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程序流程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基本流程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基本流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相应领域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评定和认定的一种程序。
通过评审,可以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职称,以便为其进一步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
下面将详细介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基本流程。
1.确定职称评审专业领域和条件:首先需要确定职称评审的专业领域,例如建筑工程、电子信息等。
同时需要明确评审的条件,包括学历要求、工作年限、论文或专著、科研项目等。
2.编写申报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一系列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工作经历、技术职务任职证明、论文或专著成果、科研项目等。
4.技术专家评审:评审组根据专业领域的具体情况,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或专著、科研项目进行评估,并进行技术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综合评价。
5.综合评定:评审组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和评审标准,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定。
一般评定为符合条件、一般(或较好)、良好、优秀等级。
6.发布评审结果:评审组将评审结果公示,并通知申报人。
申报人可以查看自己的评审结果,并提出申诉。
7.征求意见:评审结果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或意见。
评审组将对相关意见进行核实和调查,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和准确性。
8.审定职称: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和符合条件人员的数量,进行职称的审定,确定获得职称的人员,并发放职称证书。
9.评审结果的利用:获得职称的人员可以在职称证书的基础上,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权益,包括晋升、提薪等。
同时,评审结果也可以作为评估企业或组织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参考。
总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是一个系统的、科学的评价过程,通过评审可以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进行认定和评定,促进其专业发展和提高。
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对于评审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职称评审流程详细步骤 人事处

职称评审流程详细步骤1. 申请阶段1.员工准备材料:员工根据人事处提供的职称评审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2.员工填写申请表:员工填写职称评审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申请职称及级别、申请理由等。
3.员工提交申请材料:员工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人事处。
2. 材料审核阶段1.人事处初步审核:人事处对员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2.材料补充通知: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人事处将通知员工补充材料或进行修改。
3.材料终审:人事处进行最终审核,确认申请材料符合评审要求。
3. 专家评审阶段1.专家组成:人事处根据申请职称的专业领域,组织相应的专家组进行评审。
2.专家评审:专家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评审内容包括员工的学术成果、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等。
3.评审结果提交:专家将评审结果提交给人事处。
4. 综合评审阶段1.评审结果汇总:人事处将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得出初步评审结果。
2.综合评审:人事处对初步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审,考虑员工的工作表现、职业道德、学术影响力等方面。
3.综合评审结果:人事处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决定是否通过评审。
5. 结果通知阶段1.评审结果通知:人事处将评审结果通知员工,包括通过评审、未通过评审或需要补充材料等情况。
2.未通过评审处理:对于未通过评审的员工,人事处将提供相应的反馈意见,指导员工改进并再次申请。
6. 职称授予阶段1.职称授予:对通过评审的员工,人事处将授予相应的职称,并发放职称证书。
2.职称变更:人事处将对职称变更的员工进行相关记录和档案更新。
以上是职称评审的详细步骤和流程。
在实际操作中,人事处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这一流程旨在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并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引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一、任职条件(一)、学历1、初级(员级、助理级)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及以上学历,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实践,可以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其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以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技术员;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助理工程师。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助理工程所任职资格。
2、中级具有工程系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工程师;获博士学位者,当年即可考核确定为工程师。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10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工程系列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工程师系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
3、副高级具有工程系列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一定年限的专业技术工作,可以通过评审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4、正高级获博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评审时间及有关具体要求以省职改办文件通知为准。
(二)、外语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50岁以上的评审高级职务或1980年前参加工作,评审中级职务者外语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
评审中级职务,应参加理工B类考试;评审高级职务,应参加理工A 类考试。
职称外语每年只考一次,成绩合格有效期为4.5年。
(三)、计算机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应参加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且成绩合格(1980年前参加工作,评审中级职务者计算机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每年3.5.7.9月报名,4.6.8.10月考试,有效期3年。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办理流程及相关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办理流程及相关材料一、职称评定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
2.申报材料初审: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检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职称评定的条件,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资料审核与初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详细审核,评估申请人的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和相关工作经验等,确定是否符合职称评定的标准。
4.组织面试或答辩: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面试或答辩,评估其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并与专家组进行讨论和评定。
5.综合评议:根据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面试或答辩表现以及专家评议结果等综合考虑,对申报人进行评定,并确定其是否符合职称评定的条件。
6.专家复议:申请人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复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
复议由专家组负责,重新评估申请人的资格。
7.职称评定结果公示:评定结果经过审核后,将对通过评定的申请人的结果进行公示,并通知申请人。
8.证书颁发:评定通过的申请人将获得相应的职称证书,并享受职称评定所带来的权益和待遇。
二、申请材料清单1.个人简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学历、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等。
2.学历证书:提供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职称证书:提供已获得的职称证书,如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证书。
4.工作经验证明: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推荐信,证明申请人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5.学术研究成果:提供个人在学术领域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专利、科研项目等。
6.获奖证书:提供个人获得的荣誉证书,包括科技、学术、创新方面的奖项。
7.推荐信:提供相关领域的专家或权威组织出具的推荐信,证明申请人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8.申报表:填写职称评定的申报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申报职称等内容。
以上是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所需的一些流程和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办理流程及相关材料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两江新区分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一、服务对象已在我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符合有关职称政策对学历和工作年限等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类型及要求(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凡符合条件,全年均可申报)1.资格条件及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以下简称初定)是指对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需再进行评审。
具体规定如下:(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5)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办理初定手续需提交的材料注:政策依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2.注意事项(1)申报职称初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若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按规定程序报经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国家教委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中等专业院校毕业生不实行初定,按规定程序报经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通信、计算机、园林、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农业(农林水)等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只能通过国家或我市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能通过初定取得该系列职称。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每年9月评审一次,具体材料参考当年的最新政策,以下材料仅供参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以下简称评审)是各级评审委员会在同级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评定条件及流程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一、申报条件1、初级职称评定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2、中级职称评定条件: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评定“中级”职称;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评定“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3、高级职称评定条件: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二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五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实习岗位专业一致,符合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规定学历,见习期满,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者,方能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须再进行评审。
具体规定是: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本专业的“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本专业的“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务。
凡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都要认真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市属的报市职改办核准,省属的报省直主管厅局职改办核准。
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五大毕业生,也可参照正规全日制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初聘职务的做法,有人事职改部门认定相应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流程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流程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是指对申报人的职业背景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担任特定职务的资格。
评审流程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包括资格审核、材料审核、综合评审和最终决定等步骤。
以下是一个基本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流程介绍: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首先需要经过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包括职业背景、学历、年龄、工作经验等。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需要提交详细的申报材料。
材料审核是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学位证书、工作证明、获奖证书等。
评审人员会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相关性进行审查。
3.综合评审:
在通过材料审核后,申请人需要进行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是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包括专业技术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
评审人员可以通过面试、考核、答辩等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评估。
4.最终决定:
最终决定是评审流程的最后一步,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的结果,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申请人的素质、目前部门的需求等,决定是否给予申请人该职务的任命。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机构和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流程上可能会有些许差异,但基本原则是相同的。
此外,评审流程中的每一步都需要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总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对申请人的各方面能力进行全面评估。
通过科学、严谨的评审流程,可以确保选任符合条件的人员,提高组织机构的专业水平和竞争力。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基本流程(★梳理外发版)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基本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材料报送流程梳理如下。
一、单位评审推荐流程:
专家评议(时间最早)→公示(起止时间:评议后的第一个至第5个工作日)→“六公开”监督卡(公示的最后一天)→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落款时间为公示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其中: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评委签字7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监察人员签字2人,以上9人不得为半年度参评人员。
2.公示内容包括:通过系统打印的评审表(正反两面)。
3.《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应由本单位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签字。
二、材料报送流程:
1.初级职称:
呈报单位→县(区)级人社部门(党群工作部)
三、其它
各系列的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各级评审委员会制定,材料的审核把关及特殊情况的处理由各县(区)级首个接收上报材料单位及时沟通上级主管部门予以答复和协调解决。
如工程系列职称:
1.初级、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县、区级人社部门确定)、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市人社部门)确定,县(区)级人社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2.中级、正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工程中级评审委员会(市级单位)、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省级单位)确定,县(区)级对口部门负责政策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