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常见习惯性违章作业违反劳动记录行为
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详细清单(附检查表)

七大类“三违”详细清单2020-9-17“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
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违章指挥具体包括: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违章作业:主要是指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交接制度等)的作业行为。
违章作业具体包括: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
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纪律的行为。
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及其他纪律等。
那么,“三违”行为具体有哪些分类呢?又有哪些具体表现呢?注:以下清单中的项目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删、改、增。
NO.1 作业性违章1上岗未出示安全作业证、未佩戴工作证。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厂区内吸烟。
3酒后上岗。
4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①未取得特种作业证的员工从事压力容器、起重、液氯充装、气割、电焊等特种作业。
②司机无特种车辆作业证开叉车、铲车。
5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开始检修。
①清洗置换不合格进行检修作业②与系统未断开进行检修作业③在未泄压的情况下进行拆卸法兰、阀门。
④设备管线未置换、置换、吹扫。
6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启用。
7进行检维修作业时,未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及其它能源供应,释放残余能量,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人员随意穿越警戒区域或警戒线。
8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9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的习惯性违章及对策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习惯性违章及管理对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一旦出问题,可能造成的后果有三:一是人员遭受电击,轻则受伤,重则死亡;二是造成电气火灾;三是损坏设备。
为避免事故特别是人员电击伤亡事故,必须加强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要下大力气纠正用电工作中的不良行为和习惯性违章。
在2011年上半年对重点跟踪项目的巡视检查中,发现各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习惯性违章较为严重。
本文就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习惯性违章的种种表现给予表述,同时对项目监理部应采取的管理对策提出个人意见,供同仁参考。
一、项目监理部的资料管理工作不到位,法律层面的手续不完备:1、工程总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印不规范。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用法人单位的印章,但70%工地都是用的项目部的印章。
2、基础资料收集不全。
工程总包单位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完成现场临时用电的安装任务后,应由总包单位的总工组织编制、审核、批准等相关人员对临时用电设施组织验收,只有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上述程序,总包单位一般都能如实履行,符合要求。
此时,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临时用电验收资料、接地电阻及绝缘电阻测试资料、维护电工名单及上岗证等资料,以从法律层面完备手续。
但几乎100%的项目监理部未按要求办理。
二、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典型事例列举:1、总配电室、落地式开关柜的电缆进出孔洞不堵塞,一旦老鼠、蛇、猫等动物进入,就会引起短路。
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
2、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如电焊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剪切机、切割机、台钻、对焊机、打气泵、碘钨灯等,60-70%不接PE线,而且多数的操作把手无绝缘套,设备一旦漏电,加之又未接PE线,操作人员的手一握住操作杆就遭电击,人的肌腱自然收缩,将越握越紧,人的心脏很快就停止跳动,导致操作者死亡。
这种情况下,操作人员几乎不可能生还。
这样的先例早已有之。
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案例

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示例1 违章分类违章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从违章行为(de)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de)后果,一般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2 名词解释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de)规定、制度及措施(de)一切不安全行为(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de)规定而进行(de)设计,也属于一种违章行为,归为此类).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de)装置、设施、环境、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de)一切不安全状态.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de)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de)行为.指挥性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de)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de)行为.3 违章(de)归类划分作业违章(de)归类3.1.1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3.1.2 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3.1.3 着装不符合规定.3.1.4 攀、坐、站、倚、行(de)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3 .1.5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消防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3.1.6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3.1.7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3.1.8 使用(de)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3.1.9 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de)活动.其它不符合“四不伤害”(de)作业行为.不按动火工作票细则规定进行动火作业.装置性违章(de)归类3.2.1 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3.2.2 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3.2.3 作业现场不能保证满足规程规定(de)安全距离.3.2.4 生产、施工现场(de)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3.2.5 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3.2.6 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 3.2.7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3.2.8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 3.2.9动火作业现场防火安全措施不到位、易燃物未清除或有效隔离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重要场所、工作间、库房、物资未落实治安防范措施.设备在非安全状态下运行.管理性违章行为(de)归类3.3.1 未及时落实国家、国华公司及电网安全生产有关规定;3.3.2 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3.3.3 制定(de)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能落实二十五项反措要求;3.3.4 制定(de)标准低于神华集团和国华公司标准;3.3.5 设备变更后相应(de)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3.3.6 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3.3.7 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规定采取管理措施;3.3.8 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de)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3.3.9 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de)例行工作;未按公司相关消防管理规定例行工作;未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驾驶车辆;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资金不落实;违章使用临时工;不能及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de)人员名单.指挥性违章行为(de)归类3.4.1 不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补充规定、发电管理系统以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指挥;3.4.2 现场指挥不符合有关规定;3.4.3 组织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参加电力生产工作;3.4.4 职权范围内(de)工作不拍板、不指挥,等上级人员拿出工作意见;3.4.5 对各种违章现场不制止、不考核;3.4.6 插手职责范围以外(de)工作;3.4.7 越权管理,代行下属人员(de)指挥.4 违章示例严重违章示例4.1.1 严重作业违章示例4.1.1.1 无票操作或操作时不按规定进行唱票、复诵、核对名称,或不按照倒闸操作票填写(de)顺序进行操作(事故处理除外);4.1.1.2 无人监护进行操作和作业(有规定(de)除外);4.1.1.3 停电作业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没按规定执行地线揭示板制度;4.1.1.4 没按规程要求设置封闭围栏;4.1.1.5 约时停、送电;4.1.1.6 擅自变更现场安全措施;4.1.1.7 无票作业或擅自变更、扩大工作内容或工作范围;4.1.1.8 打开运行中转动设备(de)防护罩,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有规定者除外);4.1.1.9 登设备、杆塔、构架,不核对名称、编号、杆塔号、色标;4.1.1.10 随意解除运行设备连锁、报警、保护装置;4.1.1.11 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系安全带,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具;4.1.1.12 不按规定使用相应(de)安全工器具进行操作或作业;4.1.1.13 无证从事特种作业;4.1.1.14 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4.1.1.15 冒险蛮干,或经他人劝阻不听而违章作业;4.1.1.16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不列队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工作班成员未在工作票上签字;4.1.1.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结束时,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不到现场共同验收设备、查看现场状况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或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或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4.1.1.18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或无专人监护;4.1.1.19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使用(de)照明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要求或无专人监护;4.1.1.20 擅自拆除设备围栏、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加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4.1.1.21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等起吊物件;4.1.1.22 搭乘载货吊笼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4.1.1.23 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穿带铁钉(de)鞋等;4.1.1.24在未做好动火工作前(de)风险评估并制定防火安全措施进行动火作业.4.1.1.25动火工作开工之前工作负责人未清理动火点周围10米以内及所涉及范围内(de)易燃易爆物品.4.1.1.26动火工作开工之前动火现场未配备足够(de)消防器材,确保及时消除火情.4.1.1.27动火工作结束后未清理现场,确保不遗留火种.4.1.1.28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进行动火作业.4.1.1.29存放易燃易爆物品(de)容器未清理干净前进行动火作业.4.1.1.30在禁烟区吸烟.4.1.1.31动火作业在遇有火险异常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危险前继续进行动火作业.4.1.1.32动火工作在间断或终结时未清理现场,认真检查和消除残留火种.4.1.1.34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占用消防通道.4.1.1.35因未落实灭火器材检查责任灭火器泄压、药剂失效未更换,使用后(de)灭火器未进行更换.4.1.1.36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隐患未及时修复.4.1.1.37 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de)容器及管道施焊;4.1.1.38 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或监护人员数量及所处位置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4.1.1.39 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或无防火、防漏(de)可靠措施;4.1.1.40 值班、作业期间脱岗、串岗等;4.1.1.41水上工作不佩带救生设备,没有其它救生措施;4.1.1.42 酒后作业,酒后或无证驾驶,超速行驶;4.1.1.43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de)车辆,无特种作业操作证驾驶操作工程机械车辆;4.1.1.44未经考试考核核发内部准驾证(de)司机驾驶公司车辆;4.1.1.45驾驶车辆人货混装违规载人载货;4.1.1.46未办理携物出门证携物出厂(de)或以其他形式出厂(de);4.1.1.47 违反标准化作业管理规定.4.1.2 严重装置违章示例4.1.2.1 高空作业搭设(de)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规定;4.1.2.2 使用(de)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不合格或不进行定期试验;4.1.3 严重管理违章示例4.1.3.1 施工队伍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4.1.3.2 因设计、订货、施工、调试、验收工作未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造成工程有装置性违章移交生产;4.1.4 严重指挥违章示例4.1.4.1 工作负责人在安全措施没有全部实施前允许作业组人员作业;4.1.4.2 盲目决定设备带病、超出力运行或让职工冒险作业而没有相应(de)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4.1.4.3 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de)人员上岗;4.1.4.4 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一般违章示例4.2.1 一般作业违章示例4.2.1.1 操作前不预演、不核对模拟图板,执行操作票时不按照顺序逐项打“√”开展操作.4.2.1.2 操作中图便利,委托他人代为操作;4.2.1.3 操作中出现问题不中止操作、不汇报;4.2.1.4 低压操作不戴线手套,高压验电,拆、装接地线(拉、合接地刀闸)不戴绝缘手套;4.2.1.5 不按规定进行停电、验电、设备接地;4.2.1.6 地线拆除后没有及时登记、整理和放回规定位置;4.2.1.7 测量绝缘前后,没有将被试设备对地充分放电.4.2.1.8 检修作业工作票未收回就进行恢复操作试验;4.2.1.9 代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条件或安全措施;4.2.1.10 非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或终结手续;4.2.1.11 工作负责人代工作票签发人签票;4.2.1.12 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de)同时,就办理了工作终结手续;4.2.1.13 跨越(或钻)临时安全围栏或擅自越过安全警戒线;4.2.1.14 擅自拆除“禁止操作,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志牌;4.2.1.15 未得到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开始工作(操作)命令即开始工作(操作);4.2.1.16 专职监护人擅自脱岗,没有进行不间断监护;4.2.1.17 不及时办理工作任务没完成而到期(de)工作票延期手续或重新办理工作票;4.2.1.18 高处作业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工作地点下面未设围栏或其他防止落物伤人(de)保护设施;4.2.1.19 在开关站和高压室内,单人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4.2.1.20 人员停留、行走在起吊物体下或拖运物体用(de)导向滑车内角中及绳索两侧;4.2.1.21 使用有缺陷(de)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4.2.1.22 安装电气设备不按规定连接接地保护;4.2.1.23 使用铜线或其他导线代替铅保险丝,或在空气开关、电源刀闸(de)进线侧接引负荷;4.2.1.24 起重现场不按规定着装、不设专人指挥,手势不符合规定;4.2.1.25 违反规定运输或吊运氧气瓶、乙炔气瓶;4.2.1.26 使用梯子无人扶持或不绑牢;4.2.1.27 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4.2.1.28 使用中(de)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垂直放置并固定可靠;乙炔气瓶、氧气瓶之间距离小于8米,动火点与乙炔气瓶、氧气瓶距离小于10米;4.2.1.29动火工作开工前结束后未落实专职消防人员到场检查验收并在动火工作票上加盖“已检查”和“已验收”章.4.2.1.30各区域消防器材责任人未按期落实消防器材检查签字手续.4.2.1.31 清理焊渣,不戴白光眼镜(或防护眼镜);4.2.1.32 焊接和动火人员离开现场前,没有检查和清除火种(de);4.2.1.33 电焊线裸露或接头没做绝缘处理;4.2.1.34 电焊工作离开现场时不切断电源;4.2.1.35 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或器具)不接保护接地线;4.2.1.36 使用砂轮机、切割机、角向磨光机不戴防护眼镜,或使用侧面磨削;4.2.1.37 使用钻床、打大锤时戴手套;4.2.1.38 使用风动工具钻孔、开挖作业时不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4.2.1.39 野外上山作业不穿防护服和登山鞋;4.2.1.40 违反防火规定使用炉盘式电热;使用箱体式明火电热无保护罩、倾倒放置或周围一米以内有易燃易爆物品;4.2.1.41 不按规定电压装设、使用行灯(de);4.2.1.42 装设碘钨灯照明不采取防止触电、防火(de)措施;4.2.1.43 带电(de)二次设备有裸露部分,没有采取绝缘措施;4.2.1.44 在电源插座接引电源不使用插头;4.2.1.45 随意动用(挪用)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4.2.1.46 电梯检修、维护作业,没有采取防止人员坠落(de)措施,先打开各层站门;4.2.1.47 不按规定领用、运输、存放炸药、雷管,无专人保管;4.2.1.48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普通仓库内;4.2.1.49 在化验室吸烟、进食、喝茶饮水,或将食品、食具放在化验室内;4.2.1.50 在生产设备区域内、设备室、电梯门厅、仓库、工作间、疏散通道停放自行车、摩托车;4.2.1.51 违反限高标志,驾车进入生产设备区域;4.2.1.52 厂区内及公共场所包括食堂、会议室、活动中心、班车内等流动吸烟;4.2.1.53违规超时停车;4.2.1.54员工未佩戴证件入厂.4.2.2 一般装置违章示例4.2.2.1 工作现场设备、围栏、爬梯等(de)标志牌不符合要求;4.2.2.2 工作现场(或部位)、楼梯、疏散通道照明亮度不够;4.2.2.3 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de)要求;4.2.2.4 设备标签缺损或字迹不清;4.2.2.5 带电(de)二次设备有裸露部分,没有采取绝缘措施;4.2.2.6 设备室、盘柜门、围栏门锁失灵;4.2.2.7 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4.2.2.8 转动机械(de)安全防护罩不符合安全要求;4.2.2.9 设备、楼梯、平台(de)护栏(扶手)不符合安全要求;4.2.2.10 梯子端部无防滑措施,人字梯无限制开度(de)拉绳、铰链等;4.2.2.11 电杆(de)脚钉、爬梯不全、不牢固;4.2.2.12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4.2.2.13 立体交叉作业无严密牢固(de)防护隔离设施;4.2.2.14 设备、电缆道、孔洞无盖板或围栏;4.2.2.15 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及其它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瓶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标志.4.2.3 一般管理违章示例4.2.3.1 新设备投运或设备改造后,没有编制相关规程,致使设备(de)运行、操作、维护无章可循;4.2.3.2 现场规程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4.2.3.3 新入厂(de)生产人员,没有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4.2.3.4 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规定(de)专业培训,就安排上岗;4.2.3.5 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de)培训;4.2.3.6 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4.2.3.7 重大设备缺陷、安全隐患未及时组织排除;4.2.3.8 工程施工或设备检修没有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或有安全措施而不认真执行,违反规定使用临时工;4.2.3.9 对外发包工程项目没有依法签定合同或安健环协议,或合同中未具体约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de)安全责任;4.2.3.10 防范措施不当,同类事故在短期(暂定为30天)内重复发生;4.2.3.11 设备室、围栏门、无专人看守(de)入厂通道门没有按规定上锁;4.2.3.12 设备、装置、表记,无故超过检验期限.4.2.4 一般指挥违章示例4.2.4.1 各单位中层领导、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安全员,对违章现象不制止、不考核;4.2.4.2 安排单人进行至少二人同时进行(de)工作.具体违章事例4.3.1“两票三制”类4.3.1.1设备检修前,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同时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以正确地执行.4.3.1.2非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4.3.1.3无操作票操作,无工作票工作.4.3.1.4填写操作票涂改,不按规定使用双重名称.4.3.1.5现场工作时,工作票、危险因素控制不按规定使用双重名称.4.3.1.6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变更手续.4.3.1.7转动设备检修结束后,工作票未收回就送电试.4.3.1.8检修工作超过期限,不及时办理延期手续.4.3.1.9检修工作结束,不及时进行工作票终结.4.3.1.10几个电气操作项目和写在一张操作票上,不分别填写.4.3.1.11擅自扩大工作票内(de)工作内容.4.3.1.12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前,工作负责人不向工作组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4.3.1.13工作人员工作前不了解、不检查安全措施.4.3.1.14操作前不认真查看操作票是否都审查签名而进行操作.4.3.1.15操作中不按操作票逐项操作、打“√”.4.3.1.16同时持两份操作票,交叉操作.4.3.1.17工作班人员与工作票有关人员不符合要求,工作成员不了解工作内容.4.3.1.18检修过程中,工作负责人短时间离开现场,不指定临时代理人.4.3.1.19未查明工作票是否交回和是否具备送电条件即送电.4.3.1.20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不办理工作票.4.3.1.21操作时不唱票、不复诵、复诵不严肃,声音微弱,双方听不清.4.3.1.22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不共同到检修现场检查.4.3.1.23操作监护人不到位,操作人擅自操作.4.3.1.24操作监护人不监护,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脱离岗位去从事其它活动. 4.3.1.25操作前不核对操作位置,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不核对模拟图.4.3.1.26运行值班人员对许可进行夜间抢修工作(de)有关事项,不进行详细记录.4.3.1.27岗位交接班制度不严,不在岗位进行交接,或交接时不认真,不清楚.4.3.1.28不按规定进行设备系统工况检查,或未到正点以及接班人未签字就交接班.4.3.1.29值班记录本记录马虎、不全、字迹看不清.4.3.1.30巡回检查不准时,检查不到位或不按巡回检查路线检查.4.3.1.31设备不按规定时间做定期切换工作.4.3.1.32 制粉系统不进行定期抽粉和执行粉仓降粉工作.4.3.1.33 值班监盘不认真,表计变化发现不及时,抄表弄虚作假.4.3.1.34热力系统重大操作,监护不到位或降低监护级别.4.3.1.35擅自移动安全设施或变更工作盘中(de)安全措施,进行工作.4.3.1.36工作盘中安全措施制定不完善,危险因素控制分析不全,考虑不周,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把关不严,未到现场实际检查,未对突发事件采取防范措施,就许可开工.4.3.1.37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班组成员情绪波动、明显精神状态差(de)情况不闻不问.4.3.2触电类4.3.2.1 接地线前不验电或使用不合格地验电器.4.3.2.2工作结束后,漏拆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未恢复至开工前状况.4.3.2.3电机试转、外壳未接地.4.3.2.4电动工具无接地线.4.3.2.5漏挂、错挂、未挂警告牌及标示牌.4.3.2.6高压试验时,带电设备周围及通道未设围栏标志.4.3.2.7接电源时,将电源线直接挂在刀闸保险上口.4.3.2.8更换保险丝用同四、铝丝、铁丝等代替.4.3.2.9 乱接乱拉低压线路,使用不合格(de)电线电缆.4.3.2.10使用外壳已破损(de)刀闸电源接线板,不使用电源插头,将导线直接插入带电(de)插座.4.3.2.11非电气人员擅自接电源线.4.3.2.12使用无盖电源刀闸.湿手摸触电灯开关以及其它电气设备.4.3.2.13 使用手提电钻、磨光机、手提砂轮等电气工具不戴绝缘手套,不使用漏电保护器.4.3.2.14检修工作结束后,电动工器具或行灯电源未切断就收电源线.4.3.2.15使用超周期或绝缘不合格(de)电气工器具进行工作.4.3.2.16在仪表保护电源回路上接电炉等负载.4.3.2.17 电气操作时不使用绝缘工具.4.3.2.18 未经许可任意解除防误闭锁装置.4.3.2.19巡检人员动手摸开关机构或移动遮拦越过安全距离.4.3.2.20低压带电作业不设专人监护.4.3.2.21 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时未戴绝缘手套.4.3.2.22盲目在以停运已久(de)设备上工作.4.3.2.23 约时停送电或启动设备.4.3.2.24在控制保护回路上工作,不带图纸,不核对现场接地线端子编号,凭经验工作.4.3.2.25带长木杆、梯子等长物进入高压室、升压站时无人随行监护.4.3.2.26在带电设备周围,用钢卷尺、皮尺进行测量工作.4.3.2.27没有查清电缆是否带有电压,盲目锯割.4.3.2.28开启电焊机时,一手搭在焊机上,另一手推开关.4.3.2.29进行电焊工作时,焊机外壳不接地或使用有缺陷(de)焊接工具.4.3.2.30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4.3.2.31临近工作范围(de)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而进行工作.4.3.2.32遇有电气设备火情或人员触电时,不先切断电源慌忙进行抢救.4.3.3 高处坠落类4.3.3.1 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4.3.3.2登高工作时不穿防滑鞋.4.3.3.3安全带使用前不检查,使用中不按规定佩带.4.3.3.4安全带、安全绳未定期进行静拉力试验.4.3.3.5使用安全带时,挂钩挂在不牢固(de)构件上,或挂在低于工作面(de)物体上.4.3.3.6 用不合格(de)钢丝绳、麻绳来起吊重物.4.3.3.7 戴安全帽时未系好帽带.4.3.3.8使用不合格(de)梯子或不正确地使用梯子,梯子与地面(de)倾角过大或过小,将梯子放在木箱等不稳固支持物上就登高工作,或人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4.3.3.9将梯子靠在变压器等瓷瓶上工作.4.3.3.10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未做好触电坠落安全措施.4.3.3.11站在梯子上工作无人监护和无人扶好梯子.4.3.3.12在没有装设栏杆(de)平台和脚手架上工作,无防护措施.4.3.3.13搭设脚手架时,不按规定敷设立杆、斜(横)撑、不满铺脚手板,脚手板绑扎不牢,不验收挂牌,不标注承载能力.4.3.3.14对开启(de)电缆孔洞、地沟盖板等,不设安全标志.4.3.3.15在屋顶、杆塔、吊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高空作业,临空作业(de)一面未设按网或防护栏杆.4.3.3.16 楼梯、平台、栏杆、盖板检修中拆除后,未及时恢复.4.3.3.17在玻璃钢瓦、木板顶、油毛毡、石棉瓦等处工作,未采取防止踩空坠落按措施.4.3.3.18酒后进行登高作业.4.3.3.19监护人不到场,工作人员擅自登高作业.4.3.3.20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de)人员进行登高作业.4.3.4其它方面4.3.4.1运行中将转动设备(de)防护罩或遮拦打开,或将手伸入栏内.4.3.4.2在裸露(de)齿轮、链条、皮带轴头等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其它工作.4.3.4.3从事机械加工时戴手套作业,戴手套或把抹布缠在手上清试运转中机器.4.3.4.4 机械加工时,在设备运转中不停车变速.4.3.4.5机械加工时,所加工件长度或直径超过规定值,仍然强行加工.4.3.4.6女工进入生产现场,未将长发盘在帽内.4.3.4.7运转设备靠背轮等处未加设防护罩,或防护罩未固定牢就启动.4.3.4.8起动输煤皮带,没有进行联系,也未启动警告铃.4.3.4.9 在输煤皮带上站立或跨越皮带.4.3.4.10 在转动(de)输煤皮带架上清理堵煤.4.3.4.11进入磨煤机进口清理堵煤时,不压回粉管封气器,不停电源,不设监护人.4.3.4.12氧气瓶、乙炔气瓶同车搬运.4.3.4.13氧气瓶、乙炔气瓶使用中间距不符合规定要求(应不小于8米).4.3.4.14氧气瓶、乙炔气瓶在露天无遮盖、暴晒.4.3.4.15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护套.4.3.4.16上班不按规定穿工作服,如穿汗衫、短裤、裙子、穿拖鞋、凉鞋等.4.3.4.17热工人员不与运行人员联系就动表计及测点.4.3.4.18检修工作结束后,验收马虎,现场不清理.4.3.4.19工作任务不明确,不事先进行了解,满目工作.4.3.4.20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坐在安全帽上休息.4.3.4.21进入厂区流动吸烟,在生产现场吸烟.4.3.4.22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de)事.4.3.4.23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电气工作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装拆保险不戴防护眼镜,使用砂轮机时不戴防护眼镜.4.3.4.24在除氧器等容器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de)照明及电动工器具.4.3.4.25高空作业,在行进和换位中失去防坠落保护.4.3.4.26擅自退出灭火保护等主保护运行.4.3.4.27在热力系统设备上作业未消压,或消压措施不当.4.3.4.28临时性用工未经安全教育考试就进入生产现场工作.4.3.4.29 热机停送电,不使用“停送电联系单”.4.3.4.30不按规定验电接地.。
供电系统习惯性违章行为(精选5篇)

供电系统习惯性违章行为(精选5篇)第一篇:供电系统习惯性违章行为XX作业区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一、劳保用品的使用1、未正确使用劳保用品或穿戴不规范;2、未戴安全帽(未系下颌带、歪戴帽子);3、工作服未做到“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二、一般作业行为1.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2.在巡视有毒有害气体时,未通风进入工作现场;3.要求必须两人以上作业岗位、场所一人单独巡检或作业;4.擦拭运行或旋转的设备;5.停电后,对停电设备不挂标示牌。
6.上班未穿戴绝缘鞋、靴。
7.新进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未经安全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8.未办理电气操作票、填写内容不符或事后补票的重要操作(拉合开关、刀闸等)9.生产现场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10.无人监护或监护人未下达操作令,自行进行操作。
11.翻越护栏,在运行设备上行走。
12.停电后,对停电设备不挂标示牌。
13.材料或物品随意堆放而堵塞消防逃生通道。
14.操作时未站在干燥的绝缘垫上,未使用绝缘柄工具。
15.不按操作顺序进行倒闸操作。
16.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7..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紧帽带,将安全帽当凳子使用。
XX作业区第二篇:习惯性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行为汇编一、共通性习惯性违章行为二、维修班(管工、焊工)习惯性违章行为三、电工习惯性违章行为四、驾驶员习惯性违章行为五、采输气班组人员习惯性违章行为六、事故应急救援联系方式第三篇:习惯性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行为个个要人命实践表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人的麻痹大意、失职、差错、技术、精神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占了极大的比重。
我们总是习惯用一次次的违章操作,亲身感受这血泪教训离死别,但却似乎一直难有改变......1.违章的人,他们是这样的?实际操作中认为“违章不一定出事,出事不一定伤人,伤人不一定伤己”。
在作业中能少动就少动,能省力便省力,能将就就将就。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① 操作的时候表现马马虎虎,大大咧咧,盲目相信自己的以往经验,认为技术过得硬,保准出不了问题。
电力施工常见习惯性违章作业、违反劳动记录行为

落实五五拒绝制,禁止行驶中与驾驶员闲谈
49
驾驶员在驾驶中吸烟或进食
精力不集中、操作失误引发交通事故
加强教育,与乘员之间互相监督
50
驾驶员驾车时强超强会
交通事故
加强交通规则教育和路查路检
51
车辆行驶中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行驶不平稳时造成人身伤害
加强路查路检
52
疲劳驾车
交通事故
疲劳时应及时停车休息
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
17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操作中不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不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操作,出现问题不中止操作、不汇报.
可能因误操作,导致流程切换错误,致使管路刺漏、设备损坏及事故
严格落实工艺操作规程
18
使用安全工器具不按规定检查或使用有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引发各类事故
定期检查,加强个人防护
53
车辆带故障执行运输任务
车辆损坏或事故
做好例行检查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54
超出规定的路线范围行驶
交通事故
加强教育及检查
55
违章驾驶车辆,开带病车。
交通事故
加强交通规则教育和路查路检
56
客货混装
可能造成货物伤人
严禁客货混装
二
严重违章
1
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自作主张,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者。
人员坠落
加强监督,发现即严厉惩处
4
上罐量油站在下风口
油气中毒
上罐后检查风向,站在上风口
5
雨雪天气不采取措施单独上罐;
滑倒、坠落。
上罐前必须清除积雪,必要时铺毛毡防滑
电力系统习惯性违章及表现

电力系统习惯性违章行为及表现一、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及纠正1.工作后工作场所不能保持整洁【举例】在工作现场随意堆放工器具和用料,每天工作结束前,不进行工器具和物料的清整与摆放,不打扫工作场所即下班。
【纠正方法】应向班组职工讲清楚:良好的作业环境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工作现场的工器具和物料摆放无序,地面不整洁,不仅会给正常工作造成不便,而且还可能伤害作业人员。
应依据安全规程要求,督促并教育职工养成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文明施工的良好习惯。
2.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举例】有的作业人员为图方便,未经生产技术部门批准,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楼板或建筑物结构必须保持完整和稳固,才能起到支撑的作用。
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既不美观,又会妨碍其稳固性。
对不经批准,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的应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罚。
3.用管道悬挂重物或起重滑车【举例】需要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时,有的作业人员留省事,竟用已安装好的管道进行悬吊。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重物或起重滑享有一定的质量,悬吊在管道上,会造成管道塌陷或折裂,损物伤人。
因此,①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②加强现场监督,发现利用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的行为时坚决制止。
4.在需要加盖盖板之处不加盖盖板【举例】有的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在厂房内外,工作场所预留的井、坑、孔、洞或沟道上不加盖盖板,对危险视而不见,习以为常。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
违反这条规定,在井、坑、孔、洞或沟道上不加盖盖板,就会发生人员坠落伤害事故。
应准备坚固适用的盖板并对现场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有遗漏之处及时补盖。
5.在通道口随意放置物料【举例】经常在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存放容易使人绊倒的物料。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是人员行走和物料转运的必经之地。
如果在这些地方放置物料,必然会阻碍通行,给工作带来不便。
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详细清单(附检查表)

七大类“三违”详细清单2020-9-17“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
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违章指挥具体包括: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违章作业:主要是指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交接制度等)的作业行为。
违章作业具体包括: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
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纪律的行为。
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及其他纪律等。
那么,“三违”行为具体有哪些分类呢?又有哪些具体表现呢?注:以下清单中的项目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删、改、增。
NO.1 作业性违章1上岗未出示安全作业证、未佩戴工作证。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厂区内吸烟。
3酒后上岗。
4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①未取得特种作业证的员工从事压力容器、起重、液氯充装、气割、电焊等特种作业。
②司机无特种车辆作业证开叉车、铲车。
5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开始检修。
①清洗置换不合格进行检修作业②与系统未断开进行检修作业③在未泄压的情况下进行拆卸法兰、阀门。
④设备管线未置换、置换、吹扫。
6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启用。
7进行检维修作业时,未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及其它能源供应,释放残余能量,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人员随意穿越警戒区域或警戒线。
8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9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电力生产习惯性违章及控制措施

电力生产习惯性违章及控制措施在电力系统,习惯性违章现象由来已久。
80年代初,东北地区率先提出“反习惯性违章”的说法,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成了反事故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了预防事故,更加卓有成效地开展反习惯性违章工作,需对反习惯性违章若干问题加以研究探讨,并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本章主要介绍了电力系统中习惯性违章的特点、场合、主要表现和预防措施。
第一节习惯性违章的特点所谓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资料统计,电力系统78%以上的事故是由于习惯性违章造成的。
习惯性违章是一种经常发生的不良的违规行为,是长期逐渐养成的一种以人为的失误为主要的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作业行为。
人们通过总结经验教训还发现,就诱发事故的原因来讲,习惯性违章与危险点是一对孪生兄弟,习惯性违章是导致事故的人为因数,危险点则是引发事故的客观因数,习惯性违章与危险点相结合,很容易造成事故。
习惯性违章的特点是:经常地、反复地发生;涉及面广,有操作者、指挥者和管理者;有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容易被人忽视,成为一种普遍倾向。
习惯性违章在电力生产工作中的主要表现为:由于未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等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而造成触电事故;由于未系安全带或未带安全帽等造成高空坠落和高空坠物伤人事故;由于酒后驾车、无照驾车、超载超速开车造成交通事故等。
据有关部门统计,属于习惯性违章而发生的事故造成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70%以上,可见其危害性之大。
它是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重要原因,是电力安全生产的大敌,不仅影响供电部门自身的安全和效益,还影响其因和对策,超前控制事故,对真正做到“预防为主”,保证安全生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习惯性违章与偶然性违章相比,习惯性违章造成事故的机会更多,概率更高,因此危害性更大。
这么说绝非主观臆断,而是由于习惯性违章诸多特点决定的。
1、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顽固性。
习惯性违章是由一定的心理定势支配的,并且是一种习惯性的动作方式,因而它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的特点,往往不容易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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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不按规定进行消防泵每日盘泵、每周试泵操作
导致设备损坏、影响应急响应
加强管理,落实措施
47
门岗不按规定进行站区巡逻保卫
导致出现治安事件
加强警员管理,强化安全培训
48
驾驶员在驾驶中与乘员闲谈或打电话
人体触电或电器设备故障
禁止用湿拖把拖绝缘胶皮
26
以习惯判断操作代替调度指令操作
引发设备及工业生产事故
按工艺流程操作
27
在站内使用手机
静电引发火灾、爆炸
加强监督检查,禁止站内使用手机
28
工服未扣、安全帽未系带、未穿防静电工鞋
产生静电、引起火灾
加强监督检查
29
女工长发未放入工帽
长发卷入设备,引发人身伤害
增强操作人员责任心,发挥好巡检仪作用
9
不按规定的程序开启电器;
电器损毁、电气火灾
熟悉操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10
湿手操作电器;
人员触电伤亡
进行电气知识教育,避免湿手操作
11
使用铜丝或其它导线及不符合规范的电器保险丝。
引发电器设备、线路障或电气火灾
按电器负荷规范使用保险丝。
12
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不戴手套;不带验电笔;使用绝缘等级不够的螺丝刀、钳子等。
引发人员触电伤亡事故
进行安全用电常识教育,规范用电作业。
13
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器具不接保护接地线
引发人员触电伤亡事故
加强用电常识教育,规范电动工、器具使用。
14
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或穿绝缘鞋
引发人员触电伤亡事故
使用绝缘良好的防护手套、穿绝缘鞋。有条件时,站在绝缘垫上作业。
15
使用砂轮机不戴防护眼镜、操作站立方位不对。
53
车辆带故障执行运输任务
车辆损坏或事故
做好例行检查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54
超出规定的路线范围行驶
交通事故
加强教育及检查
55
违章驾驶车辆,开带病车。
交通事故
加强交通规则教育和路查路检
56
客货混装
可能造成货物伤人
严禁客货混装
二
严重违章
1
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自作主张,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者。
42
跨越(或钻)临时安全围栏。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
加强管理,加强教育
43
气焊作业时忽视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要求及安全距离
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加强管理,加强教育
44
电焊作业时,焊工在附近其他设备、管线上引弧
造成设备、管线击穿,或使设备、管线损伤,强度降低。
不违规操作。
45
电焊工作业时着装不规范,护具不全。如上衣塞在裤子里;裤脚塞在靴子里;绝缘手套破损,不戴防护眼镜等。
加强监督检查
30
油气聚积场所使用不防爆的工器具、导线、电器开关等
产生火花,引发火灾、爆炸
加强施工作业监督管理,严格使用符合防爆等级的工器具、电源线和电器开关等。
31
流程切换未填写操作票
操作失误,引起事故
必须填流程切换操作票
32
将香烟、火种带进站内
火灾、爆炸
门岗严格检查
33
使用梯子无人扶持或不绑牢
高处坠落
人员坠落
加强监督,发现即严厉惩处
4
上罐量油站在下风口
油气中毒
上罐后检查风向,站在上风口
5
雨雪天气不采取措施单独上罐;
滑倒、坠落。
上罐前必须清除积雪,必要时铺毛毡防滑
6
上罐量油时未戴防毒面具
中毒
必须戴防毒面具
7
上罐作业时未释放静电
静电引发火灾、爆炸
上罐前必须释放静电
8
不按时巡检;
不能及时发现异常状况、不能掌握可靠数据
精力不集中造成交通事故
落实五五拒绝制,禁止行驶中与驾驶员闲谈
49
驾驶员在驾驶中吸烟或进食
精力不集中、操作失误引发交通事故
加强教育,与乘员之间互相监督
50
驾驶员驾车时强超强会
交通事故
加强交通规则教育和路查路检
51
车辆行驶中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行驶不平稳时造成人身伤害
加强路查路检
52
疲劳驾车
交通事故
疲劳时应及时停车休息
先清除已逸散的液化气,维修完好后再使用
19
检修电气时不按规程断开电源
人员触电伤亡
检修时必须先按规程断开电源
20
设备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
引发设备事故、输送介质泄漏引发火灾或污染环境
调整、优化操作,加强巡检
21
起动机泵不盘车
引发设备及电器设备事故
严格操作规程
22
在照明设施不完好的情况下,不带电筒检查运转设备及靠近设备旋转部位。
飞溅金属屑刺伤眼睛或砂轮破裂造成人身伤害
坚持不戴防护眼镜不作业,不正对运转砂轮操作。
16
使用钻床、大锤时戴手套
手套卷入钻床造成人身伤害,戴手套使用大锤易造成大锤脱手伤人。
不违反安全操作要求
17
使用液化气时先开气后点火;
火灾、爆炸
进行相关常识教育,先点火后开气
18
使用瓶口、管路存在泄漏的液化气炊具;
火灾、爆炸
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作业指导卡的使用
39
不核对或不按作业票内容进行操作
引发生产事故
严格按审批后的作业票进行操作
40
作业票不带到作业现场,操作完成后回房补填记录
造成误操作,引发工业生产事故。
严格操作及监护规定,坚持一人唱票一人操作
41
设备运转过程时加油、修理、调整、清扫作业。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
加强管理,加强教育
电力施工常见习惯性违章作业
表现形式及其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
序号
表现形式
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
应当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
一
一般违章
1
穿带钉或非防静电工鞋上罐;
磨擦起火或产生静电造成火灾、甚至爆炸
班前检查劳保上岗
2
上罐巡检时与他人闲谈;
精力不集中造成检查不到位或人员坠落。
上罐巡检时禁止闲谈
3
上罐时不系安全带
人身伤害
采取其它照明设施,两人巡回检查。
23
在油气区使用管钳或不带绝缘胶管的专用板手开关阀门
碰击火花引发火灾、工具脱落伤人、损坏阀门
做好阀门日常保养使其启闭灵活,无卡阻,保证开关时不借助其他工具
24
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容器、衣物、工具及地面
产生静电、引起火灾
加强监督检查
25
用湿拖把拖绝缘胶皮
缺乏操作前的安全警示,可能造成意外事故
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37
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造成个人伤害、妨碍紧急撤离
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38
作业不使用作业指导卡、无安全措施,或有安全措施而不认真执行。
可能因不按程序作业及安全措施不落实引发事故
落实安全措施,禁止一人登高作业
34
铁路槽车装油完成后,立即提起鹤管
静电引发火灾、爆炸
装油完成后应静置2min以上,才能提起鹤管,并做到轻提轻放
35
不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不带帽带、劳保不扣衣扣,袒胸露背等。
降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等级,可能造成意外伤害
严格管理、加强教育
36
忽视安全警告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