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河南建筑2008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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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桂建标字[2008]5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桂建标字[2008]5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字[2008]5号各市建委、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动态管理,缓解目前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降低因材料价格上涨、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对管理费和利润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告》(桂财综[2007]55号)的规定及我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经测算,现将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规定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一)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包括土建、安装、仿古)、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200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的定额综合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33元/工日。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统称“05年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如下: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36元/工日、二类工41元/工日;3、园林绿化综合工日: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三类工41元/工日。

(三)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称“07年市政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三类工41元/工日。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称“05年费用定额”)和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称“07年市政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一)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及利润率表如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表1安装工程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表2(二)规费中的“工程定额测定费”的费率调整由原来的0.13%调整为0.04%。

河南2008建筑工程定额

河南2008建筑工程定额

材料费 机械费 (元) (元)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管理费 (元) 59.13 121.42 136.49 165.31 188.83 213.35 238.77 265.14 295.01 268.21 284.95 316.94 343.11 370.33 398.6 427.92 461.09 177.25 189.58 199.54 229.42 385.76 399.47 406.35 440.45 198.87 211.15 221.92 250.15 433.5
综合工 日(工 日) 8.1 19.584 22.014 26.663 30.456 34.412 38.511 42.764 47.583 43.26 45.96 51.12 55.34 59.73 64.29 69.02 74.37 28.589 30.578 32.184 37.004 62.22 64.43 65.54 71.04 32.076 34.056 35.793 40.347 69.92
3101.16 3158.78 3376.36 757.02 1556.17 1105.53 129 144.48 144.48 157.38 157.38 189.2 189.2 0 5936.58 227.9 0 227.9 0 752.5 645 554.7 490.2 430.86 365.5 322.5 279.5 1956.5 336.69 513.98 176.9 230.22 279.5 1895.01 2165.05

河南2008定额单价调整汇总

河南2008定额单价调整汇总

A.1 土(石)方工程三、湿土的划分应按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界,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

人工挖土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人工乘以系数1.18。

使用井点降水后,常水位以下的土不能再按湿土计算。

机械土方子目以土壤天然含水率为准划分,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大于40%时,另行处理。

七、人工土方:1.人工挖沟槽、地坑深度超过4m时,以相应的4m深子目单价为基础,分别乘以系数:6m以内为1.1,8m以内为1.15,10m以内为1.2,10m以上为1.25,同时每100m3土方另增加少先吊3.25台班。

人工挖地槽(坑)深度超过4m的湿土,其定额单价的换算公式为:相应的4m内挖土单价×超深系数+该子目单价中的人工费×超深系数×湿土系数0.18。

4.人工运淤泥、流砂按运双轮车土方子目乘以系数1.9计算。

5.回填土已经包括回运100m的费用,如运距不同者,可按运土子目进行换算。

回填要求筛土者,回填土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86。

2.凡土壤中砾石比例大于30%、或遇多年沉积的砂砾及泥砾层石质时,执行机械挖渣定额。

3.推土机推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4.机械挖土方深度按5m取定,如深度超过5m时,相应子目中的挖掘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09。

5.机械挖土方,单位工程土方量小于2000m3时,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1。

7.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执行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2。

②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5.运石方应按天然实体积计算,如运虚体积时,按运石方子目合计工日乘以系数0.65调整。

五、灌注桩子目未考虑翻浆因素。

灌注工程桩考虑翻浆因素时,沉管桩单桩的翻浆工程量可按翻浆高度0.25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钻孔桩单桩的翻浆工程量可按翻浆高度0.8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灌注工程桩执行相应子目时,可将翻浆因素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关于解读省建设厅苏建价[2008]66号、67号文件

关于解读省建设厅苏建价[2008]66号、67号文件

关于解读省建设厅苏建价[2008]66号、67号文件就《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问题解答1、问:省[2008]66号文件执行时间有何规定答:省[2008]66号文规定预算工资单价调整自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2、问:省[2008]66号文是何种性质的文件是否可以作为取费基础答:这次省厅颁发的66号文属指导性的文件,是解决我省定额工资标准偏低,逐步缩小定额工资标准与市场人工工资价位的距离,是稳定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工程质量提高,加强安全防范的基本做法。

它与现行的江苏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定额适用范围有着同样属性,是省各专业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补充内容。

新增的人工工资与专业计价表中的人工费一样作为各项取费计算基础。

3、问:省[2008]66号文执行的范围答:执行的范围包括:(1)编制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工程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2)2008年4月1日前已签定施工合同,4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按66号文新工资单价标准调整。

(3)4月1日以后的招标工程,投标人报价作为计价参照依据。

4、问:市场上还有少量的工程项目执行省2001年预算定额,在建工程如何调整答:目前,市场上还有少量的工程项目执行省2001年的各专业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前签定施工合同的工程),当合同有约定可按国家政策性调整的,4月1日后完成的工作量(包括机械台班),人工工资标准可按照44.00元/工日进行调整。

5、问:各专业定额中的机械台班人工工资单价也作调整吗答:根据省66号文件通知,省机械台班定额中的人工预算工资单价从4月1日起也作相应调整,其工资单价统一调整为每工日44.00元。

6、问:南京地铁工程如何调整预算工资单价标准答:2005版《南京地铁工程计价表》综合人工工日预算单价从4月1日起调整为45.00元/工日,保留暗挖隧道工程(包括盾构施工作业)每工日增列2.00元洞中施工增加费。

公路工程各省编制办法补充说明规定【人工、单价汇总】

公路工程各省编制办法补充说明规定【人工、单价汇总】

各省编制办法补充说明规定【汇总学习】河南省(豫交计〔2008〕38号)1、人工单价采用43.89元/工日。

2、规费费率取定为3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 %(含生育保险1%),住房公积金5%,工伤保险费1%。

其他工程费、间接费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均按部颁费率执行。

湖北省(鄂交基[2007]603号)1、人工工日单价的标准为42.98元/工日;2、规费费率标准为38%,计费基数为人工费。

湖南省(湘交造价字[2007]638号)1、人工工资(含机械工)按45.45元/工日;2、费费率取定为40.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8.7 %,住房公积金9%,工伤保险费0.5%。

河北省1、人工费的工日标准全省统一执行46.85元/工日;2、临时设施费,工程投资估算在1亿元以内按《部办法》执行,1亿元以上的取费费率乘0.7的系数;3、主副食运费补贴:为计算方便,平原微丘区综合里程统一按5公里计,山岭重丘区统一按10公里计;4、职工取暖补贴:按《部办法》规定的取费标准,乘0.6系数;5、规费费率取定为:40%;养老保险按20%,失业保险按2%,医疗保险按6.5%,住房公积金按10%,工伤保险按1%,生育保险按0.5%;6、利润:按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扣除规费的4%计算。

重庆市(渝交委路〔2008〕31号)1、人工费单价标准:(1)一类地区人工费单价标准为50.39元/工日;(2)二类地区人工费单价标准为43.15元/工日.2、规费费率标准为40.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9.7%,住房公积金7%,工伤保险费1.5%。

广东省(粤交基〔2008〕548号)2、机械(含工程船舶)台班定额中人工工日单价按照生产工人工日单价标准执行,潜水设备人工工日单价全省统一按122.50元/工日执行;3、规费取定为:32.01%;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25.56%,公积金:6.45%。

河南08综合单价定额解释

河南08综合单价定额解释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定额说明及综合解释A建筑工程、B装饰装修工程一、引用有关规范和定额的简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为《计价规范》《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为《08综合单价》《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为《02定额》《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8)》为《08机械台班定额》二、总说明1、《08综合单价》各分部说明中涉及到相应定额或子目乘以系数时,综合工日是否随之变化?答:依据豫建设标〔2009〕1号文,涉及到相应定额或子目乘以系数,即该子目的综合单价乘以系数,组成综合单价的定额工日(人工费)、各材料消耗量(材料费)、机械台班(机械费)、综合工日均随之变化,按综合工日计取的管理费、利润也随之变化。

2、《08综合单价》定额中所有材料是否均可按实调差价?定额材料消耗量也可以调整吗?答:除了以金额“元”表示的其他材料外,所有以消耗量表示的材料,均可以按市场价格直接进入综合单价或者按市场价格调整与定额取定价的差异。

依据《08综合单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材料和机械的定额消耗量不能调整(定额规定允许调整的除外)。

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以自主确定投标价格,在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和机械消耗量可参考定额执行,也可在定额消耗量的基础上适当浮动。

3、《08机械台班定额》中的“燃料动力费”是否允许调整?“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包括的养路费如何处理?答:《08机械台班定额》中的“燃料动力费”允许按市场价格直接进入综合单价或者按市场价格调整与定额取定价的差异,该差异应进入取费程序中的机械费差价内。

《08机械台班定额》中的“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现更名为“其他费用”,内容包括车船税、交强险等,该费用可随市场价格在合同中约定调整。

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的通知》[国发(2008)37号],养路费已考虑在成品油价格内。

关于调整河南建筑2008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关于调整河南建筑2008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关于调整河南建筑2008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关于调整《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清单综合单价(2008)》
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含扩权县、直管县)建委(建设局)、发改委:《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清单综合单价(2008)》(建筑、装饰、安全、市政、园林),(以下简称《综合单价》)自
2008年12月1日执行以来,《河南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综合单价(2009)》(以下简称《综合单价》)自2009年10月1日执行以来,建筑市场人工费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使《综合单价
》人工费单价更接近实际,现决定对人工费单价进行调整,
具体如下:
一、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仿古人工费由原43元/ 工日,调整到53元/日,其差额部分,只计营业税、不计费用。

想赢得定额人工费也按53/元工日进行调整
二、执行时间从2011年3月1日起,已签订合同并对人工费单
价由约定,按约定执行;合同中未对人工费单价进行约定的
,未完成的工程量按新的人工费单价标准执行。

三、《综合单价》人工费调增后,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的,承发包双方可参照河南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知道价格和市场价格,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综合解释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综合解释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豫建设标[2009] 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综合解释》(A建筑、B装饰专业)的通知各省辖市建委、各有关单位:《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实施后,我们对有关方面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收集、整理,在广泛征求意见和研讨的基础上,作出了解释、补充,并汇编成册,现予以印发,此解释与《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配套使用。

附:《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综合解释》(A建筑、B 装饰专业)二○○九年九月十七日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综合解释(A建筑、B装饰专业)2009年9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综合解释(A建筑、B装饰专业)审定人员:张德成郜顺利张丽萍孙惠民王瑞兴马永增编制人员:张丽萍付荣乐王仲辉徐佩莹张莲敏赵忠爱贾庆鑫秦艳芬程雪岩祁慧增何丽娜宋福生吴晓颖张霞王东升李丽张桂芝王晗刘亚斌孙景凡马改莉孙冬云吴宗于崔国庆施庆明马香红朱春霞李迎滨王刚张学峰苏岚王芳靳晓霞连珊王辛辛目录A建筑工程、B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解释........................... ( 1) 建筑工程补充子目 (29)装饰工程补充子目 (63)A建筑工程、B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解释一、引用有关规范和定额的简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为《计价规范》《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为《08综合单价》《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为《02定额》《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8)》为《08机械台班定额》二、总说明1.《08综合单价》各分部说明中涉及到相应定额或子目乘以系数时,综合工日是否随之变化?答:依据豫建设标〔2009〕1号文,涉及到相应定额或子目乘以系数,即该子目的综合单价乘以系数,组成综合单价的定额工日(人工费)、各材料消耗量(材料费)、机械台班(机械费)、综合工日均随之变化,按综合工日计取的管理费、利润也随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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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清单综合单价(2008)》
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含扩权县、直管县)建委(建设局)、发改委:《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清单综合单价(2008)》(建筑、装饰、安全、市政、园林),(以下简称《综合单价》)自
2008年12月1日执行以来,《河南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综合单
价(2009)》(以下简称《综合单价》)自2009年10月1日执行
以来,建筑市场人工费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使《综合单价
》人工费单价更接近实际,现决定对人工费单价进行调整,
具体如下:
一、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仿古人工费由原43元/ 工日,调整到53元/日,其差额部分,只计营业税、不计费用。

想赢得定额人工费也按53/元工日进行调整
二、执行时间从2011年3月1日起,已签订合同并对人工费单
价由约定,按约定执行;合同中未对人工费单价进行约定的
,未完成的工程量按新的人工费单价标准执行。

三、《综合单价》人工费调增后,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的,承发包双方可参照河南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知道价格和市场价格,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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