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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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财产保险

第四章  财产保险

• (四)保险金额确定的特殊性-按实际价值确定
• (五)保险期限的特殊性—
• 1、一般期限较短,1年(或1年以内)源自•(1)工程保险—工期
• 2、特殊险种的规定 (2)货物运输保险-仓至仓条款

(3)远洋船舶航程保险
• (六)保险合同的特殊性—
• 损失补偿合同(存在超额保险、不足额保险、 重复保险、代位追偿的处理)
险较特别的财产物资
– 不可保财产:不能用货币衡量价值的财产物资、非实际的
物资、非法财产以及应当投保其他险种的财产物资
案例3-1
• 某矿山投保了企业财险。保险单承保的标的计有:厂房 价值50万元,机器设备120万元(其中矿井、矿坑中的 机器设备60万元),流动资产100万元,保险金额共计 270万元。不料,保险期间发生地陷事故,造成厂房损 失10万元、机器设备损失75万元(其中井下设备损失60 万元)。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提出索赔85万元,理由 为该损失是保险事故所致,且未超过保险金额;保险人 则认为只能赔偿25万元,理由是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 井下财产应特约承保,而本案对此并未办理特约承保, 故而保险人不能承担井下财产的损失。双方遂起纠纷, 诉之法庭。
• 团体火灾保险的主要险种之一
21
• 承担的保险责任为:
– 火灾 – 雷击 – 爆炸 – 飞行物体和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 – 自用供电等设备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
的的损失 – 必要及合理的施救费用
(二)财产保险综合险
• 团体火灾保险的主要险种之一 • 在适用范围、保险对象、保险金额的确定和保险
赔偿处理上与基本险相同,不同的是在保险责任 上有所扩展
11
分析: 此案的关键在于井下财产该不该赔偿。根据
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第二 条规定,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非经被保险 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 保险标的范围以内。初看起来,保险公司拒赔井 下设备60万元的理由似乎是成立的,但是在保险 理赔实际操作中,事物并不是这么简单。井下财 产没有特约承保,是由于投保人投保时没有履行 如实告知义务,还是由于保险公司工作失误所致。 问题不同,处理方式是不同的。

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

第一章财产保险概述1、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2、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在某一时刻(事故、投保时)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3、按保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将财产保险分为不足额保险、足额保险、超额保险。

4、按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可将财产保险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5、共同分摊海损时期可以称为财产保险的原始阶段。

6、海上保险和火灾保险先后出现,并存发展,是近代保险阶段。

7、工业保险与汽车保险是现代保险阶段。

8、财产保险的一般特征:业务性质补偿性、承保范围广泛性、经营内容复杂性、单个保险关系不等性。

名词解释1、财产保险:以财产及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补偿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保险。

2、保险价值:保险标的在某一时刻(事故时、投保时)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3、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

4、定制保险:保险双方投保时约定保险价值,并据此确定保额,事故时以保额作为计算赔款的依据,而不再对标的重新估价。

5、不定值保险:保险双方签订保险合同时,不在保单上载明保险价值,只是订明保额,作为赔款最高限额,事故时,在估算保险价值并作为赔款的依据。

简答题:1、简述财产保险的基本特征。

①业务性质具有补偿性。

②承包范围具有广泛性。

③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④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

2、简述财产保险的作用。

(1)微观经济作用:①对家庭和个人解除后顾之忧,保障生活安定。

②对企业保障企业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发展。

(2)宏观经济作用:①促进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

②促进社会稳定。

③促进科技进步。

④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防灾减灾的意识,保障社会财富的安定。

⑤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交往。

4、试比较财产保险与政府救灾共同点:为遭灾的社会成员提供经济上的补偿。

区别:第二章财产保险合同1、保险凭证是简化了的保单,又称小保单。

2、批单(批贴)通常用于对已经印制好的保险单的内容作部分修改,或对已经生效的保险单的某些项目进行变更。

财产保险的基本含义

财产保险的基本含义

财产保险的基本含义引言财产保险是指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保障个人或机构的财产免受损失。

财产保险是保险行业中最常见的一种保险,广泛应用于个人和商业领域。

本文将介绍财产保险的基本含义,包括其定义、分类、保险合同要素、理赔流程以及常见的财产保险类型等。

定义财产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保险人提供财产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

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在遭受保险事故或意外事件导致财产损失时,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提供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分类根据保险对象不同,财产保险可以分为个人财产保险和商业财产保险两大类。

个人财产保险个人财产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个人提供的保险服务,主要包括: - 住宅保险:保障个人住宅及其内部财产的安全,通常包括火灾、盗窃、水灾等风险。

- 车辆保险:保障个人拥有的车辆,在发生车辆损坏、盗窃或责任事故等风险时提供赔偿。

- 旅行保险:保障个人在出行期间遭受的意外事件导致的财产损失,例如行李丢失、旅行延误等。

商业财产保险商业财产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企事业单位及商业机构提供的保险服务,主要包括: - 商业财产综合保险:保障企业的固定资产、库存、机器设备等财产免遭意外损失。

通常包括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风险。

- 企业利益保险:保障企业运营利益受损或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例如经济损失、商业中断等。

- 船舶保险:保障船舶及其货物,在航海过程中受到的损失或责任风险。

- 责任保险:保障企业因为意外事故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而面临的赔偿责任。

保险合同要素财产保险的合同通常包含以下要素: 1. 保险标的:即受保财产的具体描述,包括地址、车辆型号等。

2. 保险金额:即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向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上限。

3. 保险费:即保险人为获取保险保障而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

4. 保险期间:即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

5. 免赔额:即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需要自行承担的损失金额。

6. 责任免除条款:即保险公司对某些特定风险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

保险实务财产保险

保险实务财产保险

保险实务财产保险保险实务:财产保险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而财产保险则是保险领域中一个重要的分支。

财产保险主要涉及保障个人或组织的财产免受损失的风险,包括房屋、车辆、商业资产等。

本文将介绍财产保险的定义、类型以及如何选择最合适的财产保险。

一、财产保险的定义财产保险是一种金融保险形式,旨在保护个人与企业的财产免受意外损失的风险。

财产保险可以提供赔偿以应对由于火灾、盗窃、水灾、自然灾害等造成的财产损失。

财产保险通常根据保险条款规定的事故范围和赔偿限额,为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经济保障。

二、常见的财产保险类型1. 房屋保险:房屋保险是为住宅或商业房产提供保障的财产保险。

它可以覆盖房屋结构本身、家具家电、以及因火灾、水灾、地震等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

2. 车辆保险:车辆保险包括交通事故保险、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等。

这些保险类型可以为车辆损失以及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提供保障。

3. 商业财产保险:商业财产保险主要保护商业房地产以及相关设备、库存等。

这类保险通常可以涵盖火灾、盗窃、爆炸等意外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

4. 稳健保险:稳健保险是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旨在保障投资组合中的证券、基金等金融资产。

它可以为投资者在金融市场变动引起的损失提供保障。

三、选择适合的财产保险选择适合的财产保险是确保个人或企业财产安全的重要步骤。

下面是一些选择财产保险的建议:1. 评估财产价值和风险:了解财产的实际价值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是选择财产保险的基础。

定期评估财产价值可以确保保额足够覆盖损失。

2. 比较不同保险公司的报价和政策:不同保险公司可能提供不同的保险政策和报价。

比较不同保险公司的优势和劣势,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保险产品。

3. 理解保险条款和范围: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和范围,确保理解保险公司的责任和赔偿限制。

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或保险代理人。

4. 考虑增值附加服务:一些保险公司可能还提供增值附加服务,如紧急救援、法律咨询等。

第05章-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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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保险的保险方式 2.定值保险
例5-2:某公司将一批精密仪器出口产品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
保险,投保时确定的保险价值是5 000万元,保险金额也为 5 000万元。后来,轮船遇大风沉没。经过鉴定,仪器的损失程 度为100%。 如果货物在出事地市价为4 000万元,则应该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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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责任 险种:
• 基本险:承保意外事故、三停责任、施救费用 • 综合险:基本险+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
• 附加险:营业中断险;盗抢险等等,但不能独
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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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责任
基本险保险责任:
• 1、火灾、爆炸、雷击
• 2.飞行物体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全部保险金额,即5 000万元×100%=5 000万元。
如果货物在出事地市价为6 000万元,则应该赔偿多少? 尽管超过了保险金额,但是还是应该赔偿5 000万元。
如果货物在出事时市价为4 000万元,残值1000万元,则赔偿 金额为多少? 如果货物在出事地市价为6 000万元,残值1000万元,则赔偿 金额为多少?
基本除除外责任还包括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
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陷 等12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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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金额
对于不同的资产,其投保金额是不相同的。
1.固定资产投保时按账面原值或由被保险人与保
险人协商按重置重建价值作为保险金额;
2.流动资产投保时,可按最近账面余额或最近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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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non-life
包括实物和 非实物标的引 起的直接和间 接损失
二、财产保险的业务体系

财产保险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财产保险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财产保险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概述:财产保险是指以个人或企业的财产作为保险标的,在出现损失或风险时,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

根据不同的财产类型和风险特点,财产保险可以分为多个种类。

本文将介绍财产保险的常见种类以及它们的适用范围。

一、财产损失保险财产损失保险是最常见的财产保险种类之一。

它覆盖了个人和企业的财产损失,包括房屋、车辆、设备、货物等。

该保险可以保障财产在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盗窃、撞击等意外事件中的损失。

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了个人的住宅保险、汽车保险、商业财产保险等。

二、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针对个人或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或伤害进行赔偿的保险。

这种保险适用于许多领域,包括汽车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等。

例如,汽车责任保险承保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导致第三方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时的赔偿责任。

三、工程保险工程保险是为了保障在建筑工程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意外事件所引起的财产损失。

这种保险适用于建筑项目、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与试运行等。

工程保险的内容包括施工期保险和缺陷保险。

施工期保险主要是针对施工过程发生的火灾、倒塌、爆炸等意外事件进行赔偿;缺陷保险则是保障施工项目完成后,出现由设计、施工等引起的质量问题。

四、船舶保险船舶保险主要包括船体保险、船东责任保险、水路货物运输保险等。

船体保险针对船只本身的损失或损坏进行赔偿,船东责任保险则是承保船舶运输过程中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五、农业保险农业保险是农民保护农作物、农业设施及农业收入的一种保险形式。

它涵盖了自然灾害如干旱、洪水、冰雹等对农作物的破坏以及由疾病、虫害等引起的农作物减产的风险。

农业保险的目标是帮助农民减轻因灾害和非常规天气等因素导致的损失,保障他们的收入和经济安全。

结论:财产保险种类繁多,每种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

财产损失保险广泛应用于个人和企业的财产保护,责任保险保障了从事各种活动中产生的赔偿责任,工程保险适用于建筑工程等领域,船舶保险针对船舶和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农业保险保护了农民的农作物和收入。

财产保险的种类及其保障范围是什么

财产保险的种类及其保障范围是什么

财产保险的种类及其保障范围是什么在我们的生活和商业活动中,财产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

为了应对这些风险,财产保险应运而生。

财产保险就像是一把保护伞,为我们的财产提供保障,减少因意外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

那么,财产保险都有哪些种类?它们的保障范围又是什么呢?一、财产保险的种类1、财产损失保险这是最常见的财产保险类型之一。

它主要保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的财产直接损失。

比如,火灾保险,保障因火灾造成的房屋、设备等财产的损失;水灾保险,针对洪水等水灾导致的财产损失提供保障;盗窃保险,在财产遭受盗窃时给予赔偿。

2、责任保险责任保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在法律上应承担的对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

例如,公众责任保险,适用于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当这些场所因经营活动对第三方造成损害时,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产品责任保险,保障制造商、销售商因产品缺陷导致消费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雇主责任保险,当雇主对雇员在工作中遭受的伤亡负有赔偿责任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3、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信用保险主要保障债权人因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而遭受的损失。

例如,出口信用保险,保障出口商因进口商不付款而遭受的损失。

保证保险则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保证其履行债务。

比如,履约保证保险,确保合同一方能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4、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专为农业生产者提供保障,包括农作物保险和牲畜保险等。

农作物保险在农作物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等损失时给予赔偿;牲畜保险则对养殖的牲畜因疾病、意外死亡等情况进行保障。

二、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1、财产损失保险的保障范围(1)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暴雨、雪灾等。

不同的保险产品可能对自然灾害的保障范围有所不同,有些可能只保障部分常见的灾害。

(2)意外事故:包括火灾、爆炸、雷电、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意外事故,如交通事故对车辆造成的损失。

(3)盗窃、抢劫: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如果财产被盗或被抢劫,保险公司将给予赔偿。

第四章 财产保险

第四章 财产保险
机动车种类、使用性质、责任限额、地区
2、浮动费率(十级)
赔偿次数、承保数量、行驶区域、客户忠诚度、
年平均行驶里程。最大优惠系数7折
3、保费计算

责任限额<=100万,固定保费,查费率表
责任限额>=100万

保险费 = N×A×( 1.05 – 0.025N )/2 其中:N =责任限额/50万元 A = 同档次限额为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保费
第三节 家庭财产险 (Household Property Insurance)
一、种类
1、普通家财险:保障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保障+还本(保险储金;3年、5年) 3、长效还本家财险:保障+还本
4、投资保障型家财险:保障+投资收益(保险投资金)
二、代表险种
1、居安理财保险(华泰)
2、安居理财综合保险(太平洋)
折旧金额最高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80%
3、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赔偿处理
1、事故责任免赔率

保险车辆驾驶人负全部责任,事故责任免赔率15% 负主要责任,事故责任免赔率10% 负同等责任,事故责任免赔率8%
负次要责任,事故责任免赔率5%
2、绝对免赔率

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且确实无法找 到第三者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5、赔偿计算

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
赔款=责任限额 ×(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
对免赔率)

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 ×(1-事故责任免赔率)×(1 -绝对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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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财产保险概述1、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2、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在某一时刻(事故、投保时)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3、按保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将财产保险分为不足额保险、足额保险、超额保险。

4、按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可将财产保险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5、共同分摊海损时期可以称为财产保险的原始阶段。

6、海上保险和火灾保险先后出现,并存发展,是近代保险阶段。

7、工业保险与汽车保险是现代保险阶段。

8、财产保险的一般特征:业务性质补偿性、承保范围广泛性、经营内容复杂性、单个保险关系不等性。

名词解释1、财产保险:以财产及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补偿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保险。

2、保险价值:保险标的在某一时刻(事故时、投保时)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3、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

4、定制保险:保险双方投保时约定保险价值,并据此确定保额,事故时以保额作为计算赔款的依据,而不再对标的重新估价。

5、不定值保险:保险双方签订保险合同时,不在保单上载明保险价值,只是订明保额,作为赔款最高限额,事故时,在估算保险价值并作为赔款的依据。

简答题:1、简述财产保险的基本特征。

①业务性质具有补偿性。

②承包范围具有广泛性。

③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④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

2、简述财产保险的作用。

(1)微观经济作用:①对家庭和个人解除后顾之忧,保障生活安定。

②对企业保障企业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发展。

(2)宏观经济作用:①促进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

②促进社会稳定。

③促进科技进步。

④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防灾减灾的意识,保障社会财富的安定。

⑤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交往。

4、试比较财产保险与政府救灾共同点:为遭灾的社会成员提供经济上的补偿。

计算:定值与不定值保险赔款计算例1 甲公司把一批货物由A地运往B地,并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

保额起运地货价定为5000万元。

运货途中发生事故,货物全损。

问:(1)出事地货价为4000万元,保险公司应赔多少?(2)出事地货价为6000万元,保险公司应赔多少?分析:本题为定值保险中的足额保险,赔款=保额*损失程度。

(出事地的货价是不影响赔款的多少)解:因为货物全损(1)赔款=5000*100%=5000(万元)同理:(2)赔款=5000*100%=5000(万元)第二章财产保险合同1、保险凭证是简化了的保单,又称小保单。

2、批单(批贴)通常用于对已经印制好的保险单的内容作部分修改,或对已经生效的保险单的某些项目进行变更。

3、保险期限的确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约定一定的时间期限;二是约定以某一事件的持续过程为保险期限。

4、财产保险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

5、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再保险责任开始后,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6、比例责任赔偿方式是使用最广泛的赔偿方式,农业保险中试用的是限额责任赔偿方式。

名词解释1、保险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合法经济利益。

2、无效保险合同:违反法律、法规所签订的,无法律效力的财产保险合同。

3、文义解释原则:按合同文字本身的普通含义进行解释,对特定的字或词需按特定的文义进行解释。

4、疑义解释原则:对保险条款作非有利于起草发的解释,也就是作有利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解释。

问答题1、什么是保险凭证?适用于哪些情形。

保险凭证是记载保险单主要内容,共保户随身携带的卡片式证明。

(保险凭证与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未载明事项以保单内容为准。

)是由于下列情形:①货运险采用预约保险发生,可签发保险凭证或用发货单代替。

②多辆汽车由有一张保险单承保,每辆有独立的保险凭证随车同行。

③团体财产保险中,每个人有单独的保险凭证。

2、什么是暂保单?适用于哪些情形。

暂保单是正式保单签发之前的临时保险凭证。

(暂保单与保单具有同等的效力,但内容要简单。

)适用于以下情形:①有关合同内容还需请示上司。

②保险代理人争取到保险业务而又尚未办妥保单③保险标的暂不具备保险条件。

注:暂保单一般有期限限制。

如机动车辆暂保单的有效期为20天,到期暂保单失效,并不得续传。

3、简述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条件,应如何认定?条件:①合法利益(标的合法、投保人与标的关系合法)②经济利益(可估价即可量化)③可以确定和能够实现的利益。

保险利益的认可(认定标准):被保险人是否因保险标的的损害或丧失而遭受经济的损失。

4、《保险法》对财产保险合同的解除有哪些规定?(1)第十六条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①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项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②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③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不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第二十七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付请求,或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付责任,并不退还保费。

(3)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有显著增加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保险合同。

(4)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可在赔偿后30日内终止合同,但应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并将保险标的的未受损部分的保险费,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至终止合同之日止期间的应收部分,退还投保人。

(5)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在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5、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赔付方式有哪些?①比例责任赔偿方式足额或超额时按保险价值赔偿;不足额时按保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

②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在保额限度内按实际损失赔偿,超过保额部分不赔偿。

③免责限度赔偿方式事先规定一个免责限度(免赔额或免赔率),在免责限度内,保险人不予赔偿。

超过免责限度保险人才承担赔偿责任。

该赔偿方式又分为相对免赔和绝对免赔两种。

④固定(限额)责任赔偿方式当实际收成达不到事先规定的额度时,有保险人赔偿其差额部分(主要适用于农作物保险)。

案例分析分析有关财产保险合同案例。

P62 题目略看法:若保单中未写明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则保险公司败诉;若写明生效时间,则按保单约定的时间。

(根据该要点相应扩充答案)P59-61 课本例题第三章财产保险原则1、被保险人支付的施救费用、勘察费用和有关诉讼费用有保险人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2、保险赔偿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保险利益、保险金额为限,三者不一致时,以三者中小着为限。

3、财产保险中特有原则中损失补偿原则是最重要的原则。

4、保险人行使代为求偿权以实际支出的赔偿金额为限。

5、被保险人在保险人赔付以后未经被保险人的同意放弃对第三者的追偿权的,该弃权行为无效。

6、被保险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导致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为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7、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追偿权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情况。

8、保险委付是指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推定全损时,将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连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名词解释1、重置成本保险:是以被保险人重置重建保险标的所需费用或成本确定保险金额。

(通常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2、重复保险: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3、代位求偿(代位追偿、权利代为):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形成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要求赔偿的权利。

4、保险委付:是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推定全损时,将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连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问答题1、什么是损失补偿原则?其意义何在?损失补偿原则: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权取得其所遭受的损失的赔偿,但不允许被保险人因损失获得额外收益。

意义:①坚持损失补偿原则能维持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真正发挥保险的损失补偿职能。

②坚持损失补偿原则能防止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赔偿而得到额外利益,相应的能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2、保险赔偿原则有哪些例外?①免赔的扣除②定值保险③重置(成本)价值保险④施救费用、勘察费用和有关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再保险赔款外另行支付。

3、什么是权益转让?其意义何在?权益转让原则: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或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取得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利或取得对受损标的的所有权。

意义:①可以防止被保险人在一次事故中获得双重或多重补偿,防止道德风险。

②可以使被保险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并促使有关责任方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③可以维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结合财产保险原则分析有关案例p44第四章火灾保险1、火灾保险简称火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财产遭受保险事故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损失保险。

2、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按出险时的重置价值确定;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一般是按出险时的账面余额确定。

3、团体火灾保险的保险费率采用分类级差费率制,可以分为工业险、仓储险和普通险,每类又按占用性质及风险大小等确定不同档次的费率。

4、投保了附加盗抢险后,凡是值班保卫制度健全的单位,存放在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标的,因遭受外来的、明显的盗抢行为所致的损失,并报公安部门立案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5、城乡居民家庭所面临风险包括财物损失风险、民事责任风险、人身风险和其他风险。

6、根据家财险承包的范围,它可以分为综合保险和专项保险。

7、团体家财险是以团体为投保单位,以该团体的职工为被保险人并承包其家庭财产的家财险业务。

名词解释1、火灾保险(火险):指以存放在固定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财产遭受保险事故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损失保险。

2、火灾: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了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3、机械损坏保险:承保工厂、矿山安装完毕并已转入运行的机器设备因人为的、意外的或物理性原因造成的突然的、不可预料的物质损坏或灭失。

4、利润损失保险(营业中断保险):保险人赔偿企业因灾害事故导致正常生产或营业中断造成的利润损失。

5、三停责任: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失,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及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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