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6245—1998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07—15批准1999—06—01实施前言由于消防泵尚无国际标准,国外各主要技术先进国家的消防泵标准在内容、要求等方面差异很大。
因此,本标准是根据我国消防泵生产和使用的具体国情,参考国外消防泵标准修订的。
本标准一方面修改原《车用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另一方面将标准的范围扩大到消防泵。
与前版比较,修订后的标准主要做了以下一些改变:按GB/T1.1—1993规定修改标准的编写;适用范围由车用消防泵扩大到消防泵;新增加高压、高低压、中压和中低压车用消防泵、消防泵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内容;统一了型号的编制;经多次讨论,反复协调规定了泵的中压与低压范围的划分;明确了振动应符合JB/T 8097—95;修改了水压试验方法;增加了引水装置连续运转试验方法。
引用车用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制定的消防泵或车用消防泵产品标准,应按修订后的版本执行。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 6245—8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四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寰、贡祥蕾、武镜华、陈庆沅、田骅、闵永林。
本标准1986年4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1998年7月第一次修订。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泵,包括消防水泵及消防泵组(以下简称泵组)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主要灭火剂的消防泵或泵组,如车用消防泵、固定消防泵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船用消防泵、手抬消防泵、微型车用消防泵。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214—91 水泵流量的测定方法GB 3216—89 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和旋涡泵试验方法GB 3797-89 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GB 4720—84 电控设备第一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JB/T 8097—95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柴油消防泵试验工作方案

柴油消防泵试验工作方案试验名称:柴油消防泵试验工作方案试验目的:1. 验证柴油消防泵在运行过程中的性能和功能是否正常;2. 建立柴油消防泵的运行记录,为后续维护和故障排除提供参考。
试验准备:1. 确保柴油消防泵与供电系统接通,并提前检查供电系统是否正常;2. 准备清洁的柴油,并确保燃油质量符合要求;3. 准备消防水源,并确保水源供应充足;4. 检查并准备所需的试验仪器和工具,如压力表、温度计、工具箱等。
试验步骤:1. 打开油门至30%的位置,启动柴油消防泵;2. 观察柴油消防泵的启动过程,检查是否正常;3. 检查柴油消防泵的油压和油温,确保在正常范围内;4. 调整柴油消防泵的油门至50%的位置,观察并记录柴油消防泵的工作情况,包括工作稳定性、噪音、振动等;5. 将柴油消防泵的油门调整至100%的位置,观察并记录柴油消防泵的最大输出能力;6. 将柴油消防泵的油门调整至30%的位置,观察柴油消防泵的停机过程,检查是否正常;7. 关闭柴油消防泵,记录试验结束时间。
试验结果记录:1. 记录柴油消防泵的启动时间、运行时间和停机时间;2. 记录柴油消防泵在不同油门位置下的油压和油温;3. 记录柴油消防泵在不同油门位置下的工作稳定性、噪音和振动情况;4. 记录柴油消防泵在100%油门位置下的最大输出能力。
试验安全注意事项:1. 试验期间应保持操作区域的安全和清洁,避免人员跨越消防泵和相关设备;2. 试验期间应禁止随意触摸试验设备和试验仪器,以确保人身安全和试验数据的准确性;3. 在试验期间如遇任何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并汇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以上为柴油消防泵试验工作方案,具体操作需根据实际情况和设备要求进行调整。
消防水泵调试

消防水泵调试标题:消防水泵调试引言概述:消防水泵是消防系统中至关重要的设备,它能够提供必要的水压和流量,确保消防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地运行。
为了确保消防水泵的正常工作,必须进行调试工作。
本文将介绍消防水泵调试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调试前的准备工作1.1 确认消防水泵的安装位置和连接管路是否符合要求在进行调试之前,需要确认消防水泵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检查连接管路是否正确安装并无漏水现象。
1.2 检查消防水泵的电气设备消防水泵的电气设备包括机电、控制柜等,需要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电缆是否连接坚固,电气路线是否接地良好。
1.3 准备相关工具和设备在进行消防水泵调试时,需要准备相关的工具和设备,如压力表、流量计等,确保能够准确测量水泵的性能参数。
二、消防水泵的启动调试2.1 启动消防水泵在进行调试之前,需要按照操作手册正确启动消防水泵,确保机电正常运转,同时观察水泵的运行情况。
2.2 调整水泵的出水压力和流量根据消防系统的设计要求,调整水泵的出水压力和流量,确保能够满足消防系统的需要,同时避免过高或者过低的水压和流量。
2.3 检查消防水泵的运行情况在调试过程中,需要子细观察消防水泵的运行情况,包括机电的运转声音、水泵的振动情况等,确保水泵正常运行,无异常情况。
三、消防水泵的性能测试3.1 进行水泵的静态测试在调试完成后,需要进行水泵的静态测试,测量水泵的出水压力、流量等参数,并与设计要求进行对照,确保水泵性能符合要求。
3.2 进行水泵的动态测试除了静态测试外,还需要进行水泵的动态测试,即在实际运行情况下测试水泵的性能,观察水泵在不同负荷下的运行情况。
3.3 记录测试结果并进行分析在测试过程中,需要详细记录水泵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消防水泵的正常运行。
四、消防水泵的保养和维护4.1 定期检查消防水泵的运行情况消防水泵在运行过程中会受到一定的磨损,需要定期检查水泵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泵的正常运行。
消防泵的要求

水泵控制柜应由水泵厂家提供,控制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和要求:各类电器元件符合规范标准。
控制柜应满足系统的功能及控制要求。
控制屏应用中文和英文显示各项工作参数。
控制柜防护等级为IP54,为户内立式柜内动力线相色规定:相线L1(A相)黄色相线L2(B相)绿色相线L3(C相)红色零线浅蓝色接地线黄绿双色⌝柜内动力线排列次序:从柜前看,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里到外,相线均按L1、L2、L3的次序排列。
⌝应有对水泵电动机的保护功能,如:过载、过压、短路、缺相欠压、过热等,并有声光报警功能,但仅提供报警功能,不允许跳闸。
⌝设有阻力损失补偿功能,并能通过外部参数(如温度、时间、海拔高度和流量)对设定值进行调节。
⌝具有进行就地手动操作(可对单个泵测试)和数字远程控制功能,包括装置的开停等。
⌝控制柜能清晰地显示水泵运行和故障情况,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能用LCD显示系统相关参数。
⌝具有对系统的监视功能,即对测量值(压力、流量)最大、最小值的限制。
⌝具有通讯总线功能。
⌝每台控制柜应提供以下无源触点信号及接口端子,并具有将每台水泵的运行和故障的无源触点信号传至消防报警系统的功能。
由消防报警系统通过无源触点信号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
每台消防水泵手动/自动开关状态信号(通过无源触点信号)传至消防报警系统。
每台消防水泵启/停状态信号(通过无源触点信号)传至消防报警系统。
每台消防水泵故障信号(通过无源触点信号)传至消防报警系统。
控制柜内应根据功能要求留有足够的端子,并预留25%的空端子。
消防水泵控制柜中应为消防报警系统预留无源触电信号,投标人有责任协调并确定无源触点信号接点的预留位置。
自动喷淋水泵控制柜应可接受泵组出口水管上的压力传感器的压力变送信号,当压力低于稳压泵启动压力值时,控制柜发出指令开启稳压泵,当系统达到压力设定值时,关闭稳压泵;当压力低于自动喷淋主泵启动的压力值时,控制柜发出指令开启自动喷淋主泵,给喷淋系统提供达到设计值的足够的水量。
应急消防泵的要求.概要

当船舶处于锚泊、空载状态、装货状态和离泊状态时,应检查急消防泵的工况。
在PSC检查时曾发现有些船在空载时,应急消防泵不能提供足够量的水。
应急消防泵的全部水头和正吸头应对所有会遇到的服务状况予以考虑。
PSCO应该要求船员在船首和船尾的消防栓上分别接一条皮龙。
应急消防泵的测试只能在船舶现阶段的状况下,在给定的时间内进行。
“PSCO不能要求船员在改变船舶状态“纵倾或横倾”后再测试应急消防泵”。
检查应急消防泵的最低排量是否能在诸如消防栓、接头、皮龙等系统泄漏时以不小于要求的压力提供两条水柱。
如果泵的排出压力表的压力仅能达到0.3 N/mm2 (3 bar),则泵可能是运转有问题。
•检查包含有应急消防泵的处所与机器处所或包含主消防泵的处所没有连续限界面。
•检查通往应急消防泵的通道和应急消防泵的能源供应。
•检查应急消防泵处所的通风布置。
•检查能源供应和泵的操作方式•如果船上没有应急消防泵,则PSCO应核实到底哪一个被指定的泵符合R10.2.2.3.1.2的规定。
•一,配备要求•公约依据:S74/CII-2/R52.2•适用1980-5-25后建造船舶•1000总吨及其以上的船舶上,如任何一舱失火会使所有的泵失去其效用时,则应有供消防用水的另一种设施(可以是非固定式应急消防泵)。
•2000总吨及其以上的船舶上,此项另一种设施应为独立驱动的固定应急泵。
此项应急泵应能供应两股水柱至主管机关认为满意的程度。
•公约依据:S74-81amend/CII-2/R4.3.2.2•适用1984-9-01后建造船舶•1000总吨及以上的客船,当任何一舱失火时不使所有的消防泵同时失去作用•20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如任何一舱失火会使所有的消防泵失去作用,则应有固定独立驱动的应急消防泵作为替代措施,该泵须能供给两股水柱,并为主管机关所满意。
•公约依据:S74-2000amend/CII-2/R10.2.2.3.1•适用2002-07-01后建造船舶• 2.2.3消防泵和消防总管的布置• 2.2.3.1消防泵通海连接件、消防泵及其动力源的布置应保证:•.1 1,000总吨及以上的客船,在任何一个舱室失火时,不使所有消防泵失去作用。
消防泵标准

消防泵标准消防泵,作为重要的灭火设备,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计与制造标准:消防泵的设计与制造需要按照GB 6245-2006《消防泵》标准进行。
此标准规定了消防泵的分类、型号、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内容,确保了消防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性能标准:消防泵的性能标准需要参考GB 6246-2001《消防泵性能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此标准规定了消防泵性能试验的方法和要求,以及各项性能指标的评定标准,如扬程、流量、效率、吸程和噪声等。
3. 安装和使用标准:消防泵的安装和使用需要按照GB 50160-2018《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 50084-2001《建筑消防设计规范》标准进行。
此外,还需要依据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地的消防设施设置和管理规定进行安装和使用。
4. 维护和修理标准:消防泵的维护和修理需要参考GB 50157-201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和GB 50159-2018《建筑电气设备管理规范》标准。
这些标准规定了消防泵的维护和修理要求,包括保养周期、检测方法、故障诊断和处理等内容。
除了前面提到的消防泵标准,还有以下几个:5. 消防水泵控制装置标准:消防水泵控制装置标准主要是GB 16806-2019,该标准规定了消防水泵控制装置的定义、分类、性能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
消防水泵控制装置可以实现自动开启,提供消防用水,增强自救能力。
6. 消防泵房设计标准:消防泵房是设置消防水泵、消防电源等设施的场所,其设计要求参考GB 50084-2001,其中包括泵房布局、空间高度、通风要求、消防设备数量和配置等方面的要求。
7. 消防泵检测标准:消防泵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定期检测保养以确保其工作状态。
消防泵检测标准主要包括GB/T 25120-2010《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维护及检测评估规范》和GB 16809-2017《消防水泵检测规范》。
这些标准规定了消防泵检测的方法、周期和注意事项等,可以帮助消防泵在使用过程中保持高效、稳定的工作状态。
火灾喷淋系统的调试

火灾喷淋系统的调试
一)系统调试内容
1、水源测试;
2、排水装置试验;
3、报警装置试验;
4、火灾模拟试验。
二)水源测试的内容和要求
1、检查室外水源管道的压力和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核实消防水池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3、核实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是否满足系统灭火的要求,并用消防车进行供水试验。
三)消防泵性能试验方法和要求
1、分别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泵,达到设计流量和压力时,其压力表指针稳定。
运转中无异常声响和振动,各密封部位不得有泄漏现象,各滚动轴承温度应不高于75℃,滑动轴承的温度应不高于70℃。
2、以备用电源切换供电时,消防泵的上述多项性能应无变化。
四)报警阀性能试验
湿式报警阀:打开系统试水装置后,湿式报警阀能及时启动,经延迟器5~90s左右后,水力警铃应准确地发出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信号,并启动消防泵。
五)系统排水装置试验
将系统主排水阀全部打开,所排放的水能及时进入排水系统,未出现跑水现象,即为合格。
六)灭火模拟试验
当消防监督部位认为有必要时,要求进行灭火模拟实验。
也就是在个别区域或房间内升温,使一个或数个喷头被打开喷水,然后验证其保护面积、喷水强度、水压。
电动报警装置的联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有关规定的规定。
消防泵试验时间要求_概述及解释说明

消防泵试验时间要求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消防泵试验是确保消防系统能够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之一。
它通过对消防泵进行各项测试和检查,包括性能、稳定性和可靠性等方面的评估,以验证其在火灾爆发时是否能够及时有效地提供足够的水压和水量。
因此,准确把握消防泵试验时间要求对于维护消防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文章的目的和结构,同时提供了对于消防泵试验时间要求概述的讨论。
正文部分将详细探讨消防泵试验概述及其时间要求解释说明,并介绍相关标准与规定。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总结本文的主要内容,并展望未来工作前景,并提出一些建议与措施。
1.3 目的本文旨在全面梳理和解释消防泵试验时间要求,并通过相关标准与规定对该时间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通过对文中所述内容的学习,读者将能够深入了解消防泵试验的时间要求,并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合理安排和控制试验的时间,确保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以上为文章“1. 引言”部分内容,请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
2. 正文:2.1 消防泵试验概述消防泵试验是为了验证消防泵的性能和可靠性而进行的一系列测试。
通过这些试验可以确保消防泵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够正常运行,提供足够的水压和流量,以保证有效地进行火灾扑灭和人员疏散。
2.2 消防泵试验时间要求解释说明在进行消防泵试验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时间要求来进行。
试验时间的长短对于验证消防泵的性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在进行初次安装完毕后的首次试运行时,通常需要较长时间来进行全面地测试。
这是因为首次试运行需要检查整个系统的各项功能和参数,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出评估和调整。
此时,应给予足够的时间来保证完整、准确地完成试验步骤。
其次,在日常定期维护中进行的周期性试验中,也需要根据相关标准与规定制定相应的时间要求。
一般来说,这些周期性试验不需要过多占用设备资源或时间,但仍需确保充分检测到系统可能存在的故障或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6245—1998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07—15批准1999—06—01实施前言由于消防泵尚无国际标准,国外各主要技术先进国家的消防泵标准在内容、要求等方面差异很大。
因此,本标准是根据我国消防泵生产和使用的具体国情,参考国外消防泵标准修订的。
本标准一方面修改原《车用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另一方面将标准的范围扩大到消防泵。
与前版比较,修订后的标准主要做了以下一些改变:按GB /T1.1—1993规定修改标准的编写;适用范围由车用消防泵扩大到消防泵;新增加高压、高低压、中压和中低压车用消防泵、消防泵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内容;统一了型号的编制;经多次讨论,反复协调规定了泵的中压与低压范围的划分;明确了振动应符合JB/T 8097—95;修改了水压试验方法;增加了引水装置连续运转试验方法。
引用车用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制定的消防泵或车用消防泵产品标准,应按修订后的版本执行。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 6245—8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四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寰、贡祥蕾、武镜华、陈庆沅、田骅、闵永林。
本标准1986年4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1998年7月第一次修订。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泵,包括消防水泵及消防泵组(以下简称泵组)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主要灭火剂的消防泵或泵组,如车用消防泵、固定消防泵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船用消防泵、手抬消防泵、微型车用消防泵。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214—91 水泵流量的测定方法GB 3216—89 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和旋涡泵试验方法GB 3797—89 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GB 4720—84 电控设备第一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JB/T 8097—95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车用消防泵安装在消防车底盘上的消防泵。
3.2 引水时间自引水装置开始工作至消防泵的出口压力表显示压力的时间。
3.3 吸深泵基准面和吸入液面之间的高度差,单位:m。
3.4 低压泵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1.3MPa的消防泵。
3.5 中压泵额定工作压力在1.4~2.5MPa之间的消防泵。
3.6 中低压泵既能提供中压又能提供低压的消防泵。
3.7 高压泵额定工作压力不小于3.5MPa的消防泵。
3.8 高低压泵既能提供高压又能提供低压的消防泵。
3.9 高低压联用工况泵能同时提供高压和低压的工作状况。
3.10 中低压联用工况泵能同时提供中压和低压的工作状况。
4 型号4.1 产品型号由泵特征代号、原动机特征代号与主参数三部分组成,其形式如下:4.2 泵特征代号的表示方法如表1。
4.3 原动机特征代号的表示方法如表2。
4.4 主参数用泵的10倍额定压力和额定流量表示,其表示方法及单位如表3。
4.5 型号示例a)低压消防泵,额定压力1.0MPa,额定流量25L/s,其型号为XBl0/25。
b)由电动机带动的低压消防泵组,额定压力1.0MPa,额定流量30L/s,其型号为XBD10/30。
c)由柴油机带动的高低压消防泵组,额定压力的高压为4.0MPa,低压为1.0MPa;额定流量在高压时为6L/s,低压时为40L/s,其型号为XBC40·10/6·40。
表1表2表35 性能要求5.1 主要技术参数5.1.1 泵应按6.8进行性能试验,车用消防泵试验结果应符合表4的规定,泵组试验结果应符合表5的规定。
5.1.2 低压车用消防泵应符合5.1.2.1~5.1.2.3的规定。
5.1.2.1 工况1:在吸深3m时,应满足额定流量(Qn)和额定压力(Pn)的要求。
5.1.2.2 工况2:在吸深3m时,流量为0.7Qn,工作压力应不小于1.3Pn。
5.1.2.3 工况3:在吸深7m时,流量为0.5Qn,工作压力应不小于1.0Pn。
5.1.3 中压车用消防泵应符合5.1.3.1~5.1.3.2的规定。
5.1.3.1 工况1:在吸深3m时,应满足额定流量(Qnz)和额定压力(Pnz)的要求。
5.1.3.2 工况2:在吸深7m时,流量为0.5Qnz,工作压力应不小于1.0Pnz。
5.1.4 高压车用消防泵应符合5.1.4.1~5.1.4.2的规定。
5.1.4.1 工况1:在吸深3m时,应满足额定流量(Qng)和额定压力(Png)的要求。
5.1.4.2 工况2:在吸深7m时,流量为0.5Qne,工作压力应不小于1.0Png。
5.1.5 中低压车用消防泵应符合5.1.5.1~5.1.5.4的规定。
5.1.5.1 工况1:在吸深3m时,应满足低压额定流量(Qn)和额定压力(Pn)的要求。
5.1.5.2 工况2:在吸深3m时,流量为0.5Qn,工作压力应不小于1.8MPa 的要求。
5.1.5.3 工况3:在吸深7m时,流量为0.5Qn,工作压力应不小于1.0Pn。
5.1.5.4 中低压车用消防泵应有中低压联用工况,具有中压功能的高低压车用消防泵除外。
5.1.6 高低压车用消防泵应符合5.1.6.1~5.1.6.4的规定。
5.1.6.1 工况1:在吸深3m时,应满足低压额定流量(Qn)和额定压力(Pn)的要求。
5.1.6.2 工况2:在吸深3m时,应满足高压额定流量(Qng)和额定压力(Png)的要求。
5.1.6.3 工况3:在吸深7m时,流量为0.5Qn,工作压力应不小于1.0Pn。
5.1.6.4 高低压车用消防泵应有高低压联用工况。
5.1.7 电动机消防泵组应符合5.1.7.1的规定,发动机消防泵组应符合5.1.7.1~5.1.7.2的规定。
5.1.7.1 工况1:在吸深0m时,应满足额定流量和额定压力的要求。
5.1.7.2 工况2:在吸深6m时,压力为额定压力,流量应不小于额定流量的50%。
表4表55.2 结构要求5.2.1 紧固件及自锁装置不应因振动等原因而产生松动。
5.2.2 消防泵体上应铸出表示旋转方向的箭头或具有明显的显示标志。
5.3抗腐蚀性能消防泵的过流表面应对介质具有抗腐蚀的性能。
消防泵应按6.12进行过流表面抗腐蚀的试验,试验后不应有产生影响消防泵性能的缺陷。
5.4 机械性能5.4.1 消防泵应按6.10进行密封试验,试验过程中泵壳不应有渗漏、冒汗等缺陷。
5.4.2 消防泵过流部件应按6.11进行水压试验,试验过程中泵壳不应有影响性能的变形和裂纹等缺陷。
5.5 真空密封性能消防泵应有良好的真空密封性能。
按6.13进行试验时,1min内的真空降落值不应大于2.6kPa。
5.6连续运转性能消防泵应按6.9进行连续运转试验,试验时应满足5.6.1~5.6.4的规定。
5.6.1 泵的出口压力不应低于额定出口压力,流量应符合额定流量的要求。
5.6.2 轴承座外表面温度不应超过75℃,温升不应超过35℃。
5.6.3 轴封处密封良好,无线状泄漏现象。
对于填料密封允许调整。
5.6.4 泵的振动应符合JB/T 8097的规定。
5.7 引水装置引水装置应符合5.7.1~5.7.7的规定。
5.7.1 泵组引水装置的最大真空度不应小于80kPa。
用于车用泵的引水装置的最大真空度不应小于85 kPa。
5.7.2 消防泵应按6.14进行引水时间试验,引水时间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所规定的额定流量对于中低压、高低压车用消防泵,是指低压额定流量。
表65.7.3 按6.15进行试验时,引水装置(水环泵除外)应连续运转30min无故障。
5.7.4 采用泵出口压力水作为引水装置的脱离压力源时,其脱离压力不应大于0.25MPa。
5.7.5 引水装置的结构应便于维修。
5.7.6 润滑液贮量应能满足连续五次引水的需要。
5.7.7 水环泵应有防冻措施。
5.8 消防泵装有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应能使用不少于两种混合比的泡沫液。
5.9 稳压阀消防泵装有稳压阀时,稳压阀的开启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压力的20kPa。
5.10 泵组5.10.1 泵组所采用的泵均应经过定型鉴定和型式检验并符合本标准及有关标准规定。
5.10.2 所选用的原动机均应经过定型鉴定并符合有关标准。
5.10.3 发动机应有良好的常温启动性能,应保证5s内顺利启动。
引上水后20s 内,应能使消防泵达到额定工况。
5.10.4 泵组按6.8进行性能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1的规定。
5.10.5 泵组按6.9进行连续运转试验,除应符合5.6外,原动机和功率输出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工作正常,无漏水、漏油现象。
b)发动机出水温度和机油温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c)功率输出装置的润滑油温度应低于润滑油的最高允许工作温度。
d)功率输出装置的输出轴承座温度不应超过100℃。
e)电机的工作电压、工作电流及轴承座温度应在允许的工作范围,内。
5.10.6 以发动机为原动机的泵组应按6.16进行10min的超负荷试验,试验过程中,泵组应工作正常,无过度振动、漏油、漏水等现象。
5.11 操纵及仪表监测系统5.11.1 泵及泵组的操纵手柄应设置指示牌。
5.11.2 各操纵机构应轻便可靠。
5.11.3 泵组应设有仪表监测系统,并安置在便于观察和操纵的位置上。
5.11.3.1 泵应有下列仪表:a)消防泵压力表。
b)消防泵真空表。
上述表的精度应不低于2.5级。
5.11.3.2 发动机泵组还应有下列仪表:a)油压表。
b)水温表。
c)燃油油位表。
d)电流表。
e)消防泵转速表。
5.11.3.3 电动机泵组还应有下列仪表;a)电流表。
b)电压表。
c)消防泵转速表(适用于调频控制)。
5.12 电控设备电控设备应符合GB 3797或GB 4720的要求。
6 试验方法6.1 试验环境条件试验应在标准大气压和水温20℃的条件下进行。
当气压偏离标准大气压和水温不为20℃时,应对吸深和引水装置的真空度进行修正。
6.1.1 吸深修正公式Hsz=H’sz—10.09+(Pb—Pv)/(ρg) (1)式中:Hsz——修正后的吸深,m;H’sz——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吸深,m;Pb——试验地点的大气压,Pa;Pv——实际水温的汽化压力,Pa;ρ——输送液体的密度,kg/m3;g——重力加速度,m/s2。
6.1.2 引水装置真空度修正公式Pz=p’z—Pb+101 (2)式中:Pz——修正后的真空度,kPa;P’z——试验时实测的真空度,kPa。
6.2 试验用的液体试验用的液体应符合GB 3216—89中5.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