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之欧阳家百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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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主要参考书目

中央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主要参考书目
福建教育出版社(2002)
于润洋著
美学与艺术教育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美)帕森斯,布洛克著,李中泽译
20世纪中国学校音乐教育
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
马达著
音乐文献翻译
音乐专业英语阅读教程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张伯瑜编著
音乐编辑与出版
音乐编辑手册
人民音乐出版社(1994)
人民音乐出版社总编辑室编
西方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7)
张伯瑜编译
中国戏曲音乐
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
蒋菁著
中国民间音乐概论
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
周青青著
中国少数民族音乐
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史
京华出版社(2007)
冯光钰、袁炳昌主编
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2003重印)
田联韬主编
计算机音乐教程
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
(美)科缇斯·罗兹著,肯尼斯等译
Computer Music
Schirmer Books, 1997 Simon Schuster macmillan
Cherles Dodge, Thomas A.Jerse
总谱读法
交响乐总谱读法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俄)尼可莱·巴夫洛维奇·要诺索夫
编辑出版学
河南大学出版社(2003)
张天定、郭奇主编
音乐艺术管理
音乐艺术管理基础理论及案例分析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7)
和云峰编著
管理学(第9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斯蒂芬·P·罗宾斯、玛丽·库尔特著、孙健敏等译

中央音乐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中央音乐学院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8月30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8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超过一名)。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3,4各项要求。

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者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中国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科研机构.doc

中国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科研机构.doc

附件3中国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中外音乐史考试大纲[音乐文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音乐美学、音乐治疗学、钢琴教育研究、声乐教育研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声乐、中国乐器、钢琴、指挥、管弦)各研究方向适用]中国古代音乐史部分考生必须掌握上自远古迄至清末的中国古代音乐史横纵两方面的知识。

考生应对不同时期的音乐文化史实,音乐文化现象,音乐种类、风格流派、音乐形态和传承方式,音乐文化交流等领域,包括对人物、事件、文献、乐器、乐谱以及音乐史学研究状况、音乐史学研究成果、音乐文物考古等,有相当的、具体清晰的认识。

一、远古、夏、商时期1、旧、新石器时代社会、文化的人类学和考古学一般知识2、古代音乐文献所记载的原始音乐活动、远古时期的音乐传说及其与中国音乐起源、氏族社会音乐文化、原始音乐形态和审美等问题的关系。

3、部分岩画从图像学的角度所反映出的远古时期乐舞表现形式和音乐审美文化功能。

4、关于这一时期的出土和传世乐器,以及如何依据这些乐器的材质、结构性能来比较和判断这一时期的音乐形态及观念。

5、金属乐器的出现及其意义。

二、西周、东周(春秋、战国)时期1、西周礼乐制度中音乐使用形式的具体规定,以及礼乐制度建立的背景和意义。

2、儒家音乐思想、墨家音乐思想、道家音乐思想。

3、这一时期的乐律理论(十二律、旋宫、三分损益法、隔八相生法)。

4、曾侯乙编钟的音乐特点,以及此套编钟出土的重要意义。

5、《诗经》和《楚辞》的音乐(结构)特点。

6、周代的“采风制度”。

7、有关这一时期的乐器、音乐文献及史料。

三、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1、汉代“乐府”的主要职能,以及李延年的音乐贡献。

2、汉代“俗乐”的主要内容(提示:鼓吹乐、相和歌、百戏)以及表现形式的多样化(提示:徒歌与但歌、相和歌与相和大曲)。

3、清商乐的兴起与发展。

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音乐文化交流与融合(提示;羌笛、胡笳、箜篌、隼篥、曲项琵琶、五弦琵琶)。

中央音乐学院考试要求

中央音乐学院考试要求

音乐教育考试内容▲专业初试一、笔试、音乐基础知识(中西音乐听辨、乐理和视唱练耳听写)二、面试:1、音乐与动作:听音乐做出恰当的身体反应(考察考生肢体协调、模仿、记忆、即兴和合作能力);2、背唱民歌【《中国民歌100首》(09版)-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编】3、视、听、弹、唱能力。

▲专业复试一、面试:考查学生综合素质;二、钢琴表演能力考查;★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1、练习曲: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299程度一首;2、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一首(不低于莫扎特奏鸣曲程度);3、复调乐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巴赫《二部创意曲》;4、小型乐曲(程度与另三首考试曲目相当,练习曲、奏鸣曲、复调除外)。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1、笔试(听写):★和弦:四种三和弦原、转位,四种七和弦原、转位。

★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和弦的原、转位及终止四六和弦。

★节奏记谱:2/4、3/4、4/4、6/8拍。

★单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二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判断错误:单声部旋律片段,三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2、视唱:★规定演唱曲目:办理复试考试手续时将从《精品视唱教程-中级》中指定曲目(旋律部分),供考生提前准备,考试时看谱演唱一遍。

★新谱视唱:一遍、固定唱名法、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乐理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术语、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等)。

钢琴专业考试内容▲专业初试1、演奏技术性练习曲两首(一首练习曲选自肖邦作品10或者作品25,一首练习曲选自除肖邦之外的作曲家的作品)。

2、巴赫十二平均律一套(前奏曲与赋格)。

▲专业复试1、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一首。

2、中型乐曲一首(6分钟以上,中外曲目不限)。

中央音乐学院-管弦系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信息

中央音乐学院-管弦系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信息

打击乐演奏 (3)键盘打击乐 任选下列五首作品中的一首。 ①陈钢原作,刘刚改编:《阳光照耀在塔什库尔干》; ②田中立光:《两个乐章》; ③托马斯:《梅林》第二乐章; ④安贝圭子:《儿歌变奏曲》; ⑤《为杰尔伯特的布鲁斯》; 第一至四首为马林巴琴乐曲,第五首为颤音琴乐曲。 (4)组合打击乐 基纳克斯《反弹》B段。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1)与肖邦练习曲等同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器乐伴奏艺术 (2)巴赫复调乐曲一首; (3)弦乐及管奏鸣曲各一首; (4)现场视奏器乐伴奏一首。 吉他演奏 本年度暂不招生
2
长笛演奏 双簧管演奏 单簧管演奏 巴松演奏 圆号演奏 小号演奏 长号演奏 大号演奏
◆管乐所有专业必须演奏三首乐曲。其中一首必须完整演奏,其他二首现场指定演 奏其中某个乐章或主要乐段。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带有钢琴合作演奏(钢琴伴奏自 带)。 主科考试内容: (1)古典奏鸣曲或协奏曲一首; (2)浪漫时期乐曲一首; (3)现代时期乐曲一首。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 (钢 琴伴奏自带)。 考试曲目分为四项,每位考生须选择其中的任意三项,可以演奏每项的推荐曲目 或者相当于推荐曲目程度的其他曲目。 (1)小鼓 德莱克留斯小鼓练习曲,全书共十二条练习曲,考生自选其中的第一首或第十二首。 (2)定音鼓 任选下列两种之一: ①卡特:《八首定音鼓独奏曲》,任选其中的一首; ②格拉哈姆:定音鼓组曲,任选两段,必须包括慢乐章一段,快乐章一段。
管弦系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信息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专业方向
1. 政治 2. 外语 管弦系各专业方向 3. 中西音乐史 4. 和声、作品分析 注:外语考试说明:管弦系考生考英语二,其他语种限日、俄、德语。 主科

央音考研复试班-中央音乐学院音乐编辑与出版考研复试经验分享

央音考研复试班-中央音乐学院音乐编辑与出版考研复试经验分享

央音考研复试班-中央音乐学院音乐编辑与出版考研复试经验分享中央音乐学院由1940年建立的国立音乐院等几所音乐教育机构于1949年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重点大学和“211工程”建设院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现设有作曲系、音乐学系、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音乐教育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乐队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院系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音乐学研究所等机构。

截至2018年7月,中央音乐学院共有全日制在校生3357人,其中本科生1546人,硕士生672人,博士生118人,附中(含附小)1021人。

作为全国音乐教育中心,音乐创作、表演和研究中心,以及社会音乐推广中心,中央音乐学院是一所代表中国专业音乐教育水平,专业设置齐全,并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音乐学府。

中央音乐学院是国内外音乐人才向往的地方,七十余年来,学校已建立起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和教学管理队伍,在教学、创作、表演和科研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者,吸引了大批国内外有才华的年轻音乐家来校学习,培养了数万名优秀音乐人才及数百名外国留学生,其中大多数已成为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作曲家、音乐学家、音乐教育家、音乐表演艺术家、文化艺术机构的领导人和业务骨干。

1956年9月,中央音乐学院在全国音乐艺术院校中,率先建立了音乐学系(Musicology Department )。

经过近60年的辛勤工作,音乐学系在学科建设上已形成相对完整的教学体系和相对雄厚的学术力量。

198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学科为硕士学位授权点;1988年,为博士学位授权点。

目前,除音乐学专业外,音乐艺术管理和音乐治疗专业也具有硕士学位授权资格。

在音乐学学科的专业设置、课程结构、师资队伍、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站在全国音乐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前列,是中国音乐学学科教学和研究的一个重要基地。

中央音乐学院艺术硕士研究生

中央音乐学院艺术硕士研究生

中央音乐学院艺术硕士研究生艺术实践学分管理方案艺术实践是我院研究生教学工作中极为重要的环节,是课堂教学的延伸。

通过将课堂教学和艺术实践有机结合,有助于促进不同专业学生之间的互动,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实现培养高层次、应用型音乐人才的教学目标。

根据我院艺术硕士教学方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完成6或8个艺术实践学分(其中民族声乐表演方向、器乐伴奏艺术方向、音乐艺术管理方向为8个艺术实践学分,其他方向为6学分),未修满此学分者不能毕业。

艺术实践分为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两类,其中校内艺术实践4学分,校外艺术实践2或4学分(其中民族声乐表演方向、器乐伴奏艺术方向为4个校外艺术实践学分,其他方向为2个校外艺术实践学分)。

为保证相关工作的全面开展与落实,由研究生部专人负责校内实践的组织、统计工作和校外实践的核查、统计备案工作。

学生须在第一至第二学年内完成所有4个校内艺术实践学分,最迟须在第一学年结束之前开展第一次艺术实践。

如有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修满校内艺术实践学分,需在第二学年末提交书面申请至研究生部,且最迟在第三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修满所有校内艺术实践学分。

一、有关艺术实践学分的具体规定(一)艺术实践:1、表演专业学生无论参与校内或校外艺术实践,公开演出新作品每次获得2学分(新作品应是本院作曲系师生作品,可由研究生部协调安排),其他表演形式每次获得1学分,校内艺术实践每次纯表演时间不低于5分钟不高于15分钟,校外艺术实践时间不低于5分钟。

且每次演出作品不得重复。

2、作曲专业学生校内艺术实践以室内乐的创作为主。

每年的九月份新学期,由研究生部牵头和作曲教研室一起根据当年研究生表演专业的学生和乐器种类确定作品编制,然后公布。

一般情况下,须创作1部不得少于四位演奏者,时间长度不少于十分钟的中型作品。

鼓励作品风格多元化。

每学年的六月份举行专场音乐会。

考虑到人员较多,可以分成2-3场举办,所有作曲主课教授出席,并打分,合格者即可获得4个学分。

中央、中国音乐学院音乐教育方向考试科目、内容

中央、中国音乐学院音乐教育方向考试科目、内容

音乐教育课程设置七艺教育©适合学员1、报考各大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考生2、大二预科报考方向音乐教育专业必考科目声乐、钢琴(演奏、视奏)视唱练耳、音乐作品辨析、音乐基础知识问答、乐理七艺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音乐教育课程名称授课形式课时安排月总课时专业测试专业课声乐(表演、歌曲演唱和视谱歌唱)《音乐鉴赏曲目》小班授课一对一2节/周8节/月1/月钢琴(表演、视奏)一对一2节/周8节/月1/月音乐作品辨析(人音版)《音乐鉴赏》小班授课4节/周16节/月4/月音乐学基础知识小班授课4节/周16节/月4/月公共课视唱练耳小班授课4节/周16节/月4/月乐理小班授课4节/周16节/月4/月总课时78节/月18次/月附录i 中央、中国音乐学院音乐教育方向考试科目、内容教师。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音乐技能特长情况,在上列三个考场中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并根据各考场的要求,填报一试、二试曲目,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

进入二试后须提交考生本人写作的有关音乐的文章(散文、诗歌除外)1 篇,字数要求 1000-1500 字。

附录 ii 视唱练耳、乐理要求中央音乐学院一、视唱练耳1、笔试(听写):•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四种七和弦原位、转位。

•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合D7, SII7, DVII7、和弦的原位、转位及终止四六和弦。

•节奏记谱:2/4、3/4, 4/4、6/8拍。

•单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二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2、视唱:•规定演唱曲目:公布复试名单时登陆我院招生报名网页查看指定曲目,供考生提前准备。

考试时看谱演唱一遍。

•新谱视唱:演唱一遍,用固定唱名法,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2、视唱:•规定演唱曲目:公布复试名单时登陆我院招生报名网页 查看指定曲目,供考生提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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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欧阳家百(2021.03.07)◆音乐学类1.主科(1)论文写作:命题论文,各研究方向考同一题目。

(2)口试:含所考专业方面的内容。

2.音乐学基础理论(1)音乐作品听辨(2)笔试:内容包含①西方音乐史;②中国音乐史;③中国传统音乐;④音乐美学;⑤世界民族音乐(考生报考方向的内容必考,其他项内容任选二)3.和声、作品分析4.钢琴(具体要求见★)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

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

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音乐文献翻译(英语)1.主科(1)笔试(2)口试(包括口语、钢琴或其他乐器)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考生须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非英语本科毕业应达到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水平。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一篇(附原文)。

注:此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音乐艺术管理1.主科(1)笔试:命题论文写作(2)口试:现场抽签策划项目并阐述、问答2.艺术管理学基础理论3.和声、作品分析4.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艺术管理学专业论文(实习报告)一篇,内容为大学毕业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实习报告)。

同等学力或非艺术管理专业报考者所提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

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或策划方案)替代学位论文。

◆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1.主科(1)笔试(2)口试(包括英语口语、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考生须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或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的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两篇(附原文,其中一篇内容应与作曲技术理论有关)。

◆音乐教育学1.主科(1)笔试:音乐教育学基础(2)口试2.音乐作品综合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论文一篇(学士论文或相当于学士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论文。

◆音乐教育1.主科(1)笔试(2)面试:指定素材的现场教学;音乐教育综合技能考查2.音乐作品综合分析3.中、西音乐史(含听辨)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的考生,报名时须交一年以上音乐教学经历的证明(教学实习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一个课时的音乐教学录像。

报考联考专业学位(全日制)的考生,须具有相关本科学历以及不少于一年的全职音乐教学实践;报名时提交相关教学实践证明,包括相关单位证明和一课时音乐教学录像。

报考联考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交“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骨干音乐教师培训项目”的结业证书;一个课时的音乐教学录像。

◆律学1.主科(含音律听辨测试)(1)笔试(2)口试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4.钢琴(具体要求见★)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

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

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作曲类1.主科(1)笔试(2)面试(作曲方向介绍个人创作或学术研究成果,简要分析6-8首经典作品)2.音乐基础理论(1)作曲研究方向:考复调、配器、和声、作品分析;(2)配器研究方向:考复调、和声、作品分析、作曲;(3)复调研究方向:考配器、和声、作品分析、作曲;(4)作品分析方向:考复调、配器、和声、作曲;(5)和声研究方向:考配器、作曲、作品分析、复调;(6)视唱练耳方向:考和声(四部和声写作及分析)、作品分析;(7)电子音乐作曲研究方向:考电子音乐作品综合分析、配器(与作曲研究方向同卷);(8)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研究方向:考电子音乐作品综合分析、和声(与配器研究方向同卷)。

3.中、西音乐史4.钢琴(具体要求见★)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交(本院作曲系学生免)本人创作的作品二至三件(其中包括一首相当于单乐章交响诗或序曲规模的管弦乐作品,作品最好附录音,乐队作品也可以是钢琴缩谱录音)。

报考和声、复调及作品分析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

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

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报考复调方向的考生还需提交一至二首大型复调作品。

报考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电子音乐作品四件以上(其中纯粹的电子音乐作品,真实乐器或人声与电子音乐相结合的混合类作品各两件以上),室内乐作品一件。

报考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有关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的论文二至三篇及电子音乐作品一件。

◆指挥1.主科〔指挥;专业能力综合考试—音乐基础、视唱练耳(四个升降号包括转调)、钢琴、视奏、总谱读法、作曲技术理论综合测试〕。

注:本院指挥系毕业生除指挥外,面试可适当从简。

2.和声、作品分析(与配器研究方向同卷)3.中、西音乐史4.钢琴(具体要求见★)5.合唱改编(仅合唱指挥)报名时须交报考曲目及其钢琴改编谱(如本院已有现成乐谱可免交)。

考指挥时指挥两架钢琴代替乐队或合唱队,并加试总谱阅读能力。

◆双钢琴演奏1.主科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主科考试内容:(1)钢琴演奏a.练习曲一首(肖邦及以上程度)b.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c.巴赫十二平均律(四声部)一首;(2)视奏(交响乐双钢琴)。

◆钢琴1.主科2.中、西音乐史3.和声、作品分析报名时须交(本院钢琴系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磁带或光盘,其中内容包括:①练习曲二首;②复调乐曲一首;③古典奏鸣曲一个乐章。

主科考试内容:①技术性练习曲二首,其中一首选自Chopin Op.10或Op.25(Op.10之no.3、no.6及Op.25之no.2、no.7除外),另一首选自其他作曲家作品;②复调乐曲一首;③古典时期完整奏鸣曲或变奏曲一首(包括Schubert);④中型乐曲二首,或大型乐曲一部或大型套曲一部;⑤中国乐曲一首。

注:①曲目总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②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③所有乐曲应为独奏作品,背谱演奏,考试时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电子管风琴1.主科(1)电子管风琴演奏(2)现场即兴演奏能力测试:根据给出的旋律或音列进行现场即兴演奏。

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交本人演奏录音光盘。

内容(同考试曲目)包括:①任意选奏为电子管风琴而作的大型作品、大型管风琴作品或交响乐作品三首(巴洛克、古典、浪漫、近现代均可);②巴赫六首管风琴三重奏鸣曲(BWV525-530)其中任选一首,演奏其全部三个乐章。

◆手风琴1.主科(1)考生提供所学习巴赫十二平均律(上,下册任选)的3首“前奏曲与赋格”,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2)考生提供所学习的斯卡拉蒂3首奏鸣曲(任选),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3)技术性乐曲如托卡塔或音乐会练习曲(原创或改编);(4)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5)单乐章近现代作品一首;(6)中国乐曲一首。

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交(本院手风琴专业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或录像光盘,其中内容包括:①复调乐曲一首;②技巧性作品一首;③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

注意事项:①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②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参加应试;③所有乐曲应背谱演奏,考试时由主考教师指定考生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弦乐1.主科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交本人演奏的DVD,内容同考试曲目(本院管弦系学生免)。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主科考试内容:(1)小提琴:①巴赫三首无伴奏奏鸣曲中任选其中一首的第一、二乐章(赋格必奏)或d小调组曲中的恰空舞曲全部;②奏鸣曲一首:从以下作曲家选择(贝多芬、布拉姆斯)③协奏曲一首(三个乐章);④自选一首非技巧性的音乐会小品,小品时长在5分钟内。

注:奏鸣曲与协奏曲风格须有所区别或在时代(以20世纪为分界线)上有所区别。

(2)中提琴:①巴赫:大提琴无伴奏组曲四、五、六;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或帕蒂塔任选一首全曲;②任选下列一首奏鸣曲(全曲):勃拉姆斯奏鸣曲,Op.120,No.1勃拉姆斯奏鸣曲,Op.120,No.2舒伯特a小调奏鸣曲③任选下列一首协奏曲(全曲加华彩段):欣德米特天鹅协奏曲沃尔顿协奏曲巴托克协奏曲④自选一首音乐会小品;(3)大提琴:①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中的一首全曲;②技巧性小品一首(自选);③奏鸣曲一首(从以下7首中自选):贝多芬五首奏鸣曲或勃拉姆斯两首奏鸣曲中任选一首,演奏全部④协奏曲一首(自选)。

(4)低音提琴:①无伴奏组曲中的一首舞曲(从以下两组组曲中自选):J.S.Bach 六首无伴奏组曲H.Fryba 无伴奏组曲②完整奏鸣曲一首;③完整协奏曲一首。

(5)竖琴:○1.一首巴洛克时期作品。

○2.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协奏曲、组曲、变奏曲等)。

○3.自选一首不同风格的乐曲。

◆管乐1.主科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三首考试曲目其中一首必须完整演奏,其他二首现场指定演奏其中某个乐章或主要乐段。

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带有钢琴合作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主科考试内容:①古典奏鸣曲或协奏曲一首;②浪漫时期乐曲一首;③现代时期乐曲一首。

◆打击乐1.主科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交(本院管弦系学生免)本人演奏的CD或DVD,内容同考试曲目。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主科考试内容:考试曲目分为四项,每位考生须选择其中的任意三项:(1)小鼓德莱克留斯小鼓练习曲,全书共十二条练习曲,考生自选其中的第一首或第十二首。

(2)定音鼓任选下列两种之一:①卡特:《八首定音鼓独奏曲》,任选其中的一首;②格拉哈姆:定音鼓组曲,任选两段,必须包括慢乐章一段,快乐章一段。

(3)键盘打击乐任选下列五首作品中的一首。

①陈钢原作,刘刚改编:《阳光照耀在塔什库尔干》;②田中立光:《两个乐章》;③托马斯:《梅林》第二乐章;④安贝圭子:《儿歌变奏曲》;⑤《为杰尔伯特的布鲁斯》;第一至四首为马林巴琴乐曲,第五首为颤音琴乐曲。

(4)组合打击乐基纳克斯《反弹》B段。

◆民族器乐1.主科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考试内容:作品六首:其中包括大型乐曲一首,传统乐曲三首,现代创作乐曲两首。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报名时考生应交一份书面材料,详细写明专业学习过程(注明学校、教师及学习时间)。

◆声乐1.主科(含新谱视唱)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4.钢琴(凡本院毕业生可申请免试,不计成绩)报名时须交(本院声歌系应届学生免)本人演唱的CD(不收磁带、MD、DVD),内容同考试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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