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中储粮信息化标准体系构建研究

作者简介:王海涛,工程师,主要从事企业信息化建设及其标准化研究。
孙广芝,副研究员,主要从事信息分类编码、数据标准化、企业信息化标准化等方面的研究。
摘 要:粮食仓储信息化和数字化已成为当前粮食行业实现创新和发展的必然趋势。
为了有效支撑中储粮数字化全面转型升级,需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信息化标准体系。
本文首先对粮食仓储信息化发展现状及信息化标准体系现状进行分析,提出标准体系升级完善的必要性,然后基于粮食仓储信息化对标准的应用需求,构建了中储粮信息化标准体系总体结构和框架,并梳理形成标准明细表,为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粮库建设提供适用的标准清单并规划未来需制定的标准。
本文提出的信息化标准体系具有较高的行业通用性,可推广到众多的粮食仓储企业,也可供粮食仓储相关的管理部门在制定仓储信息化标准规划时参考。
关键词:粮食仓储,智慧粮库,仓储信息化,标准体系DOI编码:10.3969/j.issn.1674-5698.2024.04.010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Informatization Standards Systemof China Grain Reserves GroupWANG Hai-tao 1 SUN Guang-zhi 1 ZOU Dan 1 SUI Yuan 2 HOU Wen-bo 1(1.China Grain Reserves Group Ltd. Company; 2.China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 )Abstract: The informatization and digitization of grain storage has become an inevitable trend of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in the grain industry.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support the comprehensive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the digitalization of China Grain Reserves Group, it is necessary to establish a complete informatization standards system. This paper first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grain storage informatization and informatization standards system, and puts forward the necessity, the structure and framework of informatization standards system. A detailed list of standards is given, including applicable standards for digital transformation and smart grain depot construction, as well as standards that need to be developed in the future. The informatization standards system proposed in this paper can be promoted in other grain storage enterprises with necessary modifications, and can also be used as reference for grain storage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s in making relevant standardization plans and decisions. Keywords: grain storage, smart grain depot, warehousing informatization, standards system中储粮信息化标准体系构建研究王海涛1 孙广芝2 邹 丹1 隋 媛2 侯文博1(1.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0 引 言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本。
交通运输部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解读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解读日前,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6个方面19项具体任务,条条勾勒出我国港口在持续健康发展道路上沉稳坚毅、砥砺前行的脚步。
我国港口为何要转型?面对国家经济的增长换挡期、港口吞吐量由高速转为稳定增长的新常态,港口应该怎么转?朝什么方向转?《指导意见》中的任务应该如何理解?怎么实现?本报专访了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杨华雄,请他解读我国港口的转型发展之路。
为什么要转?国家经济增长换挡期的主动转型“此次转型是我国港口在我国经济增长换挡期下,自查差距、自我提升的主动之举。
”杨华雄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港口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截至2013年,我国已拥有万吨级及以上专业化泊位1062个,通用散货泊位414个,通用件杂货泊位345个,29个亿吨大港,13个超2亿吨港口,全年港口货物吞吐量亿吨,沿海主要港口企业大部分实现公开上市。
可以说无论是港口总体规模和完成量我国港口都稳居世界首位。
与此同时,港口发展条件和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杨华雄介绍,目前,国际产业分工格局深度调整,国内经济处在增速发展的换挡器,沿海港口吞吐量增长趋势已由高速增长转为稳定增长的新常态,面临与发达国家港口相比在港口现代服务功能、集疏运体系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口岸便利化等方面的差距,与小康社会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四个交通”发展要求之间的差距,有必要出台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晰港口发展阶段、理清发展思路,指明港口转型升级方向。
朝什么方向转?“三化”“三型”是方向杨华雄介绍,简单地讲,港口转型升级内涵包括两个部分:港口转型主要指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以满足港口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港口升级主要指向提高港口功能拓展、提升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我国港口将围绕“三化”“三型”重点发力。
强调吞吐量与效益量并重所谓“三化”,即发展港口服务的现代化、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化建设以及引导港口集约化发展,杨华雄解释。
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31024

附件1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推动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SP)等法规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接受委托储存运输药品的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以下简称第三方物流企业)。
鼓励已开办的企业逐步实现本指导意见规定的药品现代物流要求。
第三条【药品现代物流定义】药品现代物流是以满足药品GSP要求为基础,具有适合药品储存和实现药品入库、验收、传送、分拣、上架、出库、复核、集货等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具有独立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以及覆盖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运输等环节的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信息追溯体系,实现药品物流过程的数字化、智能化、规模化、集约化、可追溯化活动。
第四条【药品追溯责任】企业应当建立与其储存运输的药品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信息化追溯管理体系,配合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追溯主体责任。
要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统一药品追溯标准和规范,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采用信息化手段如实记录经营和物流活动,确保全过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实时、可追溯。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第五条【机构人员总体要求】企业应当建立覆盖质量管理、验收养护、物流管理、信息管理等活动的质量管理体系,依据经营范围、经营规模设置相应机构和岗位,并配备具有相应技术资质和能力的人员。
企业从事物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运输等人员应当经过药品储运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
质量负责人应当充分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第六条【人员从业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药品经营活动全面负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药品GSP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情形。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已撤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已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已变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2.25•【文号】商建发[2014]60号•【施行日期】2014.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银监会、保监会、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建发[2014]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人民银行、国资、银监、保监、质监部门: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在服务“三农”、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总体上看,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依然薄弱,流通成本高、流通效率低的问题仍然突出。
为加快建设高效畅通、安全规范、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1号文件部署,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厘清中央与地方事权。
把增强公益性、高效性和稳定性作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主线,加快完善促进市场公平交易和提高流通效率的制度建设,着力健全符合统一大市场要求的体系架构和内在机制,集成流通科技进步的新型驱动力,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二)基本原则。
--加强规划。
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综合考虑人口布局、交通和用地条件、流通设施基础,统筹规划农产品集散地、销地、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各具特色的区域农产品市场网络,优化农产品市场结构和布局。
南方电网公司仓库建设和配置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仓库建设改造标准前言为建成科学规范的仓储体系,提高仓库运作效率,结合各单位现状,分析各层级仓库特点,统一公司仓库建设改造标准和配置标准,建成功能齐全、规格统一、管理规范、满足电网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电力物资仓库,结合国家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仓储网络规划指导意见》、《国家电网公司标识应用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外联〔2013〕1186号),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包括仓库设置、规模布局、建筑要求、标识标牌配置、设施设备配置、物资存储摆放要求等标准。
关于仓储业务操作规范、运行维护管理规范等业务管理规范未包含在本标准中,遵照《国家电网公司仓储管理业务工作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实物库存管理办法》执行。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部解释。
目录1.适用范围.................................................................2.仓库设置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仓库分类...........................................................2.2.仓库命名 .........................................................2.3.运作模式...........................................................2.4.仓库设置数量 .......................................................2.5.建筑规模标准 .......................................................仓库总体规模设计 .............................................各级仓库单体规模设计 .........................................3.仓库建筑设计要求 .........................................................3.1.仓库建筑形式 .......................................................3.2.新建仓库主要建筑要求 ...............................................地坪承载要求 .................................................库房建筑要求 .................................................多层库房的一般建筑要求 .......................................室外料棚一般建筑要求 .........................................室外露天堆场一般建筑要求 .....................................道路一般建筑要求 .............................................卸货平台要求 .................................................3.3.仓库配套工程和设施要求 .............................................排水系统 .....................................................电气工程 (6)防雷系统 .....................................................通讯和信息 ...................................................消防设施 .....................................................安保设施 .....................................................3.4.改造仓库建筑设计要求 ...............................................4.仓库区域设置标准 .........................................................5.仓库标识标牌配置 .........................................................5.1.应用原则与范围 .....................................................5.2.外观颜色搭配要求 ...................................................6.设施设备配置.............................................................6.1.自动化立体仓库 .....................................................6.2.存储设施...........................................................6.3.装卸搬运设备 .......................................................6.4.计量设备及辅助工器具 ...............................................6.5.设施设备保管使用要求 ...............................................7.物资存储标准.............................................................7.1.存储物资类别标准 ...................................................7.2.物资摆放标准 .......................................................8.仓库信息化标准...........................................................8.1.仓储信息管理标准 ...................................................8.2.仓储作业信息化标准 .................................................8.3.仓储监控管理标准 ...................................................9.制度配置标准.............................................................10.档案管理标准.............................................................附件1:各功能区域面积设置参考表..............................................附件2:仓库标识标牌设计制作要求..............................................附件3:设施设备规格型号参考..................................................附件4:各层级仓库储备物资类别参考............................................附件5:物资码放标准..........................................................附件6:信息化设备配置标准....................................................附件7:单据管理标准..........................................................附件8:物资说明书保管规范....................................................附件9:库区配套工程建设和配置参照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仓库,包括全民、集体和租赁(超过20年租赁合同)仓库。
公物仓全域推进的杭州实践与思考

2022年9月,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为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单位,率先在全国机关事务领域开展公物仓全域推进创新实践,着力构建“1+13+N”即以1个市级主仓为核心、13个区县(市)分仓协同、多个部门共享共用的全市域联动公物仓。
截至2023年7月底,杭州市县两级共有实体公物仓14处,仓储总面积4.92万平方米,累计在册资产数量2.9万件,总价值5409余万元,业务工作量2934笔,累计节约购置经费3373.4万元。
公物仓全域推进的杭州实践立足实际,打造“三化融合”特色亮点。
注重发挥法治化、标准化、数字化“三化融合”的综合效应,全域推进公物仓品牌建设。
以法治化强保障,围绕“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化、运行数字化、保障高效化”目标,在基本功能、实体仓和虚拟仓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等方面提出通用性的指导意见,为构建多跨联动体系奠定制度基础。
发挥顶层制度统筹协调作用,引领推动全市域公物仓体制机制建设,13个区县(市)均制定本级公物仓管理办法。
以标准化促规范,围绕公物仓资产“入口”“出口”等关键流转环节,制定资产出入仓、数据接入等业务流程规范,建立标准化的全链条管理机制。
牵头编制《公物仓建设与运行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管理工作指南》。
指导余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高质量开展公物仓省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公物仓物资管理规范》杭州市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以数字化添动力,搭建“公物仓一件事”智慧应用,实现闲置、超配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上缴入仓、在线调配、借用归还等“网上办”“掌上办”。
自上线以来,市级公物仓累计办理线上审批各类业务267笔,业务流程由繁及简、办事效率提速。
开发建设“1+13+N”虚拟共享仓,推动资产数据的底层统一、贯通一致。
今年5月,“公物仓应用”列入省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试点市县揭榜挂帅项目。
多方联动,形成各具特色办仓成果。
建设公物仓,是为了更好地推动调剂共享、盘活存量资产、提高使用效能、节约财政资金。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十四五”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十四五”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布日期】2022.05.12•【字号】吉粮仓〔2022〕24号•【施行日期】2022.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十四五”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吉粮仓〔2022〕24号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省局制定了《吉林省“十四五”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5月12日吉林省“十四五”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根据《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绿色安全、保障有力的粮食仓储物流体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密结合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推动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为主线,以保障粮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为目标,聚焦粮食仓储、物流和应急能力提升,着力构建现代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体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政府引导、市场配置。
坚持市场需求导向,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合理配置粮食仓储物流资源。
统筹整合、融合发展。
坚持以存量设施整合提升为主、以增量设施补短板为辅,有效整合盘活资源,提高粮食仓储设施整体效率和资源集约利用水平。
加快推进仓储物流与粮食产业联动融合,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
关于实行物资“三集中一统一”管理的指导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实行物资“三集中一统一”管理的指导意见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工作,建立以“三集中一统一”为核心的物资供应管理体系,强力推行代储代销、矿(厂)物资超市化、实现矿厂零库存、集中招标采购的先进管理模式,现对物资管理实行“三集中一统一”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基本要求1、物资供应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管理为本、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服务高效、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减少资金占用、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物资的及时供应,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和建设,应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计算机网络技术,使集团公司的物资管理工作达到体制顺畅、运转高效、管理科学、监督有力的目标,不断提高物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2、在集团公司全面实现物资供应集中管理,即实现“集中采购、集中储备、集中配送、统一结算”的管理运行机制。
3、取消矿、厂的物资采购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一)为加强对物资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集团公司成立物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会),管委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部门负责人组成。
物管会的职责:1、领导和协调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2、研究制定物资管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3、对物资管理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4、审定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为强化集团公司物资“三集中一统一”的管理力度,大力推进集团公司物资管理专业化、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进程和实施力度,具体业务由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公司)负责。
国际物流公司的职责:1、负责落实物管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2、负责集团公司各种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工作;3、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结合市场供求变化情况,负责编制调整集中招标物资范围;4、负责招标物资需求计划的汇总、调剂和平衡;5、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对招标物资需用计划进行委托招标或牵头组织招标,招标率达到70%以上;6、负责建立集团公司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物资编码,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资源共享,为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提供数据输出;7、负责收集、汇总、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统计报表;8、集团公司授权的其他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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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公司仓储体系建设遵循整体规划、分省实施、统一系统、服务外包、专业运作、规范高效的原则。
公司仓储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省组织,地市实施”的方式。
总部商务合作部是公司仓储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各省、地市分公司应设立专岗(或指定专人)负责仓储业务及仓储物资的管理工作。
为了优化和完善公司仓储管理工作,在全国建立符合公司业务特点的仓储体系,实现仓储物资快速周转和项目物资集成配送,保障好公司新形势下的建设、维护物资需求,提高整体物资管理水平,在2016年发布的《仓储配送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基础上,修订编制《仓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2017年修订)》,内容包括仓储物资、仓库设置、仓库选址、仓库面积、仓库设施、集成配送、信息系统、服务外包。
一、仓储物资仓储物资包含工程物资、维护物资、拆旧物资、移交物资、置换物资等。
(一)工程物资电力电缆、室分天线、馈线、光缆、无源器件、动环监控设备、配套综合柜、蓄电池、开关电源、空调、交流配电箱等工程物资根据需要可入库暂存。
下单采购的铁塔、活动板房等物资采用直接运抵建设站点并安装的方式,不纳入仓储管理。
纳入仓储管理的工程物资在仓库暂存周转、按需领用,库存量依据一定时期内(1-2个月)的计划使用数量,或该产品的最小采购单元确定。
工程转资或决算批复前发生设计变更、销项或物资审减,会产生退库物资。
地市公司应加强项目管控力度,尽量减少退库物资,并在项目中积极使用退库物资。
(二)维护物资通过维护预算采购的备品备件和应急物资入库保存,根据维护需求出库。
在维护管理中应根据使用情况动态调整维护库存,既要保证物资供应及时有效,又要避免造成长期呆滞库存。
对于应急物资,可按照应急保障维护要求集中配置、共享使用。
(三)拆旧物资拆除的物资,大型不便于运输的可就地临时存放并尽快处置。
对于需要集中暂存的拆旧物资,建议暂存时间不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完成物资的鉴定、利旧、报废等工作,避免占用大量库存。
拆除物资可由拆除单位运回仓库,置换和报废物资由置换单位或收购单位从仓库运出。
(四)其它物资运营商移交和置换等物资入库后可作为工程或维护物资使用。
二、仓库设置(一)仓库设置成本测算以运距和站址数量作为输入,建立成本测算模型,对按省设置不同数量仓库进行成本测算,仓库数量从全省1个到每个地市1个,测算8个省后得出成本变化趋势:1、随着省内设置仓库数量增加,仓储成本增加,物流成本降低。
由全省1个仓库到每个地市1个仓库,总成本先降后升。
各省均存在成本最优的仓库数。
2、全省集中设1个仓库成本最高。
按地市设置仓库成本较最优设库成本有所增加,一般增幅在20%以内。
3、设置区域共享库对管理水平要求较高,但可以在库房面积、人员、设备上进一步降低费用。
(二)仓库设置要求在仓库设置成本测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地经济条件、人力成本、自然环境、运输网络、管理便利性等因素,对仓储设置的提出具体要求如下:1.按地市设库,省公司适度集中:公司建设仓储体系绝不鼓励大量存放物资,要充分考虑到当前发达的物流配送体系,原则上必备常用物资可在地市分公司存放,通用类物资要尽量在省公司甚至大区层面集中。
考虑到工程量逐渐减少,维护量逐步增大,兼顾维护自提,可按照地市设置仓库。
地域较近的地区可综合考虑仓库获取成本、物流便捷性等因素,多个地市建立共享区域库。
2.直辖市及小省:除重庆外的其他直辖市均建议设1个库。
仓库可设在周边仓储费用较低的省份或与周边省份的地市合设仓库。
宁夏、海南面积较小,建设需求量不大,可以考虑全省合并设2——3个库。
3.省会及发达城市:省会和仓储成本较高且物流发达的地市,可与临近地市合设仓库。
4.偏远地区:面积辽阔、自然条件复杂、物流成本高的地市,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多个仓库。
5.维护和应急物资库:备品备件物资可建立自有库和代维单位相结合的存储方式;应急物资可建立大区库和地市/区域库相结合的存储方式。
6.区域库管理:建立区域共享库的省公司,可在省公司层面设立仓储管理团队负责全省仓储业务管理和操作,地市不设仓储管理人员。
三、仓库选址对仓库选址的要求如下:(一)仓库位置交通便利、有一定扩展空间;(二)仓库位置要考虑服务的站点分布情况,尽量设在站点密集的地区;(三)仓库费用在当地合理范围内;(四)仓库不应设在易受山洪、洪水、滑坡、内涝、台风和潮水等侵害的地方,仓库建筑条件应具备防御特大洪水的能力。
(五)仓库选址尽量避开周边存放易燃、易爆物资仓库或易散发火种的木材、燃料、加油站等工业生产区域(六)仓库选址须具有可靠、适用的电源和满足消防及生活用水的水源,以及便利的通讯等外部协作条件。
(七)当仓库和办公区相邻时,应做好人货在空间、入口、通道上的区分,加强办公区和货物区的安全管理。
四、仓库面积按照单个仓库覆盖站点数量把仓库分为四类,对每类仓库的工程建设物资、运行维护物资和拆旧物资面积需求进行测算得出仓库指导面积,作为省、地市分公司设置仓库时的参考上限。
各类仓库的指导面积如下:仓库指导面积含室内库和室外库面积。
负责存放应急物资的仓库可在指导面积的基础上另行增加50-100㎡。
对于资产接收、存量整治等工作中产生的突发性仓储需求,可通过短期租用仓库的方式解决,不纳入日常仓库面积需求考虑范围。
在仓库建设中应避免一次租用过大仓库造成浪费,按需租用。
仓库指导面积仅作为仓库建设的参考,不作强制要求。
五、仓库设施库房应满足规范管理要求,并配备作业、运行、安全等设施设备,建立相应管理规定。
(一)库房要求:满足防潮、防鼠、防腐等要求,建筑具备一定的抗震、防风、防洪能力,符合国家及地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地面、门窗、通道的材料、结构和设置合理。
(二)作业设施设备:仓库应根据需求配置在存储、装卸、搬运、移动作业过程中所需的人工或机械设备。
包括用于存储和堆放物资的货架、托盘等存储类设施,进行机械化装卸、堆垛和短距离运输作业的液压车和叉车等搬运类设备。
(三)运行设施设备:仓库应配备满足仓储信息化管理需要的通讯和办公设备,如电话、电脑终端、网络设备、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四)安全设施设备:仓库应配有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专用消防水带设施。
有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的应有可靠的消防水源,有必要的地方应设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设施;仓库库区内按消防要求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
有条件的应具备自动喷淋灭火、消防报警、安全监控等消防安全系统。
(五)设施设备管理:仓库应建立对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的使用须持证上岗。
六、集成配送(一)配送方式公司干线物流由设备供应商负责。
末端配送委托专业物流公司执行;或由施工/代维单位自提。
考虑到专业搬运设施、全程可视监控等要求,建议有条件的地区采用专业物流公司配送模式。
单站工程建设物资出库时,应以站址为单位将物资集成配货后统一运送,减少上站次数,降低配送成本。
(二)配送要求物资配送要符合及时、准确、经济、安全的要求:1.及时将物资从仓库配送到接收地,尽量缩短物资在途时间,满足生产与运营需要;2.在物资运输过程中,切实防止各种差错事故,准确无误地完成运输任务;3.采取经济合理的运输方案,有效利用各种运输工具和运输设施,节约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提高运输经济效益,降低运输费用;4.在物资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残损、丢失等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保证物资安全地运抵目的地。
七、信息系统公司统一规划并组织建设仓储管理信息系统,采用全国一级架构,构建在云平台上,以分权分域的方式供各级单位使用。
仓储管理信息系统与在线商务平台、项目管理、财务系统、资源管理等信息系统接口打通,实现业务流程全贯通。
打通仓储管理系统与物流系统接口,实现可视化物流跟踪。
(一)仓储管理模块:仓储管理模块实现了仓储业务流程,按照业务财务流程一体化的原则与上下游业务系统流程全面贯通。
各省、市公司统一使用该系统,提高库存利用率和周转率,将其作为仓储物资管理和实现账实一致的重要手段。
仓储服务商使用该系统完成各项业务操作流程。
(二)打通与物流系统接口,实现可视化物流跟踪通过与物流公司IT系统对接,交互订单及物流信息,实现对物资发货、运输、到货、接收状态可视化管理,准确掌握物资所处状态和位置,确保按时发货和精准到站,避免出现虚假发货和物资挪用情况。
将接收入库和现场电子签收作为到货确认依据,避免当前的到货确认与实际物资到货脱节造成拖欠货款的情况。
八、仓储管理服务外包将仓库租用、管理,以及与现场相关的管理操作外包,在不增加自有场地和人员的情况下,快速开展专业化的仓储服务。
实施仓储标准化管理,按照统一业务要求和流程进行作业操作,保存单据并及时录入系统。
服务商配备料帐员和仓管员,负责仓库的环境管理、实物管理、单据管理、现场操作(一)当前问题仓储服务商参差不齐,部分服务商专业能力不强,有的省市服务合同即将到期;全国服务商数量过多,不利于统一服务标准和业务流程,难以实现系统对接管理;部分省公司,尤其是西部和北部,难以找到合适的服务商。
(二)服务商选择总部组织全国仓储服务商入围,省公司选择本省仓储服务商。
通过控制资质要求和入门门槛选择优质服务商,条件包括:有大型运营商客户、仓储物流服务时间长案例多、业务流程规范标准、服务评价高、有成熟信息系统、在全国仓储资源丰富的服务商;通过将东西部省公司业务捆绑,解决部分地区服务商选择困难的问题。
根据当地情况也可引入邮政速递、京东物流等全国性或互联网物流企业。
(三)仓库管理和业务流程标准化制定仓库管理要求,推进8S管理,实现仓库的标准化管理。
(注:8S管理为整理、整顿、清理(清扫)、清洁、修身(素养)、安全、节约、学习。
)制定统一的仓储业务操作规范流程,通过信息系统固化,各仓储服务商均使用该系统,实现仓储业务流程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