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4.07•【文号】银监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4.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7〕4号各银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各协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银行业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改革、积极创新、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现就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出以下具体指导意见。
一、围绕“三去一降一补”,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一)深入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提升经营管理的精细化程度,进一步完善区别对待、有保有控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细化分类名单制管理。
对于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以及包括落后产能在内的所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稳妥有序实现市场出清。
对于产能过剩行业中技术设备先进、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虽暂遇困难但经过深化改革和加强内部管理仍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优质骨干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
要继续推广债权人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债权银行信息共享、客户评价、联合授信等机制,确保一致行动,加强与企业、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协作。
(二)多种渠道盘活信贷资源,加快处置不良资产。
在深入推进去产能过程中,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与地方政府协作,拓宽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积极运用重组、追偿、核销、转让等多种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资产。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流转等业务盘活信贷资源,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积极参与不良资产处置。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证分析及策略探讨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证分析及策略探讨目录1. 内容描述 (2)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2)1.2 国内外相关研究回顾 (4)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5)1.4 结构安排 (6)2. 实证分析 (7)2.1 数据来源与描述 (8)2.2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定量分析 (9)2.3 案例分析 (11)2.4 研究结果及讨论 (12)3. 策略探讨 (14)3.1 完善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16)3.1.1 加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7)3.1.2 优化金融政策,促进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 (18)3.1.3 拓宽金融创新模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20)3.2 加强监管,确保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安全性与长效性 (21)3.2.1 强化宏观审慎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23)3.2.2 完善金融市场规则,促进金融秩序 (24)3.2.3 加强金融科技监管,防止金融风险积聚 (26)3.3 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27)3.3.1 落实“双循环”发展新理念,构建新动能 (29)3.3.2 鼓励实体经济创新,推动数字化转型 (30)3.3.3 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复苏增长质量 (31)3.4 完善扶持政策,支持企业获取金融支持 (33)3.4.1 加强中小微企业融资保障 (34)3.4.2 完善金融扶贫政策,支持区域发展 (35)3.4.3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实体经济发展 (37)4. 结论与展望 (38)1. 内容描述对实体经济的定义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进行阐述,明确实体经济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
分析金融发展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包括金融在资源配置、风险管理、资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通过对当前金融市场的观察和研究,分析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状,包括金融政策、金融工具、金融服务等方面。
利用相关数据和模型,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包括金融规模、金融结构、金融效率等方面对实体经济的影响。
甬贸贷实施方案意见

甬贸贷实施方案意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贸易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贸易融资需求也日益增加。
为了更好地支持浙江省宁波市的对外贸易发展,特制定了甬贸贷实施方案意见,以便更好地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推动贸易便利化。
本方案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支持对象本方案意见主要适用于在宁波市注册并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包括外贸企业、外贸贸易公司、外贸加工企业等,以及相关的贸易服务企业。
二、贷款额度根据企业的实际融资需求和信用状况,贷款额度将根据企业的进出口订单、应收账款等进行综合评估,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安排,最长期限为一年,以满足企业短期融资需求为主。
四、利率政策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利率情况,制定灵活的利率政策,以确保企业能够获得合理的融资成本。
五、贷款用途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等相关贸易融资业务,以提升企业的资金周转效率。
六、贷款担保贷款担保主要采取信用保证、保证金、抵押等方式,以降低贷款风险,保障贷款资金安全。
七、贷款申请流程企业可以通过银行、贸易金融机构等渠道进行贷款申请,需提交相关的贸易合同、订单、应收账款等材料,并经过审批流程后即可获得贷款支持。
八、贷款管理银行和贸易金融机构将对贷款资金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法的贸易活动,同时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
九、风险防范银行和贸易金融机构将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贷款申请企业的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以降低贷款风险。
十、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将对贷款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确保贷款资金使用合规、透明、有效。
十一、宣传推广相关部门将加大对甬贸贷实施方案意见的宣传力度,帮助更多的企业了解并享受贷款支持,推动宁波市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总之,甬贸贷实施方案意见的出台将为宁波市对外贸易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灵活的融资支持,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宁波市对外贸易的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金融改革创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1

金融改革创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1金融改革创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新政策扫描政策亮点:7月初,国务院出台《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即金融服务“国十条”,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指导,以“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为核心,提出涉及货币、信贷、证券、保险、外汇等金融领域多个方面的指导意见。
嘉兴实践:合理保持货币信贷总量。
上半年我市新增社会融资总规模614.2亿元,同比多增了227.4亿元。
其中直接融资和银行表外融资增长强劲,占比分别上升了9.9个百分点和12.1个百分点。
“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深入推进信贷结构调整。
6月末,我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948.6亿元,比年初增长272.8亿元。
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房地产贷款的占比在提升。
政策亮点:7月20日,央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嘉兴实践:利率市场化提速,促使大型国有银行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中小股份制银行尽快实现在特定领域内的专业经营。
政策亮点:8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将进一步丰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种类,支持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推动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
嘉兴实践:通过政策引导、金融创新和融资渠道拓宽,6月末,全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458.23亿元,余额同比增长9.20%,今年新增173.07亿元。
其中,新增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新增企业贷款的44.5%,同比提高了9.7个百分点。
对全市180家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情况进行的调查也显示,样本企业银行贷款满足率为80.4%,较去年同期提高了8.1个百分点。
热点对话今年初以来,国家和省里出台了一系列颇具影响力的金融改革创新举措。
先是金融服务“国十条”,紧接着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再接下来是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县域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县域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公布日期】2008.02.04•【字号】银银发[2008]35号•【施行日期】2008.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县域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银银发〔2008〕35号)人民银行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中心支行,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宁夏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宁夏分行,交通银行银川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宁夏银行,宁夏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现将《关于改进和加强县域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人民银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辖内城市信用社。
二〇〇八年二月四日关于改进和加强县域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县域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金融部门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促进我区县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经济金融共同发展的大局意识,切实增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责任感2007年,我区90%以上的县(市)经济增长速度超过10%,县域经济进入了全面提速、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各银行类金融机构立足自身基础和优势,在支持自治区重点项目、支柱产业发展的同时,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
大部分县(市)基础设施大为改善,在新农村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城市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县域经济发展呈现出良好势头,银行类金融机构自身也得到长足发展。
但总体来看,对县域经济信贷投入仍然不足。
截止2007年末,我区县及县以下银行类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仅占全区的21.5%。
在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进程中,县域经济的发展对于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一体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金融服务体系助推产融结合的探索

金融服务体系助推产融结合的探索发布时间:2021-05-13T12:45:04.713Z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1年第4期作者:闫从鑫[导读]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中国经济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历史考验,经济下行的压力加大闫从鑫山东英才学院摘要: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中国经济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历史考验,经济下行的压力加大。
国内实体经济运营遇阻,国外经济形势走向不明朗,经济发展要求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在此时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金融;产融结合;金融服务体系;企业融资引言实体经济是国家经济实力体现和地域金融侵害的主要基础,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体经济必须成为发力点和起点”。
因此,如何推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促进实体经济和金融服务之间的关系时当前我国经济法发展的主要指导方向。
1打造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从国际金融危机中汲取的一个重要教训是处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通过虚拟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在努力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之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认识到加快实体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的重要性。
对于金融业来说,促进实体经济,特别是促进产业金融,是金融业和行业的一个敏感问题。
产业金融的概念不是概念创新,而是回归到符合实体经济客观规律的金融业本质,反映了金融服务对实体经济的基本要求。
同时,工业金融经济的形式必须创新。
通过不断创新,使工商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真实经济发展环境的快速变化,更好地帮助企业利用市场机会,更好地应对实体经济的财政困难。
2存在的问题2.1金融服务和实体经济地位颠倒随着制造业逐渐升级和创新以及产业自主化,面向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以及服务人群多层次等使得企业总成本增加,利润空间被压缩。
在资本利益的诱惑下很多的实体企业无法实现资金高速率流通导致自我循环问题严重,无法有效促进实体经济产业链升级、技术升级以及知识产权自主化发展,很难实现较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发展动产融资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推动银行机构优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进一步营造公平便利营商环境为导向,以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为目标,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在服务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实现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
聚焦以动产和权利为主的企业资产结构实际与以不动产为主的银行担保融资现状之间的错配矛盾,盘活企业动产和权利,缓解融资难问题。
——坚持创新驱动、科技赋能。
把创新作为引领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的第一动力,强化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推动业务理念、机制、流程、模式重塑,切实提升动产和权利融资服务质效。
-坚持分类施策、规范发展。
根据不同种类动产和权利融资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特征,优化贷款"三查”方式方法,明确业务相关方权利义务,构建各方规范协作、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坚持防控风险、守住底线。
强化动产和权利融资全链条风险管控,完善登记、管理、处置流程,加强资金流、物流、商流、信息流等交叉验证,确保押品可控、业务风险可控。
二、加大动产和权利融资服务力度(一)科学合理拓宽押品范畴。
银行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和风险控制能力,将符合押品条件的动产和权利纳入押品目录,包括交通运输工具、生产设备、活体、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以及现有的和将有的应收账款、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货权、林权等权利。
(二)充分发挥动产和权利融资对薄弱领域的支持作用。
银行机构应针对不同信贷主体需求,不断改进动产和权利融资服务。
开发各类融资产品,合理降低对不动产担保的依赖,提升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效;推广农机具、农用车、农副产品以及牲畜、水产品等活体担保融资,积极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支持科技企业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日期】2012.02.06•【字号】杭银发[2012]37号•【施行日期】2012.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杭银发〔2012〕37号)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辖内各县(市)支行,各政策性银行浙江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浙江省分行,浙商银行,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杭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联合银行,在杭各信托、财务、租赁公司,各外资银行杭州分行: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促进浙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转型升级,现就金融支持我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提高思想认识,正确把握金融与实体经济发展的关系(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实体经济是金融业发展的坚实基础,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工作的本质要求。
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要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坚持金融业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在支持实体经济中求发展,在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充分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作用,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优化信贷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开展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完善配套政策,坚决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问题。
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支持浙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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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甬银发〔2012〕26号)人民银行各县(市、区)支行;国开银行宁波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宁波(市)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宁波市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宁波分行,邮储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宁波分行,省农信联社宁波办,绿叶城信社,各外资银行宁波分行,昆仑信托公司,华融租赁宁波分公司,宁波港财务公司,银联宁波分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执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充分发挥金融对宁波市“六个加快”战略实施、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方式转变的推动作用,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向好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一)牢固树立金融必须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
实体经济是金融发展的基础,没有实体经济,金融发展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金融发展必须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运行,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
各金融机构必须正确认识实体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关系,始终坚持金融业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坚决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支持实体经济中求发展,在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全面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
(二)深入开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年”活动。
为扎实有效地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年活动”开展(具体活动方案将另行行文下发),我中心支行成立以宋汉光行长为组长、周伟军副行长、工会宋建江主任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
人民银行各县(市、区)支行和各金融机构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制定上下联动、广泛参与的活动方案,加强动员、监督和考核,层层落实责任。
各金融机构“一把手”要组织开展实地走访,带头深入基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帮扶企业破解经营困境和融资难题,全力落实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各项措施。
二、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有效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三)合理把握信贷投放的总量和节奏。
2012年,人民银行将根据经济金融运行情况,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定向支持”的要求,对货币政策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
各金融机构要准确把握金融宏观调控的力度、节奏和重点,高度重视存款增长放缓的约束,妥善解决资金来源与运用之间的矛盾,确保信贷总量与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的运行节奏相衔接。
商业银行分支行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合理安排流动性,保持信贷投放适度均衡增长,有效发挥“支农支小”的主力军作用。
我中心支行将按照宏观审慎管理的要求,积极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四)支持实体经济积极利用银行间市场进行直接融资。
加大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宣传、推介和承销力度,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建立相关激励机制,支持优质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引导金融机构做好推荐、承销等相关服务工作,更好地满足企业多样化投融资需求。
积极推进“区域集优”计划,推动非公开定向发行,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推动信用增进支持和服务工作。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次级债券和混合资本债券,增强支持实体经济的资金和资本实力。
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加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的参与度,更多地吸引全国金融市场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五)大力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
稳步开展各类非信贷融资业务,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流入实体经济。
积极开展厂商租赁、直租、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探索单船单机融资租赁业务,支持企业设备更新。
鼓励信托公司发挥渠道优势,通过集合债权信托、股权信托、项目信托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鼓励银行、信托、融资租赁、担保、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各方加强合作,探索建立资源集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发展债权、股权相结合的融资模式,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融资需求。
三、着力优化信贷投向结构,推动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六)加大对“六个加快”战略实施的金融支持。
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的“六个加快”重大项目突破年活动,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城市区块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各商业银行要以总行直贷、银团贷款等形式增强对大项目、大企业的融资服务能力,优先满足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
支持我市海洋经济发展核心示范区建设,加强对港航服务业、临港先进制造业、海洋新兴产业和海岛资源开发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争“十二五”期间涉海信贷投入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七)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
加强科技金融合作,加大对关系辖区经济长远发展的重点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和科技创新,提升辖区产业竞争力和经济发展潜力。
加大对文化产业、服务外包、生产性服务业、旅游业、家庭服务业等的金融支持,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加大对环保产业、循环经济发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方面的信贷支持。
(八)改进和加强“三农”金融支持工作。
全面改进和加强“三农”金融支持工作,进一步扩大支农信贷投放,确保涉农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其全部贷款增速。
加强对农房“两改”和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支持,推动卫星城市、中心镇和中心村的发展,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
加强对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的金融支持,加强对农业科技、订单农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金融支持,切实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深入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广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住房等“多权一房”抵(质)押担保方式,不断扩大农村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
(九)进一步完善中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
切实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重点突出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有发展前景、诚信经营企业的金融支持,确保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
对符合信贷条件和转型升级要求、但因外部原因导致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要及时满足其资金需求,不抽贷、压贷。
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加强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建设,进一步下放信贷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开辟信贷审批绿色通道,加强对新型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抵质押方式的创新和推广,规范发展票据承兑、信用证、保理、信托理财等业务,提高中小微型企业融资能力。
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定价水平和各项收费标准,坚决禁止各种附加在贷款业务上的不合理要求和收费,切实减轻中小微型企业财务负担。
四、生金融服务,促进实现包容性增长(十)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进一步巩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效果,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切实改善首套普通住房信贷服务,在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上适当予以优惠,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积极支持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合理增长,促进扩大有效供给。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信贷支持。
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切实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
(十一)积极做好“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工作。
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加大消费信贷产品创新力度,积极培育新的消费信贷增长点,着力扩大居民文化、旅游、健身、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需求。
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为中心,积极开办针对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妇女、农民工、农村青年、城镇就业和生活困难群众、残疾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等的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完善贷款管理模式,不断扩大贷款覆盖面。
创新担保方式和服务机制,拓展大学生“村官”融资担保能力。
进一步落实银校合作协议,改进和完善助学贷款业务,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
推进金融IC卡多应用试点,以“五·一服务卡”推广、宁波市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为契机,将金融IC卡多应用试点打造成惠民工程和暖心工程。
五、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开放型实体经济发展(十二)全面深化贸易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
深化县支局外汇主体监管试点工作,为实体经济企业办理各类外汇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
扎实做好进口付汇改革,开展进出口核销改革,进一步简化合规企业进口付汇单证,取消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手续,便利企业贸易收付汇。
推广出口收入存放境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探索建立银行国际收支辅导员制度,提高涉汇企业国际收支申报和核销效率,加速企业资金周转。
发挥短期外债管理政策导向作用,对贸易融资业务发展较快、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商业银行给予短期外债指标倾斜。
(十三)积极开展外汇管理创新试点业务。
落实境内商业银行对外债权登记试点,拓宽“走出去”企业融资渠道。
用好中资企业借用外债政策,引导中资企业按照国际商业模式借用外债,扩大辖区短债指标中中资企业短债的额度比例,加大对中资企业合理、真实的境外贷款需求的支持力度。
全面简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程序,促进外商直接投资便利化。
推进地区外汇市场建设,帮助中小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鼓励银行探索开展外汇衍生业务,为企业量身定制汇率避险产品,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汇率风险。
(十四)稳步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
加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宣传与推介,进一步做好贸易项下人民币结算“增量扩面”工作,促进进出口人民币结算均衡发展。
深入推进资本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大力发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业务、开立人民币保函和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便利企业境外投资、承揽工程;稳步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人民币市场发债等措施,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开展外商人民币直接投资业务和人民币外债业务,切实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在实体投资中的汇兑成本以及“货币错配”风险。
大力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产品创新,积极探索个人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
六、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十五)着眼于支持实体经济开展金融创新。
积极顺应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趋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实体经济金融服务需求,加强金融产品研发力度,开发适合各类实体经济主体需要的金融产品。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在中小企业、“三农”、个人创业等领域推广使用手机信贷产品。
加强与行业协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社会中介等合作,创新适合需求特点的联动模式,提高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细分化和专业化程度,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十六)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