从而对建筑物的用途和功能进行评估和规划。

这种方法常用于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以便确保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的协调一致。

2.海拔高度计算方法:海拔高度是指建筑物最高点相对于海平面的高度。

该计算方法通常在地理、气象和航空领域中使用,并广泛应用于地图绘制和飞行导航等领域。

a.海拔高度的测量方法:为了确定建筑物的海拔高度,可以使用以下方法:-全球定位系统(GPS):通过接收卫星信号,GPS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定位,可以测量建筑物所在位置的海拔高度。

-气压计:通过测量大气压力的变化来计算海拔高度。

-雷达测高仪:使用雷达波束测量等方法来测量物体的高度。

b.海拔高度的应用范围:海拔高度具有重要的地理和气象意义,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地势高低、气候分布和地理特征。

对于航空、航海和登山等活动,知道建筑物的海拔高度可以帮助导航和路径规划。

综上所述,建筑物的高度可以通过绝对高度和海拔高度两种方法进行计算。

绝对高度用于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而海拔高度则主要用于地理、气象和航空领域。

这两种方法都对我们了解和评估建筑物的高度和地理位置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

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

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一)建筑高度的计算方法1、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坡屋面坡度应不小于3%,否则按平屋面处理),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如图2-3-4所示),即建筑高度H=H1+H2/2。

图2-3-4 坡屋面建筑剖面示意图2、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如图2-3-5所示)。

图2-3-5 平屋面建筑剖面示意图3、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如图2-3-6所示)。

图2-3-6 多种形式屋面建筑剖面示意图4、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

否则,应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该建筑的建筑高度(如图2-3-7所示)。

图2-3-7 台阶式地坪建筑剖面示意图5、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如图2-3-8所示)。

图2-3-8 局部突出屋顶的辅助用房建筑剖面示意图6、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 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如图2-3-9.1所示)。

图2-3-9.1 建筑高度计算—住宅建筑剖面示意图(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空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如图2-3-9.2所示):1、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2、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3、建筑屋顶上凸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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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高建高层计与筑数6.1 建筑高度建筑高度指自建筑物散水外缘处的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最高部分的垂直高度。

但下列情况不计入建筑控制高度:6.1.1 屋顶突出物的高度在9米以内,且其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建筑物标准层建筑面积的八分之一者。

6.1.2 实心女儿墙高度自墙顶往下小于1.5米者;6.1.3 建筑物屋顶另加构架但不设围合外墙者,构架部分不计入高度。

6.1.4 出檐式平屋顶的建筑高度具有出檐式平屋顶的建筑,其高度为自基地室外地坪起至檐口底面止。

6.1.5 坡屋顶建筑高度坡屋顶建筑物当屋面坡度超过四十五度(含四十五度)时,建筑高度自基地室外地坪至坡屋顶的的二分之一为止;当小于四十五度时,按6.1.9条规定计算。

6.1.6 场地前道路标高与场地地坪高度不同的建筑高度当场地前道路标高与场地地坪高度不同时,建筑物高度视下述不同情况分别计算:当进行景观和建筑物结构的规划控制时,建筑物高度仍以场地地坪标高为准计算;当进行消防扑救控制时,如路面标高高于场地地坪标高时,则以路面标高为准计算;当建筑物前后立面高度不同时,规划控制高度按建筑物的主出入口中的一面计算,而消防控制则按扑救登高一面计算。

6.1.7 建筑群高度限制建筑群高度限制指一组互相邻近的建筑物中最低与最高建筑物高度的幅度。

建筑群限高指对其中最高建筑物的高度限制。

6.1.8 一栋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体量建筑组合的建筑高度一栋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体量的建筑组合,其建筑物高度以最高体量的高度计算;6.1.9 特殊造型的建筑高度特殊造型的建筑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6.1.9.1 薄壳结构与波浪形结构屋顶,建筑物高度自场地地坪至薄壳顶高或波顶高;6.1.9.2 屋面为球形拱顶,建筑物高度自场地地坪至拱顶最高处;6.1.10 半地下室高出地面的高度半地下室高出地面的高度为由散水边缘处的室外地坪标高至半地下室顶板。

6.2 建筑层数计算6.2.1 建筑层数的计算,应按2.1.16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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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高建高层计与筑数1 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嘹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2 建筑层数的计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

住宅顶部为2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其他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6.1 建筑高度建筑高度指自建筑物散水外缘处的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最高部分的垂直高度。

但下列情况不计入建筑控制高度:6.1.1 屋顶突出物的高度在9米以内,且其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建筑物标准层建筑面积的八分之一者。

6.1.2 实心女儿墙高度自墙顶往下小于1.5米者;6.1.3 建筑物屋顶另加构架但不设围合外墙者,构架部分不计入高度。

6.1.4 出檐式平屋顶的建筑高度具有出檐式平屋顶的建筑,其高度为自基地室外地坪起至檐口底面止。

6.1.5 坡屋顶建筑高度坡屋顶建筑物当屋面坡度超过四十五度(含四十五度)时,建筑高度自基地室外地坪至坡屋顶的的二分之一为止;当小于四十五度时,按6.1.9条规定计算。

6.1.6 场地前道路标高与场地地坪高度不同的建筑高度当场地前道路标高与场地地坪高度不同时,建筑物高度视下述不同情况分别计算:当进行景观和建筑物结构的规划控制时,建筑物高度仍以场地地坪标高为准计算;当进行消防扑救控制时,如路面标高高于场地地坪标高时,则以路面标高为准计算;当建筑物前后立面高度不同时,规划控制高度按建筑物的主出入口中的一面计算,而消防控制则按扑救登高一面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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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计算l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修订版)建筑高度为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女儿墙顶部或檐口的高度。

屋顶上的了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内,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m者,不计入层数内。

l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3)2.3.1.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风景区附近的建筑物、在航线控制高度以内的建筑物,其高度系指建筑物的最高点,包括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烟囱等。

2.3.2在上条所指地区以外的一般地区。

其建筑高度,平顶房屋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女儿墙高度计算。

坡顶房屋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屋檐或屋脊的平均高度汁算。

屋顶上的附属物,如电梯问、楼梯间、水箱、烟囱等。

其总面积不超过屋顶面积的25%、高度不超过4m的不计入高度之内。

2.3.3特殊体形的建筑顶层设有景观构筑物或设有其他辅助设施的建筑高度的汁算,应由当地主管主管部门确定。

2.3.4消防要求的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地坪到其屋顶面或檐口的高度;2.3.5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部门对净空的有关要求。

《通则》4.3 建筑高度控制4.3.1 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1 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2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3 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4 当建筑处在本通则第1章第1.0.3条第8款所指的保护规划区内(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按国家或地方制定的保护规划和有关条例进行。

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建规》关于建筑高度的计算规定为: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了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高度内。

《高规》关于建筑高度的计算规定为: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沿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

《通则》关于建筑高度的计算规定为:平屋面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面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不计算建筑高度的局部突出屋面的楼电梯间,水箱间等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比例不超过1/4。

设计中应注意的是1、不能将消防设计中的建筑高度计算与规划设计中的建筑高度计算混淆,一般意义上,消防设计专篇中描述的建筑高度应为消防设计建筑高度,平屋面计算到建筑面层。

报领规证,以及其他手续,施工图建筑说明中的建筑高度指规划设计建筑高度,平屋面计算至女儿墙顶。

2、消防设计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计算,不能省略为室外地面到屋面结构板面高度,屋顶平面中标注结构板面标高时应注意核查建筑高度的数值。

当屋面找坡时,可以按建筑面层找坡最低点计算高度。

3、应该注意不计算建筑高度的局部突出屋面的楼电梯间,水箱间等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比例不超过1/4。

坡屋面直接落地,坡屋顶中设有使用夹层的情况下,一般按最上层楼板面与坡屋面交点到室外地面高度来计算消防建筑高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1.0.3条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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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1日照时间计算起点底层窗台面(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下面列一个某地区规划部门的日照高度计算供参考:
7、建筑高度计算
在计算建筑间距时,建筑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屋面建筑:挑檐屋面自室外出入口地坪标高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有女儿墙的屋面,自室外出入口地坪标高算至女儿墙顶。
难点:理解陵墓规划思想与布局设计手法;
第四章宗教建筑(6学时)
一、宗教及其建筑演变
二、寺庙祠观实例分析
1)佛教寺院
2)道教祠观
3)伊斯兰教礼拜寺
重点:了解中国古代宗教建筑的基本类型、主要特色、实例特征;
难点:理解佛教建筑类型逐步中国化的原因与衍变过程;
三、佛塔与经幢
重点:了解佛塔与经幢的基本类型、主要特色、实例特征;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2: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
【日照建筑高度计算】:按当地规划部门规定。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2.0.18日照间距系数: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学分:4.5学分学时:72学时理论学时:64学时实验学时:8学时
教学对象:建筑学专业
先修课程:建筑设计基础、公共建筑设计原理等
教学目的
本课程是建筑学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理论课(必修课,考试科目),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中国建筑发展的基本过程和成就,掌握不同类型、不同时期、地域建筑的风格特征。培养学生分析、评价建筑的能力,为后一步的理论学习和建筑设计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重点:了解元明清建筑特色;
难点:区分明代与清代建筑特点;
第二章城市建设(4学时)
一、概说
二、中国古代城市规划与发展
三、中、西方古代城市规划的比较
四、中国古代都城建设与地方城市建设的实例
重点:了解中国古代城市规划与发展,认识代表性实例;
难点:理解城市规划与发展机制与设计思想
第三章宫殿、坛庙、陵墓(8学时)
二、奴隶社会建筑(公元前21世纪~前476年)
重点:了解夏商西周春秋建筑特点及技术进步。
三、元前589年)
重点:了解战国至南北朝建筑特色;
四、封建社会中期建筑(隋至宋581年~1279年)
重点:了解隋至宋建筑特色;
难点:宋代材份制度特点;
五、封建社会后期建筑(元、明、清1271年~1911年)
【消防建筑高度计算】:(简记:坡屋面算到檐口,平屋面算到屋面面层。多种形式屋面按最大值)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0.2条-注1: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教学内容
第一篇中国古代建筑部分(46学时)
绪论:中国古代建筑的特征(4学时)
重点:了解中国古代建筑的多样性、木构架的特色、单体建筑的构成、建筑群的组成特征等;
难点:工官制度
第一章古代建筑发展概况(6学时)
一、原始社会建筑(六、七千年前~公元前21世纪)
重点:了解中国古代建筑起源的多元化;
难点:理解各地区不同地域文化背景下的文化遗址特征;
1.当建筑位于文物、建筑保护区、建筑控制区时,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均应计入建筑高度。
2.有净空要求的控制区:比如航空限高要计算至最高点。含避雷针等
《中国建筑史》教学大纲
英文名称:History of Chinese Architecture
教学要求
讲课为主,幻灯、录像等传统教学手段和CAI教学手段为辅,课堂教学注重对基本史实和影响因素的描述和分析,幻灯、录像、多媒体教学强调建筑历史形化特征和相关建筑设计内容。
要求学生预习、复习教材并阅读、归纳其他相关材料,扩大知识面,增加理解能力。
考试以闭卷为主(70%),着重检查对基本线索和事实的掌握情况和认识程度,并考察学生理解和灵活运用史实知识解决实际的能力。平时作业成绩20%,实验成绩10%。
(2)坡屋面建筑:层面坡度小于45°(含45°)的,自室外出入口地坪标高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
坡度大于45°,自室外出入口地坪标高算至屋脊顶。
(3)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其高度在6m以内,水平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建筑面积1/8的,不计入建筑高度。
【其它建筑高度计算】:
难点:理解塔逐步中国化的衍变过程;
第五章住宅与聚落(4学时)
一、概说
1)住宅型制演变
2)住宅构筑类型
二、实例
重点:分析中国住宅型制演变与住宅构筑类型;
难点:理解、掌握各地区不同建筑类型特征及其产生原因;
第六章园林与风景建设(4学时)
一、概说
二、明清皇家苑囿
三、明清江南私家园林
四、风景建设
重点:了解明清皇家苑囿和江南私家园林基本特征,风景建设的基本规律;
专题二、大木作
专题三、墙壁
专题四、屋顶
专题五、小木作
专题六、彩画
重点:分析中国古代木构建筑详部做法特征
难点:古代建筑术语的解释与理解;
第二篇近代中国建筑(12学时)
专题一、近代中国建筑发展概况(4学时)
难点:分析、理解中国古代造园思想及基本处理手法;
第七章建筑意匠(4学时)
一、营造活动中的观念形态
二、选址与布局
三、审美与建筑设计
重点:分析中国古代建筑处理选址与布局的基本手法;
难点:理解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活动中的观念形态及其审美与建筑设计;
第八章古代木构建筑的特征与详部演变(6学时)
专题一、台基、踏道、栏杆、铺地
一、宫殿
1)中国古代宫殿建筑的发展阶段
2)中国古代宫殿考的型制与实例
重点:了解宫殿的代表性实例
难点:理解宫殿布局原则与设计思想;
二、坛庙
1)坛庙建筑的内容
2)实例分析
重点:了解坛庙的代表性实例
难点:理解坛庙的类型及其产生机制与设计思想;
三、陵墓
1)陵墓的演变与形制组成
2)实例分析
重点:了解陵墓的代表性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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