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广药〔2009〕92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以下具体实施办法。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
一、目的意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下简称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主要任务是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客观记录高中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为学生毕业和升学提供重要参考。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校和教师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坚持立德树人,确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和评价观,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服务高校科学选才;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评价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健康、多样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实施原则(一)坚持方向性和指导性。
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和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养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
把握和尊重学生个性特点和成长需要,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优势,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展自我,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二)坚持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
关注学生健康、多样发展,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发现和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不仅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而且反映学生的主要特点和突出表现;不仅面向全体学生,还要为每一个学生提出有针对性、适合其发展的具体建议,促进人人成才。
大学生综合测评规定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系学生综合测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形成具有我院特色的良好校风,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和管理规范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综合测评成绩由品德行为、学业技能和综合能力三个单项构成,每个单项分为若干部分。
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先以品德行为、学业技能和综合能力各按百分制计,然后按其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40%、30%、30%)计算总分。
每学期先以班为单位评出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然后排定名次;各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综合测评学年总分。
综合测评成绩作为各项奖学金评选和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品德行为测评第四条品德行为测评分最低分可为负分,满分为100分,由基本分(50分)、加减分结果分两部分构成。
第五条品德行为测评加分包括:(一)参加“三下乡”等学院团委组织或经团委批准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调查报告上交者加5分;获院级以上奖励的另加5分。
(二)为集体服务义务劳动、见义勇为、检举或制止不良行为者,每人次或每2小时加0.5分;受系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2分;受院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5分,受省级以上(或省级媒体机构)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10分。
(三)一学期未被记录违纪的宿舍,每人加2分,受系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3分。
(四)严格遵守教学(被实习单位评为优秀实习生等)纪律(如全勤)者加5分(上课有请假者不能算全勤,公假除外)。
(五)对校园安全稳定有贡献者(如多次参加纪律检查活动,并认真负责地完成任务),由辅导员根据贡献大小加1~5分。
(六)为鼓励学生知错能改、追求上进,如上一学期原始扣分达20分以上的,本学期改过自新、没有扣分情况的,加5分。
(七)好人好事,助人为乐。
检举或制止不良行为者被群众所认可的每人每次加3分。
(八)宿舍卫生干净的宿舍每人加2分。
(九)一个月全勤者加3分,二个月全勤者加4分,一学期全勤者加6分,一学年全勤者加10分。
09年度综合测评细则第一次意见征集稿

人文与管理学院08级09-10年度综合测评评分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对人文与管理学院的学生学年度的表现进行科学的评估,依据《广东医学院学生表现综合测评办法》特制定本评分细则。
第二条 综合测评分由思想品德分、学业成绩分和文体表现分三项成绩构成。
所占比例分别为30%、60%、10%。
第三条 学年综合测评分在年级内各专业按成绩排定名次,不作学校排名。
第四条 综合测评成绩是三好学生评定、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第五条 毕业班学生综合测评按前三年综合测评总平均分排名评定。
第二章 思想品德表现测评第六条 思想品德表现分由基本分、奖励分、惩罚分三部分累计构成,其计算公式为:分+奖励分-惩罚分思想品德表现分=基本第七条 思想品德表现的奖励分基本分为70分,每个学生均以此作为底分,再在此的基础上加分或扣分。
第八条 思想品德奖励分为30分,包括以下各项内容,其计算公式为:3.0100 年级最高原始奖励分本人原始奖励分思想品德表现奖励分= 一、思想品德奖励分(一) 学生干部、干事、社团负责人加分细则:1、学生担任校、院、年级的学生干部、团干部、班长、团支书最高可奖励12分,其中优秀12分、良好10分、及格8分。
其他班委最高奖励10分,其中优秀10分、良好8分、及格6分(班干部考核由班同学投票产生)。
担任校、院、年级的学生组织的干事参照班级等次加分。
2、学校社团联合会属校级学生组织,但社团正、副负责人参照班级等次加分,社团普通成员不加分。
3、所有年级以上层次的学生干部、团干部的分数都是由辅导员及相应的组织打分产生。
其中辅导员打分占35%,打分是12分制;所在组织打分占65%,其中所在组织的65%当中的分数是由所在组织按优秀20%、良好60%、及格(含不及格)20%的比例评议学生干部工作表现。
例:该生由辅导员打分是11分,他所在的组织考核是优秀,那该生的得分计算公式为:11×0.35+12×0.65=11.65。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的宗旨是引导学生以学为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四有”新人。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
总成绩为100分, 德、智、体三个方面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0%、65%、15%。
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先各按一百分计,然后再按所占比例计入总分。
第三条各二级学院依据本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报学生工作部(处)批准后实施。
各二级学院在实践中要不断完善综合测评实施细则,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促进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统一,每次修订需报学生工作部(处)批准。
第二章品德行为表现测评第四条品德行为表现分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三部分构成,其计算公式为:基本分 + 附加分 - 扣分。
品德行为表现分小于0者,以0分计。
第五条品德行为表现的基本分为70分,包括以下内容。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识大体、顾大局,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小字报,不登录非法网络、传播有害信息等活动;(二)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敢于批评违法违纪的人与事,诚实守信;(四)专业思想牢固,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进取心强,无厌学、旷课、睡懒觉等现象;(五)关心集体和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事业,热心为同学服务,责任心强,努力完成党、团、学生会及班级交给的任务;(六)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注意自我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俭朴,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维护公共秩序,生活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第六条品德行为表现的附加分为30分。
综合测评方案

第二临床学院麻醉、医事法律专业04级2006—2007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对本级委学生第一学年的表现进行科学的评估,依据《广东医学院学生表现综合测评办法》特制定本评分细则。
第二条综合测评分由思想品德分、学业成绩分和文体表现分三项成绩构成。
所占比例分别为30%、60%、10%。
第三条本学年综合测评分在分会内按成绩排定名次。
第四条综合测评成绩是三好学生评定、奖学金评定的依据,也是学生毕业鉴定和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就业的主要依据。
凡在校期间有两年的思想品德表现分在50分以下者,不予毕业。
第二章思想品德表现测评第五条思想品德表现分由基本分、奖励分、惩罚分三部分累计构成,其计算公式:思想品德表现分=基本分+奖励分—惩罚分第六条思想品德表现的奖励分基本分为70分,每个学生均以此作为底分,再在此基础上加分或扣分。
第七条思想品德表现奖励分为30分,包括以下各项内容,其计算公式为:本人原始奖励分思想品德表现奖励分= ——————————* 100 *年级最高原始奖励1、思想品德表现奖励分:学生干部(事),社团负责人加分细则:1)、校,院,年级的学生干部,团干部最高可奖励12分,其中优秀11-12分,良好9-10分,及格5-6分,不及格0分。
班级干部,团干部最高奖励10分,其中优秀9-10分,良好7-8分,及格3-4分,不及格0分,所有层次的学生干部,团干部都按优秀20%,良好60%,及格(含不及格)20%的比例评议学生干部工作表现。
2)、在党支部里任职的同学按级委干部等次加分,该同学同时又是其他干部的取最高分。
3)、担任学生会干事可参照班级等次加分,院、年级干事根据工作表现最多可加3-6分。
4)、社团负责人可参照班级等次加分,社团普通成员不加分。
5)、被学校自律会聘用的宿舍楼长及楼层长可加4-5分。
6)、校广播台正副台长、各组长可根据其工作表现按校级学生干部等次加分。
8)、舍长满一年者加1分,半年分。
广东药学院成绩录入与报送流程

广东药学院成绩录入与报送流程一、期末成绩录入与报送(一)必修课、限选课1、2、成绩录入注意事项(1)录入“平时”、“实验”和“期末”成绩后,系统将根据设定的评分比例自动生成“总评”成绩。
(2)对缓考、旷考、作弊等学生的成绩,需录入“平时”、“实验”成绩,同时必须在“期末”和“总评”栏小方格处录入相应的字段。
凡缺考的学生一律录入“旷考”字段,凡作弊的学生一律录入“违规”字段。
(3)“缓考”和“不及格”的学生,系统将生成“补考学生名单表”;“旷考”和“违规”学生,系统将生成“重考名单”。
为确保系统生成名单的准确性,请务必按要求选择相应字段。
(4)成绩校正时,若发现录入成绩有误,必须点击“清空总评成绩”,再修改成绩。
3、成绩报送(1)考试成绩登记表:打印1式2份,1份教研室存档备查,1份交课程所在二级教学单位。
(2)期末成绩分析表:打印1式2份,1份教研室存档备查。
(二)公共选修课、专业自选课1、成绩录入流程图2、成绩录入注意事项(1)录入“平时”、“实验”和“期末”成绩后,系统将根据设定的评分比例自动生成“总评”成绩。
(2)对旷考、作弊等学生的成绩,需录入“平时”、“实验”成绩,同时必须在“期末”和“总评”栏小方格处选择相应的字段。
凡缺考的学生一律录入“旷考”字段,凡作弊的学生一律录入“违规”字段。
(3)成绩校正时,若发现录入成绩有误,必须点击“清空总评成绩”,再修改成绩。
3、成绩报送考试成绩登记表:1式2份,1份教研室存档备查,1份送课程所在二级教学单位。
(健康教育教研室的选修课成绩交至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二、补考成绩录入与报送1、成绩录入流程图2、成绩录入注意事项(1)不及格学生:录入补考卷面成绩。
(2)缓考学生:按照期末成绩评定比例评定总评成绩,录入总评成绩。
3、成绩报送补考成绩登记表:1式2份,1份教研室存档备查,1份交课程所在二级教学单位。
三、补修、学年重考、延长学习年限修成绩报送1、补修成绩登记表:采用《广东药学院学生补修课程成绩登记表》(可在教务处教务科网页下载)单独上报。
药学院德智体综合测评评分标准实施细则

药学院德智体综合测评评分标准实施细则综合测评一共分为三部分,即德育、智育、体育。
分别所占比例为德育30%,智育60%,体育10%。
一、德育(一)基本分即马列主义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修养课,劳动课,社会实践课,军训课等课程之和的平均分为德育基本分占德育的70% (二)附加分1 四项要求进步,申请入党(当年)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2分2 每学年有四次以上的思想汇报2分(每份0.5分)3积极参加邓小平理论学习,经常参加志愿者活动2分注:两分句各1分,志愿活动会在附录中列出4 报名献血0.5分抽小样0.5分合格献血2分5 军训嘉奖4分6 优团、优干2分7 宿舍建设:一星宿舍2分二星宿舍4分三星宿舍8分三星宿舍宿舍长再加1分8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此项因涉及方面较多,具体的评分在附录一中列出)德育以上的分数再乘以30% 即为德育部分最后的总得分二、智育本年度所有必修课成绩相加,除以所学课程,求出该学年平均成绩1、四级通过加2分,六级通过加3分2、计算机一级通过1分3、智育总成绩全班第一名2分以上智育部分所有得分相加,乘以60%,即为智育总得分三、体育(一)基本分以体育课的达标成绩的80%为准(二)附加分1、早操全勤6分2、参加校运动会第4——6名每项加一分,第一到三名每项加3分3、积极参加日常群体活动1分以上体育部分所有得分相加,乘以10%,即为体育总得分注:德智体三项的最终得分不得大于每项的最大值附录一(一)此项为活动分的细则部分1.、军训合唱,和平文化宫合唱,人民体育馆合唱参加其中一个0.5分,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1分2.运动会方队1分3.运动会项目即工作服务人员1分4.拔河(共系内举办和校级的两次)每次0.5分5.生活不中秋慰问0.56.迎新晚会1分7.系辩论赛1分8.卡拉OK大赛1分9.宿舍文化节晚会1分10.头脑风暴知识竞赛1分11.电子竞技大赛1分12.集体舞1.5分13.水果杯趣味运动会1分14.系内羽毛球比赛1分15.造血干细胞抽样1分以上所加的分数,均为参与工作,即组织、表演、服务等人员,按以上分值加分观众加分方法:1——5次0.5分5——10次1分10次以上 1.5分(二)志愿者活动:1、系社会实践部义诊0.5分2、暑期社会实践(老人院)0.5分。
广药〔2009〕118号广东药学院学生实习工作条例(修订)

广东药学院文件广药〔2009〕118号广东药学院学生实习工作条例(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实习教学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
为加强我校学生的实习管理,妥善处理和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实习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应通过实习,巩固已学理论知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掌握基本的专业实践知识和操作技能,培养动手能力;同时深入了解党的方针、政策,了解我国国情,开阔视野,培养实事求是、艰苦奋斗、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
第二章实习的目的和要求第三条实习的目的是接触和了解社会及本专业实际,增强学生劳动观点、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学习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获取本专业的实际技能,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具体要求如下:(一) 了解社会和实习单位的一般情况,增加对本专业学科范围的感性认识。
(二) 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三) 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四) 熟悉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获得组织和管理的初步知识。
(五) 虚心学习,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的品德。
第三章实习的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全校各类实习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教务处是全校各类实习的主管机构,负责宏观管理与指导。
各教学单位全面负责学生的实习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一) 审定汇总各教学单位制定的年度实习计划。
(二) 编制年度实习经费预算,根据学校下达的年度实习经费总额,确定并分配各教学单位实习经费定额指标,监管经费使用情况。
(三) 检查各教学单位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和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四) 协调全校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五) 会同有关方面检查实习质量,总结实习工作,组织实习经验交流等。
(六) 听取教学实习基地对我校实习工作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组织力量为实习点服务。
(七) 检查、督促和协助各二级学院制定本专业的实习方案和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含教学实习基地安排、管理、基地教学巡点、教学实习质量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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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公共必修课(体育课除外)、基础必修课及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的课程系数 K 值为 1, 其他选修课程系数 K 值为 0.6。 2.五级计分制按如下当量折算:优秀 95 分、良好 85 分、中等 75 分、及格 65 分、不及格 0 分;两级制记分制通过按 60 分计算,不通过为 0 分。 3.所有成绩均按照课程期末总评成绩计算;如有课程补考及格后,该科期末总评成绩均计为 60 分;如补考不及格,该科期末总评成绩一律计为 0 分。 4、重修必修课成绩不计入通过学期成绩。 5.选修课程的二次(多次)修读不算重修,仍作选修,在通过的学期计算成绩。 6.经批准缓考通过的课程成绩可以如实计算在修读学期的成绩内。 7.体育课成绩不计入智育成绩积分 Z,只计入文体成绩积分 T。
5
等),0.2 分/次,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 4 分。获奖者按第(三) 项累加分数。
3、学生干部、社团干部参加属于其本职工作范畴的活动不予 加活动分。
第八条 学年品德扣分 D3 (一) 个人项目
类
项
无故旷课
通报批评
行政、党团处分
二级学院 学校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扣分 2 4 8 10 15 20 30
第四条 综合测评的总积分(S)由德育成绩积分(D)、智育成绩 积分(Z)和文体成绩积分(T)三个方面组成,其中:德育成绩积分 占 20%,智育成绩积分占 65%,文体成绩积分占 15%。
综合测评总积分 S 按以下公式计算:S=0.20D+0.65Z+0.15T。 班按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定名次。各学年的综合测评 成绩之和为在校综合测评总分,毕业生按在校综合测评总分排定 名次。
3、同一项获不同级别荣誉,只计最高级别一项。
4、各类积极分子是指由学生处、团委、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各二级学院学生办评定的。
5、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由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界定。
3
(二) 社会工作加分
担任职务 加分
成绩评价
优秀
二级 校一级 校二级 校三级 学院
一级
10
8
6
8
良好
8
6
5
6
及格
6
5
4
5
二级 学院 二级
② 校二级:校学生会正、副部长,团委各部门副部长,校社联正、副部长,校勤工助学指导 中心正、副部长,校艺术团副团长,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正、副部长,学生就业促进委员会正、副部 长,国旗班班长以外成员,红十字会学生各部正、副部长, 广播台学生干部,校报记者站干部;
③ 校三级:校学生会各部干事,校团委干事,校社联各部干事,校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各部干 事,校艺术团成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干事,学生就业促进委员会干事,红十字会学生干事, 广播 台干事,校报记者。
6 以下 4 以下 4 以下 4 以下 5 以下
第七条 学年品德操行加分 D 2 学生学年品德操行加分可累计,满分为 35 分。
(一) 荣誉加分
1、个人荣誉项
荣
誉
级
别
国家级(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国家级各类积极分子
省级(省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二) 集体项目
类项
学校通报批评 学校脏乱差宿舍 二级学院通报批评(脏乱差宿舍)
扣 主要负责人
10 8 5
分 一般成员 8 6 3
注:1、 以上为单次(旷课为每学时)的扣分,多次可累计。 2、 同一项扣分以最高扣分计。 3、 所有扣分以处分文件为依据。
第三章 智育成绩积分 第九条 智育成绩积分计算公式如下:
6
5 4
二级 学院 三级
5
4 3
班一级 班二级
6
5
5
4
4
3
班三级
4 3 2
注:1、以上各类学生干部的工作成绩由学校主管职能部门进行评价。 2、各级学生干部: (1) 校级学生干部: ① 校一级:校学生会正、副主席、副秘书长,校社联正、副主席,校社联副秘书长,团委委
员,团委各部门正部长,校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副主任,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正、副主任,学生就业促 进委员会正、副会长,国旗班班长,红十字会学生负责人, 广播台正、副台长,校报记者站正、副 站长;
第二章 德育成绩积分 第五条 学年德育成绩积分 D 计算公式如下:
D=D1+D2-D3 其中:D1——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
D2——学年品德操行加分 D3——学年品德操行扣分 第六条 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 D1 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满分为 65 分。 由学生个人自我 测评、 班评议小组测评、班主任(学生辅导员)测评构成,分别占 10%、50%、40%。测评内容如下:
主要 成员
普通 成员
7
5
4
3
2
1.5
1.5
1
三级(三等奖、 四级
第 3 名、铜奖、 (其它类)
季军等)
主 要 普 通 主 要 普通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员
5
4
32
3
2
21
1.5 1
1 0.5
1
0.5 0.5 0.1
级别
获奖等级 加分
一级(特等奖、 一等奖第 1 名、 金奖、冠军等)
二级(二等奖、 三级(三等奖、
专业限选课成绩折算积分计算公式: ∑(单科百分制成绩×课程学分数×K)
Z1= —————————————————— 100
(二) 专业自选课、公共选修课(只计综合素质学分、没有实 际单科百分制成绩的公共选修课除外)成绩折算积分计算公式:
∑(单科百分制成绩×课程学分数×K) Z2= ——————————————————
Z = 2Z1 + Z2 + Z3 其中:Z1——公共必修课(体育课除外)、基础必修课及专业 必修课、专业限选课成绩折算积分;
Z2——专业自选课、公共选修课(只计综合素质学分、 没有实际单科百分制成绩的公共选修除外)成绩折算积分;
Z3—— 智育成绩加分。
6
(一) 公共必修课(体育课除外)、基础必修课及专业必修课、
省级各类积极分子
学校级或地区(市)级(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学校各类积极分子
二级学院级(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二级学院各类积极分子
加分 20 15 10 8 6 5 4 2
2、集体荣誉项
荣誉级别
全国先进党、团支部、社团等 全省先进党、团支部、社团等
主要负责人 12 9
加分 其他负责人
广药〔2009〕92 号
广东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 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刻苦学习、 奋发向上,立志、修身、博学、报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 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优良的学风和校 风,按照国家教育部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具有我校学籍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三条 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德育表现、智育表现和文 体表现三个方面,这三方面表现的积分构成综合测评成绩。综合 测评成绩是学生评优、享受奖学金及学校向用人单位择优推荐毕 业生就业的主要依据。 综合测评的评定内容是从上一年的 9 月份至当年的 8 月份之 间发生的事实。
4
②针炙协会学生干部,课余体育工作小组学生干部,校各社团学生干部,图书馆协管会学生干 部参照二级学院二级;
③ 针炙协会干事,课余体育工作小组干事,校各社团学生干事,图书馆协管会干事参照二级 学院三级;
④ 二级学院各社团正、副会长参照班一级; ⑤ 二级学院各社团干部参照班二级; ⑥ 二级学院各社团干事参照班三级; 3、学生干部兼任多个职务的,只计最高级别一项;学生参加多个社团,只计最高级别一项; 学生干部同时担任社团干部的不累计加分,只计最高级别一项。 4、学生干部获得个人职务方面荣誉的,不重复累计,只计最高级别一项。 5、学生干部任期需满一学期以上者(含一学期)方可加分,只任一学期的加分折半计算。
学生品德操行评定内容及评分标准
评
价
得
分
基 本内 容
好 较好
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
政 治 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 10 8
素 养 常秩序,不参加非法反动组织,不参与非法集会、示威及
张贴大小字报等活动,上进心强,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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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退等现象,积极参加科技文化活动。
不断提升完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客观、正确地认识、评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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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正直乐观,意志坚定,持之以恒。
培养严谨的生活作风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作息,爱护环境,讲究 卫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保持、维护公共卫生,履行卫8 生 6 值日责任,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珍惜能源、资源,节约水电粮食。
(三) 参加校内外非科技类辩论、演讲、知识竞赛活动获奖者,
按如下标准加分:
1、集体项目
获奖等级
加分 单位等级
一级(特等奖、 一等奖第 1 名、 金奖、冠军等) 主要 普通 成员 成员
国家级
10
8
省级
6
4
学校级或地区(市)级 3
2
二级学院级
2
1.5
2、个人项目
二级(二等奖、 第 2 名、银奖、 亚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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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成员 6 5
学校或地区(市)级先进党、团支部、社团、免 6
监考班级等
二级学院先进党、团支部、社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