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贸易术语及其国际惯例案例讨论题及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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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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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CIF,CFR与FCA,CIP,CPT的比较 后三种术语分别是从前三种术语的基础上发
展起来的,但这两类术语也存在着很多方面的区 别。
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FCA,CIP,CPT术语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
运,也适用于陆运、空运等其他单一运输方式以 及多式联运;FOB、CIF、CFR三种传统的贸易 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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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货物的装运问题。按照《2000通则》 的解释,由买方自备运输工具到交货地点 接运货物,一般情况下,卖方不承担将货 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运输工具的责任及费用。 但是,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由 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运输工具 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则应在签约时对上述 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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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贸易术语案例
案例一: 我某公司按照FAS条件进口一批木材,在装
运完成后,车外卖方来电要求我方支付货 款,并要求支付装船时的驳船费,对卖方 的要求我方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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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版答案: 1、 我方对于卖方支付装船时的驳船费的要 求可以拒绝。 2、 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采用FAS 术语成交时,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和费用 均以船边为界,即买方所指派的船的船边, 在买方所派船只不能靠岸的情况下,卖方 应负责用驳船批货物运至船边,驳船费用 是在风险费用转移以前发生的,理应由卖 方承担。 3、 故此,在本案例中,国外卖方要求我方 承担驳船费用是不合理的,我方有权拒绝。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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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1996年11月,我国F省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巴 西某公司签订一份出口油籽的合同。合同 采用 FOB 价格 术语 ,买方需于1997年2月 份派船到厦门港接货。合同还规定:“如 果在此期间内不能派船接货,卖方同意保 留28天,但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皆由 买方承担。”
贸易术语案例分析题及参考答案

贸易术语案例分析题及参考答案案例分析题1、我某外贸企业向国外一新客户订购一批初级产品,按CFR中国某港口、即期信用证付款条件达成交易,合同规定由卖方以程租船方式将货物运交我方.我开证银行也凭国外议付行提交得符合信用证规定得单据付了款.但装运船只一直未到达目得港,后经多方查询,发现承运人原就是一家小公司,而且在船舶起航后不久已宣告倒闭,承运船舶就是一条旧船,船、货均告失踪,此系卖方与船方互相勾结进行诈骗,导致我方蒙受重大损失.试分析,我方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答:教训:(1)应对卖方与船公司进行资信调查.(2)使用CFR贸易术语进口时,对卖方与船公司不甚了解得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而应采用汇付与银行保函结合运用得方式,或卖方先交货,买方后付款得方式。
(3)进口尽量采用FOB贸易术语.2、我某出口企业与某外商按CIF某港口、即期信用证方式付款得条件达成交易,出口合同与收到得信用证均规定不准转运.我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得港得班轮,并以直运提单办理了议付,国外开证行也凭议付行提交得直运提单付了款。
承运船只驶离我国途经某港时,船公司为接载其她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得货物卸下,换装其她船舶继续运往目得港。
由于中途耽搁,加上换装得船舶设备陈旧,使抵达目得港得时间比正常直运船得抵达时间晚了两个多月,影响了买方对货物得使用。
为此,买方向我出口企业提出索赔,理由就是我方提交得就是直运提单,而实际上就是转船运输,就是弄虚作假行为。
我方有关业务员认为,合同用得就是“到岸价格”,船舶得舱位就是我方租订得,船方擅自转船得风险理应由我方承担。
因此按对方要求进行了理赔。
问我方这样做就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我方这样做就是不正确得。
(1)因为我方已按买卖合同与信用证得规定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得港得班轮,并提交了直运提单买卖信用征得规定提供了直达提单;(2)CIF合同就是装运合同,根据<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IF贸易合同,卖方将货物装上船后得风险及费用都应由买方负责,卖方只保证按时装运,不保证什么时间到货;(3)“船公司为接载其她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得货物卸下,换装其她船舶继续运往目得港",这就是船公司单方面得主张,并没有经我方同意,因此,就是船方得责任,而不就是我方得责任,买方应持直达提单向船方索赔.因此,我方按对方要求进行了理赔得作法就是不正确得。
(完整版)国际贸易术语(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国际贸易术语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术语中卖方不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的是()。
A、FCAB、FASC、FOBD、EXW2、象征性交货意指卖方的交货义务是()。
A、不交货B、既交单又实际性交货C、凭单交货D、实际性交货3、CIF Ex Ship’s Hold 属于()。
A、内陆交货类B、装运港船上交货类C、目的港交货类D、目的地交货4、我方出口大宗商品,按CIF新加坡术语成交,合同规定采用租船运输,如我方不想负担卸货费用,我方应采用的贸易术语变形是()。
A、CIF Liner Terms SingaporeB、CIF Landed SingaporeC、CIF Ex Ship’s Hold SingaporeD、CIF Ex Tackle Singapore5、在以CIF和CFR术语成交的条件下,货物运输保险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运输途中货物灭失和损坏的风险()。
A、前者由卖方负担,后者由买方负担B、均由卖方负担C、前者由买方负担,后者由卖方负担D、均由买方负担6、按照《2010年通则》的规定,以FOBST贸易术语的变形成交,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界限是()。
A、货交承运人B、货物在装运港船上C、货物在目的港卸货后D、装运港码头7、《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合同而制定的。
A、FOBB、CFRC、CIFD、FCA8、CIF Ex Ship’s Hold 与DAT相比,买方承担的风险()。
A、前者大B、两者相同C、后者大D、买方不承担任何风险9、在交货地点上,《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对()的解释与《2010年通则》中对FOB的解释相同。
A、FOB Under TackleB、FOBC、FOB VesselD、FOB Liner Terms10、某外贸公司对外以CFR报价,如果该公司先将货物交到货运站或使用滚装与集装箱运输时,应采用()为宜。
A、FCAB、CIPC、CPTD、DDP13、按CIF Tianjin 成交的进口合同中,卖方完成交货任务的地点最有可能是在()。
最新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附答案)2

EXW某公司按EXW条件出口一批电缆,但在交货时,买方以电缆的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为由,拒绝提货和付款,问:买方的行为是否合理?1、买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我方应拒绝。
2、本案例涉及EXW条件下交货的问题,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在EXW术语中,除非合同中有相反规定,卖方一般无义务提供出口包装,如果签约时已明确该货物是供出口的,并对包装的要求作出了规定,卖方则应按规定提供符合出口需要的包装。
3、结合本案例,卖方在交货时以电缆的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为由拒绝提货和付款,并没有说不符合合同规定,由此说明,在合同中并无有关货物包装的规定,根据惯例,故买方以此借口拒付货款和提货理由是不充分的。
FCA我国江苏某食品进口公司公司在某年3月与越南金兰市某出口公司签订了购买2350公吨咖啡豆的合同,交货条件是FCA金兰每公吨870美元,约定提货地为卖方所在地。
合同中规定,由买方在签约后的20天内预付货款金额的25%作为定金,而剩余款项则由买方在收到货物之后汇付给卖方。
合同签订后两星期内,买方如约支付了25%的定金。
当年5月7日,买方指派越南的一家货代公司到卖方所在地提货,此时,卖方已装箱完毕并放置在其临时敞蓬仓库中,买方要求卖方帮助装货,卖方认为货物已交买方照管,拒绝帮助装货。
两日后买方再次到卖方所在地提货,但因遇湿热台风天气,致使堆放货物的仓库进水,300吨咖啡豆受水浸泡损坏。
由于货物部分受损,买方以未收到全部约定的货物为由,仅同意支付40%的货款,拒绝汇付剩余的35%的货款。
于是,买卖双方产生争议,经过协商未果,因此,买方于当年7月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南方某分会提出申诉。
试问:(1)根据《2000通则》的规定,卖方的交货义务是否完成?(2)买卖双方孰是孰非?(3)仲裁机构将如何裁定?答案要点本案例主要涉及到FCA术语中风险转移地点的问题。
按照《2000通则》的解释,在FCA 术语下,根据《2000年通则》的规定,交货在以下时候才算完成:(1)若指定的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2)若指定的地点不是卖方所在地,而是其他任何地点,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的处置时。
国际贸易案例讨论和复习题答案

名词解释部分:1、贸易术语——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术语.2、象征性交货-—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的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货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过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
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3、良好平均品质-—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指中等货而言。
(指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指某一季度或者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4、品质公差——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
在工业制成品生产过程中,产品的质量指标出现一定的误差有时是难以避免的。
5、品质机动幅度-—某些初级产品的质量不稳定,为了便于交易顺利进行,在规定其品质指标的同时,可另订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允许卖方所交的货物的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有灵活性。
6、溢短装条款--卖方在交货时,可按合同中的数量多交或少交一定的百分比,他一般是在数量条款中加订的。
(散装货:粮食、矿砂等)7、中性包装——即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者品牌的包装。
(无牌中性包装、定牌中性包装)8、定牌——卖方按照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面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
9、滞期费——负责装卸货物的一方,如果未按约定的装卸时间和装卸率完成任务,需要向船方缴纳延误船期的罚款。
10、速遣费-—如果负责装卸货物的一方在约定的装卸时间内提前完成任务,有利于加快船舶周转,则可以从船方取得奖金。
11、OCP条款—-陆上运输通常可到达的地点。
OCP地区是以落基山脉为界,其以东地区均定为内陆地区范围。
从远东地区向美国OCP地区出口货物,如按OCP条款达成交易,出口上可以享受较低的OCP海运优惠费率,进口商在内陆运输中也可以享受OCP优惠费率。
12、提单(B/L)—-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它体现了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国际贸易实务 第二三章 国际贸易术语总结(内附案例及答案)

任何 方式 任何 方式 水上 运输 水上 运输 水上 运输 水上 运输 任何 方式
贸易术语的归纳(Ⅱ)
贸易 术语 交 货 地 点 风 移 险 界 转 限 出口报关的 进口报关的 适用 责任、费用 责任、费用 运输 由谁负担 方式 由谁负担
出口国内 CIP 承运人处置货物后 地、港口 两国边境 DAF 买方处置货物后 指定地点 DES 目的港口 买方在船上收货后 DEQ 目的港口 买方在码头收货后
案例分析
卖方在船抵达目的港后称出售给买方的2000 公吨小麦在运输途中已全部损失,并认为CFR 合同,货物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已转移给 买方,因此卖方不需负担2000公吨小麦的损 失。买方则要求卖方执行合同,交付2000公 吨小麦。双方争执不下,于是根据合同中的仲 裁条款请求仲裁解决。
不办理进口卖方责任最小卖方不办理进出口卖方责任最小卖方不办理进出口贸易术语的归纳贸易术语贸易术语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风险转移界限风险转移界限出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出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进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进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适用运输方式适用运输方式买方处置货物后货物越过船舷承运人处置货物后货交船边后货物越过船舷货物越过船舷承运人处置货物后商品产地所在地商品产地所在地exw买方买方任何方式任何方式卖方出口国内地港口出口国内地港口fca买方fasfobcfrcifcpt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装运港口装运港口装运港口装运港口出口国内地港口出口国内地港口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水上运输水上运输任何方式任何方式任何方式任何方式水上运输水上运输水上运输水上运输水上运输水上运输贸易术语的归纳贸易术语贸易术语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风险转移界限风险转移界限出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出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进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进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适用运输方式适用运输方式承运人处置货物后买方在指定地点收货后买方处置货物后买方在船上收货后买方在码头收货后买方在指定地点收货后出口国内地港口出口国内地港口cip卖方买方任何方式任何方式卖方两国边境指定地点两国边境指定地点daf买方desdeqdduddp卖方卖方卖方卖方目的港口目的港口进口国内进口国内买方买方买方卖方水上运输水上运输任何方式任何方式水上运输水上运输任何方式任何方式任何方式任何方式贸易术语的选用1考虑运输条件2考虑货源情况3考虑运费因素4考虑运输途中的风险5考虑办理进出口货物结关手续有无困难1考虑运输条件2考虑货源情况3考虑运费因素4考虑运输途中的风险5考虑办理进出口货物结关手续有无困难案例分析我西北某市某出口公司于1997年12向日本出口30吨干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为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1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
第二章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术语中卖方不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的是()。
A.FCA B.FAS C.FOB D.EXW2.象征性交货指卖方的交货义务是()。
A.不交货B.既交单又实际性交货C.凭单交货D.实际性交货3.CIF Ex Ship’ s Hold 属于()。
A.内陆交货类B.装运港船上交货类C.目的港交货类D.目的地交货4.我出口大宗商品,按CIF新加坡术语成交,合同规定采用租船运输,如我方不想负担卸货费用,我方应采用的贸易术语变形是()。
A.CIF Liner Terms Singapore B.CIF Landed SingaporeC.CIF Ex Ship’ s Hold Singapore D.CIF EX Tackle Singapore5.在以CIF和CFR术语成交的条件下,货物运输保险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运输途中货物灭失和损坏的风险()。
A.前者由卖方承担,后者由买方承担B.均由卖方承担C.均由买方承担D.前者由买方承担,后者由卖方承担6.按照《2000通则》规定,以FOBST贸易术语的变形成交,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界限是()。
A.货交承运人B.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C.货物在目的港卸货后D.装运港码头7.《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合同而制定的。
A.FOB B.CFR C.CIF D.FCA8.CIF Ex Ship’ s Hold与DES相比,买方承担的风险()。
A.前者大()B.两者相同C.后者大D.买方不承担任何风险9.在交货地点上,《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对()的解释与《2010年通则》中对FOB的解释相同。
A.FOB Under Tackle B.FOB C.FOB Vessel D.FOB Liner Terms 10、根据《2010年通则》的解释,CFR术语仅适用于水上运输,如果卖方先将货物交到货站或使用滚装与集装箱运输时,应采用()为宜。
国际贸易1-2章案例题

第二章案例 国际贸易术语和商品价格 1.我国北方A化工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加利福 尼亚B化学制品公司按照FOB大连条件签订 了一笔化工原料的买卖合同。A公司在规定 的装运期届满前三天将货物装上B公司指派 的某新加坡轮船公司的海轮上,且装船前检 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符合合同的规定。 货到目的港旧金山,B公司提货后经目的港 商检机构检验发现部分货物结块,品质发生 变化。
第二章案例 国际贸易术语和商品价格
5.我某出口公司向法国某进口公司就某类出口商
品询盘,法商报价为每公吨400欧元CIF马赛,而 我公司对该商品内部掌握价为FOB大连每公吨人 民币2 978元。当时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每1欧元 的买入价人民币938.12元,卖出价人民币942.35 元。我公司备有现货,只要不低于公司内部掌握 价即可出售。现该商品自中国某口岸至汉堡港的 运费为每公吨人民币598元,保险费为每公吨人民 币102元。问我公司能否接受此报价?为什么?
第二章 3.答案要点
本案例主要涉及到FCA术语中风险转移地点的问题。按 照《2000通则》的解释,在FCA术语下,根据《2000年 通则》的规定,交货在以下时候才算完成:(1)若指定的 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2)若指定的地 点不是卖方所在地,而是其他任何地点,则当货物在卖 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 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的处置时。(3) 若在指定的地点没有约定具体交货点,且有几个具体交 货点可供选择时,卖方可以在指定的地点选择最适合其 目的的交货点。本案例中卖方公司应负责在其所在地将 货物装车后交付给买方公司指定的运输代理人,才算完 成交货义务。
第二章 2.答案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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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贸易术语及其国际惯例案例讨论题及参考答案案例1:FOB1997年3月,卖方A与买方B签订甜菜粕合同,价格条件是FOB大连,数量2000公吨,2%的溢短装,最迟装运日是8月20日。
B与船方C备好船后通知A,8月14日:船到;8月16日:装船;8月17日:装货时下雨,部分货物被淋湿。
此时A、B、C三方均有代表在场,于是达成扒舱协议,卸下受损货物108吨。
8月19日装完船后,买方与船方认为实装1903吨,于是在大副收据上签了1903吨货物,当时卖方并未表示异议,但是后来卖方认为自己所交的货物是2011吨,卸下的108吨货物是上船后才发生的损失,不应由自己承担该损失,遂不接受大副收据。
据此,A与B各不相让,但载货船只已抵达目的港,没有提单B无法提货,最后,C只得签发2011吨货物的提单。
根据《Incoterms®2010》,你认为A方这样做有无道理,为什么?案例1:FOB 参考答案按照《Incoterms®2010》,FOB术语中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划分风险,货物被雨淋湿是发生在指定装运港装上船之后,此时的风险应由买方承担,因此卖方是有道理拒绝接受写有1903公吨货物的大副收据的。
案例2:FOB2004年1月8日,河南开封一家外贸服装公司A与韩国一家公司XX签订了一批服装出口合同,共600箱,每箱100件,每件售价80美元,FOB青岛港,托收方式付款,装运期为2004年6月18日之前。
该公司在青岛设有办事处,于是在6月上旬将货物运到青岛,由青岛办事处负责存仓、装船。
不料在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发生意外,电路遭雷击失火,导致600箱服装全部被毁。
办事处立即要求其内地总部尽快赶制补发600箱,以便按期装船,但A公司原存货不够,只好要求韩国XX公司延长交货期,使装运期延误了一个月。
案例2:FOB 参考答案本案中,由于采用了FOB术语,根据《Incoterms®2010》,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装运港将将符合合同的货物按照港口惯常方式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完成交货,风险自此转移给买方。
因此,作为卖方的河南开封A公司要承担以下损失和风险:(1)自己负担货物被焚的全部损失;(2)按合同规定承担由于延期交货而对韩国XX公司的赔偿。
据悉,河南开封处于我国内陆铁路交通干线上,货物运输十分方便,如果采用FCA术语,将货物在就近铁路站交承运人,由承运人将货物运至青岛港装船,则不仅可以节省长途运输的费用,而且可以避免长途运输途中及港口存仓的意外及风险。
本案中,如果采用FCA术语,则货物在当地交给承运人时风险即转移给买方,那么存仓失火造成的货物被毁的损失就由买方负担。
案例3:FOB1998年中国A公司作为卖方与韩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大豆的购销合同: 大豆单价为XX美元/吨,FOB 天津,麻袋装,每袋净重XX公斤,买方须在1998年8月派船到港接运货物;货物的质量以中国商品检验检疫局的证明为最终依据。
但是,之后由于各种原因,B公司延误了数月后才派船来华接货。
大豆装船完毕,运抵目的地后,B公司发现大豆生虫,于是委托当地捡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签发了虫害证明以便向A 公司索赔。
A公司接到对方索赔请求后,一方面拒绝赔偿,另一方面要求对方支付延误期间A方所支付的仓储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
另外,保存中国商品检验检疫局的检验货样,至争议发生后仍然完好,未发生虫害。
你认为A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呢?为什么?案例3:FOB 参考答案根据《Incoterms®2010》,本案中,一方面,由于进口商B公司未按期到港接货,按照惯例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均应由买方负责;另一方面,按照FOB条件,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卖方只能保证大豆在交货时的品质规格,对运输途中所引起的大豆品质变化不承担责任。
由于保存在中国商品检验检疫局的检验货样至争议发生后仍然完好,未发生虫害,可以肯定卖方交货时的货物品质是完好的,因此,可确定大豆生虫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
综上所述,进口商B公司的索赔是不能接受的。
案例4:FOBS买卖双方签订FOBS合同,在日本某港装货,装到一半时突然遇到台风,为避免船舶之间发生碰撞,港务部门要求船舶离开泊位,到锚地避风。
由于时间仓促,加上尚未装完船,所以上船的货物未能理舱,结果货物在台风中受损。
对于这部分损失由谁承担的问题,买卖双方之间发生了争议。
你认为损失应该由谁承担,为什么?案例4:FOBS 参考答案在国际贸易中,根据实践做法,经常出现贸易术语的变形,但是术语的变形通常是为了解决装卸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产生的,至于这些变形是否会影响到风险划分的问题,按照传统的观点,贸易术语的变形只是用以解决装卸费用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
但在实际业务中,由于一些当事人的理解和掌握上的偏差,往往会因此产生争执。
而《Incoterms®2010》未涉及贸易术语变形。
在本案中,双方事先在合同中规定货物交付适用FOBStowed,即卖方需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但并未因此规定,风险转移的界限也随之转移,仍然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划分买卖双方的风险。
由于受损的货物已经装上船,所以装船后所发生的一切风险、费用及损失都应由买方承担。
因此,关于贸易术语的变形和风险转移的界限买卖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规定,以免发生争执。
案例5: CIF在二次大战期间,美国卖方A与英国买方B按照CIF条件达成一笔交易。
装运港在美国东部某港口,目的港是英国某港口。
合同签订后,卖方备妥货物,并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和装运港将货物发运。
载货船只在大西洋上被敌对国德国的潜艇发现,并被对方发射的鱼雷击沉。
买卖双方均得知了这一消息。
卖方将合同规定的全套单据备好后,通过银行向买方提交,并要求买方付款赎单。
买方则以卖方所交的货物已全部灭失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支付货款。
为此,双方发生了诉讼。
根据《Incoterms®2010》,如你作为法官,如何判决此案?案例5: CIF 参考答案最后,法院以卖方通过提交合格单据完成其交货的义务为由,判买方败诉。
案例6: CIF法国某卖方按照CIF条件向英国某买方出口一批货物,装运港为法国的加来,目的港在英国的多佛尔。
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备妥了货物并安排好了船只。
但在办理装运时,卖方考虑到装运港到目的港距离很近,风平浪静,估计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就没有办理保险。
载货船舶起航后也很快平安抵达目的港。
当卖方通过银行向买方提示单据,要求买方付款赎单时,买方发现其中缺少保险单,就以此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支付货款。
卖方则以货物完全合格,且安全抵达,保险单已失去效用为由进行抗辩。
根据《Incoterms®2010》,如你作为法官,如何判决此案呢?案例6: CIF 参考答案最后法院判卖方败诉。
可见,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 (名称、内容和份数相符的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接受有关单据并履行付款义务。
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地运达目的地,买方仍有权拒收单据、拒付货款。
本案中,卖方提交的单据中缺少保险单,因此,买方拒绝接受单据和支付货款。
但是,必须指出,按CIF术语成交,卖方履行其交单义务只是得到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除此之外,他还必须履行交货义务。
如果卖方提交的货物不符合要求,买方即使已经付款,仍然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需要注意的是,卖方除了要备齐合同所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还要及时向买方办理交单。
许多案例表明,如果卖方发运了合格的货物,出具了规定的单据,但是提交单据的时间超过了约定的时间,买方仍然有权拒绝接受。
案例7:CIF我某外贸公司按CIF条件向国外出口一批化工产品。
该产品在常温下呈小颗粒结晶状态,但在高温天气下就会熔化,并对品质产生影响。
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曾发传真给卖方,提醒他注意装船时的温度,避开高温天气,并且要求采用集装箱直达运输,中途不转船。
卖方回电表示他会照办的,请买方放心。
到了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即当年的7月底,卖方租用了集装箱发运货物,但未能租到直达船,于是该船在香港转船。
转船期间,在香港遭遇到高温天气。
货物运抵目的港,在卸货过程中,买方雇佣的工作人员发现部分包装箱底部与集装箱粘连,仔细查看原因发现是由于货物发生熔化渗漏出来所导致的。
而造成货物熔化的原因,则是在运输途中遇到高温天气。
买方就此向卖方提出索赔,认为他违反了双方的约定。
但卖方却拒绝理赔,理由是合同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Incoterms®2010》,你认为卖方是否应该赔偿?为什么?案例7:CIF 参考答案电中,买方已提出了具体要求,而且卖方也回电表示可以照办。
这就说明双方在这些问题上已经达成了合意,对合同条款作了增添,卖方应该照办。
后来卖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条件办理装运,而在高温天气下在中途港转船,导致了买方的损失,属于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采用CIF条件成交时,作为合同的卖方在办理租船订舱时,还应注意所租用的船只是否具有适航性和适货性。
所谓适航性(Sea Worthiness),是指载货的船只在装运港启运时,从船舶的性能和船上人员的配备情况来看,已具备了将货物从装运港运抵目的港的能力。
适货性 (Cargo Worthiness)是指船舶从其性能和设备情况来看,适合运输合同所约定的货物。
在实际业务中,有些CIF合同的卖方忽视了上述问题,导致货物损失并引发贸易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
如有一笔交易中,卖方按CIF条件出口一批冻虾。
卖方租用的船只的冷藏设备失灵,装船时就在装虾的船舱内放人许多大冰块。
结果船到目的港时,许多虾已经变质,无法食用。
在类似案例中,只要卖方租船订舱时已知道所租船舶不适航或不适货的情况,就不能免除其责任。
如果上例中,双方买卖的不是冻虾,而是普通食品,合同中未规定必须冷藏运输,但买方来函要求用冷藏集装箱运输。
卖方在租船时未能办到,应及时向对方作出解释,而无须承担责任。
案例8: CFR1993年,美国某出口商与韩国某进口商签订了一份CFR合同,规定由卖方出售小麦2000公吨给买方。
小麦在装运港装船时是混装的,共装运了5000公吨。
卖方准备在船抵港后由船公司负责分拨2000公吨给买方。
但载货船只在途中遇高温天气而使小麦变质,共损失2500公吨,其余2500公吨安全抵港。
卖方在船抵达目的港后称出售给买方的2000公吨小麦在运输途中已全部损失,并认为根据CFR合同,货物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已转移给买方,因此卖方不需负担2000公吨小麦的损失。
买方则要求卖方执行合同,如你作为仲裁员,如何裁决此案呢?案例8: CFR 参考答案仲裁机构经过取证,最后裁决:卖方不应推卸自己的责任,货物在途中的损失不能转嫁到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