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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协议(公证处三方示范房屋买卖)

提存协议(公证处三方示范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提存协议甲方(卖方、提存受领人):张三,男,1974年1月1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住址(通信位置):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北里号楼门号,邮编:100022 了解电话:李四,女,1976年5月31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住址(通信位置)等:同上乙方(买方、提存人):王五,男,1970年8月31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住址(通信位置):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里号楼单元302号,邮编:了解电话:陈六,女,1978年12月1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住址(通信位置)等:同上丙方(资金监管方):北京市公证处,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法定代表人:,开户行:,行号:,帐号:,指定承办公证员:,电话:鉴于:1、张三和李四系夫妻关系,系坐落于北京市××区××路××号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京房权证私移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以下简称为“该房屋”)的共有权人,经双方协商,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2、王五和陈六系夫妻关系,同意购买该房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2008年×月×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3、为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共同向丙方提出申请,将上述《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购房款提存至丙方,授权丙方按照各方的约定条件及法律规定监管提存款,按约支付给甲方或者退回乙方。

为此,甲、乙、丙三方就提存的有关问题达成本《房屋买卖提存协议》(以下简称为“本协议”)如下,由三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提存款的金额及用途:提存款共计人民币元(以下简称为“提存款”),系上述《房屋买卖合同》项下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用于购买该房屋的购房款;第二条提存款的支付甲、乙双方签订上述《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后日内,乙方应将该提存款以乙方的帐户汇至丙方帐户,并在汇款单备注栏内注明“承办公证员张浩”:户名:北京市公证处开户行:,行号:,帐号:第三条丙方收到提存款的证明丙方承诺收到该提存款后三日内出具《公证书》,对收款来源和金额进行证明,并将该《公证书》送达甲、乙双方;第四条甲、乙双方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签收上述《公证书》后,应按照上述《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在2008年×月×日(该日期以下简称为“限期日”)前共同配合完成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过户到乙方名下并办理完毕有关物业、水电气等杂费交割手续,并进行物业实际占有、使用和收益(该房屋已对外出租的,甲、乙双方应完成相关的变更出租人手续)以及物业管理等手续的交割,确保甲方和上述房屋再无任何利益关系并确保乙方对上述房屋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二手房公证提存完整协议

二手房公证提存完整协议

二手房公证提存协议1. 引言2. 协议内容2.1 背景双方确认现在进行的是一笔二手房交易,为了确保交易款项的安全,避免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特订立本公证提存协议。

2.2 公证提存双方同意将交易款项存放于第三方公证机构,作为公证提存,直至交易完成和协议中规定的条件达成。

公证提存的具体金额和期限将在协议中约定。

2.3 交易条件双方同意在条件满足之后,公证机构将根据双方指令将存放的款项支付给卖方,并完成二手房交易:买方完成所有付款,并提供相应的付款证明;卖方完成全部过户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双方签署交易完成确认书;公证机构确认条件已满足,并经卖方和买方确认;2.4 公证机构责任公证机构承担责任:存放交易款项并提供交易资金的监管;按照双方的指令执行付款或调取款项;对交易进行公证,并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协助处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纠纷。

2.5 交易费用公证提存的相关费用由卖方和买方共同承担。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机构的公证费用;第三方银行或支付平台的存取款手续费;过户手续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2.6 风险提示双方应认识到公证提存协议存在的风险:如协议规定的交易条件未满足,款项可能会被提存一段较长时间,无法使用;公证机构的责任是监管存放的款项,但无法避免可能发生的网络故障、技术问题等风险;3. 生效与终止3.1 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在公证机构确认后生效。

3.2 终止条件本协议在情况下终止:交易完成并款项支付给卖方后,本协议终止;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根据法律或法院判决等情况终止本协议。

4. 争议解决双方在交易中如发生争议,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至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并遵守公证机构的裁决。

5. 法律适用与其他5.1 法律适用本协议适用的法律法规。

5.2 修改与补充本协议的修改与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5.3 合同备份双方应各自保留本协议的原件作为合同备份。

6. 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卖方和买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提存公证协议书

提存公证协议书

提存公证协议书甲方(提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特定原因需将一定数额的款项或物品进行提存,乙方作为公证机构,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对甲方的提存款项或物品进行公证提存。

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提存事项1.1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原因),需将以下款项或物品进行提存:- 款项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 物品清单:__________________(详细描述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等)。

1.2 提存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提存方式2.1 甲方应将提存款项或物品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2.2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存款项或物品后,应出具提存证明,并妥善保管。

第三条提存费用3.1 提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保管费等,具体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2 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提存物的处置4.1 在提存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取回提存款项或物品,但应提前_________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4.2 提存期限届满后,如甲方未取回提存款项或物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进行处置。

资金提存公证协议

资金提存公证协议

资金提存公证协议1. 引言本资金提存公证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甲方(提存人)和乙方(公证处)订立的,在资金提存过程中,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的协议。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提存资金的义务和乙方提供保管服务的责任,以确保资金安全、公正、合规。

2. 协议内容和义务2.1 资金提存义务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将资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并提供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甲方需确保提供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得涉及任何非法活动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2 乙方保管义务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甲方提存的资金进行保管,并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乙方负责建立安全有效的资金保管制度,并定期进行资金清查和报告。

2.3 资金提存期限本协议中约定的资金提存期限为______(具体期限)。

甲方须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资金提存至乙方账户,并向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3. 资金提存流程3.1 申请资金提存甲方应向乙方提出资金提存申请,并提供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证明、提存金额、提存期限等。

3.2 资金保管乙方收到甲方的资金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金保管,并出具资金保管凭证。

3.3 定期核查乙方将定期对甲方提存的资金进行核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核查结果。

3.4 资金提取在提存期限届满后,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提取资金。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提取要求和程序办理提取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返还给甲方。

4. 违约责任4.1 甲方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期提存资金或提供虚假资料,甲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2 乙方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照约定的资金保管要求进行保管,导致甲方资金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 保密条款甲方和乙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甲方提存的资金进行严格保密,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房屋买卖公证提存协议

房屋买卖公证提存协议

房屋买卖公证提存协议公证提存协议本提存协议由甲方(卖方)和乙方(买方)于年月日在上海市签署。

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就位于上海市的房屋达成了买卖的一致协议。

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了如下条款:一、乙方于年月日将款项总额人民币圆整提存至上XXX提供的提存账户。

提存账户的收款人为XXX公证提存专户,开户行为XXX,银行账号为31xxxxxxxxxxxxx999.二、甲乙双方确认,甲乙双方或其合法授权的代表至上XXX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并取得以乙方姓名为权利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

甲方和乙方或双方合法授权的代表需将该收件收据原件交XXX,XXX收持该收件收据的复印件后,将该款项共计人民币万圆整转入甲方的如下账户:开户银行和人民币账号。

三、甲乙双方同意提存费用共计人民币圆整由方承担。

四、XXX出具提存公证书时,视为提存手续办理完毕。

提存公证书的正本由乙方保存,复印件由甲方保存。

五、出现下列四种情况之一时,甲乙双方可共同至上XXX并指示将提存款万圆整及相应利息划入乙方的本人账户:开户银行和人民币账号。

这四种情况分别是:双方经协商解除该《买卖合同》;该房屋无法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及取得新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双方未能于年月日前办理该房屋的登记过户手续;双方经协商认为无须继续提存该款项。

六、如双方于年月日之前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乙方可至上XXX并指示将提存款人民币万圆整及相应利息划入乙方的本人账户:开户银行和人民币账号。

七、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三份,每一份都具有相同的效力。

双方各持一份,XXX留存一份。

八、XXX《买卖合同》与本协议中有关提存事项的规定不一致,则以本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对于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在争议发生后三十天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为了遵守诚信原则,甲乙双方或其合法授权代表应于本协议文首所记载的日期签署本协议。

二手房公证提存协议(2024精)

二手房公证提存协议(2024精)

二手房公证提存协议1.协议背景本协议由甲方(出售方)和乙方(购买方)双方签订,为确保二手房交易的合法性、安全性,约定甲方在出售房屋前进行公证提存的具体事项,并明确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

2.协议内容2.1 提交公证申请甲方应在房屋出售前向当地公证处提交公证申请,并支付相关费用。

公证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相应的资料核查和公证程序。

2.2 房屋资料准备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房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复印件、联系复印件等。

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虚假或存在问题,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公证费用。

2.3 公证提存款项乙方作为购买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应将购房款项存入公证处指定的指定账户,并提供相关支付凭证。

乙方存入的款项将在公证程序完成后由公证处根据协议约定进行操作。

2.4 公证程序公证处将在双方达成协议的前提下,依法进行公证操作。

具体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和乙方到公证处进行资料核查、联系明、签署公证书等程序。

公证程序完成后,乙方有权要求公证处根据协议约定进行相应的操作。

2.5 公证费用分摊公证费用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费用按照当地公证处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支付。

2.6 协议违约处理任何一方在交易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其他补充协议同样适用于本条款。

3.协议生效与解除3.1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直到公证手续完成。

3.2 协议解除条件1.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交易准则的;2.甲方提供虚假房屋信息或存在违法行为的;3.双方共同协商解除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4.协议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5.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在诚信与公平原则下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公证提存服务协议书

公证提存服务协议书

公证提存服务协议书
甲方(提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公证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为保障自身权益,希望将特定财产进行公证提存,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提存财产描述:
甲方将以下财产提存于乙方,具体描述如下:
1. 财产名称:
2. 财产数量:
3. 财产价值:
4. 财产描述:
二、提存目的:
甲方提存上述财产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自身权益,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三、提存期限:
甲方提存财产的期限为______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提存手续费:
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提存手续费,具体金额为______元。

五、提存保管: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证业务规定,妥善保管甲方提存的财产,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2. 如因乙方的过失导致提存财产损失或灭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提存解除:
1. 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提存协议,并取回提存财产。

2. 甲方解除提存协议应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3. 甲方解除提存协议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返还提存财产。

七、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提存期限届满或提存解除之日止。

甲方(提存人)签字:日期:
乙方(公证机构)签字:日期:。

购房款提存公证合同

购房款提存公证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购房款提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购房款提存事项1.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位于__________的房产(以下简称“涉案房产”)出售给乙方。

2. 乙方同意购买涉案房产,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

3. 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同意将购房款提存至公证处,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由公证处将购房款交付给甲方。

二、购房款提存金额1. 涉案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2.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在购房款提存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购房款。

三、提存公证机构1. 双方同意将购房款提存至__________公证处(以下简称“公证处”)。

2. 公证处对购房款进行监管,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提存公证手续1. 甲方应在购房款提存前,将涉案房产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

2. 乙方在收到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后,应将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支付至公证处指定的账户。

3. 公证处收到购房款后,应出具《提存公证证书》,并将《提存公证证书》交付给甲乙双方。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1. 甲乙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涉案房产的过户手续。

2. 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如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过户手续无法办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将涉案房产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

2.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

3. 如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购房款提存失败,双方应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涉案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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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公证协议书
编号:
甲方(收款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乙方(付款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鉴于:
甲、乙双方签订了《xx 合同》及《xx 合同补充协议》,甲方拟将xx 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交易总价款共计xx 元(大写xx 元整),现甲乙双方为保障交易安全,本着诚实信用和平等自愿原则,特就交易总价款支付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释义
1.1 公证处:指xx 公证处。

1.2 交易总价款:是指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xx 合同》及《xx 合同补充协议》,乙方应共计向甲方支付的xx 总价款共计xx 元(大写xx 元整)。

1.3 提存款:乙方将共计xx 元(大写xx 元整)交易总价款划转至公证处指定的账户后, 该xx 元(大写xx 元整)交易总价款被称为提存款。

提存款由乙方分xx 次划付至公证处指定账户,具体划付时间和划付款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执行。

1.4 提存:指乙方将xx 元(大写xx 元整)购房款分xx 次划转至公证处指定的账户的行为。

1.5 提存日:指乙方分xx 次将xx 元(大写xx 元整)交易总价款划转至公证处指定账户的日期。

1.6 提取:指甲方满足条件后,公证处将提存款划转至甲方账户的行为。

1.7 提取日:公证处将提存款划转至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二条乙方将购房总价款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提存于公证处。

xx 公证处指定的提存帐户为:开户名:xx 公证处开户行:xx
账号:xx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以下约定将购房款分xx 次按期提存于公证处:
3.1 第一次:《xx 合同补充协议》签约后3 个工作日内, 乙方向公证处指定的账户划付该笔交易总金额的XX%即XX元;
3.2 第二次:《xx 合同补充协议》签约之日起3 个月内,乙方向公证处指定的账户划付总房款的XX%即XX元;
3.3 第三次:《XX 合同补充协议》签约之日起6 个月内,乙方向公证处指定的账户划付总房款的XX%即XX元。

第四条甲方按照《XX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办理XX事项,甲方有权分三次在每次满足该次提取条件后,向公证处提取全部已提交到公证处的本次的交易款:
4.1甲方持XX出具的《XX交易受理凭证》复印件提取乙方划付的第一次提存款。

4.2甲方持XX出具的《XX交易受理凭证》复印件提取乙方划付的第二次提存款。

4.3甲方持XX出具的《XX交易受理凭证》复印件提取乙方划付的第三次提存款。

第五条公证处向甲方划转提存款,甲方收款账户为下:甲方账户信息:开户名:
开户行:账号:第六条提存费用(提存手续费、邮电费等)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自提存之日起至提取时止,提存款的所有权归乙方所
第八条提存期限:自每批次购房款提存日起60个工作日,若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达到第四条约定的提取条件,乙方有权要求公证处将提存款全部划转回乙方指定的账户。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九条自提存之日起至提取之日止,提存款项的风险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提取提存款项时,甲方应同时携带下列资料:甲方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公章、法人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0.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0.3对于在解释和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决。

10.4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10.5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本协议于
(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为编号为正年月日在XX市签订。

号的《公证提存协议》的签署页,无
乙方(付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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