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
北部湾港: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材料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附件: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材料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目录议案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议案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议案3:关于变更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 1 -议案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周小溪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任职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提名韦韬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自周小溪辞职之日起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前,由副董事长黄葆源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务。
以上议案,请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此略)议案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永生、王运生、林仁聪将于2020年6月20日任满六年,特此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进行审查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提名秦建文、凌斌、叶志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以上议案,请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此略)议案3:关于变更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主席向红、监事周卓莉于近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安排的需要,提出辞去其本人的监事职务。
浙江龙盛: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二O 二O年三月三十日目录一、程序文件1、大会会议议程 (2)2、大会会议须知 (4)二、提交股东审议表决的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5)2、《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6)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8)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10)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大会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30日下午14:40时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3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大会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阮伟祥先生----大会介绍----1、主持人介绍股东到会情况,并宣布大会开始2、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情况3、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宣读大会会议须知----会议议案报告----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4、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审议、表决----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3、会议主持人宣布计票、监票人名单(其中股东代表两名、监事代表一名;会议以鼓掌方式通过计票、监票人选)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投票表决----休会----1、计票、监票人统计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2、工作人员上传现场表决结果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宣布现场会议结果----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1、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宣读股东大会决议2、见证律师发表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3、主持人宣布会议闭会----会后事宜---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国新能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2020年6月29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
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上午9:00时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上午9:00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
大会秘书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发言时请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远大控股: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公告编号:2020-036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14:30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555号泰富广场A座15楼1503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金波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6名,代表股份298,013,6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2,874,902股的54.895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名,代表股份210,828,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2,874,902股的38.835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3名,代表股份87,18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2,874,902股的16.0600%。
3、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会议,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指派陈农、肖玥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提案的表决情况提案1.00、为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298,012,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
宏达矿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目录1、现场会议议程 (3)2、会议须知 (4)3、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6)4、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8)5、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10)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一、宣读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二、审议议案三、股东发言和股东提问四、宣布现场会议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五、股东和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六、现场选举会议计票人和监票人七、统计表决结果八、宣读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召开的正常秩序,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参会股东注意以下事项:一、股东大会设立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在“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册”上签到并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全体出席人员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或会议秩序。
五、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发言的股东,请于开会前30分钟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也可以在股东大会上临时要求发言,发言顺序为以登记在先者先发言。
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举手向主持人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问。
荣盛发展: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公告编号:临2020-060号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2.本次会议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6月5日下午在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名,代表股份2,576,596,3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257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2,445,622,2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24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名,代表股份130,974,0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122%。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8名,代表股份135,023,7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05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因公出差,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山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计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购房尾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576,589,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017,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潍柴动力: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公告编号:2020-02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31日下午2:50(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7月31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7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董事徐新玉先生6.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37,498,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08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51,746,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252%。
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46,028,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677%;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05,717,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7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85,751,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29%。
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函(公司决议效力确认)

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函
***有限公司董事会暨董事长***先生/女士:
由于***有限公司成立以来,股东会议、董事会议从未让我方参加,公司重大决策从未让我方参与。
我方持有公司*%的股权,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依法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请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本函之日起三日内向股东发通知召集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且会期不迟于2020年4月15日。
本次临时股东会议题为:
1、公开公司近年来的重大决策事项及决策作出程序。
请公司董事会自收到本提议起三日内召集并发出会议通知,如逾期或股东会会议召开日期迟于提议最后会议日期,视为董事会不履行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义务。
致函人: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