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杆支护管理规定(最新版)
锚杆支护

第二章锚杆支护技术管理第一节总则第1条锚杆、锚喷支护(以下简称锚杆支护)是煤矿井巷工程一种重要的支护形式,它以快速、主动、有效的支护特性已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并对加快巷道支护改革,提高支护效果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快锚杆支护的推广应用,提高矿井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锚杆的种类根据新汶矿区开采的实际情况,规定允许使用的锚杆种类包括以下七种:1、等强全螺纹树脂锚杆(牌号:KMG335);2、等强全螺纹细牙高预紧力锚杆(牌号:KMG400、KMG500);3、无纵肋螺纹钢式树脂锚杆(牌号:KMG400、KMG500),适用于埋深大于600米的巷道;4、高强度高韧性抗冲击锚杆(牌号:KMG600),适用于埋深大于800米及地压较大的巷道。
5、缝管锚杆(只限于回采巷道护帮或断层破碎带临时支护);6、水力膨胀式管子锚杆;7、玻璃钢锚杆(允许在使用时间较短的,围岩稳定的切眼两帮及条件适宜的煤帮使用);8、经集团公司鉴定并经专业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新型锚杆。
第3条锚杆的锚固方式1、端锚:树脂锚固段长度≥350mm。
2、加长锚:树脂锚固段长度≥700mm。
3、全锚:树脂锚固段长度≥锚深的80%;水泥锚固段长度为锚深的100%。
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加长锚;Ⅲ~Ⅴ类煤巷顶板和深部全岩巷道严禁使用端锚。
第4条锚杆支护材料规格、性能1、树脂锚杆金属杆体及其附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MT146.2-2002要求。
2、等强全螺纹树脂锚杆技术性能规定见下表(表一)。
表一3、等强全螺纹细牙高预紧力锚杆技术性能规定见下表(表二)表二4、无纵肋螺纹钢式树脂锚杆技术性能规定见下表(表三)表三5、高强度高韧性抗冲击锚杆技术性能规定见下表(表四)注:1)、无纵肋螺纹钢式树脂锚杆及高强度高韧性抗冲击锚杆成品杆体实验要求:a、除做屈服载荷实验外,应在杆体滚压螺纹部做抗弯试验。
b、抗弯试验要求:杆体直径的3倍为弯芯直径,按弯芯直径对杆体螺纹部进行弯曲实验,要求弯曲90°时,受弯部位不得脆断。
锚杆的支护技术管理规定

²华恒公司锚杆支护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锚杆、锚喷支护(以下简称锚杆支护)是煤矿井巷工程一种重要的支护形式,它以快速、主动、有效的支护特性已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并对加快巷道支护改革,提高支护效果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快锚杆支护的推广应用,提高矿井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锚杆的种类根据新汶矿区开采的实际情况,规定允许使用的锚杆种类包括以下五种:(1)金属全螺纹(20MnSi、KMG335)钢等强锚杆;(2)金属管缝式锚杆(只限于回采苍道护帮或断层破碎带临时支护);(3)金属水力膨胀式管子锚杆;(4)螺纹钢高强锚杆(KMG450、KMG500、KMG600),适用于埋深大于600米的巷道;(5)玻璃钢锚杆(允许在使用时间较短的,围岩稳定的切眼两帮及条件适宜的煤帮使用);(6)经集团公司监定并经专业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新型锚杆。
3、锚杆的锚固方式(1)端锚:树脂锚固段长度》350mm。
(2)加长锚:树脂锚固段长度》700mm。
(3)全锚:树脂锚固段长度》锚深的80%;水泥锚固段长度为锚深的100%。
煤层巷道顶板及深部全岩巷道大力推广全锚;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加长锚;Ⅲ~Ⅴ类煤巷顶板及深部全岩巷道严禁使用端锚。
4、锚杆支护材料(1)树脂锚杆金属杆体及其附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MT146.2—2002要求表一 全螺纹等强锚杆技术性能规定见下表表二 锚杆支护材料中热轧矿用锚杆钢筋力学性能表:牌号 屈服强度(MPa ) 抗拉强度(MPa )延伸率(% KMG335 ≥335 ≥490 ≥15 KMG450 ≥450 ≥640 ≥15 KMG500 ≥500 ≥660 ≥15 KMG600≥600≥815≥15材质:20MnSi规格 公称直径(mm ) 公称面积(mm ) 截屈服载荷(KN ) 抗拉载荷(KN ) 重量(Kg/m ) 延伸率(%) 螺距 (mm ) Φ16 16±0.1 201.06 ≥69 ≥100 1.6 ≥15 10±0.2 Φ18 18±0.1 254.47 ≥87 ≥126 2.0 ≥15 12±0.2 Φ20 20±0.1 314.16 ≥108 ≥156 2.5 ≥15 12±0.2 Φ22 22±0.1 380.13 ≥131 ≥189 3.0 ≥15 12±0.2 Φ25 25±0.1490.87≥169≥245 3.9≥1512±0.2表三材质:KMG500规格公称直径(mm)公称直径(mm)公称直径(mm)公称直径(mm)公称直径(mm)公称直径(mm)公称直径(mm)Φ20 20.1±0.2Φ22 16±0.1Φ25 16±0.1表四(2)管缝式锚杆(带倒楔)材质:Q235冷钢板。
锚杆支护管理规定

锚杆支护管理规定一、制定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锚杆支护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性,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建筑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进行锚杆支护工程的相关人员和相关工程项目。
三、管理标准1. 锚杆支护方案的编制1.工程项目需要进行锚杆支护时,相关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编制锚杆支护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项目的背景和要求;–锚杆支护工程的设计图纸、施工工艺和施工顺序;–杆材、固结剂和施工设备、工具的选用;–锚杆支护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2.锚杆支护方案应经过企业法务部门的审核,获得相关批准文件后方可施工。
2. 施工人员的资质要求1.进行锚杆支护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证书。
2.施工人员应经过企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锚杆支护工程。
3. 杆材、固结剂的选用和质量控制1.杆材和固结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经过企业质量检测部门的抽检合格方可使用。
2.施工人员应按照正式的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杆材和固结剂的选用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合格的杆材和固结剂应妥善保管,避免受潮、变形等不良影响。
4. 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安全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保持通道畅通,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绳索、工地围栏等。
3.施工人员应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5. 工程质量验收1.锚杆支护工程完工后,应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验收应由相关负责人组织进行,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2.工程质量验收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四、考核标准1. 锚杆支护方案的审核1.锚杆支护方案应按时提交企业法务部门进行审核,不得拖延工期。
2023年锚杆支护管理规定

2023年锚杆支护管理规定____年锚杆支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锚杆支护工作,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行锚杆支护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锚杆支护工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锚杆支护工程应进行合理的设计,保证设计方案合理、稳定和可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和指导锚杆支护工程的施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才能承担锚杆支护工程的施工任务。
第七条管理部门应进行锚杆支护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符合规定。
第八条锚杆支护工程的质量检验应按照国家相关检验标准进行,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九条锚杆支护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条锚杆工程设计应考虑施工条件、地质条件和工程要求,确保设计方案可行。
第十一条锚杆工程设计应根据不同工程的特点和需求,采取合适的锚杆类型和布置方式。
第十二条锚固点的设计要满足相应的要求,确保锚固点的稳定和牢固。
第十三条锚杆工程设计应考虑锚杆的材料、直径、长度和预埋深度等因素,确保锚杆机械性能满足要求。
第十四条锚杆支护工程的设计要对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进行合理评估和预测,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治。
第三章施工要求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人员,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施工过程中应对锚杆的质量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锚杆的安装质量。
第十八条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确保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施工记录和档案,对施工过程进行记录和备份。
第四章监理要求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对锚杆支护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定。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锚杆支护管理规定

锚杆支护管理规定锚杆支护是一种常见的地下工程支护方法,广泛应用于地铁、隧道和矿山等领域。
为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需要有相关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份2000字的锚杆支护管理规定。
一、总则1. 本规定是为了规范锚杆支护施工活动,确保施工质量,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锚杆支护的工程项目。
二、施工准备1. 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书,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2. 施工前,应检查锚杆、锚杆夹具等材料和工具的质量,并做好记录。
3. 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进行详细的勘探和测量,并做好标记。
三、施工人员1. 承担锚杆支护作业的工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2. 施工作业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不得使用无培训和没有经验的人员。
四、施工工艺1. 施工前,必须对锚杆的质量进行检查,确保锚杆符合要求。
2. 施工前,应清理和净化锚孔,确保孔壁光洁无杂物。
3.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锚杆的布设,锚杆之间的间距和锚杆与锚杆夹具之间的间距必须符合要求。
4. 施工过程中,要定期检查锚杆的紧固情况,及时调整,确保锚杆牢固可靠。
五、安全措施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专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安全。
2.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网、安全帽、防护鞋等。
3.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安全规定。
4. 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六、质量控制1.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2. 施工中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3. 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七、施工记录1. 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详细的施工记录,包括施工人员、施工时间、施工进度等。
2. 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必须详细记录,为后续施工提供参考。
八、施工监督1. 施工过程必须由专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规定进行。
锚杆支护技术管理规定

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一矿锚杆支护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锚杆(索)、锚喷支护是煤矿井巷工程的一种主要支护形式,它以快速、主动、有效的支护特性已得到广泛应用,对加快巷道支护改革,提高支护效果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锚杆支护技术,提高支护质量、保证安全施工,根据《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煤矿锚杆支护技术规范》和《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要求,结合国投哈密一矿井巷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锚杆支护设计原则锚杆支护设计一般程序为:地质力学评估—初始设计—实施设计—矿压观测—修改初始设计,五个步骤。
(1)地质力学评估:调查评估巷道生产技术和地质条件以及围岩地质力学参数,对巷道所处围岩稳定性进行分类。
(2)初始设计:根据巷道施工技术条件和地质条件、相似条件下矿压显现规律和围岩变形特点,围岩的岩性、节理和层理的发育程度等,采用工程类比法(必要时结合监控量测法和理论验算法),提出巷道基本支护形式、确定主要支护参数,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校核,形成初始设计。
(3)实施设计:根据初始设计编制掘进作业规程,严格按初始设计及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施工。
(4)矿压观测:前期施工过程中要进行质量监测和矿压观测,验证支护参数的合理性、支护设计的正确性,并及时反馈支护信息,为修改初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5)修改设计:根据反馈的支护信息,对初始设计进行修改。
根据修改完善后的支护设计补充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支护效果。
第三条锚杆的锚固方式(1)端头锚固:树脂锚固段长度不大于钻孔长度的1/3,一般为200~250mm;(2)全长锚固:树脂锚固段长度不小于钻孔长度的90%;(3)加长锚固:树脂锚固段长度介于端头锚固和全长锚固之间。
第四条巷道围岩分级及稳定性分类(1)围岩级别的划分,根据岩石坚硬性、岩体完整性、结构面特征、地下水和地应力状况等因素确定。
(见附表A)(2)巷道岩层稳定性分为5类,即Ⅰ类:强稳定;Ⅱ类:稳定;Ⅲ类:中等稳定;Ⅳ类:弱稳定;Ⅴ类:不稳定。
关于锚杆、锚网、锚索的支护管理规定

关于锚杆、锚网和锚索支护的管理规定一、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包括硐室和水仓掘进施工)应根据顶板及围岩的实际情况采用锚杆、锚梁、锚网或锚索的方式进行支护。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现场查看同意后方准进行砌墙或发碹支护,否则公司一概不予验收工程进尺。
二、锚杆、锚网和锚索的布置方式、操作方法与安装质量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要求执行。
凡布置方式与安装质量与《作业规程》不符的,视为报废,处罚施工人员100元/根,并重新按要求布置。
三、锚杆支护必须到工作面迎头,打前进炮眼时最前一组锚杆距工作面迎头不能超过0.2m;放炮后(出渣时)最前一组锚杆距工作面迎头不能超过 1.2m。
否则视为欠顶,处罚安全监督员和班长100元/根。
四、锚杆眼应做到当班眼当班锚,即打一组眼,锚一组眼,并扭紧固定牢靠。
否则视为欠顶,处罚100元/根。
五、锚杆和锚梁一旦上好后严禁再松开,如确实需要重新挂锚网支护的,必须重新打眼,布设锚杆、锚网及锚梁。
否则视为欠顶,处罚安全监督员和班长100元/根。
六、每班施工前必须对掘进头前五组锚杆重新检查并扭紧,否则对螺丝松动的锚杆视为欠顶,处罚安全监督员和班长100元/根。
七、掘进头打前进炮眼前,必须先打锚杆眼并将锚杆、锚梁(含帮壁锚杆)按要求安装到位。
否则视为欠顶,处罚当班安全监督员和班长100元/根。
八、如职工在接班时发现上一班作业区域内未安装锚杆而直接放了前进炮的,监督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将人员带出井口。
经核查属实的,当班人员工资由上一班班长和监督员两人全部承担(120元/人)。
如已发现上述现象,而监督员仍通知继续上班作业的,处罚当班安全监督员150元;九、如果发现上述第八条情况属实而未兑现当班人员工资的,公司将直接从责任区矿长工资中扣出发放,并对责任区矿长处罚100元。
十、为了防止锚杆胶失效,影响锚杆质量,公司中心仓库每星期最多只能采购2000只锚杆胶,由各矿按需领用,领完才能进货;各矿库存不得超过二天的用量,否则不准到公司中心仓库领胶。
锚杆支护管理规定

锚杆支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安全,规范锚杆支护管理工作,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员工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部涉及锚杆支护工程的施工项目,包含建筑、地铁、隧道、矿井等项目。
第三条:锚杆支护是指采用锚杆的固定力学原理进行地下工程支护的方法,以加添地下工程的稳定性和承载本领。
第二章锚杆支护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施工前,需指定专员负责锚杆支护的管理和实施,为每个项目明确责任。
第五条:项目专员需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包含施工工艺、料子选型、设备配置、施工组织等内容,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六条:施工前,需进行现场调查和勘察,评估地质情况、水文环境和开挖范围等,并订立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三章锚杆支护施工的施工技术要求第七条:锚杆的料子和规格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确保质量可靠。
第八条:施工时,应依照设计要求进行锚杆的定位,并严格遵守施工方案中的要求。
第九条:锚杆支护施工中,应对周边环境进行有效的监测,并依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业操作人员和必需的施工设备,并保证施工人员具有相关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四章锚杆支护施工质量掌控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应依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质量掌控,确保锚杆的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需要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提出解决方案,保证施工质量。
第十四条:施工完成后,需组织相关部门对锚杆支护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章施工期间安全措施第十五条:施工前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识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必需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伤亡和资产损失。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配备草图明确的逃命通道,并依据施工进展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八条: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情况应立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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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杆支护管理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锚杆支护管理规定(最新版)
为进一步加强锚杆支护质量管理,提高巷道支护的可靠性,保障生产安全,实施锚杆支护设计、施工、监测闭环管理,杜绝隐蔽工程,特制定锚杆支护管理办法。
1职责界定
1.1领导职责:
(1)总经理对锚杆支护管理体系负总责。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不同地质条件下锚网梁索支护参数进行研究、会审选择合理的支护参数,对支护质量负技术责任。
(3)掘进副总对锚杆支护技术培训、支护设计、现场质量检测、锚杆支护设计修改完善负责。
1.2部门职责
(1)生产技术部职责
①负责锚杆支护设计、设计校核、论证及修改工作。
②负责锚杆支护材料的动态抽检和定期试验以及存档记录工作。
③负责锚杆支护施工工艺、质量检测及巷道监测等技术培训工作。
④负责建立锚杆支护技术档案,抽查锚杆支护施工质量,监督检查检测仪器的安装及使用工作,收集分析处理各种监测数据,确定合理的支护参数。
定期出《锚杆支护简报》。
⑤负责做好地质预报工作,做好巷道顶板岩层钻孔收集、观测及分析工作。
⑥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检查施工单位锚杆(索)施工台帐,督促指导施工单位锚杆支护的日常工作。
(2)安全监察部职责
①负责全矿锚杆支护巷道施工质量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
②负责对安监员业务培训、支护设计审查、措施的学习贯彻工作,监督检查措施整改落实情况。
③安监员对锚杆支护施工过程现场监督检查验收。
(3)施工队职责
①施工单位对锚杆支护技术管理、业务培训、现场施工管理、监督检查等负责。
②掘进队对施工巷道及其生产系统以内巷道锚杆支护施工质量、检查、监控、整改、加固等负责。
③当班对本班锚杆支护施工质量终身负责。
1.3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职责
(1)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锚杆支护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完善、落实锚杆支护施工质量监测及验收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考核机制,审查锚杆支护记录台帐。
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2)技术负责人负责全区锚杆支护技术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人做好本单位锚杆支护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技术员负责本队顶板离层仪的安装、巷道位移测站的建立及数据采集。
负责锚杆支护日检记录整理和存档工作,按规定做锚杆拉拔力试验。
(3)队长对本队锚杆支护施工质量负责,严格执行锚杆支护管理
规定,建立健全本队小班管理考核制度,监督检查小班施工质量;对所施工巷道及沿途巷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负责锚杆检测仪器的使用和保管。
(4)班长对当班锚杆支护施工质量负责,认真执行作业规程及措施规定,完工后对当班施工的锚杆在M型钢带上喷号留名,对当班施工的锚索在托盘上喷号,对当班锚杆(索)施工质量终身负责。
(5)当班安监员认真巡查施工巷道及沿途巷道锚杆支护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处理。
当班安监员对本班锚杆、锚索施工质量负责,必须对当班的锚杆锚索安装角度、间排距、外露长度、锚杆扭矩等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责令重新施工。
对当班锚索施工进行全过程监控,并签字验收。
2质量控制与监督流程
具体内容见附件11《锚杆支护质量控制与监督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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