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上市公司 50%并表的案例

上市公司 50%并表的案例上市公司50%并表的案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竞争,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上市,以获得更多的资金和发展机会。
在上市后,公司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报告,以便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提供准确的信息。
并表是一种会计方法,用于将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合并到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中。
本文将介绍一起上市公司50%并表的案例,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和影响。
在我国,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如果母公司持有子公司50%以上但少于80%的股权,且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50%并表方法。
这种方法要求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项合并到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中,以反映整体经济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某上市公司A持有其子公司B 60%的股权,符合50%并表的条件。
在报告期内,子公司B实现了一定的业绩,盈利水平较高。
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A需要采用50%并表方法,将子公司B的财务信息合并到自己的财务报表中。
首先,将子公司B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合并到母公司A的资产负债表中。
比如,子公司B的现金、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项目将被合并到母公司A的相应项目中。
这样,母公司A的资产规模和财务状况将得以增强。
其次,将子公司B的利润表项目合并到母公司A的利润表中。
子公司B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前利润等项目将反映在母公司A的报表中。
这将直接影响母公司A的营业利润、净利润等指标。
此外,合并报表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调整,以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比较性。
比如,需要对子公司B的财务信息进行重分类,以保持一致性。
还需要调整合并范围内的重大交易和一致行动的范围等。
这些调整将消除重复计算和混淆报表的情况,使报表更加准确和可比较。
50%并表的案例在实践中非常常见,特别是在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和扩大产业链的过程中。
通过并表,上市公司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其整体经济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投资者也可以更好地评估公司的价值和发展前景。
上市公司子公司合并报表

上市公司子公司合并报表情况简介上市公司子公司合并报表是指上市公司对其控制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合并编制而成的报表。
合并报表是上市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信息的重要形式,能够全面反映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市公司子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主要包括以下步骤:确定合并范围。
上市公司子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制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
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可以通过股权、资产、债权、业务合同等方式实现。
确定合并方法。
上市公司子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包括权益法和购买法。
权益法是指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全部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并采用权益法对子公司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法是指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按购买价格进行调整,并采用购买法对子公司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编制合并报表。
上市公司子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上市公司子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具有以下重要意义:全面反映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有利于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做出投资决策。
有利于上市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上市公司子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合并原则。
上市公司子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应遵循合并原则,将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会计处理。
一致性原则。
上市公司子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应遵循一致性原则,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
公允性原则。
上市公司子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应遵循公允性原则,充分披露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市公司 参股公司 合并报表

上市公司参股公司合并报表参股公司合并报表是指上市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并对这些公司进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探讨参股公司合并报表的背景、编制过程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参股公司合并报表的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上市公司越来越注重拓展业务和实现多元化经营。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上市公司常常选择参股其他公司,通过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来分享其经营成果。
然而,仅持股并不能充分反映上市公司对参股公司的实际控制或重大影响程度,因此需要编制合并报表,以准确反映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状况。
二、参股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过程参股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控制关系:上市公司需要评估其对参股公司的控制程度。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持有参股公司股权超过50%,并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产生控制作用,则认为上市公司对参股公司具有控制关系。
2.整理会计信息:上市公司需要从参股公司收集相关的会计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会计准则的适用情况等。
这些信息需要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准则进行整理,以确保合并报表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合并报表调整: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上市公司需要对参股公司的会计信息进行调整。
这些调整包括消除上市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调整参股公司的会计政策以及纳入一致的会计核算等。
4.编制合并报表:在完成合并报表调整后,上市公司将参股公司的财务信息与自身财务信息进行合并,得出合并报表。
合并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以及附注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补充信息。
三、参股公司合并报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参股公司合并报表对上市公司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1.增加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合并报表能够将参股公司的财务信息与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整合在一起,使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更加完整和准确,有助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
2.提高财务指标的可比性:合并报表能够消除上市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使财务指标更加可比。
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2004-3-18 12:03:01 来源:财政部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1995年2月9日财会字[1995]ll号)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集团的发展,规范企业集团编报合并会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我部制定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授权试点的企业集团、股票上市企业以及需要编报合并会计报表的外贸企业。
其他企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也应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集团,除按照本规定单独报送合并会计报表外,还应当按原渠道报送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和汇总会计报表。
附件:一、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二、股份制试点企业合并会计报表格式附件1: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规定如下:一、凡设立于我国境内,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综合反映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形成的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
二、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其所控制的境内外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1.母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包括:(l)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2)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3)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间接拥有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是指通过于公司而对子公司的子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是指母公司虽然只拥有其半数以下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与子公司合计拥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
2.其他被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企业。
母公司对于被投资企业虽然不持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母公司与被投资企业之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将该被投资企业作为母公司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l)通过与该被投资公司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3)有权任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4)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集团公司下属上市公司的会计合并报表应该注意事项

一、概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集团公司选择通过旗下的上市公司去实现资本运作,以提高企业整体的融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合并报表成为了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上市公司之间进行财务信息汇总和披露的重要渠道。
然而,会计合并报表也存在着一些注意事项,需要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上市公司在编制和披露时加以重视和规避。
二、合并报表的编制原则1. 公允价值原则企业集团公司在编制会计合并报表时,应当遵循公允价值原则,将合并日权益价值的公允价值作为被合并方股东权益的初始计量基础,同时对合并日财产、负债和权益进行公允价值调整。
2. 持续管理原则根据持续管理原则,集团公司应当根据持续拥有、经营和控制的实质,决定是否对被合并方进行合并计算。
3. 合并日期的确定在编制会计合并报表时,集团公司需要准确确定合并日,以便正确确定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和权益。
4. 合并报表的政策一致性集团公司在编制会计合并报表时,应当确保合并日和合并前后所涉及的会计政策一致性,避免因政策变更导致合并报表的财务表现发生变化。
三、关键事项及注意事项1. 合并报表的编制程序在编制会计合并报表的过程中,集团公司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确保合并报表的编制程序合法、合规和完整。
2. 关联交易的披露集团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况,以避免信息不对称、财务造假或其他违规情况的发生。
3. 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集团公司需要对合并报表中的重要会计政策进行清晰明确的说明,以便外部利益相关方准确理解和评估合并报表的财务信息。
4. 鉴别合并日的后续事项在鉴别合并日后的会计处理及披露中,集团公司需要特别重视后续事项的鉴别和处理,避免因后续事项对合并报表造成影响而导致不准确或误导性的财务信息。
四、合并报表的财务信息披露1. 合并报表的财务信息披露要求集团公司在编制和披露合并报表时,需要遵循相关的财务信息披露要求,确保合并报表的财务信息准确、完整和透明。
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制度概述

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制度概述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是指由两个或多个公司进行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新公司对外财务报表以及对内的账目都很重要。
在这种情况下,新公司必须按照一定的财务规定和制度来编制财务报表,以反映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下面将对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制度进行概述。
一、合并财务报表制度的基础1.会计法规会计法规是制定合并财务报表制度的基础,其中主要包括《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
这些法规的制定为合并财务报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对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制度的建立起到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2.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公司编制财务报表的依据,也是制定合并财务报表制度必不可少的基础。
1985年,国务院批准并自中国境外注资的合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引入“企业会计准则”,自此,我国的财务制度也随之改善和完善。
企业会计准则为制定合并财务报表制度提供了具体的会计准则和指导。
二、合并财务报表制度的原则制定合并财务报表制度需要遵循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1.合并原则合并原则是指将合并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分别组合成一份新的财务报表。
这样做可以保证合并公司的财务数据能在新的财务报表中作出准确的反映。
2.一致性原则一致性原则指在编制新的财务报表时,需要遵循与合并前各公司编制财务报表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以便得到准确可靠的财务数据。
3.分期原则分期原则是指应当及时汇总和透明披露每个会计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以便各方了解合并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基本制度1.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将合并公司的财务数据组合成一份新的财务报表。
需要进行再分类、汇总、抵消、计算尚未被采纳的损益、调整,以便反映出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财务报表的主要内容合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三部分。
资产负债表体现了新公司的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的状况;损益表则记录了新公司的收入和支出,以及利润状况,而现金流量表反映的是新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之十一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之十一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之十一:合并财务报表(一) (2013-12-31 13:16:17)合并财务报表作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时间:2012-10-01第一节合并范围的确定一、背景情况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
一般情况下,当投资方直接或者间接享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时,通常表明该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然而,实务中往往也存在控制权不太明确而需要综合考虑的情况。
因此,在具体应用控制标准确定合并范围时,应当着重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例如被投资单位的各个投资者的相对持股情况、投资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治理结构、各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利及承担的风险和收益的大小、日常经营管理特点等因素,需要较多的专业判断。
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一)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六条对“控制”的定义是: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与第八条进一步对表决权比例超过半数和未超过半数的情形作出了原则性规定:“第七条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第八条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一)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二)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三)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四)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上市公司集团与和合并报表

上市公司集团与和合并报表
上市公司集团与和合并报表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与其控制的子公司进行合并后形成的财务报表。
合并报表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整体的、全面的财务信息,反映出上市公司集团的整体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合并报表的编制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确认控制关系:首先需要确认上市公司是否对其子公司具有控制权。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控制权是通过持有超过50%的表决权或根据其他协议约定来确定的。
2.调整子公司财务报表:将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确保它们符合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准则要求。
这些调整可能包括消除内部交易、重新计算已购买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等。
3.合并报表编制:将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合并到一起,形成一个整体的财务报表。
合并报表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4.合并调整: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进行一些调整,以确保财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这些调整可能包括合并差异、合并资产负债表日照问题等。
合并报表的编制可以帮助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为决策提供更准确的信息基础。
同时,它也有助于减少重复计算和消除内部交
易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提高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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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合并报表作为企业集团规定编制的正式会计报表,需要反映企业集团综合业绩,其真实性直接影响到报表使用者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是否准确。
近年来,上市公司购买、处置子公司等行为而引起的产权结构变动事件频频发生,使得连续编制合并报表时合并范围的频繁变动。
而合并范围的改变,使各期编制的合并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主体范围不一致,从而导致各期合并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失去了可比性和一贯性,这就使本已可能失真的个别报表会计信息在合并后再次产生失真。
当前,我国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对于合并范围确定的相关规范都属于原则性的,弹性很大,留有较大的会计操作空间,很容易被利用操纵利润。
所以,当前亟需规范合并范围变动的操作,以限制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动来调节利润的不当行为。
一、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中合并范围确定的一般规定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企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该将符合如下条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1、母公司直接拥有、间接拥有、直接和间接拥有过半数以上的(不含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2、母公司虽然不持有被投资企业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母公司通过与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或有权任免董事会等类似权利机构的多数成员,或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即取得了该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理应将该被投资企业作为母公司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但是,根据《暂行规定》和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对于下列特殊情况的子公司,母公司能够不将下列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1、已经关停并转的子公司;2、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3、已经宣告破产的子公司;4、准备近期出售而短期持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5、非持续经营且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6、受所在国外汇管制或其他限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
此外,依据《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当小规模子公司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及当期利润额按资产标准、销售收入标准和利润标准计算公司得出的比率均在10%以下时,根据重要性原则,该子公司能够不纳入合并范围。
同时对于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特殊行业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能够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二、对合并会计报表时合并范围变动的实证分析为了了解和揭示我国上市公司在连续编制合并报表时合并范围的变动情况,我们抽样统计了80家上市公司2001年-2003年的年报数据,这些样本是在沪深股市中随机抽取的,覆盖的行业包括:科技、制药、能源、建筑、汽车、服装、房地产、机电、IT、服务、农业、化工、机场、港口等。
其中,深市20家、沪市60家,ST公司13家,样本量超过两市上市公司总数量的5%.在统计分析合并范围变动情况的过程中,我们查阅了样本公司2000年-2003年的年度报告,比较了各年度的主要会计数据、主要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经营业绩、合并范围变动的原因、长期股权投资等相关资料,通过整理分析,得到了80家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变动情况、变动对利润的影响情况以及各种变更理由的综合数据(见表1、表2)。
根据对样本的统计结果(见表1),这三年分别仅有35%、27.5%、27.5%的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没有发生变动,而合并范围发生变动的公司每年都占2/3.其中合并范围扩大(即仅增加合并子公司)的情形所占比重较大,并表现上升的趋势,至2003年有50%的公司扩大了合并范围;而合并范围缩小(即仅减少合并子公司)的情形较少,仅占10%左右;在同一年中既有增加合并子公司、又有减少的情形也不太多,占到10%~25%.此外,从整体来看,在80家样本中,连续三年合并范围均无变动的只有5家,仅占6.25%;连续两年无变动的仅11家,占13.75%.从上面的数字能够很清楚地看出,上市公司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合并范围发生变动是非常普遍和频繁的。
表180家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变动的基本情况统计年度200120022003个数比例个数比例个数比例合并范围变动:仅增加合并子公司2632.50%3543.75%4050.00%仅减少合并子公司810.00%1316.25%78.75%两者均有1822.50%1012.50%1113.75%小计5265%5872.50%5872.50%合并范围无变化2835.00%2227.50%2227.50%合计80100%80100%80100%表2合并范围变动对合并利润的影响情况统计年度200120022003个数比例个数比例个数比例影响利润增加1372.2%2071.4%2177.7%影响利润减少316.7%621.4%518.5%对利润无影响211.1%27.2%13.7%合计18100%28100%27100%未披露且无法查实3465.38%3051.72%3153.45%根据我们所查实的数据(见表2)显示,在合并范围发生变动且已经在年报中披露变动对利润影响的样本公司中,因为合并范围发生变动,使得合并利润上升的情况占了绝绝大多数,三年均在70%以上,且略呈小幅增长趋势;而使得合并利润减少的情况约占到20%左右;对合并利润无影响的情形则越来越少,2003年仅占3.7%.显然,这种使合并利润增减变动的现象不是个别的。
我们能够推测,其中有不在少数的样本公司利用改变合并范围来操纵利润。
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三年合并范围发生变动的样本公司中,2001年有34家、2002年有30家、2003年有31家未披露任何相关增减子公司的业绩情况,这些上市公司占全部合并范围变动的公司的比例均超过50%,从而使我们无法查实合并范围变动对合并利润的影响情况,这说明上市公司在合并范围变动的披露上是很不规范和随意的。
三、对合并会计报表变动合并范围手段的实证分析通过实证分析我们发现: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对合并范围的的认定有较大的,在操作上存有着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其动机不一,手法多种多样。
我们对上述80家样本公司中改变合并范围的各种手段或理由作了统计分析(因为篇幅所限统计表相关数据从略),发现通过股权收购(或转让)而取得(或失去)控制权,从而将子公司纳入(或退出)合并范围的方式占到1/3左右;而通过投资新设立子公司的情形也占到20%以上。
下面,我们对一些上市公司比较典型的操纵变更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手法和动机作些具体分析:1.收购其他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使其成为控股子公司,扩大合并范围。
与投资新设子公司时间周期长、见效慢相比,收购有盈利水平公司就能够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这也是ST类公司迅速扭亏为盈的法宝之一。
如ST天龙(600234),于2003年出资4500万元,收购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90%股权,自2003年7月1日起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当年实现销售收入29161万元、净利润2979万元,使得ST天龙2003年扭亏为盈,净利润达2078.6万元。
2.转让所持有控股子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缩小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一些上市公司为了产业转型和盈余管理的目的,通常会把一些不符合上市公司产业目标或者盈利水平差的子公司的股权转让出去,从而达到不纳入合并范围的目的。
如果有的子公司亏损较大的话,不纳入合并范围显然就减少了一块亏损源。
如工大高新(600701),于2002年12月以协议出让方式,将所属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哈飞农用车制造厂整体出售,实现股权转让收益4125497.94元,占报告期利润总额14.99%,但该子公司2002年净利润为-1150万元;从工大高新2003年合并利润仅为1866万元来看,这个转让行为使其减少了亏损源,免遭账面亏损的厄运。
3.通过资产置换,换出业绩滑坡的子公司,换入业绩优良的子公司或优质资产。
这种方式能够说是以上两种方式的综合,具有“一箭双雕”之功效,能够从根本上改变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
如都市股份(600837),从1999年7月5日起暂停上市,但在2001年6月实行了重大资产置换,换出公司部分资产和7家全资子公司,换入2家控股子公司。
换入的2家子公司当年7~12月的净利润分别为431.54万元和1199.95万元,这使得公司合并利润从2000年的-6890万元上升到2001年的2654万元,从而能于2002年4月29日起恢复上市交易。
4.借助对子公司的具有实质性控制权或控制权受到限制,来增减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根据《暂行规定》,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的权益性资本不足50%,但满足四种条件之一取得了子公司控制权时,需要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这就给某些企图达到操纵目的的上市公司,提供了藉口。
如沈阳新开(600167),2000年3月15日转让沈阳黎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的股权,转让价格为8万美元,股权变更后持有其49%股权,属于最大的控股股东,具有实际控制权,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但2001年因为董事长由合营公司的日本一方担任,已不存有实质控制权,退出合并范围。
这种合并范围的变更无疑带有较大的随意性,也存有操纵的嫌疑。
除此以外,还有很多导致合并范围变更的原因,如在会计年度中投资新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停业、清算、注销、拟出售、拟清算、拟减持股份等等。
即使上述种种变更的理由都是《暂行规定》和《复函》所允许的,但是其中很多具体的案例中明显存有人为操纵的痕迹,个中原委确实值得我们深思。
四、对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中合并范围变动的几点思考从上述种种分析中我们能够看到,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动是非常频繁的,其变动对利润的影响也非常大;而上市公司对合并范围变动的披露却又是很不规范的。
会计报表合并编制操作空间的存有源于以下原因:1、现存的规章制度的不完善;2、上市公司对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情况及相关资料的披露不充分;3、一些注册会计师未按《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第十一条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合并范围变动的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及披露的充分性做适当的查实。
综上所述,合并范围的变动,必然会对整个合并会计报表的资产规模、销售收入、净利润、现金流量等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合并会计信息的一贯性、可比性和质量。
所以,对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的操作空间必须制定相对应的规则加以限制,否则,如果合并范围被恣意变动、变更操作被滥用,将会加剧已经非常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由此会产生极其严重的信誉和信用后果。
为此,作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来规范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动:第一,尽快从理论上研究合并范围变动时如何界定其中存有的会计操纵和会计造假,怎样对合并会计信息实行修正,制定相对应的规范以确保各期合并会计信息符合一贯性和可比性的质量要求。
第二,对各种允许合并范围变更的条件需要作出明确的定性和定量界定,并在实际实施时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