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定向发行认购股票附条件生效协议(新三板开户的自然人投资者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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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三板市场特定股份认购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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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新三板市场特定股份认购协议模板本合同目录一览1. 认购协议的订立1.1 订立依据1.2 双方主体资格1.3 协议的生效条件1.4 协议的生效时间2. 股份认购2.1 认购股份的数量2.2 认购价格2.3 认购支付方式2.4 股份的交付及登记3. 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3.1 投资者的权利3.2 投资者的义务4. 公司的权利与义务4.1 公司的权利4.2 公司的义务5.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5.1 变更条件5.2 解除条件6. 违约责任6.1 违约行为6.2 违约责任7. 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7.2 争议解决机构8.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8.1 解除条件8.2 终止条件9. 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例外情况10. 适用法律10.1 协议的签订地法律10.2 协议的适用法律11. 其他条款11.1 通知与送达11.2 合同的附件11.3 合同的修订12. 合同的签署12.1 签署时间12.2 签署地点12.3 签署人13. 投资者的声明与承诺13.1 投资者的声明13.2 投资者的承诺14. 公司的声明与承诺14.1 公司的声明14.2 公司的承诺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认购协议的订立1.1 订立依据本协议由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

1.2 双方主体资格本协议双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甲方拟认购乙方发行的特定股份,乙方为甲方提供该等股份的认购权利。

1.3 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4 协议的生效时间本协议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该条款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调整,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新三板公司定向增发认购协议-股东大会后签署

新三板公司定向增发认购协议-股东大会后签署

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二〇x年七月本股份认购合同(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xx 年7 月 5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订立:甲方: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乙方:xx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鉴于:1、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挂牌转让(股票简称“xx”,代码:xx)。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认购甲方股份的适当投资主体资格。

3、甲方拟向乙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认购(简称“认购”)甲方拟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有鉴于上,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就乙方认购甲方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第一条定义与释义1.1本合同中,除非另有约定,以下术语具有如下含义:(1)“此次非公开发行结束”系指按本合同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于乙方名下之日为准。

(2)“中国证监会”系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3)“股份转让系统”系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4)“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系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1.2释义(1)本合同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应用于解释本合同。

(2)对某章、某条、某款、某段、某附件或某附录的所有引用均指引用本合同的章、条、款、段、附件或附录。

(3)本合同的附件、附录、附表以及各方确认为本合同附件的其他文件应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条合同标的2.1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和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2.2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11,111股。

2024年新三板定增股份认购合同

2024年新三板定增股份认购合同

新三板定增股份认购合同一、合同的双方认购人:姓名/名称】:证件类型及号码】:住所或营业场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认购对象: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股权登记机构】:本合同系认购人与公司之间的合同,经过认购人签署确认后,生效,认购人即同意依照本合同向公司认购新三板定向增发股份。

二、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价格公司拟在新三板进行定向增发股份,认购人同意认购公司所公开发行的股份。

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价格详见下表:股份认购数量单位认购价格本次认购的每股价格为:【认购价格】元。

认购人应承担本次认购所需的全部费用。

认购人应向公司支付认购款项,公司应接受认购人支付的款项。

三、认购款支付方式认购人应于认购协议生效之日起【XX】天内向公司支付认购款项。

认购款项应以以下方式支付,公司收到款项后,应向认购人出具收款凭证。

1.向公司的银行账户(公司银行账户信息详见下表)转账:银行名称交易帐号支行信息2.向公司的支付宝等电子支付账户(公司支付宝等电子支付账户信息详见下表)转账:支付宝账号四、股份过户及登记股份认购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公司应将认购所得股份直接过户、登记到认购人等服务机构开立的账户上。

认购人需向服务机构提供开户信息、股份过户及登记流程等相关证件和信息。

五、保密责任认购人应对本协议涉及到的公司信息及交易情况、股东投资人身份及相关证明文件、公司财务、经营、运营信息等相关信息保守秘密,不得向任何未经公司授权的第三方泄露。

如因认购人泄密,造成公司损失的,认购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1.因认购人原因,未能按时支付认购款项或履行其他义务的,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认购人应承担与本次认购有关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如果认购人未收到公司告知并向公司支付认购款项的,认购人视为放弃认购。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释。

新三板定增认购协议书

新三板定增认购协议书

新三板定增认购协议书尊敬的甲方(XXX公司):甲方:XXXXXXXXXX乙方:XXXXXXXXXX由于甲方业务的拓展和发展需要,甲方决定通过新三板市场的定向增发(以下简称“定增”)方式进行融资。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特制定本协议,以规范双方之间的关系。

一、定增股份和认购金额1. 甲方拟通过定增方式增发股份,股份的定增数量为XXXXX 股(以下简称“定增股份”),每股定价为XX元。

根据定增股份数量和定价,乙方认购的金额为XXXXX元(以下简称“认购金额”)。

2.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X日内将认购金额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股东权益1. 乙方认购的股份将于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后予以发行,并最终完成股份转让手续。

届时,乙方将成为甲方的股东,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利益。

2. 在乙方取得股份后,甲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向乙方提供信息披露、股东权益分配、股东决策权等事项。

三、股份转让限制1. 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后不得将认购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 甲方对于乙方的股份转让有优先权,即乙方有意将认购的股份转让时,需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甲方有权在X天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并按照约定价格购买乙方认购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与保密1.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与定增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乙方对所获得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和核心技术等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且应尽力采取措施保护该等信息的安全。

五、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利息、诉讼费用等)。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提交至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三板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新三板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年【】月目录1释义 (3)2股份发行及认购 (4)3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5)4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5)5陈述和保证 (6)6税费的承担 (6)7信息披露和保密 (7)8不可抗力 (7)9违约责任 (7)10协议生效 (8)11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8)12协议文本与其他 (8)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市签署: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执行事务合伙人:鉴于:1. 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市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为【】万元,股份总数为【】万股。

2. 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市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3. 甲方拟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发展。

为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1释义1.1本协议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述名称分别具有以下含义:发行人、公司、甲方指【】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人、乙方指本协议指发行人与认购人签署的《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任何副本本次交易指甲方本次向认购人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的行为;先决条件指指本协议第4条所述的发行人向认购人发行股份、认购人认购股份所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双方、协议双方指发行人、认购人一方,或任何一方指发行人、认购人中的任何一方元指人民币元1.2本协议的条款标题仅为了方便阅读,不影响对协议任何条款的理解。

2股份发行及认购发行人同意在本协议第4条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的前提下,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向认购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具体情况如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元/股认购数量:【】股发行方式:采用向认购人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认购方式及支付时间:募集资金用途认购人以现金认购发行人向其发行的股份,并在本协议第4条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的前提下,在收到本次定向发行的缴款通知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认购款足额缴付至缴款通知书中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新三板定向增发: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新三板定向增发: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新三板定向增发: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6年9月2日于市签署甲方:上海KWM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注册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注册地址:鉴于:1. 甲方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于2016年5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代码:,证券简称:KWM)。

甲方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不超过XXX 万股(包括XXX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XXXX万元人民币(包括XXXX万元人民币)。

2. 乙方拟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部分股票,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次发行特定对象之一,向乙方发行部分股票。

基于上述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本次发行方案1.1 拟发行种类及面值: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X元。

1.2 拟发行数量:不超过XXX万股。

1.3 发行价格:每股4.50元。

1.4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在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1.5限售安排:本次发行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且不做自愿限售安排。

第二条乙方认购方案2.1 拟认购的数量: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中XXX万股的股票。

2.2 认购价格:每股4.50 元。

2.3 认购方式:乙方同意全部以现金认购本条所约定的股票。

2.4 认购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本次发行乙方认购资金总额为XXX万元。

甲方指定下述账户为缴款账户,乙方应于甲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示的发行认购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下述缴款账户支付全部认购资金。

户名:上海KWM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账号:2.5限售安排:无限售安排。

第三条生效条件3.1 双方同意,本协议在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生效:(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股票;(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甲方、乙方签订的本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新三板定向增资股份认购合同2023

新三板定向增资股份认购合同2023

新三板定向增资股份认购合同2023
合同背景
本合同由下述各方签署,旨在就定向增资股份进行认购事宜达成协议。

本合同的目的是确保双方在认购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得到明确规定和保护。

合同条款
1. 认购金额:认购方同意向发行方认购定向增资股份,认购金额为合同附件中所载金额。

2. 股份认购比例:认购方理解并同意,认购金额将以一定比例转换为股份。

具体的转换比例将在认购过程中与发行方协商确定。

3. 付款条件:认购方同意按照合同附件中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表支付认购款项。

认购款项应在合同生效后的指定时间内支付完毕。

4. 赎回条款:发行方同意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方
式对认购方已认购的股份进行赎回。

具体的赎回期限和方式将在合
同附件中详细规定。

5. 权利与义务:双方同意认购方在认购股份后享有相应的股东
权益,并且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

发行方在本合同中承诺按照相关
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履行发行人的责任。

6.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各方各执一份有效合
同文本。

以上为新三板定向增资股份认购合同2023的主要条款。

如需
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完整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

新三板股票发行认购协议

新三板股票发行认购协议

新三板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签署:甲方(发行人):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乙方(认购人):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行事务合伙人:丙方(控股股东):住所:身份证号码:鉴于: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且股票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2、乙方为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具有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的资格。

3、甲方拟定向发行不超过万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股票发行),并拟定股票发行方案。

乙方同意按照本次股票发行方案认购甲方发行的万股股票。

4、丙方为甲方控股股东。

经甲、乙、丙各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认购甲方发行股票事宜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股份认购1、乙方认购本次股票发行的万股股票,认购价格为人民币元 / 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认购款共计人民币万元。

缴款时间以甲方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为准。

2、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进行认购。

3、协议各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乙方的认购资金必须在公告的缴款日之前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逾期未缴纳的,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经甲方认可。

户名:账号:开户行:4、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5、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安排为:乙方自股票登记完成后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二条承诺事项1、乙方承诺:(1)乙方用于认购股票的资金来源正当,拥有合法、完整的法律权属,符合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乙方符合甲方关于本次股票发行之发行对象的各项条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乙方将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法律手续;(3)乙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批准、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4)乙方保证将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就本协议约定的事宜积极办理及配合甲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配合甲方及时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5)乙方承诺将尽快完成私募基金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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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2015年月日
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甲方(认购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乙方(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代码为,股票简称为“”。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2、甲方有意对公司股权投资后成为公司股东,甲方具备股转系统规定的合格投资人资格。

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就甲乙双方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认购数量和价格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认购乙方本次发行股票万股,认购价格为人民币元/股,合计金额万元(大写:万元整)。

2、乙方将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定向发行股份事项,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且本协议生效的前提下,甲方应向乙方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上述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股款。

3、在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后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日期内将认购
股份价款足额缴纳到乙方指定的下述账户:
户名: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第二条认购方式及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
甲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乙方定向发行的股份。

2、支付方式
在乙方发布与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有关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后,按照该公告载明的缴款时限将认股款一次性足额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三条限售期及登记备案
1、限售期
甲方本次认购的乙方股份为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

2、登记备案
乙方在收到甲方缴纳的本次发行的认股款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及时办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备案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股份登记手续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声明、保证和承诺
双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并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甲、乙双方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同时,乙方将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定向发行股份事项。

2、甲、乙双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双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3、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的
其他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4、甲方成为乙方股东后,与乙方原股东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1、甲方应根据股转系统的要求,按照乙方经其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告的定向发行认购方案要求,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认购期限及认购限额足额缴纳认购款。

2、乙方负责组织主办券商及各中介机构实施本次增资工作,并完成相关报批手续。

3、上述增资报批、发行验资、股份登记、工商变更所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双方代表签署或者签署并加盖公章时成立。

2、经乙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定向发行股份事项时生效。

3、若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本协议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股票发行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协议的终止
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合法地进行股东变更前的任何时间:
1、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退还认购款项。

(1)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不可避免且后果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增资扩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2)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根本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出现了任何使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2、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乙方有权在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协议,但乙
方应全额退还甲方认购款项。

(1)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不可避免且后果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增资扩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2)甲方违反了本协议的根本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出现了任何使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3、发生下列情形时,经各方书面同意后可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签署后至股东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各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第八条保密
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了解和获悉到的对方的信息、文件、资料和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依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甲方承诺: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接受因违反上述承诺及有关规定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受损失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各方在协议有效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协议为各方就本次增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未尽事项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五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一份。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盖章签字页)
甲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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