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其应用培训文件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其应用培训文件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其应用培训文件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其应用

第一节概

第二节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三操纵”

第三节施工安全与环境爱

第四节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商务治理

第五节工程信息治

第六节监理协

第七节合同工程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

第一节概述

一、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编制背景

水电水利工程监理的起步可追溯到八十年代初期。国家开始进行工程建设体制改革,水电行业治理部门首先在云南鲁布革水电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试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及合同治理制”。此后,国家电力部在总结云南鲁布革工程建设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将工程监理制度逐步在大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开来。

1989年以后,国家及其建设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治理方面的条例和部门规章,国家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依照国家及其建设部有关工程项目建设治理的行政法规和部门

规章,相应制定了一系列适合水电工程行业特点的工程项目建设治理方法和规定。但水电工程监理单位仍缺乏一本既体现国家工程监理政策,法规,又能结合水电工程行业特点和水电工程监理实际,具有政策性、法规性、科学性、技术性及操作性的施工监理规范。

1997年,依据国家电力公司水电及新能源部托付,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水电建设监理分会组织下,在收集全国水电工程监理材料、经验和意见的基础上,由国家电力公司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建设工程监理中心起草编写,水电监理分会组织全国有经验的水电工程监理专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电工程监理实际,历经两年的反复讨论、修改,编制了一部比较完整的《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2000年,《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作为国家电力行业标准颁发实行。

二、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内容简介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涵盖了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时期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合同费用支付三项合同目标操纵,施工安全、施工环境爱护两项合同目标监督,工程信息、合同商务两

项治理,以及工程承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理协调等内容。

水电工程特不是大中型水电工程一般都具有投资规模大、工程建设周期长,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建设风险大等行业特点。该规范结合实际,对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时期工程监理的全过程,包括招投标时期、施工时期及工程移交与缺陷责任期时期工程监理单位的合同义务、工作内容、监理职责与业主应授予的监理权限等作了明确地规定和规范。

三、水电工程监理的一般规定

水电工程监理的一般规定:

(1)水电工程监理的质量责任机制:水电工程施工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承包人保证、监理单位操纵、政府机构监督”的质量责任机制。

(2)职业标准: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3)工程监理单位的选择:业主应在工程施工招标之前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并签订工程监理托付合同。

(4)承担水电项目主体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应水电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工程监理企业。

(5)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据工程监理托付合同规定,派出监

理机构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监理机构的分级组织与监理人员进场打算应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的聘任、调整与撤换均必须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

(6)业主按照工程监理托付合同并通过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可授予监理机构下列差不多权限:选择工程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设计文件的核查权;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确认与否决权;工程设计与施工的优化建议权;工程施工措施、打算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现场协调的主持权;公布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指令权;工程使用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施工质量的确认与否决权;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工程变更的审查与指示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爱护的监督权;工程计量、合同支付与合同索赔的审查与签证权;合同争议的调解权;合同项目移交与完工签证权;承包人项目或部门机构责任人撤换的建议权等。

以上权限均应在托付合同中约定。其中,工程变更的处置权,是大中型水电工程所特有的,处置权的限额应在合同中约定。权限的授予,在本规范中明确规定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

(7)监理单位与业主、承包人、设计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业主的关系是被托付与托付的关系,监理单位对业主负责、为业主服务、为工程建设服务,切实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与责任。

监理单位与承包人的关系是受业主托付,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包人履行合同,并公正地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是协作、配合关系,差不多上受业主托付为业主服务、为工程建设服务。监理单位应贯彻设计意图,核发施工设计文件,并对工程设计提出优化建议。设计单位或其驻工程建设现场的设计代表机构应配合设计交底、参加工程协调会议、专题会议,做好现场技术服务,及时解决涉及工程设计的事项。设计单位不得向承包人直接发出指示。

四、监理工作预备

大中型水电工程一般都具有投资规模大、工程建设周期长,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建设风险大等特点。监理机构进场后,进行充分的监理预备工作是必须的,其要紧工作包括:

(1)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投标,包括协助业主进行招标文件

审查、参加招标评标以及工程承建合同签订前谈判等。

(2)组织监理机构人员进场,进行必需的检测设备与设施配置,按合同规定办理业主提供的办公、生活、通讯设施和场内交通设备的交接。

(3)熟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熟悉工程建设条件,熟悉工程设计文件,熟悉工程现场条件。

(4)监理服务体系文件的完善与编制:包括编制监理机构治理规章制度,编制监理机构工作打算与人员进场打算,分工作专业或合同目标操纵与治理要求编制监理工作规程,按分项工程合同目标操纵与施工监督要求编制实施细则等。

(5)开工前的预备工作:包括主持召开首次工地会议,工程承包人合同履约体系的检查与认证,开工所必需的首批施工图纸的审查与签发,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测量基准的移交,进场材料的质量检验,进场施工设备的检查,业主提供条件检查等。

(6)按合同文件规定,公布合同工程开工令。

第二节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三操纵”

一、施工质量操纵

(一)施工质量标准的调整

(1)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或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代替了

原技术标准,从新标准生效之日起,依据新标准执行。

(2)合同技术条款与国家或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有冲突时,以合同技术条款为准。因为,合同技术条款是招标报价条件,同时大型水电工程对工程施工质量等要求有其专门性。

(3)合同技术条款与国家或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标准有冲突时,以国家或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标准为准。所导致的标准调整,按工程变更处理。

(4)为合同目标的更优实现,监理机构可依照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环境爱护所执行的技术标准与质量检验方法进行补充、修改与调整。所导致的标准调整,按工程变更处理。

(二)工程项目划分及开工申报

(1)工程项目划分的目的:一是有利于工程项目的开工申报和对前时期工程项目施工履约情况进行评价;二是有利于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检验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三是有利于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经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己完工程项目进行计量支付;四是有利于工程项目合同支付、施工进展、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信息的分类治理和统计分析。

(2)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依据水电工程差不多建设工程

验收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规定,结合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特点、施工过程和合同目标操纵要求进行。

(3)工程项目划分的方法与要求:

水电工程工程项目划分一般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单元工程四级进行。

单位工程开工前,承包人需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报监理机构审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需完成施工作业措施打算编制并报监理机构审批;单元工程开工前,承包人需完成施工作业预备并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下序单元工程开工,由承包人质检部门凭上序工程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向监理机构申办开工签证,联检单元工程的开工或开仓,还需附施工质量联合检验合格证。凡需要进行地质编录或竣工地形测绘的,在开工前还必须同时具备该项工作完成的签证记录。

(4)工程项目编码方法:单位工程编码为合同标码与单位工程项目代码组合,分部工程编码为单位工程项目编码与该分部工程项目代码组合,分项工程编码为分部工程项目编码与该分项工程项目代码组合,单元工程编码为分项工程项目编码与该单元工程项目代码组合。

(三)开工前质量操纵工作

(1)施工质量操纵措施的制定:熟悉合同标准,分析研究阻碍施工质量的因素,提出工程质量治理点,制定工程质量操纵流程,确定工程质量操纵措施,完善监理细则文件等。

(2)设计文件的签发及设计技术交底:对每张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及时发觉,纠正图纸中的缺陷和差错,与招标图纸和合同技术条件存在重大偏差要召开专题协调会予以审议。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3)批准施工措施打算:着重审查施工方案、程序和工艺对工程质量的阻碍。

(4)施工预备检查:包括完成必须的施工试验,前置工序施工质量检查合格并取得签证,施工机械设备与施工辅助生产设施到位,劳动组织完成与施工措施打算交底,材料、构件质量检查合格并满足连续施工要求,测量放样完成并经检查合格,以及施工安全治理、施工环境爱护等防护措施到位等。

(四)施工过程质量操纵

(1)督促承包人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2)检查施工资源投入,包括对承包人检验、测量和承担技术工种作业人员的资质、施工设备、材料能否满足工程质量操纵要求等进行检查。

(3)监理机构的现场监督,应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操纵为重点,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

(4)监理机构的独立检验与测量。

(5)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质量检验。包括:参加工程设备到货验收,审查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方案,予埋件检查,大件吊装质量检查,过程检验及试验的检查,审查启动、运行方案,对工程设备能否安全稳定运行做出评价。

(五)监理机构的施工质量监督权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有权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进行施工质量监督并作出指示:

(1) 对全部工程所有部位及任一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查阅记录,现场取样、复制、复检;

(2) 指示停止不正当或可能对工程质量、工程安全造成损害的施工工艺与方法;

(3) 指示承包人停止不合格材料、设备、设施安装、使用、并予以更换;

(4) 对不合格的工序指令补工和返工;

(5) 对承包人施工质量治理中严峻失察、失职、玩忽职守、伪造记录和检测资料,或造成施工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予以警

告、处罚、撤换,直至责令返场;

(6) 对多次严峻违反作业规程,经指出后仍无明显改进的作业班组队指令停工整顿,撤换,直至指令退场;

(7) 指令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对完建工程接着予以养护,维护,照管和缺陷处理。

(六)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工程质量与合同技术标准或设计技术要求发生偏差。当此类偏差超过规定或法定界限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否则称为工程质量缺陷或施工缺陷。

发生工程质量缺陷或施工缺陷时,应及时指令承包人查明范围、数量,分析产生缘故,提出处理措施,报经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及时处理。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监理机构应立即向业主报告,同时督促承包人及时提出事故报告,监理机构应做好事故记录,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指令立即停止施工,采取紧急措施进行防护,同时会同有关方提出处理方案报业主,并参加事故调查与处理。

二、工程进度操纵

(一)操纵性总进度打算编制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GB-)

建设工程监理规 GB50319-2000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编制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第1.0.3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第1.0.4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1.0.5条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1.0.6条建设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的规定。 第2章术语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监理工程师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工地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啡、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 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法等面做出的改变。 工程计量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 见证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正文)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1 总则…………………………………………………………… 2术语…………………………………………………………… 3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 3.1监理单位…………………………………………………… 3.2监理机构…………………………………………………… 3.3监理人员…………………………………………………… 4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4.1基本工作程序……………………………………………… 4.2主要工作方法……………………………………………… 4.3主要工作制度……………………………………………… 5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5.1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 (4) 5.2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 6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6.1开工条件的控制…………………………………………… 6.2工程质量控制……………………………………………… 6.3工程进度控制……………………………………………… 6.4工程投资控制……………………………………………… 6.5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6.6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6.7信息管理………………………………………………… 6.8工程验收与移交…………………………………………… 7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7.1保修期的起算、延长和终止………………………………… 7.2保修期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附录A监理规划编写要点及主要内容……………………… 附录B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要点及主要内容………………… 附录C施工监理主要工作程序框图………………………… 附录D监理报告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 附录E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施工监理活动的管理,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其应用培训文件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其应用 第一节概 述 第二节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三操纵” 第三节施工安全与环境爱 护 第四节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商务治理 第五节工程信息治 理 第六节监理协 调

第七节合同工程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 第一节概述 一、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编制背景 水电水利工程监理的起步可追溯到八十年代初期。国家开始进行工程建设体制改革,水电行业治理部门首先在云南鲁布革水电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试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及合同治理制”。此后,国家电力部在总结云南鲁布革工程建设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将工程监理制度逐步在大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开来。 1989年以后,国家及其建设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治理方面的条例和部门规章,国家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依照国家及其建设部有关工程项目建设治理的行政法规和部门

规章,相应制定了一系列适合水电工程行业特点的工程项目建设治理方法和规定。但水电工程监理单位仍缺乏一本既体现国家工程监理政策,法规,又能结合水电工程行业特点和水电工程监理实际,具有政策性、法规性、科学性、技术性及操作性的施工监理规范。 1997年,依据国家电力公司水电及新能源部托付,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水电建设监理分会组织下,在收集全国水电工程监理材料、经验和意见的基础上,由国家电力公司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建设工程监理中心起草编写,水电监理分会组织全国有经验的水电工程监理专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电工程监理实际,历经两年的反复讨论、修改,编制了一部比较完整的《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2000年,《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作为国家电力行业标准颁发实行。 二、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内容简介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涵盖了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时期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合同费用支付三项合同目标操纵,施工安全、施工环境爱护两项合同目标监督,工程信息、合同商务两

2017水利工程监理规范全套表格模板

2014版水利(SL288-2014)施工监理工作最新常用表格 附录E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E.1 表格说明 E.1.1 表格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 承包人用表。以CB××表示。 2 监理机构用表。以JL××表示。 E.1.2 表的标题(表名)应采用如下格式: 注2:“施工放样报验单”——表格名称。 注3:“承包[ ]放样号”——表格编号。其中①“承包”:指该表以承包人为填表人,当填表人为监理机构时,即以“监理”代之。②当监理工程围包括两个以上承包人时,为区分不同承包人的用表,“承包”可用其简称表示。③[ ]:年份,[2003]表示2003年的表格。④“放样”:表格的使用性质,即用于“放样”工作。⑤“号”:一般为3位数的流水号。 2014年承包人向监理机构报送的第3次放样报表可表示 如承包人简称为“华安”,则 E.2 表格使用说明 E.2.1 监理机构可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采用其中的部分或全部表格;如果表格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可调整或增加表格。 E.2.2 各表格脚注中所列单位和份数为基本单位和推荐份数,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予以具体指定各类表格的报送单位和份数。 E.2.3 相关单位都应明确文件的签收人。

E.2.4 “CB01 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可用于承包人向监理机构申报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灾害应急预案、施工工艺试验方案、专项检查试验方案、工程测量施测方案、工程放样计划和方案、变更实施方案等需报请监理机构批准的方案。 E.2.5 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检验月汇总表、工程事故月报表除作为施工月报附表外,还应按有关要求另行单独填报。 E.2.6 表格中凡属部门负责人签名的,项目经理都可签署;凡属监理工程师签名的,总监理工程师都可签署。表格中签名栏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可根据工程特点和管理要求视具体授权情况由相应人员签署。 E.2.7 监理用表中的合同名称和合同编号指所监理的施工合同名称和编号。 E.3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 E.3.2 监理机构常用表格目录见表E.3.2 表E.3.2 监理机构常用表格目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施工监理活动的管理,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境内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小型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可参照执行。 1.0.3 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格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业务,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1.0.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应按有关规定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1.0.5 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公正、公平、诚信、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 1.0.6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应以合同管理为中心,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投资、进度等目标,加强信息管理,并协调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1.0.7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1 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 水利行业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 3 经批准的工程式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4 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 1.0.8 监理单位为实施施工监理而进行的审核、核查、检验、认可与批准,并不免除或减轻责任方应承担的责任。 1.0.9 监理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和手段实施监理工作。1.0.10 监理单位的合理化建议或高效工作使工程建设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监理单位可按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奖励。 因监理单位的直接原因致使工程项目遭受了直接损失,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予以相应的赔偿。 2术语 2.0.1 水利工程 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水土保持、移民、水资源保护等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的统称。 2.0.2 监理单位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并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合同,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 2.0.3 发包人 承担工程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代表人。2.0.4 承包人 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保修的企法人或其合法代表人。 2.0.5 施工监理 监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保修实施的监理。 2.0.6 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派驻工程现场,由监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机构。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1)

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 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监理单位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 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 相关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 项目监理机构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 总监理工程师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8 专业监理工程师 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附录E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E.1 表格说明 E.1.1 表格可分为以下二种类型: 1 承包人用表。以CB××表示。 2 监理机构用表。以JL××表示。 E.1.2 表头应采用如下格式: 注1:“CB11”——表格类型及序号。 注2:“施工放样报验单”——表格名称。 注3:“承包[ ]放样号”——表格编号。其中①“承包”:指该表以承包人为填表人,当填表人为监理机构时,即以“监理”代之。②当监理工程范围包括两个以上承包人时,为区分不同承包人的用表,“承包”可用其简称表示。③[ ]:年份,[2003]表示2003年的表格。④“放样”:表格的使用性质,即用于“放样”工作。⑤“号”:一般为3位数的流水号。 如承包人简称为“华安”,则2003年承包人向监理机构报送的第3次放样报表可表示为: E.2 表格使用说明 E.2.1 监理机构可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采用其中的部分或全部表格;如果表格种类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可调整或增加表格。 E.2.2 各表格脚注中所列单位和份数为基本单位和最少份数,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予以具体指定各类表格的报送单位和份数。 E.2.3 相关单位都应明确文件的签收人。 E.2.4 “CB01 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可用于承包人向监理机构申报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安全方案、施工工艺、专项试验计划等。 E.2.5 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检验月汇总表、工程事故月报表除作为施工月报附表外,还应按有关要求另行单独填报。

E.2.6 表格中凡属部门负责人签名的,项目经理都可签署;凡属监理工程师签名的,总监都可以签署;表格中签名栏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可根据工程特点和管理要求视具体授权情况由相应人员签署。 E.2.7 监理用表中的合同名称和合同编号指所监理的施工合同名称和编号。 E.3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 E.3.1 承包人用表目录 表E.3.1 承包人用表目录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57325

淮阳县2011-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建 设 监 理 工 作 报 告 编制单位: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介 1.2 工程总体布置 二、监理规划 2.1 监理机构及人员组成 2.2 本单位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2.3 监理工作目标 2.4 监理工作职责 2.5 监理工作制度 三、监理过程 3.1 进度控制 3.1.1 审批承建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 3.2 质量控制 3.2.1 事前控制 3.2.2 事中控制 3.2.3 事后控制 四、监理效果 4.1 工程进度 4.2 工程质量 4.3 工程投资 五、对监理工程项目的评价 5.1 进度控制评价 5.2 质量控制评价 5.3 投资控制评价 六、经验总结 七、附件 7.1 工程大事记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介 淮阳县2012—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解决大连乡的龚桥、鲁台镇的王庄,王店乡的棠李、黄集乡的马庄等4个乡镇4个行政村18个自然村1.2326万人的不安全饮水问题,4个供水区均为集中式供水,全部为管网延伸供水,供水水源均采用深层地下水,本工程预计土方开挖4.68万m3,土方回填4.68万m3,管网铺设17.75万m(含入户)。本期工程总投资424.0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379.29万元,临时工程投资5.69万元,独立费用 39.09万元。 二、监理规划 2.1 监理机构及人员组成 淮阳县2012—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由我公司承担施工监理工作。施工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的实施责任组织。现场监理部设驻地总监代表1名、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1名。 现场监理部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监理法律与现行行政法规,国家部门制定办法的施工技术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范围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在监理过程中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和“勤奋、高效、独立、自立”的原则,依照业主单位授予的职责与权限。与参建各方密切协作。认真检查、监督工程,承建单位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技术和经验优势,向建设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2.2 本单位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1) 淮阳县2012—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建设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 -2014) 目次 1 总则…………………………………………………、、………、1 2 术语...................................................、、......、 (3) 3 监理组织……………………………………………、…………、5 3、1监理单位…………………………………、………………、5 3、2监理机构?…………………………、……………………、6 3、3监理人员…………………………、……………、、………、7 4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与制度………、……………………、12 4、1基本工作程序………………、……………………、……、12 4、2主要工作方法?…………、…………………、…………、12 4、3主要工作制度............、..................、 (1) 5 施工准备得监理工作……、……………………………、……、15 5、1监理机构得准备工作?、………………………、………、15 5、2施工准备得监理工作、、…………………、……………、15 6施工实施阶段得监理工作…………………………、、………、18 6、1开工条件得控制....................................、 (1) 6、2工程质量控制……………………………、……………、18 6、3工程进度控制……………………………………、……、24 6、4工程资金控制……………………………………、……、28 6、5施工安全监理.......................................、 (3) 6、6 文明施工监理……………………………………、……、34

《水利工程监理规范》SL288-2014表格(最新全部)

监理机构用表目录 序号表格名称表格类型表格编号 1合同工程开工通知JL01监理[]进场号 2合同工程开工批复JL02监理[]合开工号 3分部工程开工批复JL03监理[]分开工号 4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JL04监理[]工预付号 5批复表JL05监理[]批复号 6监理通知JL06监理[]通知号 7监理报告JL07监理[]报告号 8计日工工作通知JL08监理[]计通号 9工程现场书面通知JL09监理[]现指号 10警告通知JL10监理[]警告号 11整改通知JL11监理[]整改号 12变更指示JL12监理[]工通号 13变更项目价格审核表JL13监理[]变指号 14变更项目价格/工期确认单JL14监理[]价审号 15暂停施工通知JL17监理[]停工号 16复工通知JL18监理[]复工号 17索赔审核表JL19监理[]索审号 18索赔确认单JL20监理[]索赔签号 19工程进度付款证书JL21监理[]月付号 20工程进度付款审核汇总表JL21附表1监理[]月总号 21合同解除付款检查报告JL22监理[]解付号 22完工/最终付款证书JL23监理[]付证号 23质量保证金退还证书JL25监理[]保付号 24施工图纸核查意见单JL27监理[]图核号 25施工图纸签发表JL28监理[]图发号 26监理月报JL29监理[]月报号 27完成工程量月统计表JL29附表1监理[]量统月号 28工程质量评定月统计表JL29附表2监理[]质检月号 29工程质量平行检测试验月统计表JL29附表3监理[]抽验月号30变更月报表JL29附表4监理[]变报月号 31监理发文月统计表JL29附表5监理[]试月号 32监理收文月统计表 33旁站监理值班记录JL30监理[]旁站号 34监理巡视记录JL31监理[]巡视号 35工程质量平行检测记录JL32监理[]平行号 36工程质量跟踪检测记录JL33监理[]跟踪号 37见证取样跟踪记录JL34监理[]机电号 38安全检查记录 39工程设备进场开箱验收单 40监理日记JL35监理[]日记号 41监理日志JL36监理[]日志号 42监理机构内部会签单JL37监理[]内签号 43监理发文登记表JL38监理[]监发号 44监理收文登记表JL39监理[]监收号 45会议纪要JL40监理[]纪要号

201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监理组织 3.1监理单位 3.2监理机构 3.3监理人员 4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4.1 基本工作程序 4.2主要工作方法 4.3主要工作制度 5 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 5.1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 5.2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 6 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6.1开工条件的控制 6.2工程质量控制 6.3工程进度控制 6.4工程资金控制 6.5施工安全监理 6.6 文明施工监理 6.7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6.8信息管理 6.9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 7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附录A监理规划编制要点及主要容 附录B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要点及主要容 附录C 施工监理主要工作程序框图附录D 监理报告编制要求及主要容附录E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施工监理活动的管理,规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服务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其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可参照施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盖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等应分别依据相关专业监理规开展监理工作。 1.0.3 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等级许可的围承揽监理业务,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1.0.4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水利工程,应按照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监理业务委托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1.0.5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地开展监迤工祚,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 1.0.6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约定,开展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资金的控制活动,以及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理工作,加强信息管理,协调施工合同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 1.0.7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建设工程监理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相关服务related services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项目监理机构project management department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注册监理工程师registered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总监理工程师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7总监理工程师代表representative of 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8专业监理工程师specialty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最新水利工程监理规范

最新水利工程监理规范 最新水利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内容如下: 1)为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施工监理活动的管理,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服务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其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可参照施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等应分别依据相关专业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 3)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水利工程,应按照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监理业务委托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5)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 6)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约定,开展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资金的控制活动,以及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理工作,加强信息管理,协调施工合同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

7)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1.国家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3.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 4.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 8)监理机构的审核、核查、检验、认可与批准等监理行为,不免除或减轻责任方应承担的责任。 9)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和手段实施监理工作。 10)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合理化建议或高效工作使工程建设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监理单位可按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奖励。因监理单位的直接原因致使工程项目遭受了直接损失,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予以相应的赔偿。 11)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下列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 631~637—2012、SL 638~639—2013) 12)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DL / T 5111 —2000 、八 前 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从1984年开始,逐步转为全面推行,已历经十五年了,为规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行为,原能源部和电力工业部先后发布了《水电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管理办法》、《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文本》等有关文件。199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国建筑法》,2000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更加明确了工程监理的地位及其重要性。 本标准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5年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技综[1995]15号文)的安排制定。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法律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行政法规进行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公司水电及新能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水电建设监理分会,电力公司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建设工程监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祁宁春、浦生、明惠、毛亚杰、锡锦、音辉、东平、学德、有锐、伟鑫、董晓伟、廖家凯、培基、玉生、汪易森、雄飞、马树青、平稳、经迪、汪毅、纯祥、邹琳。 本标准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水电建设监理分会负责解释。 2000年10月

本规规定了对监理机构的要求,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检验,对工程进度的控制,对安全、环保的要求以及合同的管理与责任等。 本规适用于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小型水电水利工程项目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可参照执行。

2名词与术语 2.0.1 施工监理 指工程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承担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实施阶段的工程监理。 2.0.2 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包括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建设监理合同文件等,分别指由业主与工程承建单位或监理单位或其他工程建设,为工程建设目的,明确签约双义务、责任与权益的协议书及组成文件。 2.0.3建设监理合同文件 包括合同书、建设监理专用条件、建设监理合同附件、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建设监理投标书、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以及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补充与修改文件。 2.0.4业主(项目法人) 指工程项目权益所有者或其合法代表者,亦即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委托人。 2.0.5 监理单位 指受业主委托承担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任务并与业主签订了工程项目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协议书,具有法人资格并经或水电水利主管部门颁发建设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2.0.6 监理机构 指监理单位依据工程项目建设委托监理合同文件规定,派驻施工现场直接承担合同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业务的组织。 2.0.7 总监理工程师 由监理单位提名报经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 2.0.8监理工程师 获得或水电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上岗证书,在监理机构中负责或承担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员。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主持单项或分项工程的监理工程师也 可称为项目监理工程师,从事专业监理工作也可称为专业监理工程 师。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

----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03与2014内容变更 增加内容 3.1监理单位 3.1.2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5)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3.2监理机构 3.2.2监理机构的基本职责与权限应包括下列各项: (6)监督、检查文明施工情况。 (9)参与或组织工程设备的交货验收。 (10)审核工程计量,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1)审批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措施计划,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缺陷的处理情况,组织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的填写。 (14)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工程质量评定,主持或参与工程验收。 3.2.5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后,按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移交合同履行期间的监理档案资料。 3.3监理人员 3.3.2监理人员应遵循下列规则: (9)不得索取、收受承包人的财务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3.3.3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义务,主要职责应包括下列各项: (3)签发或授权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16)审批承包人施工缺陷处理措施计划,组织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情况的检查和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的填写;按相关规定参与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7)复核分部工程和监理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等级,代表监理机构评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 (18)参与或受发包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与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19)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档案资料。 (20)组织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档案资料,并提交审核专题报告。 3.3.4总监理工程师可书面授权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履行其部分职责,但下列工作除外: (4)审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 (5)签发施工图纸。 (9)签署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评定意见。 (12)参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3.3.5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实施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

水利工程监理规范全套表格完整版

水利工程监理规范全套 表格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2014版水利(SL288-2014)施工监理工作最新常用表格 附录E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表格说明 表格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 承包人用表。以CB××表示。 2 监理机构用表。以JL××表示。 注2:“施工放样报验单”——表格名称。 注3:“承包[ ]放样号”——表格编号。其中①“承包”:指该表以承包人为填表人,当填表人为监理机构时,即以“监理”代之。②当监理工程范围包括两个以上承包人时,为区分不同承包人的用表,“承包”可用其简称表示。③[ ]:年份,[2003]表示2003年的表格。④“放样”:表格的使用性质,即用于“放样”工作。⑤“号”:一般为3位数的流水号。 如承包人简称为“华安”,则2014年承包人向监理机构报送的第3次放样报表可表示为: 监理机构可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采用其中的部分或全部表格;如果表格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可调整或增加表格。 各表格脚注中所列单位和份数为基本单位和推荐份数,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予以具体指定各类表格的报送单位和份数。 相关单位都应明确文件的签收人。 “CB01 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可用于承包人向监理机构申报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灾害应急预案、施工工艺试验方案、专项检查试验方案、工程测量施测方案、工程放样计划和方案、变更实施方案等需报请监理机构批准的方案。 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检验月汇总表、工程事故月报表除作为施工月报附表外,还应按有关要求另行单独填报。 表格中凡属部门负责人签名的,项目经理都可签署;凡属监理工程师签名的,总监理工程师都可签署。表格中签名栏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可根据工程特点和管理要求视具体授权情况由相应人员签署。

2016年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考题(答卷)

1.单选题【本题型共60道题】 1.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由(D)主持。 A.质量监督机构 B.监理单位 C.上级主管单位 D.项目法人 2.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文件应当包括(C)三方面内容。 A.投标须知、工程技术文件和合同文件 B.工程技术文件、合同文件和评标方法 C.投标须知、合同文件和评标方法 D.投标须知、工程技术文件和评标方法 3.工程支付计量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合同支付计量以(A)计量。 A.设计图纸明示的净值 B.按设计图纸施工必需完成的最小工程量 C.承包商实际完成且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 D.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所监理的设计与施工质量负监督与控制责任,对其验收合格项目的(B)质量负责。 A.建设工程 B.监理工作

C.工程设计 D.工程验收 5.竣工验收的成果是“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鉴定书”是工程移交的依据。自鉴定书通过之日起(D)天内,由验收主持单位行文发送有关单位。。 A.7 B.14 C.21 D.28 6.当合同争议的任一方根据工程承建合同中仲裁条款规定提出仲裁要求后,监理机构仍应在(D)天(或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另行规定的期限)内,设法对争议双方进行调解,以求友好解决争端。 A.28 B.56 C.70 D.84 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规定,初期导流泄水建筑物在导流任务完成后,封堵时段(B)。 A.必须选在汛后 B.宜选在汛后 C.必须选在汛前 D.宜选在汛前 8.监理大纲是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为了(A)而编制的监理文件。

A.承揽监理业务工作 B.开展监理工作 C.完成监理业务 D.展示监理能力 9.设计优化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型结构等必须以保证(D)为前提。 A.工程安全 B.工程进度 C.工程造价 D.工程质量 10.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A)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 A.本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 B.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C.施工过程生产安全事故 D.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11.《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电力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B),方可上岗。 A.考试合格 B.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C.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全套表格最新.doc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全套表格(最新)1 附录E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E.1 表格说明 E.1.1 表格可分为以下二种类型: 1 承包人用表。以CB××表示。 2 监理机构用表。以JL××表示。 E.1.2 表头应采用如下格式: CB11 施工放样报验单 (承包[ ]放样号) 注1:“CB11”——表格类型及序号。 注2:“施工放样报验单”——表格名称。 注3:“承包[ ]放样号”——表格编号。其中①“承包”:指该表以承包人为填表人,当填表人为监理机构时,即以“监理”代之。②当监理工程范围包括两个以上承包人时,为区分不同承包人的用表,“承包”可用其简称表示。③[ ]:年份,[2003]表示2003年的表格。④“放样”:表格的使用性质,即用于“放样”工作。⑤“号”:一般为3位数的流水号。 如承包人简称为“华安”,则2003年承包人向监理机构报送的第3次放样报表可表示为:

CB11 施工放样报验单 (华安[2003]放样003号) E.2 表格使用说明 E.2.1 监理机构可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采用其中的部分或全部表格;如果表格种类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可调整或增加表格。 E.2.2 各表格脚注中所列单位和份数为基本单位和最少份数,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予以具体指定各类表格的报送单位和份数。 E.2.3 相关单位都应明确文件的签收人。 E.2.4 “CB01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可用于承包人向监理机构申报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安全方案、施工工艺、专项试验计划等。 E.2.5 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检验月汇总表、工程事故月报表除作为施工月报附表外,还应按有关要求另行单独填报。 E.2.6 表格中凡属部门负责人签名的,项目经理都可签署;凡属监理工程师签名的,总监都可以签署;表格中签名栏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可根据工程特点和管理要求视具体授权情况由相应人员签署。 E.2.7 监理用表中的合同名称和合同编号指所监理的施工合同名称和编号。 E.3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 E.3.1 承包人用表目录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规程完整

1 总则 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 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 2 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 3 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 4 小(1)型水闸工程。 1.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水利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水闸施工规范》(SL27—91)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 《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 1.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 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2.0.2质量检验 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2.0.3质量评定 将质量检验结果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比较活动。 2.0.4单位工程 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